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員服飾是指在清朝政府中有正適職位官員的官方著裝,正式名稱為補服。著裝分為帽、外衣、朝珠、朝靴。清政府對官員的辦公著裝有著明確的限制,不同品級有不同的著裝,不能自行更改裝束。帽子清朝改歷代的朝冠為禮帽,禮帽又稱為「頂子」或稱為「頂戴」、「頂戴花翎」。禮帽分為兩種,一種為夏天戴的涼帽,另一種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涼帽為喇叭形,無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湖色或黃色,上綴紅纓頂珠。暖帽為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絨線所製成的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頂珠的質料和顏色的不同,代表了官員的品級的不同,清政府規定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一品為紅色明玻璃,二品為紅色涅玻璃,三品為藍色明玻璃,四品為藍色涅玻璃,五品為白色明玻璃,六品為白色涅玻璃,七品以下仍然用金色頂戴。在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琺琅或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藍翎兩種。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又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說明功勛越高。藍翎為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順治十八年(1661年)的《大清會典》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以後制定:貝子和固倫額駙(即固倫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即和碩公主的丈夫)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必須是滿洲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單眼花翎。藍翎一般都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編輯] 朝服 清代官員的著裝 [編輯] 皇帝 清代皇帝服飾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種類。皇帝的龍袍以明黃、金黃或杏黃等亮黃色為主色,上綉九條龍,但以實物來看前後只有八條,實際上被綉在衣襟裡面,一般不易看到。這樣一來,每件龍袍實際即為九龍,而從正面或背面單獨看時,所看見的都是五龍,與九五之數正好相吻合。龍袍下擺則綉著許多彎曲的線條,名為水腳。水腳之上,還有許多波浪翻滾的水浪,水浪之上,又立有山石寶物,俗稱「海水江涯」,它除了表示綿延不斷的吉祥含意之外,還有「一統山河」和「萬世昇平」的寓意。[編輯] 親王 清代親王的朝服一般都是龍袍,而貝勒是蟒袍。關於蟒、龍的區別,歷來沒有明確的答案。一般根據《野獲編》「蟒衣為象龍之服,與至尊(即皇帝)所御(龍)袍相肖,但減一爪」及《大清會典》中「凡五爪龍緞立龍緞團補服……官民不得穿用。若頒賜五爪龍緞立龍緞,應挑去一爪穿用」的禁例,得出五爪為龍,四爪為蟒的結論。親王的朝服的顏色只能用土黃或者暗黃,不能是明黃,而龍必須是盤龍或者降龍,不能是升龍或者正龍。親王朝服的下擺也綉有「海水江涯」。