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國內,有哪些福利是在國外遠遠享受不到的
在國內有哪些福利是國外享受不到呢?眾所周知,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福利待遇可能做的沒有那些發達國家好。但是有一項福利是國外遠遠享受不到的,那就是在中國的安全保障。
在中國到底有多安全?我想很多外國朋友已經給出了我們答案。他們在他們自己的國家,要不就是有戰爭。要不就是有恐怖分子經常出沒。就像美國是一個不禁槍的國家,因此在美國人身安全很難得到保障,一個不小心你很有可能就 Game over了。
中國到底安不安全?我們中國人知道的最清楚了。從小到大我們聽過幾次類似的兇殺事件,幾乎沒有吧!雖然說不上絕對的安全。但是至少我個人這么多年來是沒有出過什麼意外的。加油吧我的國,我們的祖國永遠是最強大的。
2. 人工高,福利好,有鮮明制服,廠車接送.出至吳孟達那個電影的台詞!
逃學威龍2
導演: 陳嘉上
編劇: 阮繼志 / 陳嘉上 / 陳健忠
主演: 周星馳 / 張敏 / 吳孟達 / 朱茵 / 葉德嫻 / 方保羅 / 周文健 / 柯受良
類型: 喜劇
製片國家/地區: 香港
語言: 粵語
上映日期: 1992-04-09
片長: 97分鍾
3. 高清圖片,制服
4. 台資企業在內地待遇福利一般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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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軍人有什麼福利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福利費的主要內容有:
生活困難救濟費,夫妻兩地分居補助費,兒童教育機關補助費,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獨生子女保健費),保育教育補助費,離休幹部榮譽金、交通費、特需費,以及經特殊批準的專項福利開支等。
1.救濟費
救濟費是按人頭和標准計領的福利費,主要用於廣大幹部、戰士、在編職工家庭生活困難的補助和救濟,也可用於軍隊獻血者或對傷病員出院後的保健補助。救濟費專款專用,不準挪用。
對生活困難的救濟,一般應經本人中請或黨小組提名,經群眾評議,黨支部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報團或相當團一級的政治機關審批,不準個人決定。開支數量過大的,應報黨委審批。黨支部應定期(半年或3個月)了解、研究幹部、戰士、職工的生活困難情況,對確有困難的,應主動提出報請上級給予救濟或補助。救濟費掌握使用的原則是困難多的多補助,困難少的少補助,經常有困難的經常補助,臨時有困難的臨時補助。
2.夫妻兩地分居補助費
夫妻兩地分居補助費是為鼓勵軍隊幹部家屬盡量不隨軍,總政治部、總後勤部決定從1986年1月起對符合家屬隨軍條件而家屬不隨軍的現役幹部給予優待,建立了夫妻兩地分居補助費的制度。
發放條件:一是對符合隨軍條件,妻子是農業戶口,或雖系城鎮戶口但無固定工資收入的團職以下幹部;二是對妻子在地方有正式工作,比照隨軍條件可調到部隊駐地安置而不來部隊駐地安置的團職以下幹部;三是對家屬隨軍或比照隨軍條件妻子調到部隊駐地安置工作後,幹部調往邊防、海島和高原艱苦地區,其家屬隨遷到上述地區安置有困難的幹部。
夫妻兩地分居補助費按標准每月隨工資發放。夫妻雙方都是軍人或丈夫是非軍人的,不得享受夫妻兩地分居補助費。
3.兒童教育機關補助費
兒童教育機關補助費是為解決軍隊各單位舉辦的幼兒園、子女學校除向家長收費外經費不足問題的補助費用。兒童教育機關補助費分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用於編制內的幼兒園、子女學校實有教職工、臨時工以及待安置的人員的工資、補貼性質的費用,這是屬於用於個人的經費部分。
另一部分是用於購置教學器具、玩具、辦公用品、圖書、文體器材、生活用具和培訓教師所需費用以及探親路費、差旅費等,屬於公用經費部分。工資、補貼性質的經費由總部按各大單位編制定額內的實有教職工人數,年初通過後勤供應渠道撥給各大單位,由幹部、財務部門提出分配意見,逐級下撥,不得截留。
公用經費部分由總部按各大單位幹部、職工的在園、在校子女人數給予補助;各大單位可留15%作為機動;其餘按在園、在校子女人數,由幹部、財務部門撥給辦園辦校單位或幼兒園、子女學校,包干使用。
4.子女保育教育補助費
子女保育教育補助費是為解決軍隊幹部子女因特殊情況不能人本部隊幼兒園的問題而於1990年8月建立的。子女保育教育補助費發給軍官、文職幹部、在編職工的未能人幼兒園或未隨軍的6周歲以下子女。但對違反計劃生育而超生的子女不發。
5.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是為貫徹國家關於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而實施的獎勵,於1979年7月建立。規定對現有1個孩子的育齡夫婦,表示終身只要1個孩子時,給予一次獎勵;每月隨工資發給一定數額的保健費,從領取獨生子女證之月起發給,發到子女14歲時為止;如有超生則扣款或沖減。
