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一個燈塔的神話故事
寫作思路:寫作時從大處著手,盡量闡述自己的看法或者思想,全面詳細的解答問題,並且緊扣問題的中心,把要表達的內容完整表述出來。
希羅是希臘神話中的女祭司,她與蘭德爾一見鍾情,每當夜幕降臨時,希羅去燈塔上點燃火炬,指引對岸的蘭德爾泅水過來歡聚。
有一次海上颳起狂風,火炬熄滅了,蘭德爾泅水過海時不幸遇難。第二天,希羅在岸邊見到情人的屍體,痛不欲生,也投入水中,與情人同歸於盡。
(1)英國燈塔制服擴展閱讀
神話的產生還取決於當時的社會性質。當時人們必須依靠集體,共同獲得生活資料,抵禦野獸和敵人;勞動所得有限,必須平均分配。在原始公社制度下,人與自然的主要矛盾,成為人民注意的中心。因此,解釋自然和制服自然,就成為神話的主要內容。
同時,由於人們的利益一致,在集體生產中涌現出來的技藝超群、勇敢剛強的人物,受到全體成員的崇敬,其被賦予神奇的能力而成為神或半神。在他們身上,寄託了原始人制服自然的願望。
有一部分神話表現了部落間的戰爭。這部分神話主要產生在原始公社制的後期。當時公社制趨於解體,但部落間為了佔有生活資料而產生的斗爭仍是全民的事業。
戰爭的勝利和領導者的業績被看作集體的威力和光榮的標志。因此,人們同樣自發地通過幻想把戰爭過程和指揮者予以神化,使這部分故事成為神話的一個組成部分。
㈡ 歷史上的蘇格蘭燈塔事件曾令世界驚恐,整個事件是怎麼回事
我們世界上有很多無法科學解釋的事情,這種像迷一樣的事情非常多,比如說赫利爾湖,金字塔,百慕大龍血樹,三色湖,UFO等。
燈塔在我國是非常少見的,也是非常神秘的。可是燈塔在歐洲國家是常見的,也不是什麼神秘事件,但卻在蘇格蘭發生了一件燈塔守護著神秘消失事件。
日誌所記載的這些似乎都是平常的事情,但是根據氣象局和當時船長都證實,12月12日到12月15日之間。都沒有發生過暴風雨,而且天氣非常的晴朗,暴風雨來的時候是12月17日。這樣的事件經過讓人感覺到比起懸疑,最主要的是三名燈塔守護著,到如今也沒有被尋找到,就這樣神秘消失了。
上面就是事件的整個經過,這也是至今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也不知道是不是編造的成分居多,但是我們只能當做吃瓜群眾來看這件事,畢竟時間太過久遠了無從考證。
㈢ 經濟學中燈塔的收費問題
區分在於前者將燈塔歸為私人物品而後者歸為公共物品,這種分類與實際情況相關的。
很明顯的問題是燈塔一旦開啟,沒有出錢的人也能享受這種福利,即燈塔有正外部性,其他人就可以從中佔到便宜,那麼誰((航行的)願意給燈塔服務付錢呢??
