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應聘被騙了,入職就收了380元服裝費,還簽了勞動合同違約了要賠300元。我該怎麼辦啊
可以去當地的勞動檢察部門舉報這家公司,國家有規定公司是不能以任何名義形式收取求職人員的任何押金!
㈡ 她說要收取600塊的服裝費入職手續上滿一個月會退還我就給了但是我在網上看到這類事件感覺我也被騙了
我也是受害者之一,17年7月在58同城找的,一開始要你填資料好了面試然後就是什麼服務費可能什麼拍戲什麼演藝。。。要300做10場,後來知道就是一個騙局,算是買一個資源吧,至少認識了中介領隊,以及展會的兼職。後來300元10場沒賺回來,倒是在兼客兼職的軟體上招人做第一次展會賺回這筆錢。希望能通過網路知道APP傳播,58同城是騙子網站,不是神奇的網站。希望政府能打壓。
㈢ 入職被騙怎麼辦
一切按合同辦事,如果他們給的錢與合同規定不一致,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如果合同約定確實是1000塊,那就當吸取教訓,如果不想支付違約金,可待合同期滿後立即離開。如果你還沒有正式簽合同,馬上離開,這是一家沒有誠信的公司,不值得你的奉獻。
㈣ 剛入職就簽訂勞動合同,還簽了個制服合同,沒做滿一年制服自費,還在試用期,制服也沒拿到,辭職要給錢嗎
你好,如果公司同意你離職,那麼制服的合同並沒有實際的履行,所以你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㈤ 應聘司機職務要求交1400元的服裝費感覺被騙了去勞動局投訴有沒有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統一著裝是為了用人單位的經營需要,服裝費應該用人單位承擔,要求勞動者承擔是違法的。如果直接在勞動者工資里扣除服裝費,屬於剋扣工資的行為。
勞動者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㈥ 我在試用期辭職公司是否需要退我交的購制服費
樓上的,你說錯了。試用期就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這么一段時間,正式合同是需要員工轉正之後才能簽的,試用期,公司可以隨時解僱該員工,但是該員工也可以隨時辭職。至於這個服裝費,有退的說法,估計就是押金,勞動法明文規定,用人單位是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的。
㈦ 剛入職就簽訂勞動合同,還簽了個制服合同,沒做滿一年制服自費,還在試用期,制服也沒拿到,辭職制服要錢
向勞動部門投訴
㈧ 找工作被騙了,交了五百塊錢。有什麼辦法能把錢拿回來么報警有用么
這樣的虛假招聘,報警找警察沒有用;找勞動局也沒有用。這種被騙錢只有找工商局,工商局管這個事情,對這種違法騙子中介還能進行罰款,最好讓穿工商制服的執法的陪你一起去,一定能把錢要回來。多說一句,這騙子騙錢不得好死沒有好下場。
㈨ hr說入職後要花錢買工作制服,是不是騙錢的
買工作服不靠譜的
工作的話,那公司就是要提供工作服的
沒有理由要員工去 買工作服的
㈩ 關於公司員工制服費用收取由那方出的問題···
新入職的員工,若沒到試用期結束就離開公司,一般是交回工作服,退回押金。已過試用期者,若工作時間較長,工作服可以不退,不過有的公司規定在離職時是必須歸還的,這是公司離職手續上必須的一個步驟。要不,離職員工穿工服在外惹點亂子,影響不就壞了!如果用人單位強制勞動者用工資購買工作服,那麼用人單位的做法違反勞動法及相關規章。這屬於用人單位單方對於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支付約定的變更。按照勞動規章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剋扣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扣工資用於購買工作服,是違法的。工作服是應該公司免費提供的,按照勞動法,企業是不能收取這個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