6.離休幹部榮譽金
離休幹部榮譽金是根據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準的中央軍委關於授予軍隊離休幹部功勛榮譽章的規定,於1988年7月起建立的。凡榮獲一級紅星功勛榮譽章、二級紅星功勛榮譽章、獨立功勛榮譽章以及勝利功勛榮譽章的,每月按不同標准發給榮譽金,隨離休幹部的工資發放。
7.軍隊離休幹部交通費
軍隊離休幹部交通費是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隊幹部離職休養可按規定的標准發給交通補助費的規定,於1983年1月起建立的。在此之前,曾在個別軍區進行了試點。
離休幹部交通費按編配有專車而不配專車的幹部、軍職幹部、師職以下幹部設置了3個發放標准,每月隨工資發給個人。離休幹部領取交通費後,除開會、聽報告、外出作傳統教育報告、上級組織談話,以及搶救危重病人用車免予收費外,其他用車一律收費。離休幹部病故後半年之內,其配偶可繼續享受交通費待遇;半年之後,停發交通費。
8.離休幹部特需費
離休幹部待需費是為解決離休幹部的特殊困難和必要的經費開支,於1984年9月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有關通知建立的,特需費原按每人每年制定一次性計領標准;從1991年1月起,將年計領標准改按分月計算,列入福利費科目專項報銷。離休幹部特需費由離休幹部的管理單位統一掌握開支,用於為離休幹部購買公用圖書、報刊、資料、文體器材和慰問等。此項經費不得發給個人,也不得挪作它用。
9.防暑降溫費
防暑降溫費是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通知精神於1993年起建立的。享受防暑降溫費地區范圍,根據氣候條件將部隊駐地劃分5個區域,最低每年2個月,最高每年10個月不等。防暑降溫費標准按軍官和文職幹部、士官區分,每月隨工資發放。防暑降溫費列「福利費」科目報銷。
10.軍人職業津貼
軍人職業津貼是為了增強軍人獻身國防事業的光榮感和責任感,提高軍人的社會地位,從1993年10月起,參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行獎金制度的原則;結合軍隊實際,建立了軍人職業津貼。軍官和文職幹部的職業津貼按職務和專業技術等級區分,士官的職業津貼按軍銜等級區分發給。離退休幹部也同時享受軍人職業津貼。
11.福利補助
福利補助從1993年10月起,軍隊原來的物價性、福利性補助、補貼,均按照與國家相同的口徑歸並的原則,部分並入了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其餘繼續保留。如原有的洗理費,書報費,副食品價格補貼,肉價補貼,肉、蛋、菜價格補貼,燃料價格補貼,伙食補貼,各種糧、油、煤價格補貼,生活補助費等,除按規定已並入基本工資以外,剩餘部分予以保留,改稱為福利補助和伙食補貼兩種,區分為軍官和文職幹部、士官兩種標准,每月隨工資發給個人。
12.幹部公勤費
幹部公勤費是補助性質。在職的副軍職以上幹部和全體離休幹部均可以享受公勤費的待遇。公勤費標准分為全費月標准、半費月標准和1/4月標准3種。凡按中央軍委頒布的領導幹部公勤人員編配專用公勤人員的,無論雇請與否,均發全費;倆人編配1名公勤人員發半費;離休的師職以下幹部按1/4計發。公勤費由財務部門按月隨工資發給幹部本人。
13.離休幹部生活補助
離休幹部生活補助是國務院於1982年頒發老幹部離職休養制度的決定時建立起來的。軍隊離休幹部也同樣執行,即從1982年起按年發給生活補貼。
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2個月的本人標准工資;
1937年7月7日一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1.5個月的本人標准工資;
1943年1月1日一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1個月的本人標准工資;
當年1-12月,不論哪個月批准離休,都一次全額發給;從離休的第二年開始,在每年的1月份一次發給;
1955年前後復員現仍為隨軍家屬無固定收入的女同志,在國家沒有統一規定之前,可根據她們的不同情況,發給生活補助費;建國以後入伍的,發給生活補助費的人員,需經備大單位政治機關批准。生活補助費由她們所在單位發給。經費開支列入「福利費」專項報銷。
14.政府特殊津貼
政府特殊津貼是根據國家的規定,凡在自然科學高等教育、衛生技術、工程技術、社會科學、文學藝術等方面第一線工作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可以申報,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享受每月100元的政府特殊津貼。但軍隊中副軍職以上領導幹部,雖是專家、學者,但不是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的,不能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15.房租補貼