親王補服圖案:身前身後五爪正龍各一團,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郡王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貝勒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團 貝子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行蟒各一團 鎮國公、輔國公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方 公爵、侯爵、伯爵補服圖案:身前身後綉九蟒 [編輯] 官員 清代官員的朝服沿襲明朝[來源請求],上有一塊方形圖案稱為補服。補服又分為文、武兩種。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1�6鶒,八品鵪鶉,九品練雀。 武官:一品麒麟,二品獅,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七品彪,八品是犀牛,九品海馬。 另外,御史與諫官均為獬豸。詳《清通典 禮 嘉四》。補子上除了有飛禽走獸外,還綉有海水和岩石的圖案,寓意「海水江崖,江山永固」的意思。補服均是由南京、蘇州、杭州即江南三織造訂做進貢的,用料講究,做工精良,尺寸、圖案都有嚴格規定,官員不能私自改變身上與其品級相對應的官服。[編輯] 朝珠 朝珠是由佛教的念珠演化而來,是由於清代皇帝祖先信奉佛教。朝珠通常由身子、佛頭、背雲、紀念、大墜、墜角六部分組成,每串朝珠的珠數都嚴格規定為108顆。「佛頭」共有4顆,色澤和大小一致,直徑比朝珠大一倍左右,每隔27顆珠子加入一個「佛頭」,將108顆朝珠四分,也稱之為「分珠」,據說是寓意四季。朝珠頂部的那顆佛頭上,連綴一塔形「佛頭塔」,其穿孔的方式為倒置的「T」字形,即把朝珠的兩頭各從對穿的孔的一頭穿進,然後都從中間上部的孔中穿出,合二為一。佛頭塔的頂端用闊絲帶系綴有一塊寶石大墜子,大墜上端還垂有一塊寶石,稱之為「背雲」。 葫蘆狀佛頭塔的兩側又有三串小珠串,每串10粒,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銀絲琺琅裹著寶石的小墜角,稱為「紀念」。據說這三串紀念,當時美其名為「三台」。備掛時將朝珠掛於頸項之中,以佛頭緊貼後頸與後腦相垂直,前胸出現的三顆佛頭作中心對稱,後背的「背雲」緊靠後背心。朝珠也不是所有官員都有資格佩帶的,根據清朝政府規定,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的,本人及妻室或兒女和軍機處、侍衛、禮部、國子監、大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等所屬官員穿著朝服時,才得掛用。朝珠的質料多用東珠(珍珠)、翡翠、瑪瑙、琥珀、珊瑚、象牙、蜜蠟、水晶、青金石、玉、綠松石、碧璽、伽楠香、芙蓉石等寶石琢制,以明黃、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絛為飾,由項上垂掛於胸前。清代朝珠的絛用絲線編織,顏色等級分明:明黃色絛只有皇帝、皇後和皇太後才能使用;全綠和金黃色絛是王爺所用;武四品、文五品及縣、郡官為石青色。婦女懸掛的朝珠,與男子所佩者略有不同。其區別主要看朝珠上的「紀念」,兩串在左者為男,兩串在右者為女,兩者不能顛倒。[編輯] 朝靴 朝靴的樣式清政府並無規定,一般多以黑緞為質料,式樣初尚方頭,後又流行尖頭。皇帝穿朝服則用方頭朝靴,朝靴與服色相同,並飾黑色邊飾,上面綉有草龍花紋
② 清朝的服飾是怎樣的
清代服飾是滿族人關後,強制推行的游牧民族服飾,因此保留了很多游牧民族的服式與裝飾,以旗袍、馬褂為代表。從整個服裝發展的歷史來看,清代服制在中國服飾史上是最為龐雜與繁縟的。
清代官服及一般男裝主要包括龍袍、蟒袍、長袍、補服、馬褂、行袍、馬甲、衫、袍、褲、帽、靴等。
