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土地制度歷史變遷(只要主要流程)
我國古代和近代土地所有權制度自成體系,大致
可分為:原始社會的土地村共有制、奴隸社會的土地奴隸主和農奴主所有制、封建社會的土地制度和近代半封建半殖民地土地制度等四個時期。
(1)中國土地制服擴展閱讀:
在原始社會,生產力極端低下,沒有剩餘產品,沒有私有制。原始社會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決定了在原始群時期,必須實行原始群土地共有制。當人類發展進入氏族制度,形成了土地氏族公社內部的公有制,與原始族群相比,雖然各氏族(部落)之間土地佔有觀念大為增強,但在氏族內部土地是共同所有,共同耕作。
奴隸制社會階段,生產發展仍然比較落後。社會生產的組織形式上,沒有發現有關私人奴隸主的作坊和農庄的記載,社會生產和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是農村公社(以小村落為單位),基本上沒有出現土地私有制的情況。土地所有制的主要形式是王有土地,國王是全國土地最高的所有者。中國奴隸社會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即土地被劃分為方塊狀,每一塊一百畝(相當於現在的三十多畝),成井字形。其中間一百畝為公田,周圍八塊為私田。私田是分給農村公社成員使用的土地,農村公社成員無償為統治者耕種公田,這就是井田制的基本內容。
中國2300多年的封建經濟制度主要特徵是封建主(或地主)佔有生產資料(主要是土地),社會主要生產者農奴(或農民)沒有土地,這就構成了封建生產關系的內容。中國封建社會的土地制度,主要是地主經濟的租佃制度。這種制度,從戰國開始就成為歷代封建王朝的土地佔有形式。
鴉片戰爭後,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開始形成。封建時代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基礎被破壞了,但是封建制度的根基——地主階級對農民的剝削關系仍然存在。19世紀末,在地租形式方面, 隨著農村經濟商品化的發展,貨幣地租有增長趨勢,但實物地租仍占絕對優勢。與此同時,近代中國雖然資本主義經濟已有所發展,但是農村土地制度仍然以封建農業經濟為基礎。這種土地制度是近代中國貧困落後的根源,不改變這種土地制度,農村生產力就無從發展,廣大農民群眾就得不到真正的解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制度
㈡ 中國土地制度
1978 年改革開放以來,土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礎上,使農村獲得生產和分配自主權,進行按勞分配。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凋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推動了農業的發展;推動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改革逐漸向專業化、商品化和社會化發展。
㈢ 新中國土地制度五個階段
法律分析:經歷的五個階段分別為:
第一階段:封建土地所有制向農民土地所有制轉變,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土地改革法》的重新頒布,廢除了地主一家獨大的這種土地所有現象,實施讓農民當家做主的土地所有制,在這以後,農民獲得了屬於自己的土地,並且對自己擁有的土地自由的決定權。
第二階段:農民土地所有制向集體所有轉變,在這期間,又因為社會主義改造,土地所有權又被收回。農民自己直接所擁有的土地,也變成了農村土地屬於集體的局面。
第三階段:集體所有向三級集體所有轉變,在 1957年到1978年期間,三級土改因為歷史原因,農民能夠提供的產量有限,不得不又再次進行改革。這個階段從此徹底消除了農民對自己土地的擁有權。
第四階段:集體所有制向社會主義公有制轉變,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一制度的出現,讓農民對生產農業又有了積極性,實現了農民沒有所有權,但他們可以擁有使用權,提高了產量。
第五階段:推出了新的土地制度,加強了土地的經營和管理,提高了農民的積極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第一條 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
㈣ 古代中國土地制度的內容有什麼
(1)內容:①奴隸社會:A井田 制:形成於商,盛行於西周,開始瓦 解於春秋,崩潰於戰國末期。井田制 是一種奴隸制的土地國有制度,其本 質是國王代表整個貴族佔有的土地私 有制。B土地國有制:由國家經營, 用於封賞和對百姓授田。 ②封建社會:A君主土地私有制:由 宮廷有關部門掌管,收入歸君主私人 開支。B地主土地私有制:地主經 營,來源廣泛,土地兼並是最主要的 來源和擴大途徑。C自耕農土地私有 制:自耕農經營,規模小,男耕女 織,自給自足。
㈤ 中國土地制度有哪些特徵
中國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徵
(一)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土地權利制度。中國土地權利制度由以下四方面構成:第一,實行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第二,土地國有制和土地集體所有制並存。城市土地以及礦藏、水流、海域、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以外的農村和城市郊區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以及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屬於集體所有。第三,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相分離。農村土地採取承包經營制度,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在國家所有前提下,土地使用權人有依法佔有、使用及取得收益和轉讓、出租、抵押其土地使用權的權利。第四,尊重和保護土地財產權。國家依據憲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對土地權利加以規范與保護。在土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以完善和強化土地用益物權為重點,保護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權利。