燈塔雖然是給過往船隻使用的,但由於燈塔的這種正外部性使得船隻有不付費的激勵。
私營的解決方法是向港口居民收費,而不是想船隻收錢,為什麼呢?因為港口的繁榮與衰敗直接影響港口居民的經濟狀況。
政府的解決方法是從稅收中撥款提供這項服務,但稅收是取之於民的
前者私營,後者國營。但消費者(直接付費的)都是港口居民。
其實兩種解決方法中都認為燈塔是既無競爭性又無排他性的物品,即一個人使用不影響其他人使用。
㈣ 為什麼美國被稱為燈塔國
美國被稱為燈塔國源於網友對美國時常自詡為「民主與自由的燈塔」說法的調侃。
美國原為印第安人聚居地。15世紀末西班牙、荷蘭、法國、英國等開始向北美移民。到1773年,英已建立13個殖民地。1775年爆發獨立戰爭。1776年7月4日通過《獨立宣言》,正式宣布建立美利堅合眾國。1787年制定聯邦憲法,1789年華盛頓就職第一任總統。在1776年後的100年內,美國領土幾乎擴張了10倍。
美國早期的移民多是從英國或者歐洲來到這片新大陸的,他們想擺脫歐洲舊的封建傳統,追求自由、民主。而這些要求體現在文學方面,個人主義成為貫穿早期美國文學的一個特色。
美國位於北美洲中部,領土還包括北美洲西北部的阿拉斯加和太平洋中部的夏威夷群島。北與加拿大接壤,南靠墨西哥灣,西臨太平洋,東瀕大西洋。
美國的國家象徵
1、國旗
星條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19:10。主體由13道紅、白相間的寬條組成,7道紅條,6道白條;旗面左上角為藍色長方形,其中分9排橫列著50顆白色五角星。
紅色象徵強大和勇氣,白色代表純潔和清白,藍色象徵警惕、堅韌不拔和正義。13道寬條代表最早發動獨立戰爭並取得勝利的13個州,50顆五角星代表美利堅合眾國的州數。
2、國徽
主體為一隻胸前帶有盾形圖案的白頭海雕。白頭海雕是美國的國鳥,它是力量、勇氣、自由和不朽的象徵。盾面上半部為藍色橫長方形,下半部為紅、白相間的豎條,其寓意同國旗。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領事服務網-美國國家概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美國
㈤ 1、 從英國燈塔制度安排的演變歷史經驗看,談談你對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安排的思考
英國燈塔制度及其演變
在英國,建造和維修燈塔的機構各個地方不一樣,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是領港公會,在蘇格蘭是北方燈塔委員會,在愛爾蘭是愛爾蘭燈塔委員會。這些機構的開支由通用燈塔基金會撥出,基金由商務部管理。而基金的收入來源是由船主繳納的燈塔稅,燈塔稅的繳納和報表管理由領港公會負責,征稅由港口稅務局完成。此外,燈塔咨詢委員會(代表船主、水險商和貨運者的船運協會)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燈塔機構在編制預算以及商務部是否通過預算都要考慮燈塔委員會的意見。
目前英國的燈塔制度是經過歷史的演變而確定下來的,其演變的歷史對於我們認識公共產品的供給有極大的幫助。科斯主要介紹了英格蘭和威爾士的燈塔制度的歷史演變。該制度的演變主要經歷了個階段:
海軍大臣與領港公會共管。十六世紀初,英國幾乎沒有燈塔,但是卻存在各式各樣的航標,這些航標的管理和信標的提供由海軍大臣負責。1566年,領港公會被賦予提供和管理航標的權力,也監督私人航標的管理。1594年海軍大臣將浮標和信標的管理權轉給領港公會。可以說,雖然此時並沒有出現燈塔,當發揮著類似燈塔作用的航標是由政府和領港公會共同提供的。
領港公會與私人各建燈塔。十七世紀初,領港公會在卡斯特和洛威斯托夫特設置了燈塔,但領港公會對與船長、船主和漁民建造燈塔的請求卻不聞不問,直到世紀末,它才建造了另一座燈塔。由於領港公會對建造燈塔的怠慢,給予了私人建造燈塔的機會。1610至1675年間,領港公會沒有建造一座燈塔,而私人建造的燈塔至少10座。因此,燈塔的建設出現了兩頭相爭的局面,一方面,領港公會試圖維護其建造燈塔的唯一權威地位而反對私人建造燈塔,另一方面,燈塔的建造者出於謀取個人利益,建造了燈塔。