龍袍是一種綉有龍紋的袍服,它是皇權的象徵。在清代官服中,龍袍只限於皇帝穿著,其形制為圓領、大襟右衽、箭袖,顏色以明黃為主,也可用金黃或杏黃等色。袍上綉有五爪金龍和五彩祥雲,在祥雲中間,還分布著「十二章」圖紋。下裙邊緣斜向排列著許多彎曲的蘭、黑、紅、黃相間的線條,稱作「水腳」。水腳之上有翻滾的波浪,上立山石寶物,俗稱「海水江涯」。皇子只穿龍褂。
一般官員以蟒袍為貴,蟒袍又謂「花衣」,是為官員及其命婦套在外褂之外的專用服裝,並以蟒數及蟒之爪數區分等級,規定:一至三品,綉五爪九蟒,四至六品,綉四爪八蟒,七至九品,綉四爪五蟒。民間習慣將五爪龍形稱為龍,四爪龍形稱為蟒,實際上大體形同,只在頭部、鬣尾、火焰等處略有差異。蟒服除蟒數以外,尚有顏色禁例,如皇太子用杏黃色,皇子用金黃色,而下屬各王等官職不經賞賜是絕不能服黃的。在皇帝生日的前三天到後四天,百官都穿蟒袍,謂之「花衣期」。
長袍的下擺有兩面三刀開衩(古時稱「缺褲」)、四開衩和無開衩幾種類型。道光京城《竹枝詞》雲:「珍珠袍長屬官曹,開禊衣裳勢最豪。」一般官員著四面開衩長袍,即衣前後中縫和左右兩側均有開衩的式樣,平民則著左右兩側開衩或稱「一裹圓」的不開衩長袍。
補服也叫「補褂」,前後各綴有一塊補子,形式比袍短又類似褂,但比褂要長,其袖端平,對襟,所以或稱「外褂」、「外套」,在清代官服中是主要的一種,穿用場所和時間也多。能表示官職差別的補子,即是兩塊綉有文禽和猛獸的紋飾,文官綉禽,武官綉獸。根據《大清會典圖》規定:文官一品綉仙鶴,二品綉錦雞,三品綉孔雀,四品綉雲雁,五品綉白鷳,六品綉鷺鷥,七品綉鷂勒鳥,八品綉鵪鶉,九品綉練雀。武官一品綉麒麟,二品綉獅子,三品綉豹,四品綉虎,五品綉熊,六品綉彪,七品八品綉犀牛,九品綉海馬。貝子以上的皇親,補子皆用圓形,上綉龍蟒,製作補服的材料,按季節的不同,分別有單、夾、棉、皮等多種。惟不得用亮紗及羊皮,因亮紗嫌其露膚,羊皮則近似喪服,故而禁止使用,所用顏色以石青(也叫紺色,即黑中透紅的顏色)。
馬褂,是指一種長不過腰,袖僅掩肘的短衣。褂是清代男裝中最為盛行的服裝。其中馬褂是滿清男子四種制服之一。四種制服為禮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馬褂即行服。馬褂自康熙年間進入富家後,軍服也用此制。清人趙翼《陔餘叢考》卷三三《馬褂缺襟袍戰裙》雲:「凡扈從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戰裙,短褂亦日馬褂。馬上所服也。」清代的上等褂為「黃馬褂」,這種褂屬於皇帝的最高賞賜,只有皇帝巡幸時隨輿扈從的侍衛和行圍時射中目標者,或在治國、戰事中建有功勛者,才可以享用。馬褂用料,夏為綢緞,冬為毛皮。乾隆、嘉慶時,達官貴人為了炫耀其富貴,故意將馬褂反穿露皮毛於外。至清末,還流行一種黑色的海虎絨馬褂,著時襯以湖色春紗直行棉袍,這是當時縉紳闊佬的時髦服飾。馬褂有對襟、大襟和琵琶襟等幾種式樣。以衣襟區別使用范圍。對襟馬褂是禮服,右大襟鑲黑邊飾的馬褂是常服,而缺襟馬褂,即
琵琶襟的馬褂是行裝。
馬甲為無袖短衣,也稱「背心」、「坎肩」、「半臂」(實是無臂),男女均服,清初時多穿於內,晚清時講究穿在外面。其中,一種多鈕襻的背心,類似古代柄襠,滿人稱為「巴圖魯坎肩」,意為勇士服,後俗稱「一字襟」,也稱「十三太保」,官員也可作為禮服穿用。清代的馬甲,無論在造型上還是在裝飾上都有許多變化。單從衣襟來看就有大襟、對襟、曲襟(琵琶襟)及一字襟等多種,馬甲上的裝飾也繁復多樣,有的施以彩綉,有的鑲以花邊,有的還用絲帶盤成紐扣,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清代服飾一般沒有領子,穿禮服時需加一硬領,稱為「領衣」,一般春秋二季用湖色的緞,夏天用紗,冬季用皮毛或絨,有喪者用黑布。領衣是連接於硬領之下的前後兩長片,有些像長長的牛舌,故俗稱「牛舌頭」,考究的用錦緞或綉花,領衣之外則加外褂,如穿行裝則著於袍的裡面。
清朝男子已不著裙,而普遍穿褲。西北地區因天氣寒冷,而外加套褲,江浙地區則有寬大的長褲和柔軟的於膝下收口的燈籠褲。清人李靜山在《增補都門雜詠》中說:「英勇蓋世古來稀,那像如今套褲肥?舉鼎拔山何足論,居然粗腿有三圍。」男子首服,夏季有涼帽,冬季有暖帽。職官首服上必須裝冠頂,其料以紅寶石、藍寶石、珊瑚、青金石、水晶、素金、素銀等區分等級。
