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古代丞相制度的發展 中國古代丞相制度的開始以及在各個朝代的變化
中國古代丞相制度的開始
宰相最早起源於春秋時期.管仲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傑出的宰相.到了戰國時期,宰相的職位在各個諸侯國都建立了起來.
丞相制度在各個朝代的變化
秦朝時,宰相的正式官名為丞相.有時分設左右,以右為上,稱為「右丞相」,「左丞相」,宦官擔任宰相職務的稱為「中丞相」.
漢朝與秦朝相仿,只是如果稱為相國的話地位更高一些,並以御史大夫為副職.漢武帝時,起用儒生當丞相,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而政務中心則轉到了內廷.宰相的職權逐漸轉移到了尚書台長官的手中.漢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由司徒、司空、太尉共同執政.漢獻帝時,復置丞相,由曹操擔任.
魏晉南北朝時,丞相或相國多為權臣自命,成為了一種篡位奪權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變,皇帝所與議論政事或委以機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書監、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僕射或將軍.其位最尊、權最大者則為錄尚書事.
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長官內史省的內史令、門下省的納言、尚書省的尚書令都是宰相.
唐改內史省為中書省,內史令為中書令,納言為侍中.唐高宗後,只有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
宋朝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正式官名,以參知政事為副.從漢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禮,逐漸降級,至宋太祖廢「坐論」之禮,使宰相地位大降.神宗元豐改制,設宰相二人,首相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另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副相.徽宗政和時,改左僕射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右僕射為少宰兼中書侍郎.高宗建炎間,再改宰相官名為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副相為參知政事.孝宗乾道間又改為左、右丞相.
元朝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常由皇太子兼領,不常設,下為左右丞相,再下為平章政事,副職為左右丞及參知政事.
明朝初亦設中書省,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罷中書省,廢丞相,由皇帝親決國政.宰相制度遂廢.後皇帝以不勝庶政之繁,設內閣大學士協理文書.後閣職漸重,大學士成為事實上的宰相,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
清沿明制,雍正時設軍機處,內閣成為閑曹,軍機大臣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明、清習慣上都稱授大學士為拜相,但無正式宰相名份.
在所有的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多,這是由於君主既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的權位過重,危及自身的權力,故常改變其名稱權責,方便皇帝施政.
參考資料:高中歷史教科書
Ⅱ 漢朝時期的官吏制度是怎樣的
漢代是標準的三公九卿制。
先挖坑,貼一些文字。
後續根據錢穆先生的書來補結構圖。
後續還會列一些軍事官職的大小和演變。
一 三公
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協助皇帝處理全國的政務,參與中央政府的行政決策,並負責具體的執行。
