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勞動法中有關工作服的規定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向員工收取財物,違法了勞動合同法,應該返還收取的財物和費用。
3、所以工作服的費用不應該扣除,應該歸還給勞動者。
4、企業若不歸還,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述。
(1)關於制服的文件擴展閱讀
(1)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的權利。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的權利源於用人單位享有的生產指揮權,既然用人單位享有生產指揮權,所有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要求勞動者遵守。
(2)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勞動定額的權利。用人單位幫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就獲得了一定范圍勞動者的勞動使用權,並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給勞動者制定合理的勞動定額。對於用人單位規定的合理的勞動定額,在沒有出現特殊情況時,勞動者應當予以完成。
(3)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考核的權利。用人單位有權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考核,並根據勞動者勞動技能的考核結果安排其適合的工作崗位和獎金薪酬。
(4)制定勞動安全操作規程的權利。用人單位有權利根據勞動法上勞動安全衛生標准,制定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制度,要求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制定合法作息時間的權利。用人單位享有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和對員工工作時間的要求,合法安排勞動者作息時間的權利。
(6)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準的權利。為了保證勞動得以正常有序進行,用人單位有權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准。勞動紀律是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規章制度。這是組織社會勞動的基礎和必要條件。職業道德是勞動者在勞動實踐中形成的共同的行為准則,也是勞動者的職業要求。當然,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准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7)其他權利。包括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平等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等。
參考資料
網路-勞動合同法
㈡ 誰能找到關於禁止經營進口服裝的規定文件
這不是禁止經營進口服裝,則是禁止銷售進口舊服裝。
【有 效 性】有效
【法規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衛生部關於禁止銷售進口舊服裝的緊急通知
【文 件 號】(85)工商209號
【頒布部門】工商局/衛生部
【頒布日期】1985年10月23日
【實施日期】1985年10月23日
【正 文】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衛生部關於禁止銷售進口舊服裝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重慶、武漢、沈陽、大連、哈爾濱、廣州、西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衛生廳(局):
近來,一些單位和個人為了賺錢,不顧人民群眾的健康和國家的尊嚴,從外國和港澳地區大量進口或走私
舊服裝,在國內市場上傾銷。今年三月,廣東珠海市南屏區農工商聯合公司一次就從港、澳進口舊服裝二十噸
。五月,北京龍光實業公司從深圳長城工貿特藝公司購買進口舊服裝一百零五捆,每捆一百公斤左右。中國華
僑農工商聯合企業總公司北京經銷部從珠海紅旗商業公司和廣東惠陽輕工總公司購買進口舊衣裙四十四包,每
包約二百件。
據北京市衛生檢疫所對中華龍光實業總公司購買的進口舊衣服檢驗,發現絕大多數舊衣服上有明顯的污垢
、油泥、汗漬、吐泄物痕跡,有的衣服上還有鳥糞斑和血污。從中提取樣品五十件,每件采樣五十平方厘米,
經檢驗發現,所有樣品都有雜菌,其中雜菌數超過一千的有五件,超過二萬的一件;有九件檢出大腸菌群,占
檢出率百分之十八;還有一件檢出致病的變形桿菌。
這些舊服裝,實際上是國外廢棄的破爛。據有關部門反映,日本近期成立了專門向中國大陸出口廢舊衣服
的公司,他們從一些醫院的停屍房、廢品處理部門搜集各種舊衣服,組織向我國出口。穿著這些服裝,將嚴重
危害我國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更有損國格和人格。
目前,進口的舊服裝已在全國各地市場出現。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查扣了大批進口舊服裝,急待處理
,經請示國務院領導同意,緊急通知如下:
一、國營、集體商業部門和個體商販,一律不準購進和出售進口舊服裝,違者嚴加懲處。
二、已經發現和查扣的進口舊服裝,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會同衛生等有關部門全部銷毀。
㈢ 我想要真三國無雙OL的關於各服飾所對應的文件名字
建議不要改,網上說的一般不管用。並且官方也說不要擅自修改系統文件。
㈣ 關於衣服有沒有什麼國家標准性文件
從全國服裝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獲悉,自2010年1月1日起,《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褲》、《領帶》等10項服裝國家標准正式實施。很多標准都是首次對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提出了明確要求,不僅比以前更加符合安全性能的要求,對我國服裝貿易也將起到積極的推動和保護作用。
