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武漢有哪些服裝制服公司,規模大,能承接百萬訂單的
武漢世城集團有限公司 世城牌職業裝系列是中國職業裝十大著名名牌,湖北省名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警服2008年目錄企業,國家司法部、鐵道部、建設部、中國電信服裝定點生產單位。 武漢世城集團是由其主體核心旗艦企業——武漢世城職業服飾公司控股其他4家子公司級建而成。 集團的經營宗旨、市場方向和企業文化等仍然沿襲傳承武漢世城職業服飾公司的做法,並力圖和企業文化等仍然沿襲傳承武漢世城職業服飾公司的做法,並力圖將此發揚光大,做的更好 武漢世城職業服飾公司是湖北省規模最大、設計能力最強、最具文化特色的專業從事職業制服設計、研究、生產的重點企業,也是華中地區制服行業龍頭企業和全國行業知名企業。 公司成立於1993年,現已成為以職業裝設計、生產、經營為主導,集出版、廣告、電視文化傳播、面料經營、酒業開發於一體的科技文化型綜合性企業,三個方面首創全國行業之先河: 一是建有全國首家制服工業園,具備各類職業裝、西服及襯衣等4條生產線,各類通專用設備600多台/套,技術裝備水平處國內同業中上水平,年生產能力100萬套(件)。 二是編有中國首部具有權威性、文獻性的《中國職業裝系列經典叢書》。公司每年創新研發新品多達1000多種共六大類別,其研發設計水平、企業文化、誠信經營狀況和既做服裝物質產品又做圖書文化精神產品的能力,構成了獨特的有形和無形核心競爭力,是全國制服行業中少有的。 三是擁有近4000平米的全國最大的制服展廳和一支較高水準的職業裝表演團隊。還擁有一支較優秀的管理團隊,來自全國知名院校和大中型廠礦的服裝設計、電腦打版、紡織面料、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廣告創意和美術專業等具有較高素質和豐富實戰經驗的中高層管理團隊成為鐵打營盤的中堅,帶動隊伍產生出1+1>2的效應,人才優勢比較明顯。 16年來,世城公司服務過的全國各地、各行業客戶達到近萬家,涵蓋華中、華北、西南、西北、東北、華東等20多個省市自治區。公司現有員工612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佔19%,具有高級職稱的10人,中級職稱的68人,各類專業技術人員140多人。 公司主導產品目前為三大板塊:一是法國品牌「菲黛爾」高檔男女職業西服;二是各行業制式服裝;三是各類工裝及其安防用品,年綜合營業額6000多萬元。其中「菲黛爾」西服和商務休閑男裝品牌,除專業團體訂制和大量承接協作加工外,已進軍終端市場開展零售,形成了世城發展的新板塊、新特色、新亮點。 世城制服是湖北名牌產品,中國職業裝十大領銜品牌;世城公司是中國優秀民營科技企業;國家級中國「光谷」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營進出口權企業;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核準的特種防護用品定點生產許可企業和A級證書企業;湖北省纖維檢驗局企業質量保證能力運行情況考核合格單位;武漢市服裝CAD應用先進單位和企業信息化工程重點示範單位,2005年獲武漢市重大科技成果獎;公司通過了ISO9001國際質量體系認證;1998-2004年連續幾屆獲得全國職業裝設計大賽銀獎,國家稅務總局新式稅務服裝設計優秀獎,還獲得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新一代三軍軍服設計優秀獎;全國知識產權保護專利百強企業。作為全國職業裝行業生產經營的最高榮譽和實力證明,世城公司不僅是國家公安部、司法部警服設計中標單位,而且還是政法系統警服定點生產專業廠家,同時也獲得國家建設部城管監察服、國家環保總局環境監察服、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執法服、中國電信行業服裝、國家物價系統物價檢查服等數個國家部委行業標志服的定點生產資格。2003年被武漢市委、市政府列為振興武漢現代製造業「五大板塊」、「十大產業」中職業裝行業的龍頭企業。 2004-2005年湖北省省委書記羅清泉,原武漢市委書記、現司法部常務副部長陳訓秋,常務副省長李憲生、市人大主任趙零、市政協主席劉善壁等省市領導先後多次來公司視察指導、指示要加快發展,充分發揮龍頭作用,帶動產業鏈的壯大。 2000年以來,原國務院副總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陳幕華;原全國政協常委、紡織工業部部長吳文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閃淳昌;總後軍需裝備研究所所長周國泰將軍等國家和部委領導人以及省市地方領導先後為世城公司題詞,勉勵世城公司大力弘揚制服文化,做強做大做長久。 日前,世城投資籌建的佔地300畝,建面3萬平方米,擁有5條生產線,800多台套設備,年產400萬套/件的「中國職業裝研發基地」一、二期工程,已通過了規劃、立項,現在辦理設計和報建之中。 武漢世城職業服飾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 武漢市解放公園路40-1號 制服部: 82410732、82425171 職業裝部: 82422550 綜合部: 82426894、82420300
滿意請採納
Ⅱ 海事局兩杠一是什麼級別其他肩章各對應什麼級別或崗位
兩杠一是「海事監督官三級」
全部的海事職務等級:
我國直屬海事系統從09年2月1日起全面實行職務等級標識制
海事新的職務等級標識共設六等十三級,
[轉自鐵血社區http://bbs.tiexue.net/]依次為首席總監、總監、副總監、監督長、監督官、監督員六等;
副總監及以下標識設一、二、三級共十三個級別,
其中監督員設一、二級;
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行專業職務等級標識制。
Ⅲ 硬碟148.9GB監控錄像能保存多長時間怎麼能讓它保存的時間久!