(二)採取以耕地保護為目標、用途管制為核心的土地管理模式。根據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中國把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擺在首要地位。1998年修訂土地管理法時,將國外行之有效的用途管制制度引入並寫進法律,提出「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通過一系列制度安排,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通過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土地用途區、確定土地使用限制條件,嚴格限制農用地特別是耕地轉為建設用地。
(三)建立政府主導、市場機制為主的土地資源配置方式。中國土地資源配置制度包括以下內容:第一,國有土地實行劃撥供應和有償使用的雙軌制。除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實行劃撥供地外,其他各類建設用地一律實行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有償使用方式。第二,經營性土地實行政府獨家壟斷下的市場配置。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採取招標、拍賣、掛牌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第三,國有土地使用權人可以依法租賃、作價出資(入股)、轉讓、抵押土地。
(四)確立以集中統一管理為主的土地行政管理體制。1986年以前,中國土地由多部門分散管理。1986年,針對「以塊為主」土地管理體制出現的問題,建立了全國城鄉地政統一管理體制。1998年以土地用途管製取代分級限額審批管理,將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許可權上收到國務院和省級政府。2004年進一步理順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2006年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至此,對土地相對集中管理、自上而下監督的土地統一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即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實行國家、省、市、縣四級管理,在領導班子管理體制上,實行中央與省雙層管理、省級以下垂直管理的體制。
㈥ 中國土地制度的近代以來
封建土地所有制佔主體(截止1952)
(1)太平天國:《天朝田畝制度》農民個體私有,平均主義
(2)辛亥革命:平均地權(理念) 目的:為發動農民反對軍閥
政策:耕者有其田(口號)
影響:有利於開展農民運動、反對軍閥統治
1927年黨的八七會議,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創建,是由大革命失敗到土地革命戰爭興起的歷史性轉變。 目的:為了滿足農民的土地要求
政策:1927 打土豪,分田地 ;
1931土地革命,農民土地所有制
路線:依靠貧農,雇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
影響:鞏固了農村革命根據地;使廣大貧雇農政治上翻了身,經濟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調動了他們革命的積極性 (1)進行根據地建設—大生產運動(抗戰時期中共領導抗日根據地軍民開展的以自給為目標的大規模生產自救運動);軍墾屯田
①目的:鞏固農村革命根據地
②影響:陝甘寧邊區和敵後抗日根據地的大生產運動健康發展,成就顯著。農業和工商業的產值迅速增長,人民負擔大大減輕,軍民生活明顯改善。 大生產運動使根據地度過了嚴重的經濟困難時期,為爭取抗日戰爭的勝利奠定了物質基礎,
(2)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
①目的:團結一切力量爭取抗戰勝利
②影響:中共在民族矛盾成為主要矛盾的情況下改變了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承認了地主土地所有權、地主對農民的債權和租佃關系。但對地主的封建剝削又進行了一定的限制,改善農民的物質生活。這一措施把鞏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與解放農民問題很好地結合起來,即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又有利於團結地主抗日,鞏固了抗日統一戰線。 目的:調動廣大群眾革命積極性
政策:1946-5《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變減租減息為沒收地主土地分配給農民
1947年《中國土地法大綱》,耕者有其田
影響:加速了人民解放戰爭的進程
認識:變革土地制度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一項基本任務,是廣大農民最迫切的要求。不解決土地問題,就不可能把廣大農民真正的發動起來,也不可能完成反封建的任務。在國共政權十年對峙時期和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根據當時的國內矛盾,分別制訂了切實可行的土地改革政策。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發生變化。為適應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需要而制訂的減租減息政策已不能滿足廣大農民的要求,為了徹底消滅封建剝削制度,中國共產黨制訂了《中國土地法大綱》。這是一個比較完善的土地革命綱領。
㈦ 我國現行的土地制度是什麼
我國現階段的土地制度是以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為基礎和核心的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關於土地所有、佔有、支配和使用諸方面的原則、方式、手段和界限等政策、法律規范和制度的體系。廣義指包括一切土地問題的制度,是人們在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因土地歸屬和利用問題而產生的所有土地關系的總稱。