據了解,10項國標中有6項標准為新制定的標准,4項標准為修訂標准。其中《服裝防雨性能要求》、《塗層服裝抗濕技術要求》、《工作服防靜電性能的要求及試驗方法》、《機織熱熔粘合襯》、《機織學生服》為首次發布,將在各自產品的生產實踐中起規范和指導作用。《領帶》技術內容經過修訂後,從行業標准上升為國家標准,從而進一步規范我國領帶市場。另外,《服裝號型-兒童》、《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褲》為我國服裝行業重要的基礎標准和產品標准,是規范和指導我國服裝生產和銷售的重要依據,經修訂後,將對我國服裝貿易起到積極的推動和保護作用。
㈤ 交通運輸部有文件要全國統一交通執法的制服車輛嗎
沒有,但是已經有依據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8〕63號)的文件:(五)加強執法保障。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相關經費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有關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以及執法執勤用車(船艇)配備,按中央統一規定執行。加快執法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和信息化移動執法,強化執法信息共享。加強執法人員職業保障,依法參加社會保險、落實撫恤等政策,提高執法風險保障水平。-------「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是重點,因為目前交通執法人員的著裝還是叫做執法服裝,並非制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1986〕29號)的規定:
一、整頓著裝范圍,控制著裝人數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
三、加強對統一著裝的管理
(一)必須重申,批准統一著裝的許可權集中在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無權批准。經批準的著裝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規定,不得自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准。對自行批准著裝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準的,要追究批准人的責任,並一律由著裝人自己出錢,不得用公款報銷。今後國務院原則上不再批准增加統一著裝人員。
很明顯,交通執法並不在這個范圍內,制服的審批許可權在國務院,交通運輸部沒有這個許可權,他可以做出方案報國務院審批,因為現在有了依據,可惜一年多過去了,還是沒有什麼動靜!
㈥ 試衣服的地方發生了什麼,求文件
有人被抓了
㈦ 關於公司制服收取折舊費的問題……
你們公司這樣做是強人所難,如果有敢於抗上的,就是不要工作服,這是勞保用品,是不應該收取費用的,要收的話,也是象徵性的少收一部分,我認為你們的做法不拖。請三思。
㈧ 115-仙魔神Queenボンジョルの!~女王は制服を脫いだ~壓縮文件密碼
仙魔神@52h應援團
㈨ 蕪湖市采購中心,采購城管制服的文件
這個是違規的。可以實行拘留或者處罰的,如果發現他有冒充後牟利的行為。那麼還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㈩ 國家規定著裝單位有多少家
國家規定著裝的單位共有13家。
經國務院批准統一著裝的部門及人員有:
1.公安機關所屬人民警察建制並授予警銜的在編人民警察;
2.司法部門所屬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3.法院系統在編的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4.檢察院系統在編的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5.海關系統所屬海關建制並授予關銜的工作人員和緝私警察;
6.國稅和地稅系統直接從事征稅的工作人員;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
8.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在口岸從事檢驗檢疫的工作人員;
9.衛生部門直接從事食品衛生監督的專職工作人員;
10.農業部門所屬沿海、邊境水域和內陸水域從事漁政監督檢查任務的專職漁政人員,從事農業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涉外漁船檢驗和漁港監督的專職人員;
11.林業部門從事森林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12.交通部門所屬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港務監督的外勤工作人員和對外籍船舶檢驗的專職人員,內河港務監督工作人員,也包括公路執法人員;
13.國家海洋局所屬海洋調查船隊和從事海監船工作的專職人員、船員。
(10)關於制服的文件擴展閱讀:
關於著裝的其他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執法需要,要求統一穿著制式服裝的,其批准許可權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統一著裝的有關規定,嚴禁擅自批准統一著裝,並不得以任何形式指使或暗示下屬單位統一著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本地區和本部門統一著裝問題要認真進行清理整頓。對未經國務院批准擅自著裝的,要收回已經發放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並予以銷毀。要堅決制止著裝混亂和穿著仿製「99」式警服現象。
凡不糾正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並追究批准機關領導人的責任。各地區、各部門自本通知下發後半年內,將整頓結果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匯總報國務院。財政、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擅自著裝問題,新聞、宣傳部門要加強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