九重天上
近年來,由於科技和經濟的發展,各地偵查機關在刑事偵查中廣泛使用錄音錄像以固定證據,這在刑事訴訟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不過,它的使用也引起了相應的問題:同步錄音錄像的法律地位是什麼?它的應用規范是什麼?本文以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律體系為理論基礎,對同步錄音錄像加以分析,並總結出能應用於偵查實踐的使用規則,以使所形成的視聽資料作為證據能為審查起訴和審判機關所採納。
一、同步錄音錄像的法律性質
同步錄音錄像是偵查機關在刑事偵查過程中,以同步錄音錄像方式記錄偵查行為的訴訟活動;它所形成的是以錄音磁帶、錄像帶、電子計算機硬碟、光碟等為載體的,以用於刑事訴訟為目的的視聽資料。司法實踐中,同步錄音錄像記錄的偵查活動包括: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被害人)、勘驗、檢查、搜查、扣押。既然同步錄音錄像是記錄偵查機關自身偵查活動的行為,那麼偵查機關為什麼要在偵查活動之外進行錄音錄像呢?
刑事訴訟中,錄音錄像早已為偵查機關所利用,而它在國外,基於各國法律的規定也不乏使用之規定。在我國1997年新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視聽資料是刑事訴訟證據的一種之後,同步錄音錄像隨著錄音錄像證據的廣泛使用也廣泛發展起來。它產生時的典型形式是偵查機關在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詢問證人時,同步製作錄音或者錄像。這種形式的產生,是因為新刑事訴訟法擯棄了糾問式的庭審形式,而規定了控辯式的庭審形式,這種形式下,法庭更多地以犯罪嫌疑人和證人在法庭上的陳述作為採信的依據,這樣偵查機關在刑事偵查階段所取的犯罪嫌疑人交待和證人證言就潛在地存在著不穩定性。為了更好地固定證據,偵查機關在訊問和詢問之外,又通過同步錄音錄像固定言詞證據,這樣在審判過程中,一旦被告人、證人翻供,可以當庭出示錄音錄像以證明其在偵查階段所作的交待或證言的自然性、合法性、真實性。由於同步錄音錄像存在著客觀性、動態直接性,所以司法實踐中,偵查機關也逐步利用其記錄其他的偵查活動,如搜查、扣押、勘檢、檢查,以固定偵查行為和相關的物證。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同步錄音錄像行為是一種偵查行為,是為證實案件事實,以記錄訊問、詢問、勘驗、檢查、扣押、搜查過程為手段,形成相應的視聽資料為目的。
二、同步錄音錄像實施程序的規范形式內容
(一)、同步錄音錄像需要確定實施的規范形式
偵查機關在行使偵查權,查清犯罪事實過程中,當然要採取各種偵查行為,這些偵查行為中,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實施的法律程序的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鑒定、通緝等七種偵查行為,其他的偵查行為則是由偵查機關內部以規范性文件方式明確。上述七種偵查行為除通緝外,都是刑事證據產生的直接形式,可見立法者為了保證刑事證據本身的客觀性、合法性,專門就收集證據的偵查行為作出了特別的約束。視聽資料作為刑事證據中的一種,是新生事物,刑事訴訟法還沒有對其收集程序加以規范。沒有對其規范並不意味著它不需要規范,在司法實踐中,它恰恰因為缺少規范性收集程序,導致偵查機關各行其是,公訴和審判部門各有標准,從而形成事實上的司法不統一。所以,視聽資料作為證據材料,偵查機關在司法實踐中亟需對它的取得方式加以總結、規范。對同步錄音錄像而言,這意味著偵查機關應當主動對同步錄音錄像這一偵查行為的實施程序加以規范,並與公訴、審判部門達成一致,最終使依據該規范產生的視聽資料在程序上具有合法的特性。
(二)、同步錄音錄像的規范形式所必須包括的問題
所謂同步錄音錄像規范形式所必須包括的問題是指:同步錄音錄像時,其本身必須注意的規則,由它形成的視聽資料中所必須包括的內容,只有在這些規則被遵守、內容被全部反映時,同步錄音錄像所產生的視聽資料對刑事訴訟而言,才是具有客觀性和可以採用的刑事證據。在我國刑事訴訟體制中,這些問題包括兩個部分,即同步錄音錄像所針對的偵查行為的特性、同步錄音錄像本身技術上的客觀性。
同步錄音錄像必須反映偵查行為本身的法律要求
同步錄音錄像必須反映偵查行為本身的法律要求,其含義是:被同步錄音錄像反映的偵查行為包括訊問、詢問、勘驗、檢查、扣押和搜查,以上偵查行為,刑事訴訟法專門規定了它的實施程序,並且在實施這些偵查行為時,不同的偵查行為有著不同的法律要求,否則該偵查行為在法律上就存在著違規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可能。因此,在同步錄音錄像時,必須要將偵查部門實施該偵查行為的合法程序表現出來。
