司法局的沒有制服,至少沒有全國統一制式的制服。司法行政工作人員試穿的制式服裝,主體款式是沿用司法警察服裝,以藏藍色為主基調,分秋裝、夏冬裝,其標識以「司法警察」字樣為主體。制服佩有肩章、臂章、警號、胸徽、領花。
拓展資料
1、簡介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受黨委與政府的領導。司法局規格比法院、檢察院略低,是政府宣傳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2、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❷ 政法幹警考試專科層次畢業後工作是司法局下屬的司法所法律事務職位。這個法律事務職位是什麼
司法所的叫做司法助理員。還有一個崗位叫做司法助理,不過是在司法局上班的。
有統一的制服。在一些社區矯正試點地區的話還有警服。
主要工作是人民調解。
❸ 鄉鎮人民調解員可以穿制服嗎
不可以的,調解員是民間組織,不具有行政執法權。
❹ 街道辦司法助理員
主要是從事司法行政工作,具體為人民調解,法制宣傳,協辦公證,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等業務工作.其待遇為一般享受公務員科員待遇,另發放司法警察制服及一定的特崗津貼.
❺ 請問這是司法肩章嗎
司法系統有好幾種肩章,要是司法警察則是人民警察肩章,類似的有人民調解員,仲裁員,檢查系統好幾種你說的應該是司法部下屬系統的肩章,具體應該代表司法公正或者是法院系統,要是能提供圖片就好了!
❻ 辭職後,扣工作服費,合法嗎
扣工作服費不合法。
如果您所在的公司要求在工作過程中必須使用工作服,則該工作服屬於工作中應當具備的勞動條件,提供工作服就是公司的義務,公司應當無償提供。
《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6)人民調解員制服擴展閱讀:
勞務糾紛的處理方式
勞資糾紛該如何解決:正確處理好勞資糾紛,不僅關繫到社會的穩定,而且對於經濟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當前勞資糾紛的新變化,針對其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考慮其發展趨勢,
政法機關和勞動監督維權部門必須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發揮職能作用,正確處理好因勞資矛盾引發的糾紛和群體性事件,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我認為應採取以下措施來加強管理:
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企業經營者和勞動者遵規守法意識
在全社會加強就業觀念教育,促使雇員摒棄只有正規就業或端「鐵飯碗」才算就業的傳統觀念,樹立從事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等靈活形式工作也是就業的觀念,樹立職業平等和勞動光榮的觀念,使雇員的個人觀念和意識與時代進步的步伐保持一致。
充分運用各種輿論工具和宣傳載體廣泛開展勞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促進勞資雙方依法履行權利義務,促進用人單位自覺規范用工行為。通過法律意識的增強,使雙方用工時能自覺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明確工資報酬數額或計算方法,避免產生勞資糾紛。
同時,通過正反面案件的宣傳教育,使勞動者認識其採取堵路等極端手段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消除一些勞動者「打官司跑斷腿,不如集體上訪、上路攔車討錢快」的錯誤認識。
注意發揮新聞輿論和人大、政協的監督作用,對違反勞動法、用工嚴重不規范和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和批評。
2、關口前移,健全完善協調機制。
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便捷、高效優勢的主渠道作用,對於符合條件而又沒有建立調委會的非公有制企業,要在各鎮有關部門的協助下,採取有力措施,督促這些企業盡快組建調委會。對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小企業,可設立調解小組和調解員,
在有條件的地方,還可由當地調委會向企業派駐專業調委會幹部,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要把協調勞動關系的支點放在村企,充分發揮村企「近」(離企業近)、「明」(對企業情況明)、「快」(就地解決問題快)的特點,及時就近妥善處理勞資糾紛。
3、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針對一些中小型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狀況,特別在勞動密集型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問題比較突出的地方建立職工欠薪保障制度。
由相關部門制定實施辦法,要求企業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繳納欠薪保障金,繳費比例標准應與企業支付職工工資的有關指標掛鉤。
如果受保企業職工出現拖欠工資問題,可用該企業繳納的欠薪保障金向職工支付拖欠的工資,不足部分可通過變現企業資產來籌集。
4、切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
當前要把非公有制企業作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的重點,並要求這些企業將合同文本送到勞動保障部門鑒證,以便及時檢查和糾正勞動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指導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5、加強對企業的勞動保障監察。
對勞資糾紛發生較多的非公有制企業,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予以建檔和進行重點監控,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這些企業中檢查企業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特別是在簽訂勞動合同、
工資標准和支付工資、參加社會保險、工時制度、勞動標准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情況,督促企業糾正違法違規行為,並予以必要的處罰。
6、加強民主協商,充分發揮三方機制的作用