軍隊的住房補貼是根據軍隊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於l992年7月起建立的。按照改革住房低租金的步驟,在提租的第一步,從1992年7月起,對經批准租住軍產房的人員,按基本工資的2%的比例發給住房補貼。按此原則由總後勤部頒發了提租第一步的住房補貼的金額標准。
在提租的第二步,再增加3%的住房補貼,但金額標准尚未公布執行;以後,隨著租金的提高,相應地增加補貼。軍官按職務等級,文職幹部按專業技術等級和非專業技術等級,士官按級別不同,區分補貼標准,逐月隨工資發放,按照人員分類,分別列工資及有關科目報銷。
16.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軍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暫按[1994]7號文件和總後財務部[1994]財會字第0302號通知規定執行。即由總後財務部在年度生活費決算中按現行固定額標准提取,並直接撥付給總後財務結算中心集存;住房公積金的支取,仍按[1994]7號文件和總後財務部[1994]財薪字第0773號通知規定執行。
編外文職幹部、事業單位編外正式職工,以及軍委、總部已明確規定不吃國防費人員的住房補貼和公積金,可按照上述標准執行,所需經費由備單位在有關經費和收益中解決;其公積金的繳存、使用和管理,由備大單位參照[1994]7號文件規定精神自行確定,並報總部備案。
17.無工作隨軍配偶生活困難補助費
無工作隨軍配偶生活困難補助費,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進一步做好軍隊幹部隨中家屬安置工作意見的通知》和(國發[1993]43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穩定部隊,經中央軍委批准,決定調整無工作隨軍配偶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
6. 如何避免員工制服被認定為福利費
主要是做好相關解釋和宣貫工作。
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制服,有時候確實是生產經營需要,相當於生產工具,與福利費無關,但是企業如何避免這種生產工具式的員工制服被認定為福利費呢?要知道,是和不是職工福利性質,這稅務處理上差別是非常大的。
這兩天正好看到一兄弟的總結,於是咱就拿來用用了。員工制服要想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職工福利,最好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服裝所有權不轉移。
也就是說,服裝所有權屬企業,員工僅僅是有使用權,由於前面大世文章已經分析過,這類制服實質和企業辦公電腦、辦公桌一樣,都是生產經營需要的一類工具,所以所有權權最好不能屬於職工,否則可能認定為員工福利。畢竟,只能在單位穿的衣服與回家可以到處穿,其中福利不福利區別還是很明顯的。
二、要有明確的使用規定。
員工制服既然是和辦公電腦一樣,那麼為了證明是生產經營相關和需要,應有明確的規定,在生產經營場所應穿制服。如果制服發了,生產經營時穿不穿無所謂,則很容易被認為與生產無關了。
三、制服價要符合行業一般標准。
制服價應該符合行業一般標准,也就是說不能遠高於行業價,或者遠高於生產經營需要的要求。例如企業生產經營,每人一套500元的制服就足以達到目標,結果公司非買5萬元一套的制服,則存在福利性質了。
7. 員工制服費用支出應作為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的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製作並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推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上述費用支出不屬於職工福利費范疇。
8. 稅務局制服全套個人需要掏多少錢
稅務局制服屬於國家給予公務員的福利,定向發給工作人員,不收取任何費用。
9. 員工制服是認定為福利費還是計入成本
通常情況下,行政管理部門員工的工作服或制服計入管理費用,銷售經營部門的員工制服計入銷售費用,生產現場員工工作服計入製造費用,企業自有食堂或醫療部門等後勤福利部門的員工制服一般計入福利費;
請予核實。
10. 現役軍人有什麼福利
除了穿制服統一配發,處於24小時工作狀態以外,其他和上班族一樣,沒有什麼額外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