同步錄音錄像技術上的客觀性
同步錄音錄像技術上的客觀性的含義在於:它必須要體現全面體現出訊問、詢問、勘驗檢查、搜查等現場的全部和需要專門特別表現的局部,並且要克服錄音錄像本身所固有的畫面局限性、清晰度差的問題。
三、訊問、詢問、搜查中同步錄音錄像的規范性程序內容
由於同步錄音錄像能夠反映不同的偵查行為,針對反映的偵查行為的不同,同步錄音錄像規范程序所必須包括的問題也不同。以下以訊問、詢問和搜查為典型,對同步錄音錄像在實施時的規范形式和具體問題做逐一分析。
(一)、訊問犯罪嫌疑人
1、訊問犯罪嫌疑人中的法律要求
同步錄音錄像必須反映刑事訴訟法對訊問犯罪嫌疑人的具體法律要求:(1)、刑事訴訟法第91、92、93、94條的規定;(2)、不能使用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獲取供述;(3)、訊問開始前,必須要明確告知犯罪嫌疑人,正在對訊問進行同步錄像;(4)、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可能脫逃、行凶、自殺、自傷或者其他危險行為的,不應使用戒具。
雖然主要涉及的規范只能以上這些,但由於刑事訴訟法對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規定有限,而偵查機關對訊問時的紀律性要求又多以禁止性規定為主,所以司法實踐中有相當的一些問題缺少統一的認識,如訊問中的用語性規范、當犯罪嫌疑人以沉默對待訊問時的處理、辯訴交易等等,由於同步錄音錄像對訊問過程以紀實、全面的方式反映出來,這些問題亟需我們做出結論。本文限於篇幅,只討論以下幾個問題:
(1)如何認識訊問過程中的違規行為。
偵查過程中以刑訊逼供和體罰為代表的違規行為,其內容可以分為兩類:一、偵查人員在訊問過程中,採取了超越法律規定的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的措施,或者所採取的法定強制措施在超出犯罪嫌疑人所能承受的范圍時還不及時中止,那麼無論其是否以之作為犯罪嫌疑人交待的條件,都是違規行為;二、偵查人員將法律賦與犯罪嫌疑人的、不因其處於犯罪嫌疑人地位而受限制的利益,作為犯罪嫌疑人交待的條件或者是對其涉嫌行為的懲罰,這同樣是違規行為。在這兩種違規行為下,犯罪嫌疑人所做的任何交待當然無效。因此,同步錄音錄像過程中,偵查人員一方面不能有上述違規行為,另一方面在口頭表達上也不能表露類似的意思,如「不老實就把你關起來」之類的話不能在訊問中使用,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在同步錄音錄像過程中,犯罪嫌疑人交待的客觀性。
(2)、偵查人員在訊問時,以辯訴交易的形式要求犯罪嫌疑人如實回答相關問題的行為是否是誘供行為。
我國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是否能在訊問過程中,與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訴交易,然而在司法實踐中,這種行為在事實已經廣泛使用。如檢察機關在偵查賄賂案件過程中,常與涉嫌行賄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訴交易,以其對行賄問題的如實交待,換取偵查機關不對其涉嫌行賄或者其他犯罪或一般違法行為的不追究。在訊問涉嫌受賄、貪污的犯罪嫌疑人時,檢察機關也常與其進行辯訴交易,以對涉嫌受賄、貪污問題的如實交待,換取對他其他輕罪或一般違法行為的不追究。應當說,訊問過程中,偵查人員進行的辯訴交易在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限定下,作為一種偵查策略,亟需規范。筆者認為:在目前情況下,只要偵查人員所承諾給予犯罪嫌疑人的利益沒有超出法律容許的范圍,那麼偵查人員所進行的辯訴交易行為就是合法行為,犯罪嫌疑人因此而做出的交待應當被認為是有效真實的。
2、訊問犯罪嫌疑人時,同步錄音錄像的技術要求
對訊問犯罪嫌疑人進行同步錄音錄像時,必須要從錄音錄像設備的設置上保證畫面的客觀性,使用上考慮與偵查的聯系性。所謂客觀性,即是錄音錄像要表現出訊問場景和過程的全面、細節和連續。以下以對訊問進行錄像為例,就其具體要求說明如下:
(1)、就使用與偵查的聯系性而言,是指錄像行為應當有利於訊問工作。它的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兩個部分:其一是訊問場所中盡可能減少錄像人員,以有利於訊問中犯罪嫌疑人集中精力於訊問人員的提問。這意味著在偵查機關內部,進行同步錄音錄像時盡可能應當採取訊問室和監控室分離的方式。訊問室內的錄像設備採用以可轉動、變焦的攝像頭,錄像技術人員應當在監控室操作錄像。第二是訊問室與監控室之間應有電話連接。當訊問在沒有監控設備的看守所或者地方進行時,同步錄音錄像只能以單個攝錄一體機來進行錄像工作,這時的攝像技術人員也應當盡量地少,並且不能主動打斷訊問,以保持訊問工作的連續性。當然,如果其他偵查人員能夠自己運用監控設備,那麼這將是最為適當的,這對於攝像人員與訊問人員形成默契是非常有利的。
(2)、就訊問場景的全面反映而言,由於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訊問場景主要分為偵查機關內部的訊問室和看守所(對於其他地點訊問的同步錄音錄像,與看守所相同)兩種,而且這兩種環境都是以靜態、封閉為特徵的,所以在對錄像設備的設置上應當盡可能考慮得全面。
當訊問在偵查機關內部的訊問室進行時,對整個訊問室的全面反映的具體要求如下:首先,攝像頭以兩個為宜(最好能夠採用在固定牆壁上的攝像鏡頭),兩個攝像頭的安置要求位置上相互補充、全面反映整個訊問室;其次,一個攝像頭的錄像范圍應當包括正面反映犯罪嫌疑人的全身和局部,因此它應當以變焦鏡頭最為理想,另一個攝像頭反映的范圍應當包括能反映犯罪嫌疑人的背部和訊問人的正面。當訊問在沒有監控設備的地方進行時,一般而言,這時攝像技術人員只能通過一台攝錄一體機來進行錄像,由於角度的限制,這個攝像過程必然是不能徹底全麵包括訊問空間內所有的事務,所以在攝像機位的設計上,機位應當在牆角,攝像范圍是包括兩個訊問人員和犯罪嫌疑人的人像,其中犯罪嫌疑人的人像應當是正面或者正側面,他的面部應當是攝像機的集中反映對象。
(3)、就訊問場景的細節反映而言,主要是全面反映犯罪嫌疑人在訊問過程中面部和身體的勢態。對該細節的反映特別要包括:首先,犯罪嫌疑人面部、軀體表露在外的陳舊或新的傷痕,應當對其進行特寫,並在訊問時提醒訊問人對該傷痕的產生原因提問;其次,訊問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對訊問做出的面部和軀體反映,當犯罪嫌疑人在訊問中要求起立並移動時,鏡頭應盡可能對其在訊問室內的移動能加以跟蹤並反映其面部表情和軀體勢態。
(4)、就訊問場景的連續性而言,主要是指同步錄像要包括所針對的訊問的全過程,或者說同步錄像要包括從訊問開始至結束的全過程。它的具體要求是:
①、對每一次訊問過程的錄像必須要全面連續,不能因訊問和錄像者個人的想法而對其部分記錄。②、錄像技術人員在錄像的同時要製作錄像記錄,對錄像過程中的情況加以全面反映。這個要求是由於要完整持續要體現訊問過程的全程性,僅就錄像本身而言是難以達到的。首先是由於錄像機位的相對固定性和訊問人和被訊問人的可移動性,訊問過程中,基於種種原因,他們離開錄像范圍難以避免的;其次,是由於錄像過程中錄像帶錄制時間是有限制的,換帶會造成錄制的中斷;最後,錄像本身是對外界環境有一定依賴的技術過程,如電壓、燈光等等,當上述因素有突然的變化時,錄像當然會有暫時的中止。所以,錄像的絕對連續性在事實上是不可追求的,因而,錄像技術人員在製作錄像的同時應當同時製作錄像記錄,(訊問犯罪嫌疑人記錄上也應對上述情況加以反映,這樣才能對錄像中錄像中斷從犯罪嫌疑人角度加以確認)該記錄與錄像共同反映錄像的連續性。錄像記錄主要包括錄像開始時間、中止時間和原因、犯罪嫌疑人離開錄像范圍的時間和原因、錄像結束時間和原因,以及錄像製作者的簽字。
當然,以上的僅僅是一些原則性的要求,在司法實踐中還會有一系列的問題,具體分述如下:
1、錄像與訊問持續時間的關系。錄像的目的是為了記錄訊問,從這個角度而言,錄像時間的長短取決訊問。然而,現行刑事訴訟法對訊問犯罪嫌疑人有著特殊的要求,即12小時傳喚時間限制。基於這種限制,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基本上只能在兩個地方,12小時之內在偵查機關訊問室,此後一旦採取了強制措施,則在看守所內進行訊問。由於看守所內的訊問有著看守人員的監督,因而現在對偵查機關訊問是否有違法違規行為的爭議,常常集中於偵查機關訊問室內的訊問。因而筆者建議:(1)、對於處於12小時限制的訊問,偵查機關應當全程同步錄像,即對其接受傳喚受到訊問至離開檢察機關的全過程加以錄像,而不是僅對12小時傳喚時間中某一次的訊問加以錄像;(2)、處於12小時限制的訊問,應當在訊問一定時間後明確給犯罪嫌疑人以10-15分鍾的休息時間,以避免被懷疑為疲勞訊問,形成訊問本身是否合法的爭論;這也可以使錄像技術人員有空隙更換錄像帶,以避免因更換錄像帶而造成不必要的錄像內容缺損。