清代漢族婦女的服裝,大抵沿襲明代舊制,變化較男服為少。上衣以衫、襖和披風為主,衫、襖的形制一如從前,披風之制比較特別,多用於已婚女子。天笑《六十年來妝服志》雲:「婦女的禮服,最普遍者曰披風,曰紅裙。披風比於男子的外套,也是吉服……作對襟,長可及膝,有兩袖,極博,以藍緞而綉以五彩或夾金線之花。未嫁的閨女不得穿披風。」
婦女的下體多穿裙子。清初的裙子,仍保存著明代遺俗,比較流行的作法是以綢緞裁剪成條狀,每條綉以花卉紋樣,兩邊以金線鑲滾,走起路來,彩條飄舞,金線閃爍,頗似鳳尾,稱「鳳尾裙」。隨著時間的推移,裙子的樣式也不斷更新。如彈墨裙,通以淺色綢緞為面料,製作前將布料展開,放上各種樹葉、花瓣,然後用彈墨工藝在花、葉周圍噴灑黑色,去掉樹葉、花瓣之後,即顯現出黑底白花。因造型生動,色彩素雅而深受廣大婦女的青睞,尤其為士庶婦女所崇尚。另外還有一種畫裙,將大幅裙圍折成數十道細褶,每褶分別用一種顏色,輕描淡繪,色彩嫻雅,穿在身上色如月華,故名「月華裙」。到咸豐年間流行一種叫魚鱗百褶裙,以數幅布帛拼合而成,折成細襇,折襇之間用絲線串聯,交叉成網,展開後形似鯉魚的鱗甲。《清代北京竹枝詞》詠道:「鳳凰如何久不聞,皮綿單袷費紛紜。而今無論何時節,都著魚鱗百褶裙。」
滿族婦女的服裝,以袍服為主,由於實行八旗制度,凡編入旗籍者,都被稱為「旗人」。旗人所穿之袍,叫做「旗袍」。清初整件旗袍以深黃色綢緞製成,上施彩綉,袍式為圓領,窄袖,衣襟右掩;兩腋部分明顯收縮,下擺寬大。清代中葉,旗袍的樣式有所變化,除圓領外,又出現了狹窄的立領,袍袖也比清初寬大,下擺一般多垂至地面。清末的旗袍又有發展,特點為袍身寬敞,外形以直線為主,不用曲線。腋部的收縮也不明顯,下擺的長度多蓋住腳面,露鞋底於外。領子則用元寶式;另在領口、袖端及衣襟等處鑲以寬闊的花邊。
到了清代後期(1840一1911年),中國封建社會步入了一個重要歷史階段,社會轉型與風俗習尚也進入了一個重要的轉折時期。就服飾文化生活習俗而言,也發生了重大演變與明顯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清代前期及傳統服飾風俗進行改造
揚棄;二是滿漢服飾文化風俗的相互影響、交流與補充;三是吸收融合西方外來服飾文化風俗的有機成分,發展完善傳統服飾風尚,使服飾文化風俗的改進與社會的文明進步相一致。就總體態勢而言,清代後期,帝後的服飾風俗基本上承襲了前期的法制規儀內容,與前期相比演變變化不大。但文武官員以及平民百姓的服飾風俗禮儀,卻發生了較大的變革,這種演變與變革以長江中下游及東南沿海等得風氣之先的地區,以及作為近代政治、軍事中心的京師(今北京)最為顯著。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農民革命領袖洪秀全。他在太平天國革命軍中,設計了自己的服裝式樣與色彩,成為第一支擁有自己獨特服裝的農民起義軍。太平天國鄙視清代衣冠,認為剃發垂辮是「強加給人民的奴隸標記」,於是開始起義時穿著傳統服裝打仗,而將清代官服「隨地拋棄」,「往來踐踏」,並規定「紗帽雉翎一概不用」、「不用馬蹄袖」等。在太平天國永安年建制期間,初步擬定冠服制度,攻下武昌後,「輿馬服飾即有分別」,定都天京(今南京)以後,又作修改,並建立「綉錦營」和「典衣衙」。男子仍繼承漢族傳統,認為龍袍不可隨意穿用。當時除天王可袍上綉龍以外,其他高級官員須根據場合而定,低級官員則絕對不著龍袍,但綴有龍紋的朝帽卻是大多數官員的首服。其他規定多來自《周禮》,以五行四神來確定背心圖案、服裝以及緣邊的顏色。女子著圓領緊身闊下擺長袍。用一塊紅綢或綠綢扎於腰際,下擺開衩,不著裙子而直接著肥腿褲。襖、袍等邊緣也是鑲很寬的邊飾,只是較之民女所服要簡潔大方。太平天國女子放開腳,以天足顯示解放思想,平日里多著布鞋。
③ 清兵制服上「兵」和「勇」的區別
我們經常可以在電視劇中看到清兵的制服上會有「兵」和「勇」的字樣,很多不懂的人就會犯難,為什麼同樣是兵,卻有著不一樣的衣服呢,他們的身份和用處難道有什麼不一樣嗎?