1,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祿最高,掌佐天子,助理萬機。西漢初期,丞相具有選用官吏之權,有彈劾百官和執行誅罰的權力,有主管郡國上計和考課之權,有總領百官朝議和奏事之權,有封駁皇帝詔令和諫諍之權,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儲,封贈,賞功,罰罪等事,以及財政,選舉,民政,法律,禮制,邊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是由皇帝委託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議,集議的結果由丞相領銜上奏於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決策定議。
丞相是開府的,丞相府的官員和掌職及俸祿如下:
丞相,金印紫綬,秩俸萬石。
丞相司直,輔佐丞相,檢舉不法,秩俸千石。
丞相長史,輔佐丞相,督率諸吏,處理各種政務,秩俸比千石。
丞相征事,秩俸比六百石。
丞相史,秩俸四百石。
丞相少史,秩俸三百石。
東曹掾,領郡國事,主長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秩俸比四百石。
西曹掾,領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進退,秩俸比四百石。
戶曹,主民戶祭祀農桑事。奏曹,主章奏事。
詞曹,主評訟事。
法曹,主郵驛科程事。
尉曹,主卒徒轉運事。
賊曹,主盜賊事。
決曹,主罪法事。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錢幣鹽鐵事。
倉曹,主倉谷事。
黃閣,相當於辦公廳主任
計相,主郡國上計事。
主簿,省錄眾事。
2,太尉
太尉是朝中僅次於丞相的官職,專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為最高的武官職位,秩俸萬石,金印紫綬。官吏主要有長史和主簿。
3,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職權,是丞相的助理,對包括丞相在內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動進行監察,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二,九卿制度
九卿是指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九個機構。同時執金吾,大長秋,將作大匠的地位和秩俸都與九卿相同,因此把他們和九卿統稱為諸卿。京北尹,右扶風,左馮翊是三輔即京師地區的地方行政長官,有資格參加朝議,具有高與一般郡國長官的特殊地位,因此也得以列於諸卿。
1,太常 (皇家祭祀長)
太常原名為奉常,漢朝景帝時改名為太常。掌宗廟事,一般不參加具體的行政事務,是九卿之首。
屬官主要有太史,太樂,太祝,太宰,太卜,太醫六令丞,博士祭酒以及諸廟寢陵園,機構復雜,編制龐大。
太常機構的官吏,俸祿,印件及其掌職如下:
官名 秩俸 印件 掌職
太常卿,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掌宗廟禮儀。
太常丞, 秩俸千石, 銅印黑綬,掌凡祭祀及行禮之事,總署曹事,典諸陵邑。
贊饗,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掌贊天子。
禮官大夫, 千石至六百石,散職無印,是太常禮儀顧問。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主政事。
均都長丞, 主山陵上槁輸入。
都水長丞, 主宗廟陵園治水堤。
曲台署長, 主典台殿事。
太史:
太史令,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掌天時,星歷。
太史丞,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輔佐太史令。
侍詔, 秩俸二百石, 分掌星歷,龜卜,請雨事。
治歷, 主歷法。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二百石, 主故事,掌歷史上國家祭祀,喪娶事。
大典星, 掌星歷。
望氣佐, 主望氣。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銅印黃綬,掌守明堂。
靈台丞, 秩俸二百石, 銅印黃綬,掌守靈台。
靈台侍詔, 分掌星,日,天象,鍾律之事。
太樂:
太樂令,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凡國祭祀,掌請奏樂及大饗用樂之事。
太樂丞,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太樂令助手。
員吏, 秩俸百石, 太樂丞手下的具體辦事者。
樂人八佾舞, 凡祭祀時為之樂舞。
太祝:
太祝令,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凡國祭祀時掌讀祝詞及迎送諸神。
太祝丞,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掌祝小神事。