2、錄像資料的保存。為保證同步錄像形成的錄像帶母帶不必要的磨損,應當同時製作兩份,一份作為母帶,由錄像技術人員封存後轉交檔案管理人員管理,另一份作為證據(以復製件形式保存的錄像可以考慮製作為VCD光碟形式以便於使用、保存),日常使用。對母帶進行專門管理,是由於母帶的保管不僅僅是一個保管問題,而是一個如何通過嚴格程序對刑事證據的原始性加以保護問題,所以母帶的保管不宜採取偵查人員自行保管,而以製作復製件後,母帶由錄像技術人員轉交偵查機關中的檔案管理人員長期保管,形成保管記錄為妥。在這種保管形式下,當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對錄像資料復製件的真實性產生爭議時,偵查機關所出示的母帶由於其保管程序的完善,可以使母帶的證明力不受其他因素的影響。
3、同步錄像後,是否需要犯罪嫌疑人對錄像加以確認或者封存。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基於筆錄要求犯罪嫌疑人簽字或蓋章以及國外在詢問時的作法而提出的,就我國司法實際而言,這種做法雖然可以保證同步錄像的確定性,但不切實際。首先,我國刑事偵查階段的訊問錄像持續時間以數小時計算,在訊問犯罪嫌疑人後再讓其將錄像看完,必將耗去大量的時間,特別對傳喚階段來說,它導致偵查機關白白浪費12小時訊問時間;其次,在同步錄像後,偵查機關因偵查和證據的需要,會對錄像加以分析、復制和編輯,一旦錄像在犯罪嫌疑人簽字後封存,當然導致偵查機關無法對其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利用,從而使同步錄像行為失去應有的意義。
4、關於錄像設備的選擇。
在錄像設備的選擇上,應當以易於鑒定、錄像時間長為標准。現在常用的隨著技術的進步,硬碟錄像機已經廣泛應用,相對於普通錄像機而言,它由於本身的大容量而受到歡迎,但它所產生的錄像格式也易於修改,所以是否將其用於同步錄像領域必須以本地是否能對其進行鑒定為標准,如果不能,那麼還是以普通的錄像帶作為錄像設備選擇標准。
5、母帶的保存問題。
錄像帶有保管時間限制,它因保管環境的不同而不同。雖然從刑事訴訟時限而言,錄像帶本身的保管時間對於偵查、起訴、一審和二審的時間要求是足夠了,然而,由於檔案管理的要求和具體情況的不同,有必要探討如何能夠長期保管錄像帶。要長期保管錄像帶,在目前技術條件下,最為簡單有效的方式是將錄像帶轉制為VCD等形式的光碟。就保全視聽資料的程序而言,為了保證它的原始性,在將母帶轉制為VCD格式的光碟時,應當請辯方的代理人(如果是審判階段,可以請法院法官)在場監督保存過程,並製作轉制記錄;如果辯方經通知不到場的,那麼控方在製作轉制記錄時應當對辯方不到場的情況加以明確。
6、關於同步錄像的剪輯問題。由於訊問犯罪嫌疑人以小時計算時間,所以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出示同步錄像時,也是從頭到尾地全面看一遍是沒有效率的,所以有必要對同步錄像進行剪輯。對剪輯的要求如下:(1)、剪輯只能在同步錄像復製件上進行;(2)、剪輯不能代替同步錄像本身;(3)、剪輯只是對錄像加以剪輯而不是對錄像內容進行變更;(4)、剪輯者以錄像技術人員和偵查人員共同進行;(5)、剪輯要作記錄,從而使使用者可以確定剪輯是否對錄像的實質內容加以變更。
(二)、詢問證人
1、詢問證人中的法律要求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詢問證人主要有以下要求:(1)、刑事訴訟法第97、98條的規定;(2)、要告知正在對其進行同步錄像。
2、詢問證人時,同步錄音錄像的技術要求
這個方面的要求也與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所涉及的問題相同,也不再重復。
(三)、搜查
1、搜查中的法律要求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搜查同步錄像必須要包括的內容是刑事訴訟法第109、110、111、112、113條之規定。
除以上內容外,搜查還要涉及一些具體問題,如在對犯罪嫌疑人人身進行搜查時,如果是對犯罪嫌疑人脫衣搜查,在對此進行同步錄像時,應當注意保護固定證據和保護犯罪嫌疑人隱私的之間的平衡。這主要體現在:(1)、錄像人員性別應當與被搜查人一致;(2)、錄像資料的保密,在保存和放錄像資料時,應當按照審查和審判隱私案件情況處理。
2、搜查時,同步錄像的技術要求
在搜查時,對同步錄像的技術要求同樣是有利偵查、搜查場景的全面反映、對重要內容要細節反映和搜查過程的連續反映這四個方面,其具體要求與訊問犯罪嫌疑人時的技術要求是一致的。需要著重指出的是,對搜查同步錄像的目的,不是為了記錄每個偵查人員的具體搜查行為,而是為了確定搜查中需要扣押的各種物品和該物品被扣押時在搜查場所中的位置,因此對搜查同步錄像時,錄像技術人員應當在扣押物品的細節反映和扣押物品發現位置上下功夫,以達到同步錄像的目的。
四、同步錄像的爭議性問題
雖然同步錄像在司法實踐中已經廣泛使用,但對它的爭議一直廣泛存在。以下對其一一論述。
(一)、同步錄像能夠制服翻供嗎?