私人為了避免侵犯領港公會建造燈塔的法定權力,他們的辦法是從國王那裡獲得專利權,後來,經營燈塔和徵收使用費的權力由國會通過法令授予了個人。燈塔使用費由所在港口的代理者向經過燈塔的船隻收取。而於此同時,領港公會為了既能保住自己權力又能賺錢,領港公會也申請經營燈塔的專利權,然後向那些願意自己出資建造燈塔的私人出租,收取租金,而私人以保證不與領港公會作對為條件。通過這樣的妥協,私人建造燈塔獲得了極大的空間和自由。科斯舉了一個例子以說明這種情況。以往,在伊迪斯通礁石上建造燈塔被認為是不可能的,但是對於私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亨利·溫斯坦利成為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於1699年建造了第一座燈塔,這座燈塔在1703年被大風暴沖走了,造成了極大的人員傷亡。盡管在此處建造燈塔如此危險,仍無法抵擋私人利益的進入,1709年,洛維特和拉迪亞德又建造了一座燈塔,而這座燈塔毀於一場大火。此後,新的燈塔再次由私人建造起來。
科斯指出,如果我們考察十九世紀初燈塔的建設情況,就可以理解私人和私人組織在英國燈塔建設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1843年燈塔委員會在報告中聲稱,英格蘭和威爾士共有56座燈塔,其中有14座由私人或私人組織經營。1820情況是,24座燈塔由領港公會經營,22座由私人或私人組織經營。在領港公會經營的24座燈塔中,有12座是與私人簽訂的租約到期而收歸領港公會,1座是1816年切斯特理事會轉讓的,也就是說在1820年的46座燈塔中,34座燈塔是由私人建造的,只有46-34=11座是領港公會建造的。
通過這一階段的歷史,我們發現私人並非像經濟學家預想的那樣,由於收費的困難而不可能提供燈塔,相反私人在英國燈塔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D·A·史蒂文森寫道:「1806年以前,只要有可能,它就把建造燈塔的權利租讓給承租人……」
領港公會購買私人建造燈塔。1822年,英國下議院小型特別委員會提出建議,建議領港公會購買私人燈塔。其理由是:燈塔的管理不合理,比如管理機構不同、燈塔稅率不同、徵收原則不同等等;燈塔對英國海軍和商業事關重大,,不能放任自流,而應該加強管理;對航運業征稅是不合理,這會導致與其他國家航運的不平等競爭時處於不利的地位,因此,燈塔稅應該降到與管理現有的燈塔和浮動燈塔,或建造和管理國家商業和航運所必需的新燈塔相適應的最低限度。[9]因此,領港公會開始購買某些私人燈塔,直至1842年,在英國不再有屬於私人所有的燈塔了。
科斯質疑這個建議,尤其質疑認為統一燈塔的管理就能使燈塔稅有任何下降。事實也確實證明,1848年貸款清償之後,燈塔稅並沒有降低。這與這個建議當初的設想是背道而馳的。
設立燈塔基金:1853年設立了商業還要基金,由燈塔稅和一定數量的其他款項提供給該基金。1898年,取消了商業海洋基金,設立通用燈塔基金,也就是現在英國的燈塔制度。
在《經濟學中的燈塔》中,盡管科斯並沒有明確地表明社會連續性理論,但是我們依然可以從英國燈塔制度的演變中看出他的這一方法論預設。穆勒、西奇威克、庇古和薩繆爾森關於公共產品的觀點,實際就是在站在了一個極端,即燈塔作為公共產品,只能由政府來提供,私人由於種種原因而不能提供。但是英國燈塔制度的表明,「早期的歷史表明,與許多經濟學家的信念相反,燈塔的服務可以由私人提供」。但是科斯並沒有在此時跳入另一個極端,即過分強調燈塔就只能由私人來提供,而是告訴我們,英國燈塔制度有在某些階段內,是通過政府、領港公會與私人的協商與妥協,共同來建造和經營燈塔的。通過科斯這樣的說明,我們可以做這樣的理解:事實上,並不存在純粹的公共產品,任何政府或個人試圖壟斷公共產品的供給,都是不可能的。
㈥ 誰叫太空燈塔