其實我們電視上看到的大多是「勇」軍,他們人多也雜,是軍隊中人數較多的,他們相較於「兵」更加自由,更加不受控制。他們的區別就是,「兵」是有編制的特種兵,而「勇」是沒有編制的普通兵。其實在我們看到的那些里,並沒有什麼實質上的區別,後人大多都將其歸為一類的,畢竟之後「勇」也改的正式了的。
④ 清軍身上的「兵、勇、丁、卒」究竟代表什麼呢
清朝是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與清朝相關的影視作品也是屢見不鮮。在影視作品中,我們可以發現清朝士兵們身上穿的衣服有很大不同,就像現在軍隊不同兵種穿不同的制服一樣,清朝士兵主要的差別就是胸前漢字的不同,分為“兵、勇、丁、卒”四種,那麼,穿著四個不同漢字的清朝士兵都代表著怎樣不同的身份呢?
我們接下來就來一個一個看一下。
⑤ 清朝士兵的衣服有何講究,為何有的綉著兵有的綉著勇
在我們看電視劇時,會發現無論是乾隆時期還是康熙時期,清朝士兵的衣服上都有一個「勇」字。其中還原了不少當時的各種人物形象,而清朝官兵便是其中最常見的人物了。而最為出名的,便是眾所周知的清朝八旗兵了。
而衣服上綉著「勇」字的,則是滿清的民間軍隊,也就是清朝的後備軍。在戰事眾多,八旗兵與綠營兵不夠用的時候,朝廷便會在民間挑選身強力壯的青年組建成這樣一支臨時軍隊。他們並不是真正的軍隊,在有戰爭的時候,他們便是士兵,而在和平的時候,他們就是普普通通的百姓。
「勇」字士兵大量出現在清朝的中後期,因為當時的清朝大小起義不斷,而正式軍隊卻又萎靡不振,士氣低下。「兵」聽從的是統治者的指揮,而「勇」聽從的是自己指揮者的命令,這也是二者的不同之處。
⑥ 清朝的軍隊盔甲是不是很爛
清軍分兩種,一種胸前背後寫個字「兵」,表示是國家正規軍,叫「八旗兵」。還有一種前胸背後寫「勇」,相當於預備役部隊或者國民警衛隊,叫「鄉勇」。
作為當時正規軍的八旗兵裝備還是很精良的,有全身鎧甲,但是畢竟我國在金屬冶煉和鑄造方面落後於西方,另外,盔甲也是不可能擋住火槍子彈的。
至於「鄉勇」,都是些臨時招募的農民,國家發給他們的只有布制的「制服」,壓根就沒有盔甲。
當然,一樓說的也對,現在拍電影電視的,為了節省成本,所以就簡單弄套布衣給演員們穿。
⑦ 清朝的軍職
■晚清軍銜制
清朝在滅亡前,用了六年的時間才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軍銜體系。
當時,清王朝的腐敗無能和清軍戰鬥力的脆弱,在面對列強的戰爭中已暴露無遺。一些大臣、督撫紛紛上書,條陳時務,要求清廷迅速建立一支新式武裝。清朝皇室也痛感中國兵制過於陳舊,已不合時宜。為了維持自己搖搖欲墜的統治,必須改革兵制。於是採納眾議,決定效法西洋,訓練一支新式陸軍,以取代舊式綠營軍隊。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清政府任命袁世凱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負責編練新軍。
清朝的新軍,在編制、裝備和操法上,完全仿效西方,而在人事制度上,基本上還是採用過去綠營制的一套老辦法。在編練新軍過程中,遇到許多矛盾,對推行新制障礙重重。因此,清政府進一步採取改革措施,繼續在所有方面進行改革,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移植西歐式軍銜制,試圖通過軍銜制度來改變當時「重文輕武」的流弊,振奮士氣,提高軍隊的社會地位,改變官職與官銜之間嚴重失調的狀況;改革官兵制服與識別標志,既整肅軍容,亦適應操戰;實行國際上大體統一的銜級制度,以利於國際交往。