前面已經提到,同步錄音錄像產生的重要原因是,新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控辯式的庭審結構使偵查部門所提取的犯罪嫌疑人交待和證人證言存在著潛在的不穩定性。為此,偵查機關採取同步錄音錄像的方式,多方面固定證據。但對偵查部門中的一些同志來說,他們將其等同於「同步錄像是為了制服翻供」,但司法實踐中法院對同步錄音錄像所產生的視聽資料的採納又是有條件的,並不當然將其作為定案的依據,這就使他們質疑同步錄音錄像是否有意義。並且有觀點認為:無論是從偵查機關、起訴機關或審判機關的角度來看,犯罪嫌疑人交待和證人證言都是刑事訴訟中最為常見的,也通常是對案件成敗起決定作用的證據。如果以同步錄音錄像形式確定的犯罪嫌疑人交待、證人證言都沒有證明力,那麼收集犯罪嫌疑人交待、證人證言對偵查機關而言又有何意義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要回顧1997年所通過的新刑事訴訟法。新刑事訴訟法對我國刑事訴訟體制進行了較大的改革,依據它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等司法部門進一步下發了一系列司法解釋、文件等將其細化。就本文所針對的內容而言,其中變化的重點:一是新的刑事訴訟體制在庭審結構上變更為控辯式;二是針對證據方面,強調證據的收集程序,絕對排除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證據。所以,對控方而言,在指控被告人時,不僅要出示證據並達到刑事證明的標准,而且還要證明收集證據程序上的合法性。
基於以上原因,新刑事訴訟法生效後,在審判過程中如何能夠證明收集證據的合法性成為了偵查部門重點研究的問題。由於同步錄音錄像本身具有客觀性、動態直接性,使其成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的有力辦法,也就是說,同步錄音錄像在偵查階段的廣泛使用的基礎,就是為了解決證據收集程序合法與否的證明問題。
新刑事訴訟法在增強辯方地位的同時,當然也使偵查部門所提取的證據,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口供和證人證言,產生了潛在的不穩定性,即犯罪嫌疑人和證人翻供的機率上升了。但對於偵查部門而言,犯罪嫌疑人和證人翻供是刑事訴訟中常見現象,而且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對犯罪嫌疑人翻供而言,新刑事訴訟法雖然依然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須如實回答問題,但由於它更強調控辯式的庭審結構和偵查中對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保護,這事實上是要求偵查部門在偵查中盡可能少地依賴犯罪嫌疑人口供,或者說,在偵查過程中,當犯罪嫌疑人口供對刑事指控有利時,它的意義是引導偵查部門盡快收集更多、更全的證據和發現其他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當犯罪嫌疑人口供對刑事指控不利時,它的意義是引導偵查部門全面收集各種證據,以反對犯罪嫌疑人的辯解。偵查部門應當主動適應刑事訴訟法的上述要求,深化對偵查策略和手段的理解與運用,充分收集間接證據。而審查起訴和審判部門也應當適應新的刑事訴訟要求,在對證明標準的把握上減少對被告人交待的依賴性,加強對間接證據的研究與認可。對證人翻供而言,這是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證人合法權益是什麼?如何能夠對其加以保護?另一方面是如何落實證人義務,其主要是內容是:如何確定證人的偽證行為?在證人作偽證時,如何能夠確定他的責任?當偽證行為僅僅是一般違法行為時,偽證者的責任又是什麼?這兩方面問題的解決都有賴於刑事訴訟法律體系進一步的發展與規范。
所以,無論是犯罪嫌疑人還是證人翻供都不是同步錄音錄像所要解決的問題;無論是犯罪嫌疑人交待或者是證人證言,一旦刑事訴訟進入到庭審階段,當然是以庭審過程中的被告人交待和當庭作證的證人證言為准。但,這並不意味著翻供後,偵查階段中的同步錄音錄像就毫無意義。首先,當同步錄音錄像是完全符合前述的規范時,這本身就使犯罪嫌疑人、證人不能以偵查部門違反法定的取證禁止性規定為翻供的理由;即使犯罪嫌疑人和證人以其他理由翻供,同步錄音錄像所產生的視聽資料本身就構成了對其提供的新的交待或者證言的否定,翻供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證人應當對其翻供行為提供合理的解釋,當解釋明顯不合理或者被控方的舉證所否認時,其交待或者證言將會不被法庭採納為定案的根據;最後,在合乎規范的情況下所收集的同步錄音錄像對犯罪嫌疑人和證人而言,是一種潛在的威懾,它將大大增加其翻供成本。
(二)、中國刑事訴訟中的同步錄音錄像與國外的區別。
國外同樣將同步錄音錄像運用於司法實踐。英國於1991年頒布的《錄音實施條例》對警察訊問犯罪嫌疑人時進行同步錄音的程序作了詳細的規定,而隨後實施的《錄音實施法修正案》補充規定了對錄像製作的要求。通過這兩個法案的實行,警察訊問筆錄被法庭採納的概率大大提高。從這我們可以看出,英國對同步錄音錄像的規定同樣是為了確定訊問的真實性、合法性,從而使法庭能對偵查機關的訊問加以採納。不過,我國現行刑事訴訟制度在一些原則性規定上與英國是不同的,其關鍵就在於,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犯罪嫌疑人應當如實回答偵查人員的提問」,而英國則是給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權。因此,當我們把同步錄音錄像應用於我國的司法實踐時,就必須從這一點出發去考慮其具體規范。
同步錄音錄像是刑事訴訟中極有發展潛力的一種偵查手段,對於偵查機關的行為規范、證據固定有著不可替代的能力,如果對它的使用程序加以統一規范,並能得到審查起訴部門和法院認可,那麼在今後偵查部門的證據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過程中的採信概率必將極大地提高,辦案效率大大加強。這正是同步錄音錄像的本質要求所在。
Ⅳ 城管執法局都是干什麼的 懂得來
所謂的執法局,就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有的地方叫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或者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簡稱執法局。官方簡稱是城管執法局。所以,城管局與執法局肯定是一個局。
但是不排除有的城市是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並立存在,那就是你們是管理機關,他們是執法機關。但是實質上都是統稱的「城管」,這一點毋庸置疑。
Ⅳ 我是一服裝店新店長,每天不知道干什麼
服裝店長有哪些工作職責,如何做好服裝店店長在服裝店鋪經營過程當中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因此,怎樣做好服裝店長及管理好服裝店的日常運營事務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們就來具體了解下服裝店長的工作要求及日常管理經驗吧。
一、正確認識店長的位置
作為一個服裝店長,他的定位不是促銷員或領班,他的心態應該是一名老闆,如何培養這種心態,這跟公司的文化、體制有很大關系,這是管理藝術,士為知己者死,作為一個有責任心的店長,對於每天的工作細節,都要留心。只有一名優秀的服裝店長才會讓店鋪是盈利而不是虧損。
二、服裝店長的工作職責。作為,他(她)的工作職責主要應該包括:
1、了解品牌的經營方針,依據品牌的特色和風格執行銷售策略。
2、遵守公司各項規定,執行上級指示,完成公司下達任務。
3、負責管理專櫃的日常工作,監督考核導購的工作表現,及時反映員工動態,並對導購進行培訓。
4、負責盤點、帳簿製作、商品交接的准確無誤。
5、負責店鋪內貨品補齊,商品陳列。
6、協助主管處理與改善專櫃運作的問題。
7、協助主管與所在商場的溝通與協調。
8、定時按要求提供周圍品牌在商場的公關推廣活動。
9、了解周圍品牌銷售情況,登記並提供每天店內客流量資料。
10、激發導購工作熱情,調節貨場購物氣氛。
三、服裝店長的素質要求
店長作為一個店鋪的主管者和經營者,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對店鋪內外都有重要影響。作為一個主管者,至少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能否帶給部屬「信賴感」?
