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商執法人員在執法時是不是必須穿制服
是的,必須穿制服。
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著裝規定、工商所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必須著裝並帶執法證以備出示。但在不上班的時間或到市場、商場等有關地方購物或消費時、禁止著裝。
主要職責
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㈡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服裝哪裡的最好,而且一定要最新款式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全國統一的新式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服在凱維琳有定做,凱維琳有最新的制服、戴肩章、執法胸牌、臂章、執法者號碼等,每位執法人員對應專有的公開執法號有利於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各界清晰識別。你去查找一下凱維琳吧!
㈢ 城管制服胸牌、領花怎麼戴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帶字(城管執法)的胸牌佩戴於外衣左胸處。領花戴法是領花圓頭向外,尖頭朝里佩戴於外衣領。
(3)執法局冬季制服擴展閱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2010式城管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以下簡稱城管制服及標志)的管理,保障和維護城管制服及標志的專用性和嚴肅性,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城管制式服裝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的統一式樣服裝,包括春秋裝、夏裝、冬裝、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規定所稱標志標識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制式服裝時佩戴的專用標志,包括帽徽、肩章、領花、胸牌號、胸徽、臂章、領帶夾等。
第三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執法局)監制,並組織實施管理。
第四條 每名執法人員城管制服及標志配發標准:
(一)城管制式服裝:
1、冬裝:冬季常服套裝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內襯衣4件;
2、春秋裝:春秋常服套裝2套、作訓服2件、作訓帽2頂;
3、夏裝:夏季長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夾克襯衣3件、夏褲4條;
4、帽子:夏季帽子2頂;春秋冬季帽子2頂、
5、鞋:皮涼鞋1雙、單皮鞋2雙、棉皮鞋1雙。
6、其他:領帶2條、腰帶2條、頭盔1個、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標志標識:
帽徽2個、硬肩章2套、軟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領花2對、金屬胸牌號2個、絲織胸牌號4個、金屬胸徽2個、絲織胸徽4個、臂章2個、領帶夾2個。
第五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換發周期為:
(一)夏裝每三年換發一次,春秋裝、冬裝每四年換發一次。
(二)鞋子每兩年換發一次,帽子每三年換發一次。
(三)領帶、腰帶每兩年換發一次。
(四)標志標識每四年換發一次。
參考資料:網路——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
㈣ 鄉鎮城管執法能配製服嗎
你好,鄉鎮城管執法局,當然是需要配發制服的,制服代表著執法的力度,所以說制服是必須要配發的,謝謝
㈤ 蕪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制服釆購標書
服裝采購類的做過很多,難易程度主要看招標文件,通常比較簡單
㈥ 綜合執法局制服35號過了是多少號
㈦ 衛計綜合執法局有制服嗎
有這么個單位?一般情況下,衛計部門叫衛計局或者衛計委,機構內部設有綜合執法隊(或綜合執法科,或則叫綜合監督科等),其下屬設有衛生監督所。
監督科的人,是沒有制服的。衛生監督所的人,相應工作崗位的人,肯定有制服,且人手一本執法證。
但不曾聽說「衛計綜合執法局」這么個單位。
㈧ 沈陽地區哪有賣行政執法局制服的地方
㈨ 執法局人員不穿制服是否有權利執法
不一定,但是如果他們有執法證明或者相關文件能證明他們目前所作所為是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話,就可以。但不排除有些執法部門為了混謠視聽做一些違規事情,就會穿便服執法,然後出事了可以嫁禍到別的原因或者非相關工作人員,比如最近比較熱門的詞語「臨時工」「司機」……等非國家機關正式編制人員。謝謝,望採納。
㈩ 執法服裝啥時間配發
陝西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調度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標志配發工作,掌握全省執法證件配(換)發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制式服裝胸牌號碼與行政執法證件編號一致,實行「一人一證一號」;各市(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屬地范圍內制式服裝標志的招標采購工作、執法證件的配(換)發工作。
做好與本級財政、司法部門的協調對接,落實本級制式服裝標志配發經費。審查制式服裝標志配發范圍,制定管理規定,明確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做好配發領用、檔案管理及廢舊制式服裝標志回收處置等工作。
《方案》明確規定,各市(區)生態環境局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牽頭負責,明確機構、人員工作職責,制定工作方案,確保按要求、按規范配發到位。
同時規定,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各有關單位不得違反相關規定,超范圍、超標准配發制式服裝、標志、證件,不得擅自改變制式服裝、標志式樣,嚴禁擅自贈送、出租、出借制式服裝標志證件。對不按規定穿著制式服裝、佩戴標志,儀容儀表不嚴肅,屢犯不改的,嚴肅追究責任。
新著裝意味著新起點,統一著裝是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邁出的歷史性一步,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將以嶄新的面貌踏上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