員吏, 秩俸百石至斗食, 協助令,丞。
祝人, 祭祀時司告鬼神的人。
宰人, 主廚。
太宰:
太宰令,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凡國祭祀時掌陳饌具。
太宰丞,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掌宰工鼎俎饌具之物。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銅印黑綬,凡國祭祀掌明堂饌具。
員吏, 百石至斗食, 太宰丞下具體辦事者。
宰人, 主廚。
屠者, 主屠牲。
衛士, 主警衛。
太卜:
太卜令,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國有大事時主卜問。
太卜丞, 秩俸三百石, 銅印黃綬,助佐太卜令。
員吏, 具體辦事者。
太醫:
太醫令,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掌醫葯。
太醫丞,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掌醫葯。
太醫 掌醫葯。
諸宗廟寢屬官:
令,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守宗廟,掌案行掃除。
食監,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主食官令號。
丞,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助令守廟。
校長,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主宗廟寢兵戎盜賊事。
監丞, 秩俸三百石, 銅印黃綬,食監助手。
中黃門, 食監助手。
寢陵園食官屬官:
廟郎, 主宗廟。
寢郎, 主守寢。
園郎, 主守園。
員吏,
衛士, 主諸廟陵園警衛。
博士屬官:
祭酒,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主教育。
博士, 秩俸比六百石, 掌教育弟子,國有疑問,掌承問對。
博士弟子,
歌吹諸生。
2,光祿勛
光祿勛,由秦郎中令演化而來,主管宮廷內的警衛事務,但是實際的權力不止於此。
皇帝的智囊班子集中在這里,同時這里又是候補官員集中訓練的地方。
光祿勛官吏:
光祿卿,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光祿丞, 秩俸千石,
車郎將, 秩俸比千石,
戶郎將, 秩俸比千石,
騎郎將, 秩俸比千石, 此三郎將統稱郎中三將,主宿衛護從。
做中郎將, 秩俸比二千石,
五官中郎將,秩俸比二千石,
右中郎將, 秩俸比二千石, 此三郎將統稱中郎將,主宿衛護從。
虎賁中郎將,秩俸比二千石,
羽林中郎將,秩俸比二千石, 此二將統稱為虎賁羽林,主宿衛護從。
光祿大夫, 秩俸比二千石,
太中大夫, 秩俸比一千石,
中散大夫, 秩俸六百石,
諫議大夫, 秩俸六百石, 此四大夫掌故問應對,為皇帝謀事。
議郎, 秩俸六百石, 為皇帝謀事。
僕射, 秩俸比千石, 主賓贊受事。
謁者, 秩俸比六百石, 主賓贊受事。
常侍謁者, 秩俸六百石, 主賓贊受事。
給事謁者, 秩俸四百石, 主賓贊受事。
主事,
員吏,
掾。
3,衛尉
衛尉,秦時官名,西漢景帝初更名為中大夫令,有元年復為衛尉。
衛尉職掌宮門衛屯兵,是一個武職,是皇帝的禁衛司令,西漢兵制在京師有南北兩軍,北軍由執金吾領,掌京師的徼巡,南軍由衛尉統領,掌官門內屯兵。
衛尉官吏:
衛尉卿, 秩俸中二千石, 銀印青綬。
衛尉丞, 秩俸千石, 衛尉卿助手。
公車司令, 秩俸六百石, 掌殿司馬門,夜繳宮中。
南宮衛士令,秩俸六百石,
南宮衛士丞,
南宮衛士員吏,
南宮衛士,
北宮衛士令,秩俸六百石
北宮衛士丞,
北宮衛士員吏,
北宮衛士,
衛尉員吏,
衛尉衛士,
左都侯, 秩俸六百石, 掌劍戟,繳巡宮。
右都侯, 秩俸六百石,
宮殿掖門司馬,秩俸比千石。
4,太僕
太僕掌管宮廷車馬及牲畜事務。
太僕官吏:
太僕卿,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掌車馬,天子每出,負責安排前後的禮儀隊伍。
太僕丞,
太廄令,
太廄丞,
太廄尉;
未央令,
未央丞,
未央尉;
家馬令,
家馬丞,
家馬尉;
邊郡六牧師苑令,
邊郡六牧師苑丞;
考工令, 秩俸六百石, 製作兵器,弓弩刀鎧。
考工左丞, 協助考工令。
考工右丞, 協助考工令。
5,廷尉
廷尉主管刑法和監獄以及審判案件。
廷尉官吏:
廷尉,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廷尉丞,
廷尉左監,
廷尉右監,
廷尉左平,
廷尉右平,
廷尉正。
6,大鴻臚
大鴻臚,原稱為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為大行令,漢武帝太初元年更名為大鴻臚。
