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員工工作服錢應該由員工自己出嗎
每家公司規定不一樣
多數是員工出
有少數公司出的,衣服質量很差
而且老闆算的是綜合成本
一定會在其他福利計算時考慮給了你衣服的
反正是占不到便宜
㈡ 員工制服是要整套掛起還是分開掛
員工制服還是整套掛起比較好,成現出整潔的氣象,特別能顯示出一個廠的精神面貌,以及這個廠的規模如何,所以說,一個企業的發展規模,從一點一滴做起,才能使企業發展壯大,最後我建議你搞好企業經營管理從我做起,在新時代的發展情況下蒸蒸日上。
㈢ 請問一下公司員工制服要自己出錢嗎
一般公司會在入職時收取適當押金,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後會全額退還。
㈣ 公司的員工工作服費用應由誰來承擔
應當在公司的勞動保護經費里開支,財務核算進成本,誰讓員工承擔誰就違反勞動法,工作服也敢要員工承擔,還有天理嗎
㈤ 工作服費用該不該員工出
現在很多企業都有這種規定,比較正常啦。如果每個人都進去幾天就走,公司又不扣工作服費的話,那麼公司光工作服都要賠死啊。
㈥ 員工們的制服……
從5S目視管理和公司文化的角度來看,應當有所區分。從顏色、款式人們一眼
就能看出著裝人是干什麼工作的,應該在那個區域出現。這樣方便管理和找
人。
㈦ 工作服到底該員工出錢還是老闆出錢
其實理論上是老闆出錢的,但是,像威思丁酒店用品的工作服那樣,是需要工作半年之後才會幫你支付的,畢竟企業不是傻子,你做個一個禮拜,給你套工作服,那得不償失!
㈧ 關於公司員工制服費用收取由那方出的問題···
新入職的員工,若沒到試用期結束就離開公司,一般是交回工作服,退回押金。已過試用期者,若工作時間較長,工作服可以不退,不過有的公司規定在離職時是必須歸還的,這是公司離職手續上必須的一個步驟。要不,離職員工穿工服在外惹點亂子,影響不就壞了!如果用人單位強制勞動者用工資購買工作服,那麼用人單位的做法違反勞動法及相關規章。這屬於用人單位單方對於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支付約定的變更。按照勞動規章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剋扣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扣工資用於購買工作服,是違法的。工作服是應該公司免費提供的,按照勞動法,企業是不能收取這個費用的
㈨ 公司要員工自己出錢做工作服合法嗎
屬於不合理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9)員工制服誰出擴展閱讀:
勞動要求規定: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3、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