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業綜合執法是什麼部門有哪些職能
1、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是統一實施法律法規賦予農業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的機構,以解決解決農業執法中存在的多頭重復執法、力量分散、執法缺位等問題。
2、其智能是 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健康發展。
3、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要求,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多層重復執法問題。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原則上整合為一支執法隊伍。減少執法層級,推動執法重心下沉。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進一步要求,整合組建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將農業系統內獸醫獸葯、生豬屠宰、種子、化肥、農葯、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等執法隊伍整合,實行統一執法,由農業農村部指導。根據中央統一部署,我部在總結農業系統農業綜合執法改革經驗、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關於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
下一步,將積極推進《指導意見》的出台,指導和督促地方農業農村部門按照中央要求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盡快整合組建農業綜合執法隊伍,構建權責明晰、指揮順暢、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全面提升農業執法效能和水平,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1)農業綜合執法統一制服擴展閱讀:
截至2017年底,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不同程度的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共成立了2419個縣級、284個市級、8個省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縣級基本實現全覆蓋,市級覆蓋率超過80%。
實踐證明,農業綜合執法有效提升了農業執法能力和水平,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但也要看到,受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許可權、地方農業農村部門機構設置和各地對綜合執法的認識不統一等因素限制,很多地方農業綜合執法的范圍尚未涵蓋法律法規賦予農業農村部門的全部執法職責,農業系統內部多頭執法、力量分散的問題尚未根本改變,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職能界定不科學、機構性質和人員身份不合理、保障不到位、著裝不統一等問題比較突出。
② 林業執法人員什麼時候換統一制服
國家已經取消了林政執法服有。但森林植物檢疫和森林公安可以穿制服的。
③ 交通運輸部有文件要全國統一交通執法的制服車輛嗎
沒有,但是已經有依據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8〕63號)的文件:(五)加強執法保障。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相關經費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有關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以及執法執勤用車(船艇)配備,按中央統一規定執行。加快執法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和信息化移動執法,強化執法信息共享。加強執法人員職業保障,依法參加社會保險、落實撫恤等政策,提高執法風險保障水平。-------「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是重點,因為目前交通執法人員的著裝還是叫做執法服裝,並非制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1986〕29號)的規定:
一、整頓著裝范圍,控制著裝人數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
三、加強對統一著裝的管理
(一)必須重申,批准統一著裝的許可權集中在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無權批准。經批準的著裝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規定,不得自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准。對自行批准著裝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準的,要追究批准人的責任,並一律由著裝人自己出錢,不得用公款報銷。今後國務院原則上不再批准增加統一著裝人員。
很明顯,交通執法並不在這個范圍內,制服的審批許可權在國務院,交通運輸部沒有這個許可權,他可以做出方案報國務院審批,因為現在有了依據,可惜一年多過去了,還是沒有什麼動靜!
④ 國家規定統一穿制服的19個行業都是什麼
國家規定統一穿制服的是13類人員,而非19個行業。13類人員如下:
1、人民武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2、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3、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4、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
5、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6、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7、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8、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9、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10、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11、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
13、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4)農業綜合執法統一制服擴展閱讀: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人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幹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後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服裝面料和供應標准:除對外開放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涉外工作人員和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繼續著毛滌混紡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著裝人員一律穿化纖面料制服。供應品種公限外裝,不供內裝。公安幹警的絨衣、絨褲、蚊帳、掛包等,相應取消。
自費比例:除著警服人員外,其他著裝人員自已負擔的工料費,由現在的10%至20%提高到3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
⑤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上牆制度有哪些
目前我國現有體制下的縣級種子管理站均為財政全供事編單位,人員為事業編制,農業執法大隊各地不盡相同,行編事編都有,但職能都是行政管理,一為專業執法,一為綜合執法,隨著我國事業單位改革的推進,參公管理甚至進入公務員隊伍是必然趨勢,這是其單位職能所決定的,估計五年內定能實現。
⑥ 執法改革後農機制服還能穿嗎
你問的能不能穿是指上報出去執法的時候嗎!如果沒有明確規定不能穿時,是能穿的,如有明若規定不能穿,就不能穿!日常的話是可以穿的!
⑦ 國家14個有行政執法著裝單位是哪些
公安,稅務,工商,勞動,衛生,海關,勞動,國安,食品葯品監督,交通,安監,……
⑧ 法律規定哪些執法部分必須統一制服
軍隊,武警部隊,警察(公安、國安、司法、監獄、海關緝私、各部屬公安),海關,稅務,以及工商、衛生檢疫、城管、綠化管理、市容監察、路政、港務等政府行政機關下屬執法隊都需要統一制服。
一、執法部門的釋義:
指的是通過政府確定的職能配置具體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某種執法職責的部門。
一是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獨立於政府部門之外的授權組織,如郵政局、煙草專賣局等;另一種是隸屬於政府部門的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如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植物檢疫機構、動物檢疫機構等。二是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
一般指行政執法:
1、公安部門有:國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邊防、網監。交通部門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2、文化部門有:市場,互聯網路,工商部門,稅務部門,林業部門,水利部門,環保部門,廣電部門,海關部門,計生部門,安監部門。
3、氣象部門:防雷,衛生部門,防疫。
4、建設部門:城管,物價部門,質監部門,葯監部門,煙草部門等。
二、行政執法的含義
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依照行政執法程序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具體事件進行處理並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或履行國際條約時所採取的具體辦法和步驟。
是為了保證行政法規的有效執行,而對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體的行政行為。行政執法的含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執法是執法的一種。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它是行政主體執行、適用法律處理國家內政外交事務,對社會、經濟、文化等各種事項及個人組織實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簡便、以效率為優先特徵的行政程序。
2、行政執法是行政行為的一種。行政執法則無論是直接執行法律。還是直接執行法規、規章,都是將法的規范直接用於解決社會問題,調整現實社會關系,並最終實現法對社會的調節。
3、行政執法屬於具體行政行為范疇。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其行為效力僅限於特定人、特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