大鴻臚分管邊區少數民族事務和諸王列侯朝聘事務。
大鴻臚官吏:
大鴻臚,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鴻臚文學,
大行治禮丞,
大行卒史,
行人,
翻譯,
主客。
7,宗正
宗正主管皇室的宗室事務,皇帝,諸侯王,外戚男女的姻親嫡庶等關系都由宗正來記錄。
宗正官吏:
宗正卿,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宗正丞, 秩俸比千石,
宗正員吏,
公主家令,
公主丞。
8,大司農
大司農主管全國的賦稅錢財,是漢朝的中央政府財政部,凡國家財政開支,軍國的用度,諸如田租,口賦,鹽鐵專賣,均輸漕運,貨幣管理等都由大司農管理。
大司農官吏:
大司農,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大司農丞,秩俸千石, 掌財政收支的統計財會事。
大司農部丞, 共有是三人,負責十三州事務。
治粟都尉,
太倉令,
太倉丞;
均輸令,
均輸丞;
平淮令,
平淮丞;
都內令,
都內丞;
籍田令,
籍田丞;
斡官令,
斡官丞;
鹽市令,
鹽市丞;
郡國鹽鐵官,
常平倉官,
大司農史,
稻田使者,
郡國農官,
榷沽官。
9,少府
少府主管皇室的財錢和皇帝的衣食住行等各項事務以及山海池澤之稅。
少府機構官吏:
官名 俸祿 職掌
少府卿,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掌山河池澤之稅,以供皇室之用。
少府丞, 秩俸比一千石, 輔佐少府卿治事。
符節令, 秩俸六百石, 率符節台,主符節事。
蘭台屬官:
御史中丞,秩俸一千石, 領殿中蘭台,掌圖書秘籍,受公卿奏事,糾舉不法。
侍御史, 秩俸六百石, 分五曹辦事。
御史員, 秩俸六百石, 留台治百官。
尚書屬官:
尚書令, 秩俸一千石, 掌皇上的奏章及出納。
尚書僕射,秩俸六百石, 主章奏文書,尚書令不在時,可代行時。
尚書丞, 秩俸四百石, 佐尚書僕射。
侍曹尚書, 主丞相御史事。
二千石曹尚書, 主刺史二千石事。
戶曹尚書, 主吏民上書事。
客曹尚書, 主外國四夷事。
三公尚書, 主斷獄事。
太醫令, 秩俸六百石, 掌諸醫。
協律都尉, 掌校正樂律。
供皇帝服御諸令丞屬官:
織室令, 主織。
東園匠令, 做陵內器物,有十六丞。
鉤盾令, 主近苑囿。
尚方令, 主作器物。
尚書待治, 尚書令的屬官。
御府令, 主天子衣服。
采珍寶金玉令, 主才珠寶金玉。
太官令, 主膳食,屬官有尚食,尚席,食監三丞。
湯官令, 主餅餌。
導官令, 主擇米。
若盧令, 主藏兵器。
水衡都尉, 掌上林苑,有五丞。
水衡都尉丞, 協助水衡都尉。
上林令, 主上林,有八丞,十二尉。
均輸令, 有四丞。
均輸丞, 協助均輸令。
御羞令,
禁圃令,
輯濯令,
鍾官令, 主鑄錢。
技巧令,
六廄令, 掌天子六廄。
辯銅令, 主分辨銅之種類。
黃門令丞屬官:
黃門令, 掌侍左右,通報內外。
中黃門, 掌侍左右,通報內外。
黃門駙馬, 掌侍左右,通報內外。
中謁者, 掌侍左右,通報內外。
黃門署長, 掌侍左右,通報內外。
三,除九卿外的其他諸卿 1,執金吾
執金吾領京師北軍,掌京師徼循。
執金吾的官吏:
執金吾, 秩俸二千石。
中壘令,
中壘丞;
寺令,
寺丞;
武庫令,
武庫丞;
都般令,
都般丞;
式道左中侯,
式道左中丞;
式道右中侯,
式道右中丞;
左京輔都尉,
左京輔都尉丞;
右京輔都尉,
右京輔都尉丞。
2,將作大匠
將作大匠,原為將作少府,本是從少府中分離出來,主要是掌治宮室。
將作大匠的官員:
將作大匠,秩俸二千石,銀印青綬。
石庫,
東園主章,
六章長丞,
左右前後中校七令丞。
3,大長秋
大長秋是後宮皇後的官署,秩俸二千石。
4,右扶風
右扶風,原名為都尉,是京師三輔地區的行政長官。
5,京兆尹
京兆尹,原名為內史或是右內史。是京師三輔地區的行政長官。
6,左馮翊。
左馮翊,京師三輔地區的行政長官。
四,郡國
漢朝在地方實行郡國並行的制度,郡國同級。
郡國的編制:
郡守, 秩俸二千石, 掌一郡大小事。
國相, 秩俸二千石, 掌一國大小事。
都尉, 比二千石,
郡丞, 秩俸六百石,
長史, 秩俸六百石,
功曹史,
五官掾,
督郵,
郡府屬官:
主記事掾史, 主錄記事。
錄事掾史, 主記。
奏事掾史, 主奏議事。
少府史, 總典守相私家財務出納。
門下督賊曹, 主兵衛,巡查侍從。
門下賊曹, 主侍衛。
府門亭長, 主守衛。
門下議曹史, 主謀議。
門下掾, 雜務人員。
門下史, 雜務人員。
門下書佐, 雜務人員。
門下小吏, 雜務人員。
民政官員:
戶曹掾史, 主民戶,祭祀,農桑。
田曹掾史, 主墾埴畜養。
水曹掾史, 郡國水利人員。
時曹掾史, 主時節祭祀。
比曹掾史, 主郡內財物,尾數之檢核。
財政官員:
倉曹掾史, 主倉谷事。
金曹掾史, 主貨幣鹽鐵事。
計曹掾史, 主上計之事。
市掾, 主市政。
兵政官員:
兵曹掾史, 主兵事。
尉曹掾史, 主徒卒轉運事。
政法官員:
賊曹掾史, 主盜賊事。
塞曹掾史, 掌邊塞之職。
賊捕掾, 主捕盜賊。
決曹掾史, 斷罪決獄。
辭曹掾史, 主辟訟事。
交通官員:
督郵掾, 主奉詔系捕,錄送囚徒,催租點兵。
法曹掾史, 主郵驛。
漕曹掾史, 主漕運糧草事。
教育衛生官員:
學官掾史, 主郡學校事。
郡掾祭酒, 主教育。
學經師, 主教育。
文學史, 主教育。
醫曹掾史, 主醫葯事。
五,縣制
縣一級的地方行政機構:
漢朝在郡以下設縣,大縣(萬戶以上)設縣令,小縣(萬戶以下)設縣長,都是一縣的最高長官。與縣同一個級別的地方行政機構還有道,國,邑。國是侯國;邑是皇後,皇太後,公主的封地;境內有少數民族居住的稱為道。
縣官員:
縣令, 秩俸為一千石至六百石,管轄縣內的所有政務。
縣長, 秩俸五百石至三百石, 管轄縣內的所有政務。
功曹史, 總揆眾事。
縣尉,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 掌縣軍事。
縣丞,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
主簿, 縣府門長,官眾事。
廷掾, 督鄉事。
主記室, 管文書。
少府, 主財用。
門下游繳,
門下賊曹, 主兵衛。
門下議曹, 參議諸事。
門下掾史,
閭師。
縣佐,
縣史, 秩俸百石以下。
六,縣以下的機構
縣以下的基層機構是鄉,里,亭。
漢制是十里一亭,十亭一鄉。
鄉官主要有三老。薔夫,游繳。三老掌教化,薔夫掌一鄉之行政,兼收賦稅,游繳捕盜賊,官治安。
鄉下有里,什,伍。里設里長,什設什長,伍設伍長,亭設亭長,秩俸百石以下。
七,西域都護府
西域都護府與郡國同級,掌管西域各國。
西域都護府官吏:
西域都護, 秩俸二千石,
西域都護副較尉,秩俸比二千石,
西域都護丞,
西域都護司馬,
西域都護候,
西域都護千人。
Ⅲ 漢朝時期的官吏制度是怎樣的
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制為秦王嬴政接受李斯建議所制,以皇帝為尊,下有三公,分別為太尉,管理軍事;丞相,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御史大夫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並理國家監察事務。
九卿對丞相負責,按其職能,行使權利。九卿其實並不止此數,但按韋昭所說的「漢正卿九」,用秦時的官名分別為:
奉常,掌管宗廟祭祀,和國家之禮;
郎中令,負責皇帝禁衛(沿用秦時官名);
衛尉,負責皇宮守衛;
太僕,負責皇帝車馬(始置於春秋。秦、漢沿襲);
少府,負責皇帝財政;
廷尉,負責司法;
典客,負責外交和內部少數民族事務;
治粟內史,負責糧食和財政(沿用秦時官名);
宗正,負責皇室事務。
三公九卿制度的基本結構從秦朝一直沿用到兩晉,直至隋文帝創三省六部制。三公九卿這一制度沿用約達800年,並從結構上影響三省六部制,並左右中國封建中央官制約達700年。可以說,三公九卿制,上承夏商周,下接隋唐宋元,在中國歷史上留下了濃重的一筆。
三公九卿制度雖在結構上沿用了近700年,但在其間,官職的名稱及權利和三公九卿制的部分結構卻一直在變動之中。並且,制度之外其他中央機構的出現也沖擊了三公九卿制。
漢景帝改了大量官名。把「奉常」改為「太常」;「衛尉」改為「中大夫令」;「廷尉」為「大理」;「典客」為「大行令」;「治粟內史」為「太農令」,武帝時改為大司農。武帝時改「大行令」為「大鴻臚」,「郎中令」改為「光祿勛」。
上述九卿更名大多沒有影響到他們的職能,至於動機可能是語言變遷而尋求官名的准確。無獨有偶,三公的名稱也有比較大的變化。漢武帝更「太尉」為「大司馬」,漢成帝時更「御史大夫」為「大司空」,漢哀帝時「丞相」更為「大司徒」。
以上更名在現在我們看來似乎是更名,其實在當時並非是更名,而是另有原因。
比如,大司馬一職,原是霍去病和衛青討伐匈奴,帶去的馬匹有十四萬,但至班師入塞之時卻不到三萬匹,所以任兩人同為大司馬。而原來的太尉田蚡被太皇太後竇氏下令免官,太尉之職從此長期空缺。再加上,霍去病和衛青二人長期對匈奴作戰,手下兵將極多,久而久之,太尉的職權就逐漸轉移到大司馬。另外,應當了解,太尉其實在漢初是不常設的。太尉一職的或置或廢,大都與征伐或時局有關。如漢文帝三年,罷太尉官,歸屬丞相,這年五月就是由灌嬰率軍還擊匈奴的入侵。景帝時,太尉職銜也只恢復了4年。以此為背景來看,大司馬替代太尉相對來說是比較容易的。
漢武帝時改革了中央官制,把中央官員分為分為外朝官、內朝官。外朝官有丞相及丞相之下的各六百石官。而內朝官,或稱中朝官,包括大司馬和左、右、前、後將軍,尚書,以及侍中、散騎、諸吏、諸郎、博士等。所謂內朝官或中朝官就是由皇帝直接差遣,而不專任行政職務的,與行政性質的正規官稱的外朝官相對而言的。
三公之中以御史大夫等級最低,職能也比較模糊,一方面為丞相之副,一方面供內廷的差遣。
在漢武帝之前,三公九卿制實際已有近代君主立憲的影子。丞相為主要的治國大臣,丞相府中有個百官朝會殿,皇帝有時也親臨朝會殿與丞相商議國事,或由丞相主持廷議,然後領銜上奏。而日本由首相對天皇負責,天皇聽政則在一千多年後的「明治維新」時期才有此景象。但與此君主立憲制中不同的是,西漢的大司馬依然對皇帝負責,軍隊依然為皇帝私人所有,而非國家。