清政府從1904年開始,通過頒布實施一系列的章程制度,逐步推行西歐式軍銜制。1904年12月,清政府練兵處會同兵部向朝廷奏准《另定新軍官制事宜》,建議「參仿八旗官員之秩序,旁采各國軍營之規章」,按照西方軍官軍銜的三等九級制,取代舊的官階制度,建立新軍的階位品級體制,軍官「區為三等,析為九級」。
1905年3月,練兵處、兵部設計出軍官軍服和軍銜標志的第一個圖案式樣。8月,練兵處提出軍官授銜的標准、條件、程序和要求。12月經清政府批准,陸軍軍官開始按新官制評定等級,從而形成了我國最早的軍銜等級:
上等第一級,正都統;
上等第二級,副都統;
上等第三級,協都統;
中等第一級,正參領;
中等第二級,副參領;
中等第三級,協參領;
次等第一級,正軍校;
次等第二級,副軍校;
次等第三級,協軍校;
1909年11月,軍咨處又奏請朝廷在軍階第一等第一級內正都統之上增設「大將軍」、「將軍」兩銜,與正都統同為上等第一級;設立軍士銜三級,即上士、中士、下士;在軍官和軍士之間增設「額外軍官」銜一級。
1910年12月,陸軍部對軍銜授予及晉升年限、軍官職務任免、最高服役年齡、軍官考績辦法等,都作了詳盡規定。如規定各級官佐的最高服役年齡為:正都統,65歲;副都統,62歲;協都統,58歲;正參領,55歲;副參領,52歲;協參領,50歲;正軍校,48歲;副軍校45歲;協軍校45歲。又規定,凡正都統榮獲大將軍、將軍稱號者,不受上述年齡限制。這一章程可視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軍官服役條例。
不難看出,如按現在的軍銜稱謂,晚清的「都統」對應將官,「參領」對應校官,「軍校」對應尉官;「正」、「副」、「協」分別對應上、中、少各級。從「正都統」至「協軍校」這九級,分別對應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大將軍」、「將軍」和「正都統」同為一級,是榮譽軍銜,相當於有些國家的元帥。「額外軍官」就是准尉。士兵軍銜稱謂與現在基本相同。
⑧ 清代所有軍銜
清朝在滅亡前,用了六年的時間才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軍銜體系。
當時,清王朝的腐敗無能和清軍戰鬥力的脆弱,在面對列強的戰爭中已暴露無遺。一些大臣、督撫紛紛上書,條陳時務,要求清廷迅速建立一支新式武裝。清朝皇室也痛感中國兵制過於陳舊,已不合時宜。為了維持自己搖搖欲墜的統治,必須改革兵制。於是採納眾議,決定效法西洋,訓練一支新式陸軍,以取代舊式綠營軍隊。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清政府任命袁世凱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負責編練新軍。
清朝的新軍,在編制、裝備和操法上,完全仿效西方,而在人事制度上,基本上還是採用過去綠營制的一套老辦法。在編練新軍過程中,遇到許多矛盾,對推行新制障礙重重。因此,清政府進一步採取改革措施,繼續在所有方面進行改革,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移植西歐式軍銜制,試圖通過軍銜制度來改變當時「重文輕武」的流弊,振奮士氣,提高軍隊的社會地位,改變官職與官銜之間嚴重失調的狀況;改革官兵制服與識別標志,既整肅軍容,亦適應操戰;實行國際上大體統一的銜級制度,以利於國際交往。
