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昌市青山湖區校服哪裡可以買到
你是要單買嗎
㈡ 青山湖區,京東學校的校服那裡有買
現在都統一成青山湖區的了吧
㈢ 校服招標的問題
如果你的公司能夠入圍四家名單中,那麼一定會有校服業務做的。一個市的校服少說也有幾十萬套,而且校服每年的交貨期十分集中(一般集中在每年5-6月、9-11月),一般的廠家都無法在這個時間段內交出那麼多的貨物。而且一個廠家也沒有那麼多的能量把整個地級市所有的學校校服都做下來。
只要用心去跑,用心做好質量和服務,一定會有訂單的。
㈣ 包頭市青山區文學道小學夏季女生校服在哪能買到謝謝
一機四中附近有一個定製校服的,你去問問
㈤ 包頭哪裡可以定製校服
如果你是青山區的,在22中北門往西走50米處,專門定製中小學校服。
㈥ 一個中學采購校服(1000件),具體有什麼流程
國企招標流程簡介,你自己參考:
1、招標公告:在單位范圍內公告采購內容(內容中要明確你的商務條件,比如供貨周期、商品品質等等),截止多久前,請有意合作單位把標書交到采購部門。每一個知情人員都有推薦的權利。
2、收標書,標書要密封,信封口加蓋應標單位公章。如果你是采購衣服,那麼就要把樣品裝好封口。
3、揭標:我們這是由需求部門、采購部門、財務部、監察室(原則上禁止更高一層的領導參與),一起當面揭表,拆開樣品。原則上價低者得,但實際上需求部門說話有很大分量。比如:他就覺得某一個廠家的衣服好看或者質量好,盡管價格貴點,因為最後反正是家長付錢。如果你是采購部門的話,如果想主導揭標過程,建議採取「評委打分方式」,讓學生男女各穿一件,也不要告訴評委是哪個廠家的,大家都有打分權。最後把分收上來,這樣就可以把需求部門的話語權攤薄。當然如果校長在,那就不好辦了,他一句話說這個好看,不管有心還是無心,那基本上就算定了(當然可以邀請兩個家長代表一起來評,可以制衡校長,校長同志到時候就不好開腔了,畢竟最終消費者是家長)。
4、選擇一家作為中標單位,選擇一家備選。跟中標單位,洽談商務條件,即他是否能按時保質供貨,如不能怎麼賠付。如果第一家不成,馬上聯系第二家進行談判。
5、確定好之後,就可以簽合同了,並約定付款方式。
6、最後公示采購內容,邀請監督(這個可有可無,看你處理的角度了)。
㈦ 哪家的校服是正規深圳校服
深圳正規的校服店都是在學校旁邊,還有很多很多的。但是如果你買正規的,你就到教育局網站上去看就行了。那裡有很多定點的指定的,或者是問老師唄,問學校學校都專門有告訴你們在哪裡買?
㈧ 求大神辨認一下這個人的校服,好像是清遠哪個學校的
青山幼兒園
㈨ 學校強制學生買校服違反了哪一部法律的那一條
違反了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中的第二條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第二條規定如下: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起組織和引導作用,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願搜集工作,充分體現學生自願購買校服的原則。
2、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9)青山校服中標擴展閱讀:
校服購買主要有三種模式:
1、完全進入市場流通,學校和家長共同確定樣式後,由家長到校服門店購買,校服廠家和銷售商接受市場監督。
2、由政府出資,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即可。採用上述兩種模式的地區較少,只有個別省進行了試點。
3、由采購單位直接面向生產企業采購,各地普遍採用此種模式。
㈩ 校服生產是否需要竟標是否有相關文件規定
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的實施意見
清教字〔2007〕137號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促進學校校風建設和教育行風建設,切實保障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按照以人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務、的原則,根據《清鎮市中小學校校服管理暫行辦法》(清教字[2006]150號)文件精神。對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規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學校應從有利於加強學校管理,有利於學生教育,有利於青少年身體健康的原則出發,結合各校實際,對本校學生是否統一著裝以及學生著裝管理進行自主決策。各校應加強對學生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教育;學生著裝應符合《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
學校校服的訂購工作應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下,按照市場規則和規定程序進行。
二、訂購校服嚴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訂購校服需經學校教職工大會民主討論後,提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再向教育局遞交定購校服申請書;
2、經教育局批准後,學校發放競標通知書,邀請三家以上有資質的校服生產企業到學校參與競標,並提供校服式樣及面料,教育局紀委全過程參與監督;
3、學校與中標企業簽定訂購合同,明確校服的生產數量、使用面料、服裝款式、訂購價格、售後服務等事項以及各自承擔的責任。學校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報教育局紀委備案。
三、學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校服款式、校服價格等重大事項應向社會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會監督機制,在操作過程中須接受市政府采購辦或教育局紀委的監督,可聘請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為監督員,參與企業招投標、質量價格監督、款式展示會等工作;物價、質量技術監督、服裝行業管理等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對校服管理進行監督。
四、實行校服訂購責任追究制
學校校服的訂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違反《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違反操作程序先斬後奏或瞞報、擅自提高校服收費標准等行為造成不良後果,影響教育形象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學校校長及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五、本實施意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