主要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規劃制度,土地保護制度,土地徵用制度,土地稅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狹義指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管理制。有時僅指土地所有制,是土地制度中的核心問題。
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是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制是土地所有權的經濟基礎。土地制度的基本目標是保證土地資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7)中國土地制服擴展閱讀:
我國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的內容主要包括:
(1)我國全部土地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採取社會主義國家所有的形式,國家代表全體勞動人民佔有屬於全民的土地,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3)土地的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形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表該組織的全體農民佔有屬於該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並對該集體所有的土地行使經營、管理權。
(4)城市市區的土地全部屬於國家所有。
(5)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包括村農民集體和鄉(鎮)農民集體)。
(6)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
㈧ 中國土地制度
我國自土地改革以後,一直實行土地公有制度,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以,城市的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民有少量的自留地有長期的使用權,也可以轉讓使用權.這種制度可能會一直延續下來. 三農問題是天大的問題,過去重視不夠,這一屆政府的舉措確實令人刮目相看,相信社會主義新農村會在不久的將來呈現在我們面前.農村的社會保險還處在起步階段,同以前相比總算走了一步,今後回逐步建立和完善的.三農問題一直是總理十分關注和經常考慮的重大問題,根據十一五規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一系列重大舉措,例如從2006年起,中央財政每年將安排1000億元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持農村稅費改革的鞏固完善。建立農村公共財政體系,成為「後農業稅時代」的一項主要任務 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藍圖,有關部門將增加對13個糧食主產省(區)的糧食直補資金;農村義務教育將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兩年內全部免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試點將擴大到全國40%的縣(區);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從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財政較大幅度提高補助標准,到2008年在全國農村基本普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體系。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今年將擴大到40%,中央財政對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的補助標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礎上再增加10元,地方財政也要相應增加補助,爭取到2008年在全國農村基本普及。國家還將落實必要的經費,支持鄉衛生院和縣醫院的建設,為農民提供安全、廉價的基本醫療服務。 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優先解決1億農村群眾飲水不安全問題,新改建農村公路120萬公里,基本實現全國所有具備條件的鄉鎮、建制村通公路,95%的鄉鎮和80%的建制村通瀝青路或水泥路,同時實現路通車通。2006年,國家將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著力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體制改革,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農村金融機構將放寬對種糧農戶小額貸款的擔保條件和期限。 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推進,百姓將享受到日益完善的文化服務。到2010年,我國將基本實現20戶以上的已通電自然村全部通廣播電視,全國農村將實現一村一月放映一場電影的目標。農村影院、文化館、圖書館等設施的普及,也將把農民的傳統日常生活概念大大拓展。還有很多就不一一例舉了.
㈨ 中國土地制度的介紹
中國土地制度沿革路線:依靠貧農,雇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影響:鞏固了農村革命根據地;使廣大貧雇農政治上翻了身,經濟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調動了他們革命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