孝武皇帝之前,丞相的位高權重,連皇帝也不能不敬三分。凡丞相進見,皇帝得離坐;丞相病重,皇帝得親臨問疾,並遣使送葯;丞相死後,移歸私第,皇帝車駕往吊,並賜棺,賜葬地,賜冥器等。
由於丞相權位太重,威協了皇權,皇帝很不放心,所以自武帝以後,章奏的拆讀與審議,轉歸尚書台(令),從此之後,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雖然都是政權的負責人,但實際權利已向尚書台。丞相有過失,由尚書問狀彈劾。
相對於秦朝,三公之中職能變化最大的當屬御史大夫了,漢文帝時下詔:「制詔御史,其除肉刑。」從此,御史大夫成為全國最高的法官和監察官。哀帝時又把御史大夫改叫大司空,再也不當法官了。
東漢從劉秀稱帝起到曹丕廢掉獻帝共197年,其中以光武、明、章三帝時期為短暫興盛,而後東漢歷經外戚、宦官之禍,少數民族叛亂到黃巾起義,到最後所謂三國諸侯割據時代,一直是內亂不已。所以東漢在前期基本繼承西漢官制略有改革,而在中後期則因內亂的局面而逐步抬升了軍事官職的地位,也有幾人以文官而稱雄於世。
光武帝即位時以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27年後才改大司馬為太尉,並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稱司徒,司空。司空的職能已經從往日的監察「改行」去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
東漢光武帝在對皇權的加強上,比起西漢更有過之爾不及。光武帝親政時,擴大尚書台的權利,職無不統。《通考·職官考》雲:「至後漢,則(尚書)為優重,出納王命,敷奏萬機,蓋政令之所由宣,選舉之所由定,罪賞之所由正,斯乃文昌天府,眾務淵藪,內外所折衷,遠近所稟仰。」
三公被架空,只有議事功能,沒有實際權利,以後尚書台成為東漢時期的決策機構,國家中央權利全部集中在皇帝的宮廷辦公廳內,且三公往往因小事而被辭退,三公地位逐步降低。最明顯的就是(大)司徒,相當於西漢時期的丞相,再也沒有西漢時期當皇帝上賓的好運氣。如韓歆為司徒,因好直言,無所隱諱,光武帝不能容忍,把他免官,遣歸鄉里,並下詔責之。韓歆惶恐不安,與其子嬰皆自殺。其後歐陽歙、戴涉為大司徒,皆以罪下獄死。
東漢時期增加了太傅、太保拜為上公。光武帝以卓茂為太傅,封褒德侯,食邑二千戶,賜幾杖車馬。此後,每當新皇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總攬朝政。黃巾之亂後,董卓以太師自封,位在太傅、太保之上。這些官位均不常設,歷任太傅,太保書事都在死後被除其官名。
東漢沿西漢舊制,同置九卿。其所職掌,也與西漢略同,只是機構的裁並,屬官的精簡,有異於前。此外,東漢的九卿,分別隸屬於三公。太常、光祿勛、衛尉三卿,為太尉所領;太僕、廷尉、大鴻臚三卿,為司徒所領;宗正、大司農、少府三卿,為司空所領。拋開現實意義不說,僅從官制的創新上來看,這是一項創新。它削弱了司徒的職權,三公各行使一部分國家權利,使官制更加合理。但從權利的角度上來看,司徒所領太僕,大鴻臚均是虛官。太僕服侍皇帝,沒有參與國家政事的權利。大鴻臚執掌少數民族及外交事務,這對一個自稱天朝的國家來說,除了在某些施威儀時可利用外,其他時候無足輕重。僅僅留下一個管人頭的廷尉還有點文字上的地位。
東漢自漢光武帝以來就戰事頻繁,所以除三公、九卿、尚書台以外,東漢又有各級將軍,也是中央要員。有大將軍,其次驃騎將軍、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將軍。其中大將軍位在三公之上,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在三公之下。前、後、左、右將軍,位在上卿之下,不常置。東漢中期以後,太後臨朝稱制,外戚執政,常假借兵權以自重。於是,大將軍便成為中央的主要官員了,並與太傅三公合稱為五府。
東漢末年,諸侯割據,董卓、曹操分別掌握過中央政權。董卓曾經以集太師、大將軍、相國為一身。其中又以相國為尊,位居三公之上。曹操掌權時,罷去太尉、司徒、司空,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曹操自為丞相,至其死。
曹操死後,其子曹丕繼他的遺志,廢了漢獻帝劉協,自己當起了皇帝。自此以後,吳蜀陸續建國,三國爭霸的局面形成,中國進入三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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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漢朝和明朝對丞相制度的不同觀點
西漢初,為相者多為開國功臣,位尊職重。到武帝時,擢用公孫弘為相,開以後布衣登相位的先例。漢晚期,丞相職權為內朝所取,已無所作為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誅殺了丞相胡惟庸,並下令撤中書省,廢除丞相