加強民主協商,充分發揮三方機制在勞動關系協調和處理中的作用。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組織和僱主組織三方就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經常性的溝通和協商,共同促進勞動關系長期和諧穩定,
不僅有助於發生在產業或社會區域內的一些較大規模的爭議事端能夠通過勞動關系雙方代表組織的積極介入得以理性化解,
也有助於僱主的行為在其代表組織影響及約束下能夠得以自律和更加理智。當前,應加快三方機制建設,逐步向市、縣延伸,並完善制度,規范運作,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格局。
7、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懲處用工者的違法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多數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有的糾紛發生時,勞動者經濟十分困難,個別的甚至連衣食都難以保證,如不能及時處理,可能引起矛盾激化,從而影響社會安定。
因此,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強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法院要積級開展司法救助活動,對經濟困難無力繳納訴訟費並申請緩減免的勞動者,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依法及時辦理訴訟費的緩交、減交、免交手續費,保證有理有據無錢的人打得起官司。
要堅持公正裁判,強化效率意識,充分運用訴前保全、訴訟保全和先予執行等法律手段,及時解決勞動者的生活困難和後顧之憂,確保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快立、快審、快結。
對群體性勞資糾紛案件法院要提前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協調工作,受理後盡快判決,判決後及時移送執行,執行庭採取拍賣等措施籌集資金,並優先發放工資款。
8、建立高效的勞資糾紛處理機制
我國勞資糾紛在整體上明顯呈現逐年攀升、顯現化、不斷擴展甚至加劇的趨勢,健全和完善我國勞動爭議仲裁製度已迫在眉睫。
(1)加強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實體化建設,提高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效率和質量。
(2)擴大勞動仲裁機構的受理范圍。所有的勞資糾紛均應列入勞動爭議仲裁的受理范圍形成全方位受理勞資糾紛的格局。
(3)完善勞動仲裁監督程序。明確上級仲裁委員會有權監督下級仲裁委員會的工作,賦予市以上各級仲裁委員會在行使仲裁監督職能時的責令改正權、直接處理權和建議處理權。
另外,還應發揮仲裁機構自身監督作用,嚴格辦案程序,加大勞資糾紛處理工作的法制宣傳,增加勞資糾紛處理工作的透明度,拓寬仲裁監督的多種渠道。
9、完善《勞動法》體系,使勞動關系協調和處理有法可依
隨著加入WTO後,《勞動法》的修改首先應與國際條約、國際慣例接軌,將我國已批准或應批準的國際公約的重要內容在《勞動法》中體現出來,把以不當解僱和就業歧視的司法救濟為主要內容的勞動權的保護問題作為修改的核心內容,增強《勞動法》的強制性和適用性。
同時還應盡早形成《勞動法》體系,在立法層面解決諸如事實勞動關系、多重勞動關系等新出現的問題,使勞動關系協調和勞資糾紛的處理最大限度地實現有法可依。
通過上述分析,可見我國企業的勞資糾紛日益突顯,案件的數量越來越多,案情越來越復雜,受社會各界的關注程度越來越大,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勞資糾紛如果得不到及時預防和有效處理,將對企業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因拖欠外來務工人員、農民工工資引發各類刑事案件,對企業主進行人身攻擊、群體性暴力事件、遊行示威、阻礙公共交通等行為會引起一定范圍的社會恐慌或社會波動,
如果處理不好,不僅影響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壞社會秩序,從而直接影響社會的穩定,影響經濟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我們要高度重視勞資糾紛對社會的影響,加強社會各方面的協力作用,為解決我國企業的勞資糾紛獻計獻策,
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主義企業勞資關系。因此,政府相關部門要統一協調,既要對企業實行有效的監管,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有效解決勞動糾紛,又要保證企業健康發展,實現勞資雙方互利共贏。
❼ 司法局有制服嗎
正常來說應該是沒有制服的。司法局可以穿制服的只能是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2003]104號)和《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做好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實施意見》(財行[2004]15號)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執法需要,要求統一穿著制式服裝的,其批准許可權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司法行政部門屬於經國務院批准著裝的部門。但該部門著裝的范圍僅限於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其他人員沒有統一制式服裝。
因此,理論上看,司法局可以穿制服的只能是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但現實中,各地司法局大多都自行配置了制服(嚴格有意義上講屬非法著裝);有的地方司法局甚至鑽政策空子即國務院批准司法行政部門的警察可以著裝,那麼司法局將全局干職工都轉為警察,都穿警服。
(7)人民調解員制服擴展閱讀
司法局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❽ 人民調解員制服是什麼樣子的
沒有聽說過人民調解員還有制服,那是擔任人民調解員的街道上的司法助理員才有制服穿的,是司法局發的
縱橫法律網 劉裕庭律師
❾ 法院聘用的特邀調解員有工作服嗎
法院特邀調解員沒有工作服。
邀請社會人員參與案件調解,就是特邀調解員,是最高法院在全國法院剛開始的一項工作。
目前還沒有統一配備服裝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