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管制服、城管工作服全國有統一的標准嗎
管制服有好幾種,款式都差不多,就是標志差別很大,還有就是顏色也有區別,大多數的部門是有統一的標準的,但城管工作服是沒有什麼統一標準的,比如南方和北方的區別就比較大,你去凱維琳看看。
㈡ 城管未穿制服能否執法
法律分析: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非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著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的,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予以糾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城管人員未穿制服執法,但提供相關證件的,執法行為有效。
法律依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四十條非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著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的,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予以糾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應當向社會公布。
㈢ 中國有哪些政府機構是穿制服的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可以穿著制服的政府機構工作人員如下: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
(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
(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
(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幹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後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㈣ 城管不穿制服可以執法嗎
城管不穿制服執法是違規的,你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門投訴。
㈤ 城管不穿制服,無通知,直接強行拉攤販東西算什麼行為呢攤販應該怎麼辦呢
你好,1、城管的制服未經國務院批准,屬於違法著裝,是被取締之列。
2、所以城管執法可以不著裝。
3、不出示證件執法是違法的。
4、未經執法程序隨便拿走別人的東西是違法的!
造成損失你可以要求賠償,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
㈥ 你對城管的執法方式有何意見或者建議
從我看到的城管執法,我對目前城管執法方式有以下建議:
一.建議城管執法的時候態度隨和一些
我看到地城管,都是一些人高馬大的男人,看起來好凶呀,話都不敢說,搞得很多膽子小點的攤販都害怕,本來擺攤個攤攤都是為了生活,都不容易,有些城管來不來就給人家掀攤攤,大神呵斥,往往會引起大家的反感,更加對著干,也不得聽你的。所以我建議城管執法的時候,態度隨和一些
四.建議加強城管多進行一些理論知識培訓和說話做事方式方法培訓
在我印象中,很多城管執法者都是招聘進去就開始上崗,都沒經過一些專業培訓,工作時候跟人講起道理來很薄弱。只知道一味蠻干,缺少理論支撐,很多被管之人都是口服心不服。所以我建議城管還是要多增加一些理論知識培訓和做事方式方法培訓。比如崗前培訓,定期培訓等等,聘請專業人員進行教授。經過培訓,我相信城管執法時效果會好很多,大家也更容易接受。
㈦ 城管不穿制服可以執法嗎
城管不穿制服可以執法。但需要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7)城管關於穿制服的通知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
2、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3、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
4、違反本法第十八條關於委託處罰的規定的。
㈧ 城管來執法通知雙方嗎
還是去處理一下為好,這樣自己就不會給城管留下什麼把柄。至於最終怎麼辦,另一回事。 只要去處理了,城管就不能在把你怎麼樣,有錯沒錯另外討論。如果沒去,城管可能會以此為借口收滯納金或者給你製造別的麻煩。
虎丘區、蘇州市對違章停車是怎麼處罰的?有沒有規章、文件之類做出規定?還有就是這些處罰依據是否為公眾知曉?如果沒有合法的依據,就是亂罰款,可以告他們,或者不交錢。如果有規定,必須要求城管給出正式的處罰決定、罰款收據。這是行政程序的要求,如果不給,可以告它或者不交罰款。
還有,你停車的地方是不是不允許停車?你停車是否對交通造成影響?如果沒有給交通造成影響,你可以據此申辯,要求少罰、不罰。如果是可以停車的,那罰款就有問題了。
違章停車到底歸交警管還是城管管這是法學界的熱點話題。因為雙方職能交叉在這里,誰都有道理。實際情況是,交警本身事務繁忙、復雜,一些小事不想管。本身收入也不錯,沒必要抓這些芝麻。城管就有問題了,首先是成立城管是否合法?應該說不違法,但是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可以成立。而且各個城市情況復雜,法律不宜一概而論。所以,只要是城市裡的問題,城管幾乎都能管。那些很瑣碎、煩人的事情,如果沒有別人管,最後還是城管來管。
㈨ 城管可以不穿制服執法嗎
1、城管的制服未經國務院批准,屬於違法著裝,是被取締之列。
2、所以城管執法可以不著裝。
3、不出示證件執法是違法的。
4、未經執法程序隨便拿走別人的東西是違法的!