Ⅳ 漢代宰相制度有怎樣的發展和變化
漢朝與秦朝相仿,只是如果稱為相國的話,地位更高一些,並以御史大夫為副職。漢武帝時,起用了一批儒生當丞相,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而政務中心則轉到了內廷。宰相的職權逐漸轉移到了尚書台長官的手中。漢成帝時,何武以丞相一人難以處理繁多的政事為理由,建議立三公制。於是成帝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遂以大司馬、大司空、丞相為三公,這是旨在分散丞相權力的一項措施。丞相、御史被分割為三,三公實際上是三個宰輔。漢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為最尊。東漢初為了加強君主權力,權歸君主,協以內廷尚書,三公僅為備員。以後,大權又轉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漢成為一種空銜。三公制一直實行到東漢末。漢獻帝時,復置丞相,由曹操擔任。
Ⅵ 兩漢魏晉時宰相制度的演變
中國古代宰相制度的演變
在我國封建社會中,輔助皇帝處理國家大政的最高長官,通稱宰相。宰是主持,相是輔佐之意。歷史上各個朝代對宰相的稱呼是各種各樣,名目繁多。
戰國時期,各諸侯國都設相國或相邦,丞相,即宰相,為百官之長。秦代宰相亦稱丞相或相國、國相。西漢沿置丞相,與太尉、御史大夫合稱三公,主持國家最高政務。西漢末年,改宰相為大司徒,與大司馬、大司空一起為三公,亦稱三司。東漢的三公是司徒、司空、太尉,為共同負責軍政的最高長官。
西漢武帝時,為防止臣下專權將政務中樞從三公府移入內廷,由尚書協助皇帝裁決庶政,尚書台便成了皇帝的機要秘書處,尚書台長官尚書令則成了直接對皇帝負責,總攬一切政令的長官,成為實際上的宰相。以後,三國、兩晉、南北朝,宰相或稱丞相、相國,或稱司徒、尚書令,中書令、侍中等等,時置時廢,多由權臣擔任。
漢初至武帝時為鼎盛期。在秦統一中國、實行丞相制度後,相權日強。到西漢初期,宰相的權力更是迅速膨脹,並很快達到鼎盛時期。丞相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無所不管,與當時的皇權基本上處於平等狀態。蕭何、曹參等一批名相出現,在西漢的政治舞台上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就在君相「坐而論道」之時,相權和皇權之間的矛盾開始暴露出來。由於相權的膨脹使皇權受到威脅,皇帝便想辦法制約相權,宰相也就很快迎來厄運。僅西漢初期到漢武帝時期的百餘年間,相權雖然很大,但宰相被殺的也達30多人。而且在漢武帝之後,由於加強了皇權,抑制了相權,相權就再也沒有翻過身來。可見,宰相制度的萌芽和創立時期雖然很長,但它的鼎盛時期卻很短暫,不足百年。在宰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漢朝,宰相已從一相發展到三公。其演變的特點是:(1)宰相人數多變。從西漢前期1人,到西漢後期和東漢時三公皆為宰相。(2)辦事機構龐大。漢朝設丞相府(相國府),三公並相時期,宰相辦公處稱為「三府」:丞相府、大司馬府、大司空府。最後改定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西漢丞相府屬員多達300多人。(3)職責許可權大。西漢時期宰相的職責無所不統、無所不包,幾乎參與所有國家重大事務的決策,還掌握選用官吏、總領百官朝議和奏事、執行誅罰、主管郡國上計與考課、封駁與諫諍等權,還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軍事權。在兩漢時期,宰相涉權之廣、職權之重,是後代宰相無法比擬的。(4)出身雜。由於兩漢選官途徑廣泛,宰相出身也雜,從布衣到宗室,各種出身都有。
綜觀歷朝歷代,有輔政功勛卓著的賢相名相,如漢高祖時的蕭何,武則天時的狄仁傑,唐玄宗前期的姚崇、宋璟等;也有奸詐專權亂政的奸相權相,如秦二世時的趙高,唐玄宗後期的李林甫等,留得千古罵名。宰相作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百官之首,畢竟是封建時代人治的產物。出現這樣的情況,與皇帝的賢愚和擔任此職的個人品性有很大的關系。宰相制度的形成演變,是與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發展和需要相一致的。
Ⅶ 漢朝的官員制度