清政府從1904年開始,通過頒布實施一系列的章程制度,逐步推行西歐式軍銜制。1904年12月,清政府練兵處會同兵部向朝廷奏准《另定新軍官制事宜》,建議「參仿八旗官員之秩序,旁采各國軍營之規章」,按照西方軍官軍銜的三等九級制,取代舊的官階制度,建立新軍的階位品級體制,軍官「區為三等,析為九級」。
1905年3月,練兵處、兵部設計出軍官軍服和軍銜標志的第一個圖案式樣。8月,練兵處提出軍官授銜的標准、條件、程序和要求。12月經清政府批准,陸軍軍官開始按新官制評定等級,從而形成了我國最早的軍銜等級:
上等第一級,正都統;
上等第二級,副都統;
上等第三級,協都統;
中等第一級,正參領;
中等第二級,副參領;
中等第三級,協參領;
次等第一級,正軍校;
次等第二級,副軍校;
次等第三級,協軍校;
1909年11月,軍咨處又奏請朝廷在軍階第一等第一級內正都統之上增設「大將軍」、「將軍」兩銜,與正都統同為上等第一級;設立軍士銜三級,即上士、中士、下士;在軍官和軍士之間增設「額外軍官」銜一級。
1910年12月,陸軍部對軍銜授予及晉升年限、軍官職務任免、最高服役年齡、軍官考績辦法等,都作了詳盡規定。如規定各級官佐的最高服役年齡為:正都統,65歲;副都統,62歲;協都統,58歲;正參領,55歲;副參領,52歲;協參領,50歲;正軍校,48歲;副軍校45歲;協軍校45歲。又規定,凡正都統榮獲大將軍、將軍稱號者,不受上述年齡限制。這一章程可視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軍官服役條例。
不難看出,如按現在的軍銜稱謂,晚清的「都統」對應將官,「參領」對應校官,「軍校」對應尉官;「正」、「副」、「協」分別對應上、中、少各級。從「正都統」至「協軍校」這九級,分別對應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大將軍」、「將軍」和「正都統」同為一級,是榮譽軍銜,相當於有些國家的元帥。「額外軍官」就是准尉。士兵軍銜稱謂與現在基本相同。
⑨ 清朝一般穿什麼服裝
那當然不一樣了。皇帝?皇後?宮女?太監?城裡人?鄉下人?男人?女人?旗袍是典型的清朝延續服裝。http://image..com/i?tn=image&ct=201326592&lm=-1&cl=2&fr=ala0&word=%C7%E5%B3%AF%B7%FE%D7%B0 再就是去看看新版《紅樓夢》,說不定有些了解呢。
⑩ 清朝兵服上為何有「兵」和「勇」二字,兩者有何區別
這些年來古裝電視劇越來越多,尤其是以清宮劇為典型代表,時常能看到清朝官兵出場。然而有意思的是這些官兵身上的制服相同,字樣卻不同,有些為兵字有些為勇字。雖然是一字之差但是這兩種清兵的地位與身份天壤之別,這與清朝特有的兵制制度有關。
那些兵服上帶有勇字的士兵也是漢兵,他們其實就是鄉勇是一種臨時召集為了輔助正規軍作戰的武裝部隊,也就是我們平常所稱的民兵。戰事所需時清政府就會將他們召集起來,戰事結束後就會脫下軍裝回到原來的生活,因此鄉勇們所穿的就是帶有勇字的衣服。總體來說八旗兵的地位要高於綠營士兵,綠營的士兵級別又要高於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