2、能否激發部屬的工作慾望?
3、是否具備領導、統御能力?
四、服裝店長的能力要求
1、管理能力
店長是終端店鋪的管理者,是店老闆委派到一個終端店鋪的運營的人。他的任務繁重,概括來說就是完成公司制定的營業目標、實行有效的工作計劃。那麼如何來完成公司制定的營業目標,實行有效的工作計劃,就需要店長分解目標,從管理每天的營業活動開始。營業活動就是制定計劃、實施、總結的重復循環的動作。其實店鋪的營業活動,無論是按月、季度或年來計算,都應遵循計劃、實施、總結的程序。在這個過程中,店長要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學會用「人」和「數字」來管理。
用「人」來管理
2、領導能力
服裝店主的領導能力包括解決問題的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良好的執行能力、豐富的銷售與客戶服務經驗等。
如何使服裝店管理有方
服裝店管理,管理方法是每位服裝店主都要學習的。只有撐握了服裝店管理知識,才能成為成功的服裝店主,才能真正的經營管理好一家服裝店。當您擁有了世界上最好的服裝店鋪經營方法,再加上合適的人去完善它、執行它、發展它、實現它,那麼你的服裝店一定是成功的。
服裝店管理卻不簡單,如何經營服裝店賺錢呢?有人說服裝款式很重要也有人說服裝店導購很重要,到底如何管理服裝店呢?一起來學習下吧!
先從服裝定價上來說。
服裝的定價是個敏感的話題,很多店主都不願意透露確切的數字。但從批發市場和服裝賣場的價格看,新上市的服裝一般可以賣到進價的2-3倍,季末甩貨則會根據銷售情況靈活變動。當然這個數字可能隨鋪租等因素的影響而略有調整,但基本上屬業內行規。
據業內人士介紹,服裝在定價上有一個原則,就是先高後低,不要一上來就抱著有賺就出的想法。一些自己認準是「精品」的款式即使是過季也不要扔進特價貨的籃子里,好東西就應該賣個好價錢。
如何做好服裝店店長,關於服裝店長的工作要求及日常管理經驗,小編就和大家介紹這些了。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Ⅵ 完善體制 科技引領發現新機制
高夢一
如果說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延伸了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發現耳目,那麼衛片執法檢查便從新的視角進一步創新了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發現機制。「全國覆蓋、全程監管、科技支撐、執法督察、社會監督」,目前,國土資源執法監管體系初步形成。
土地衛片執法檢查是利用衛星遙感影像圖,對監測范圍內土地利用情況發生變化的地塊逐一進行核查,發現和查處違法用地的專項執法活動。自2000年以來,已開展10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土地衛片執法檢查改變了過去僅僅依靠群眾舉報、領導批轉、媒體曝光等被動式的執法手段,形成了全新、高效、立體、科學的執法監察局面,構成了國土資源管理「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的立體體系。應該說通過開展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使得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變被動執法為主動執法,變單個部門執法為以政府為主導、多部門聯合參與執法。通過整改、查處衛片執法檢查發現的違法用地,倒逼各級政府改進土地管理制度、落實共同管理責任、構建長效執法機制,為落實中央提出的「兩個最嚴格制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以資源利用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打下了扎實的基礎。
一、衛片執法與國土資源管理
(一)現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與實際工作操作存在沖突
(1)缺少關於執法監察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規定對違法建築繼續施工有權制止,但無具體程序依據,如何制止?法律無明確規定。具體實施上,也缺少必要的落實細節,基層實施則更加困難,造成目前對違法建築的查處基本只執行罰款,沒收建築物只能是「紙上談兵」。
(2)案件查處處罰規定過於嚴厲,以至於難以執行到位。土地無所不在,礦產地往往地處偏僻,違法行為的發生具有廣闊的空間。土地、礦產違法一旦形成事實,就具有不可逆性。耕地一旦遭到破壞就難以恢復,破壞、浪費的礦產資源不可再生。法律規定對土地、礦產違法案件查處非常嚴厲,往往是拆除建築物,封閉乃至炸毀礦井,財產損失相當嚴重。對於違法責任人,屬於國家公務人員的,還要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雖然從保護國土資源的立法思想來看,如此嚴格的規定有其合理性,但是從實際操作層面來看,要考慮到社會穩定、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等多種因素,處理難度非常大,很難落實到位。
(3)特殊項目在適用法律上存在偏差。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統計表明,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違法用地比較突出。各地普遍反映,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都存在工期緊、任務急等情況,往往在只有立項的情況下就全面動工,而地方政府對這種情況的違法用地查處往往是處於兩難境地: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嚴格執法,查處違法用地;另一方面又要積極努力保障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進度。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違法用地如何查處?顯然不能像處理一般項目違法用地一樣簡單罰款、拆除,各地只能抓緊補辦手續,將此類違法用地合法化。如果因為項目類型特殊就可以差別對待,無視法律的程序正義理念,不利於維護國家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二)行政管理體制制約執法監察的效力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體制是執行屬地化管理原則,由地方政府負責各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執法監察機構的財政支出和收入。從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結果來看,雖然非法批准佔用土地行為所佔比重低於非法佔地行為,但是非法佔地項目中很大一部分還是經過地方政府默許的。這就造成完全屬地化管理的執法監察體制與土地、礦產違法對象的特殊性不相適應,各地普遍存在缺乏必要的執法條件和執法環境問題。明明知道違法用地、違法采礦,但由於涉及當地政府和局部利益,執法監察人員不能查、不敢查,也不敢向上級報告,執法難以到位。
