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檢察官目前的工作服為2000式檢察制服,服裝為西服樣式。具體可以,鷹諾達,工作服廠家,看看,春秋制服顏色為國際司法界通行的藏藍色。夏季制服為淺藍色。要求檢察官著制服時佩戴檢徽。當然,由於一些地方冬季很冷,所以一些檢察院冬季也發檢察大衣。
Ⅱ 檢察院上班穿什麼
剛開始上班最好穩妥一點、別人可以挑時候穿正裝、我覺得你先穿一段時間、適應了再穿自己喜歡穿的衣服、說到底、這個還得靠樓主的意願、穿上自己不喜歡的衣服去上班、那該有多難受呀、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Ⅲ 檢察院的制服問題,懂行的說!
檢察院的制服並不是檢察官才可以穿,只要是正式幹警除過法警穿警服以外,其他的人都可以穿的。穿服裝要等到配發服裝時,一般提前要來量尺寸才定做的,別著急,每年都有的。
Ⅳ 去檢察院實習著裝上應注意些什麼
沒有那麼多規矩。但是一般來說:女士裙子要過膝蓋。不穿無袖裝。領口不能太低。
男士不要戴些雜七雜八的配飾如粗大的金鏈之類。
Ⅳ 檢察院制服可以隨便穿嗎
第一條 為加強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進一步規范檢察人員的著裝行為,維護檢察機關的良好形象,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實行統一著裝,是維護國家法治尊嚴,依法行使檢察權的需要。檢察制服是檢察人員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時統一穿著的制式服裝。檢察徽章是證明檢察人員身份的專用標識。
第三條 檢察人員在下列工作中,應當穿著檢察制服,佩戴檢察徽章:
(一)出席法庭;
(二)進行刑事案件現場勘查;
(三)到監管場所進行檢察,執行死刑臨場監督;
(四)接待來訪群眾;
(五)接受新聞媒體采訪;
(六)其他要求著裝的公務活動。
第四條 檢察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穿著檢察制服,不佩戴檢察徽章:
(一)執行案件偵查任務不宜著裝的;
(二)非因公外出的;
(三)檢察人員因違紀違法被停職檢查或因涉嫌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的;
(四)其他不宜或不需要著裝的情形。
第五條 檢察制服應當按照規范配套穿著,檢察制服不得與非檢察服裝混穿。
(一)夏服著夏服時,淺藍色短(長)袖襯衣配夏褲(裙,扎系檢察專用制式藍色領帶,夏服襯衣下擺扎系於褲(裙)腰內,不得露在外邊敞穿。
(二)春秋服、冬服著春秋服、冬服時,上身內穿白色長袖襯衣,扎系檢察專用制式紅色領帶,襯衣下擺扎系於褲(裙)腰內。
(三)防寒大衣著檢察防寒大衣時,內穿檢察春秋服或冬服;取下保暖內膽時,可作風衣穿著。
(四)穿著檢察制服要著黑色皮鞋。男同志配穿深色襪,鞋跟一般不高於3厘米;女同志配穿膚色襪,鞋跟一般不高於5厘米。
(五)檢察制服的穿著效果參見《人民檢察院檢察制服著裝規范圖冊》。
第六條 檢察徽章應按下列規定佩戴:
(一)佩戴檢察徽章的檢察制服為:夏服、春秋服、冬服和大衣;
(二)出席法庭必須佩戴檢察徽章,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場合也應佩戴檢察徽章;
(三)檢察徽章佩戴的位置為:夏服佩戴在左胸前口袋沿上方1厘米徽章佩戴標記處;春秋服或冬服應佩戴在左駁頭裝飾扣眼處;檢察大衣佩戴在左胸前上方線跡中間位置;
(四)檢察徽章不得在其他服裝上佩戴,穿著檢察制服也不得佩戴檢察徽章以外的徽章。
第七條 穿著檢察制服,應當做到服裝整齊潔凈,儀表端莊得體,注重禮儀規范,並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敞懷、披衣、挽袖子、卷褲腿;
(二)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彩發。男同志不得留長發(發長側面不過耳,後面不過衣領、剃光頭、蓄鬍須。女同志不得披散長發、染指甲、化濃妝,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首飾;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或者飾物;
(四)不得在公共場所吸煙、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八條 檢察機關司法警察著裝要求,應參照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 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部門負責對檢察人員的著裝行為進行督察。對違反本規定並造成不良影響的檢察人員,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第十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人民檢察院服裝管理規定(試行》(高檢發裝字〔2003〕5號)中有關著裝規范條款同時廢止。
Ⅵ 檢察院瀆職局上班衣著要求
應該叫反瀆局,全稱反瀆職侵權局。平時上班基本沒有要求,都可以著便裝,詢問訊問時,出席重要會議時,外出調查時需要換上檢察官制服
Ⅶ 檢察院的制服問題,懂行的說,無聊的免進!
這不是法律問題,你直接找個裡面的職員問問就行了唄!裡面會發統一著裝!
Ⅷ 檢察官官佩戴的是什麼徽章
檢察官官佩戴的是檢徽。
根據《人民檢察院檢察制服著裝管理規定》(2010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11屆第28次會議通過)
第三條檢察人員在下列工作中,應當穿著檢察制服,佩戴檢察徽章:
(一)出席法庭;
(二)進行刑事案件現場勘查;
(三)到監管場所進行檢察,執行死刑臨場監督;
(四)接待來訪群眾;
(五)接受新聞媒體采訪;
(六)其他要求著裝的公務活動。
第六條檢察徽章應按下列規定佩戴:
(一)佩戴檢察徽章的檢察制服為:夏服、春秋服、冬服和大衣;
(二)出席法庭必須佩戴檢察徽章,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場合也應佩戴檢察徽章;
(三)檢察徽章佩戴的位置為:夏服佩戴在左胸前口袋沿上方1厘米徽章佩戴標記處;春秋服或冬服應佩戴在左駁頭裝飾扣眼處;檢察大衣佩戴在左胸前上方線跡中間位置;
(四)檢察徽章不得在其他服裝上佩戴,穿著檢察制服也不得佩戴檢察徽章以外的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