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警察查身份證,穿警服不出示執法證件,能執法嗎
1、應該出示警察證。
2、習慣原因,著警服表明身份後都不出示警察證。
3、警察執法時可以被錄像,但不能隨便公開。
⑵ 警察查身份證,穿警服不出示執法證件,能執法嗎
按照條例規定,民警執法時,應該出具證件,著裝時候可以不出示,但當事人如有要求,則必須出示證件,你可以向轄區區縣以上的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舉報。希望幫到你
⑶ 警察只穿警服和佩戴警號不出示警察證就可以正當執法么
警察只穿警服和佩戴警號不出示警察證,不可以直接執法,需要出示相應證件才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3)警察穿制服就能執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十三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職責的緊急需要、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礙時,優先通行。
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築物,用後應當及時歸還,並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⑷ 警察穿警服執法就有權不出示證件嗎
當然無權了,警察的警服只是一種統一的服裝,就好比學生只要穿校服就可以去旅遊景點半價票了么,當然要出示學生證啊
⑸ 公安部規定民警穿制服執法需不需要執法證件
公安部規定,人民警察著人民警察制服執勤、便衣執法出示人民警察證即表明人民警察身份,不需要出示執法證件。
⑹ 警察只有在上班穿著制服的時候才能執法嗎如果一個警察下班換了便服在街上看見一個賊在偷東西,警察心想
《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21條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
很明顯,只要是警察身份,無論上下班都有義務的。
⑺ 警察穿警服執法就有權不出示證件嗎
必須出示。
根據2017版最新的《人民警察法》如下:
第二十二條
(檢查搜查)
人民警察為履行職責需要,經出示工作證件和檢查、搜查證明文件,可以對與涉嫌違法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進行檢查或者搜查;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搜查的,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搜查;被檢查、搜查人拒不配合的,可以強制檢查或者搜查。
檢查或者搜查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確有必要立即進行的除外。
遇有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抓捕違法犯罪嫌疑人,或者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緊急情形,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進入公民住所檢查、搜查或者實施救助,但事後應當及時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報告。
⑻ 警察能亂穿工作服執法么
執法的話,協警只能協助在編民警完成,不能自己去做,警察執法時應該出示證件。但是沒有要求必須穿著制服的——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
⑼ 警察只穿警服不戴帽子有權執法嗎
【警察執法需要出示警察證嗎?】 有人提出警察也要出生執法證,但他們忘記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就是說:警察在一般情況下,身著制服、佩帶警銜、警號,並不需要出示證件,只有在便衣情況下執法時才需聲明並出示警官證。《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由此可見,行政處罰法要求執法人員執法時出示身份證件,而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執行公務時有兩種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另一種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證件。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