(三)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權力和其所承擔的職責不平衡
無論從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具體個案查處的實際情況,還是從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等一系列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情況來看,違法問題發生的趨勢總體向好,但是總量還是不容樂觀。究其原因,無外乎抗法者無視國土資源法律尊嚴,蔑視國土資源執法人員執法權威。對日益嚴峻的執法形勢和執法環境,中央提出要用最嚴格的措施來管理國土資源,但沒有賦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足夠的權力,導致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權力與職責之間不平衡。執法監察沒有法定的強制措施,對於正在進行的違法行為,只能責令停止,若當事人置之不理就無能為力了,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現實情況往往不是執行不了,就是時間拖得很長,木已成舟,人為地擴大了損失,加大了執法的對抗性和查處的難度。
二、對於衛片執法工作的幾點思考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是行政執法的一種,通過防範功能、補救功能、反饋功能,通過事前監察、事中監察、經常性地巡查、法制宣傳、制止糾正、實施信息反饋等環節,從嚴查辦違法案件,使人們不敢貿然違法,從而達到保護和合理利用國土資源,保障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穩定發展的目的。它是整個國土資源行政管理的後御防線,是依法行政的最後保障,是檢驗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實效的標尺。因此,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除了完成對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和相關政策研究之外,還應積極分析全國范圍內的違法形勢,並與現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相對比,為國土資源管理政策制定提供依據。
(一)進一步完善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政策
(1)充分利用《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機會,積極妥善解決現行法律與實際操作發生沖突的問題。
(2)處理好保障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項目服務和維護國土資源管理秩序之間的關系。在國土資源部對土地審批制度進行改革的基礎上,聯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交通部、鐵道部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如何進一步優化土地審批制度,減少審批環節,有條件地下放審批許可權,切實貫徹落實土地預審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二)加大力度推進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
(1)理順政府職權與土地利用的關系。政府對於經濟領域的管理,應該主要是宏觀調控、規范引導、提供公共服務、監督檢查及相關行政管理,不應直接參與和干預企業經營投資行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部門對各地政府、企業以及個人違法用地行為在職責范圍內進行查處。
(2)爭取省以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垂直管理,行政處罰權由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行使,保持隊伍的相對獨立性。
(三)加強部門配合,樹立執法監察權威性
(1)進一步落實部門配合,共同開展執法監察工作。從歷次衛片執法檢查整改查處工作開展情況看,對違法用地的查處只靠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是十分困難的,需要由政府牽頭,法院、公安、規劃、城管、國土等部門聯合執法,特別是司法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將違法用地案件移送司法部門這一方式被普遍應用,但是實際效果並不顯著,國土資源部門與司法部門的相關規定在銜接上存在一定問題。因此,建議明確界定國土資源違法、違紀、犯罪三類行為及對應移交的部門、標准、程序和處理時限,爭取協調制定紀檢、監察、司法部門工作人員辦案不協作、不作為責任追究辦法,防止出現「移送走形式」的現象。
(2)樹立執法監察權威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人員肩負著巡查、發現、制止、查處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任務,是法律得以貫徹實施的重要一環。如果沒有最基本的執法證件、執法制服、車輛標識,只能穿便裝冒著挨打甚至付出生命的危險來捍衛法律的尊嚴、履行自己的使命,顯然不利於違法用地問題的處理和解決。建議切實採取措施,改善國土資源執法環境,有效保護執法人員,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人員配備統一執法制服、車輛標識,從而維護國土資源法律尊嚴,樹立國土資源執法的權威性。
Ⅶ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中國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國家監督抽查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准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注冊、備案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