1967年,天文學家偶然接收到一種奇怪的電波。這種電波每隔1~2秒發射一次,就像人的脈搏跳動一樣。人們曾一度把它當成是宇宙人的呼叫,轟動一時。後來,英國科學家休伊什終於弄清了這種奇怪的電波,原來來自一種前所未知的特殊恆星,即脈沖星。這一新發現使休伊什獲得了1974年的諾貝爾獎。現在,已發現的脈沖星有300多個,它們都在銀河系內,蟹狀星雲的中心就有一顆脈沖星。
脈沖星是20世紀60年代四大天文發現之一(其他三個是:類星體、星際有機分子、宇宙3開微波輻射)。因為它不停地發出無線電脈沖,而且兩個脈沖之間的間隔(脈沖周期)十分穩定,准確度可以與原子鍾媲美。各種脈沖星的周期不同,長的可達3?7秒,短的只有0?033秒。
脈沖星就是快速自轉的中子星。中子星很小,一般直徑只有10千米,質量卻和太陽差不多,是一種密度比白矮星還高的超密度恆星。
耀目的中子星
中子星的前身一般是一顆質量比太陽大的恆星。它在爆發坍縮過程中產生的巨大壓力,使它的物質結構發生巨大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不僅原子的外殼被壓破了,而且連原子核也被壓破了。原子核中的質子和中子便被擠出來,質子和電子擠到一起又結合成中子。最後,所有的中子擠在一起,形成了中子星。在中子星上,每立方厘米物質足足有10億噸重。
當恆星收縮為中子星後,自轉就會加快,能達到每秒幾圈到幾十圈。同時,收縮使中子星成為一塊極強的「磁鐵」,這塊「磁鐵」在它的某一部分向外發射出電波。當它快速自轉時,就像一盞燈塔上的探照燈那樣,有規律地不斷向地球掃射電波。當發射電波的那部分對著地球時,我們就收到電波;當這部分隨著星體的轉動而偏轉時,我們就收不到電波。所以,我們收到的電波是間歇的。這種現象又稱為「燈塔效應」。
中子星的能量輻射是太陽的100萬倍。它在1秒內輻射的總能量如果全部轉化為電能,足夠我們地球用上幾十億年。
中子星並不是恆星的最終狀態,它還要進一步演化。由於它溫度很高,能量消耗也很快,因此,它的壽命只有幾億年。當它的能量消耗完以後,中子星將變成不發光的黑矮星。
知識點
白矮星
白矮星是一種低光度、高密度、高溫度的恆星。因為它的顏色呈白色、體積比較矮小,因此被命名為白矮星。白矮星屬於一種晚期的恆星。根據現代恆星演化理論,白矮星是在紅巨星(恆星燃燒到後期所經歷的一個較短的不穩定階段)的中心形成的。天狼星伴星是最早被人類發現的白矮星。
㈦ 燈塔是典型的公共物品。早期的燈塔是私人修建並經營的,但是燈塔建成之後,有些過往的船隻不交費,經營者
科斯的燈塔經濟學
早期的英國,燈塔設施的建造與管理是由私人提供的。由於海上航行經常出事故,為了滿足航海者對燈塔服務的需要,一些臨海人家自己出錢建設了燈塔,然後根據過往船隻的大小和次數向船隻收費,以此作為維護燈塔日常開支的費用並獲取一定的利潤 。
經營一段時間後,燈塔的建造者逐漸發現,過往的船隻總是想方設法逃避交費。他們或者繞過燈塔行駛,或者以自己熟悉海路為名乾脆就拒絕交費。建造者們只能增僱人手加強管理,但他們又沒有執法權,就是真碰上不交費的人,他們也沒奈何。而且,增僱人手也加大了建造者們的成本,慢慢的他們就變得入不敷出了,於是,私人建造的燈塔慢慢的也就關閉了。
可是,海上航行對燈塔的需求是一直存在的,那就只能由政府出面來建設了。
政府經營燈塔剛開始讓大家很高興,因為過往船隻不用自己交費了,好像節約了資源。但沒多久大家就發現,這時的燈塔比私人經營時的損壞率提高了很多,反正是大家的東西,大家都不愛護,最後,政府花在燈塔維修上的費用要遠遠超過私人經營時的費用。而且,表面上過往船隻並沒有交錢,但實際上政府撥下來用於建造和維修燈塔的費用也是納稅人的錢。從整個社會資源配置的角度看,這部分資源的配置是無效率的。
因為燈塔是公共物品。在經濟學說史上,有幾位大經濟學家都曾說過燈塔。他們是:約翰·穆勒、庇古和薩繆爾森。他們的共同意見是"指引海上輪夜航方向的燈塔,只能由政府建造"。在他們看來,任何私人自己出錢去建造燈塔,然後再用市場交易方式向利用過燈塔燈光的輪船收費的企圖都會失敗。
與一般商品不同的是,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點。