㈩ 集鎮管理人可以穿城管制服嗎
進入下半年,多地基層綜合執法改革的步伐在加快。近日,廣東省陸續發布了關於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公告和工作意見(意見),因為首次提到重點調整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權,受到了廣大市監人的關注。
這是繼北京、內蒙古之後,今年下半年第三個有基層綜合執法改革「新動作」的省級行政區域,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廣東省發布的新政中涉及到了市場監管人最關注的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權調整和執法標識統一等問題。
改革背景:
兩辦發文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2019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按照該《實施意見》,在積極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面,推進行政執法許可權和力量向基層延伸和下沉,強化鄉鎮和街道的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職責。
整合現有站所、分局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鄉鎮和街道名義開展執法工作,並接受有關縣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逐步實現基層一支隊伍管執法。
市監沙龍發現,在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過程中,各地結合具體實際,在做法中存在一定差異。
今年下半年啟動改革「動作」的北京、內蒙古、廣東三地,在涉及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權調整、下放賦權清單內容和統一執法裝備、標識等方面就有不同。
廣東:
8月起下放行政處罰權
首提重點調整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權
8月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公布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公告》(粵府函〔2020〕136號),決定將部分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調整由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鎮街)以其自身名義行使,實行綜合行政執法。
按照該公告內容,自公告發布後,除專業性和技術性強、鎮街無法承接,或者工作量較小、由縣級集中行使成本更低的事項外,縣級人民政府及其行政執法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按規定調整由鎮街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特別提到,有關部門要重點調整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生態保護、市場監管、衛生健康、鎮區和鄉村治理、農業技術推廣使用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對縣域副中心、經濟發達鎮以及經濟特別發達、城鎮化程度特別高的鎮街,可以全面賦予縣級行政處罰權。公安等法律法規或者黨中央有明確規定實行非屬地管理部門涉及的領域除外。
8月6日,廣東省司法廳官網發布了《關於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意見》(試行),從加強隊伍建設、依法啟動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嚴格規范行政執法等多個方面進行了任務安排。
在嚴格規范行政執法方面,特別提出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實行持證上崗執法,嚴禁使用輔助人員執法。在統一綜合行政執法文書和標識方面,特別提到「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統一著裝及標志,目前司法部正牽頭制定。待國家標准出台後,指導各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使用統一的名稱標識」。
而同在今年啟動基層綜合執法改革「動作」的北京和內蒙古則暫未涉及到市場監管的內容。
北京:
431項行政執法權7月起下放街道鄉鎮
執法裝備和文書等按照城管標准
2020年4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向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執法職權並實行綜合執法的決定》正式發布。
從7月1日起,包括市政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停車場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431項行政執法職權將下放給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行使,並由其依法行使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權,實行綜合執法。
5部門行政處罰權下放
在北京的本次新政中,涉及城管等5個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下放,未涉及市場監管部門。
原由城管執法部門行使的市政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停車場管理、交通運輸管理、食品攤販管理等方面和對流動無照經營、違法建設、無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等行為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
原由城管執法部門行使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公用事業管理、能源運行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行政檢查權由城管執法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共同行使,行政處罰權仍由城管執法部門行使。
原由生態環境部門行使的大氣、雜訊污染防治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原由水務部門行使的河湖保護、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
原由農業農村部門行使的禁止垂釣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原由衛生健康部門行使的控制吸煙、除四害等方面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城管部門統一基層綜合執法文書和裝備標識
按照上述《決定》要求,市城管執法部門負責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各區制定基層執法工作流程和標准,統一規范基層執法文書和服裝、標志、裝備等,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基層執法培訓,推進綜合執法平台建設和執法信息共享等工作。
市監沙龍也了解到,自今年7月起,北京市各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陸續揭牌,按照市城管執法局統一制定印發的《北京市街道鄉鎮綜合執法檢查單樣式》,統一了街鄉鎮行政檢查單樣式及內容。
而街鄉綜合執法隊伍人員,仍統一穿著城管執法制式服裝,使用城管執法標志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