漢朝實行三公九卿制,宰相權利較大。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稱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長;太尉管軍事,是武官首長;御史大夫掌監察,輔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漢朝,還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即必須做御史大夫後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還設有御史中丞,掌管宮內事務。九卿則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祿勛(掌門房)、衛尉(掌衛兵)、太僕(掌車馬)、延尉(掌法律)、大鴻臚(掌禮賓)、宗正(掌皇帝族譜)、大司農(掌全國經濟)、少府(掌皇室財政)。漢武帝時期,皇權開始大幅膨脹,尚書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漢武帝將身邊重臣如嚴安、主父偃、朱買臣等為郎加以侍中,與尚書令共議軍國大事,組成中朝。原以宰相為首的三公九卿組成外朝。漢朝的選舉制度是察舉制,以地方推薦為主,考試為輔,考試與推薦相輔而行。推薦過後是還要經過考試覆核;覆核合格後才能量才錄用。無論是特舉賢良方正,還是歲舉孝廉、茂才,均須經過中央覆試。漢代察舉制下的考試,在西漢時並不佔主導地位,考試只是區分人才高下,授官大小的參考,這與後世以考試為主、以推薦為輔的科舉制截然不同。至東漢時,為糾正察舉薦人之濫,開始注重考試,形成察舉與考試相結合的選士制度,而且考試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薦基礎上加強考試,這是漢代察舉制發展的新趨勢。薦舉為主,考試為輔,是兩漢察舉制的基本特點。漢朝早期實行徵兵制度,男子廿三歲起至五十六歲之間,服役兩年。一年包圍京師,名為正卒;另一年戍守邊郡,叫做戍卒。正卒分為兩支,一支為南軍,守衛宮城,另一支為北軍,保衛首都其他地區。
Ⅷ 漢朝宰相制度的特點
第一,人數。漢朝的丞相起初只有一人,如蕭何為丞相,後設置左右丞相,其中右高於左,如周勃為右丞相,陳平為左丞相。
第二,職權不同。
第三,丞相之間的關系不同。漢朝時,兩人間基本無職權重疊,各行其是。
第四,名稱不同,上面已經說過,漢朝稱為丞相,或左右丞相。
第五,權力大小不同。漢朝時,丞相對於皇帝作用很大,皇帝十分忌憚。
Ⅸ 漢朝宰相的主要職責
漢初至武帝時為鼎盛期.在秦統一中國、實行丞相制度後,相權日強.到西漢初期,宰相的權力更是迅速膨脹,並很快達到鼎盛時期.丞相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無所不管,與當時的皇權基本上處於平等狀態.蕭何、曹參等一批名相出現,在西漢的政治舞台上發揮著重要作用.
但就在君相「坐而論道」之時,相權和皇權之間的矛盾開始暴露出來.由於相權的膨脹使皇權受到威脅,皇帝便想辦法制約相權,宰相也就很快迎來厄運.僅西漢初期到漢武帝時期的百餘年間,相權雖然很大,但宰相被殺的也達30多人.而且在漢武帝之後,由於加強了皇權,抑制了相權,相權就再也沒有翻過身來.可見,宰相制度的萌芽和創立時期雖然很長,但它的鼎盛時期卻很短暫,不足百年.在宰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漢朝,宰相已從一相發展到三公.其演變的特點是:(1)宰相人數多變.從西漢前期1人,到西漢後期和東漢時三公皆為宰相.(2)辦事機構龐大.漢朝設丞相府(相國府),三公並相時期,宰相辦公處稱為「三府」:丞相府、大司馬府、大司空府.最後改定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西漢丞相府屬員多達300多人.(3)職責許可權大.西漢時期宰相的職責無所不統、無所不包,幾乎參與所有國家重大事務的決策,還掌握選用官吏、總領百官朝議和奏事、執行誅罰、主管郡國上計與考課、封駁與諫諍等權,還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軍事權.在兩漢時期,宰相涉權之廣、職權之重,是後代宰相無法比擬的.(4)出身雜.由於兩漢選官途徑廣泛,宰相出身也雜,從布衣到宗室,各種出身都有.(5)相權開始受到皇權的制約,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尚書台地位.
Ⅹ 唐代丞相制度與漢朝相比有什麽變化
第一,人數不同。漢朝的丞相起初只有一人,如蕭何為丞相,後設置左右丞相,其中右高於左,如周勃為右丞相,陳平為左丞相。而唐朝,丞相人數多,三省(即尚書省,門下省,中書省)的長官都是丞相,還有尚書左右僕射,也是丞相之職。
第二,職權不同,這個當然不需多說了,唐朝人多了嗎,所以每個人管的事也就少了。
第三,丞相之間的關系不同。漢朝時,兩人間基本無職權重疊,各行其是,而唐朝時,各個丞相之間需配合,否則無法完成事情。而尚書左右僕射並無實權。
第四,名稱不同,上面已經說過,漢朝稱為丞相,或左右丞相,而唐朝則稱為宰相。
第五,權力大小不同。漢朝時,丞相對於皇帝作用很大,皇帝十分忌憚,而到唐朝時,皇帝的權力不斷增大,而丞相的權力不斷減小。
以上就是小可的意見,希望您能滿意,當然最好採納。特此聲明,此文絕對原創,如有雷同,純屬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