所謂商品的非排他性是指商品的生產者和購買者不可能或需要花費高額成本才能把他人排斥在獲得該商品帶來的利益之外。例如,一個國家的國防為所有納稅人服務是必然的,但即使你是一個逃稅人,一旦外敵侵略,你照樣會獲得保護,因為把某個人排除在外或者依照納稅數額的高低來享有保護幾乎是不可能的。是否具有這一特點是公共物品和一般商品的重要區別。對一般商品而言,如果你不花代價,那麼你難以獲得相關利益。
公共物品具備的第二個特徵即非競爭性。這與消費商品所增加的成本有關。通常,當我們增加消費一單位商品時,生產者就必須多花費一定的成本多生產一個單位。例如,我多消費一個麵包,生產麵包的廠商就要花費一定的成本把它生產出來。但有些物品不具有這樣的特徵。例如,電視台提供的電視節日花費的成本與我們其中的某個人是否收看關系不大。如果在增加消費一單位商品時社會所需要增加的成本等於零,該商品就具有非競爭性特點,該商品就是公共物品。
以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來衡量燈塔,我們發現,燈塔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它溫暖的光芒德澤廣被,過往的船隻都能均蒙其利。其他的東西像麵包牛奶,一個人享用了之後別人就不能再享用,燈塔的光線卻不是這樣,多一艘船享用不會使光芒減少一絲一毫。而且,你在雜貨店裡付了錢才能得到牛奶麵包;可是,即使你不付錢,還是可以享有燈塔的指引,別人很難因為你不付錢而把你排除在燈塔的普照之外。
㈧ 蘭帕德是足壇頂級巨星,他的外號為什麼叫燈塔
蘭帕德是足球頂級巨星,那麼他的外號為什麼叫燈塔呢?蘭帕德英格蘭足球運動員,是英超歷史上進球最多的中場球員,同時也是英超切爾西隊的歷史第一射手,並保持在英超聯賽連續164首發的記錄,蘭帕德全名弗蘭克.蘭帕德,英文中的蘭帕德含義是燈的意思,開始美國媒體為了在比賽前找一點噱頭,最開始用到了這一詞,這也是“神燈”這個稱謂第一次出現在足球賽場,一切看似不謀而合的巧合都在重復一個單詞,“燈”這些無意為之卻跟看似天意有意所為。
㈨ 我心中的燈塔
我心中的燈塔
在人的心中時常會有一種信念、一種目標指引著我們向前邁進。它們就如一盞明燈發出耀眼的光芒。隨著時光的流逝,它們就會永駐心間成為一座燈塔,成為心靈棲息的家。
燈塔,會成為我們前進的永恆動力。
一個普通的人就會為心中的燈塔而不懈努力追求。被評為感動河北十大人物之一的白芳禮老人的事跡感動了千千萬萬的人民群眾。老人靠著人力三輪車資助了許多貧困的學子。無論嚴寒或酷暑老人都行駛在大街小巷。她的動力就是為了孩子們的學業。當老人把日夜積攢的錢交到孩子們手中時,老人臉上露出了燦爛的笑容。我在想是什麼樣的動力推動著這個已近八十的老人奮斗不息。那就是個人心中的信念和目標,那就是心中的那座燈塔。
心中的燈塔時刻都會發出耀眼的光指引著我們向前邁進。即使在你身心疲憊的時候,只要看看他那溫暖而奪目的光芒,就會給你一些鼓勵,一種動力,讓你重新啟程,走向理想的彼岸。
大家都熟悉英國的科學家牛頓,從小就是個調皮、愛思考的孩子。由一個落下的蘋果就總結出了萬有引力學說。有一次牛頓自己做了一個小風車拿到學校,本以為會得到老師和同學的表揚與贊賞,可是到學校後卻引來了旁人的嘲笑和諷刺。人們認為他沒事胡思亂想,只是個怪孩子,還把他的風車撞倒在地上。小牛頓心中是無限的委屈和失望,但是他沒有氣餒,也沒有被世俗打敗,仍然堅持自己的理想。最終成為令人矚目的科學家。
在我們努力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多重困難,但是信念的堅持與目標的堅定會讓我們繼續朝自己的目標邁進。心中的燈塔會支撐著我們不斷努力。
許多人的成功並不是巧合也不只是機遇,而更多的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得到的。像身體有殘疾的張海迪,還有現代青年楷模的洪戰輝。在他們的心中都有一種信念的力量在支撐著他們。
我心中也有一座燈塔,他是一種不可磨滅的精神力量,他是一種動力推動著我不斷向前邁進,不論道路上有多少荊棘與障礙。心中的燈塔都是我永恆的、最珍貴的財富。我慶幸和感謝我心中的燈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