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明朝時有捕快嗎隸屬刑部嗎
有,捕快實際上是快班衙役。
三班 衙役 即皂、壯、快三班衙役,是州縣衙門一個龐大的階層,最低級的組織。一般來說,皂班值堂役,快班司緝捕,壯班做力差,其實也沒有截然分開,皂、壯二班共負內勤、站堂、行刑、警衛、呵道等責任;快班又分步快和馬快,專管緝捕。所謂「三班衙役」也只是個概稱,實際上也不只三班,除了皂、壯、快以外,還有民壯、弓兵、糧差、門子、禁子、仵作(即今之法
醫,女的稱穩婆)廚夫、傘扇轎夫等,也屬這個階層。他們是衙門的役使人員、力役,也是廣義的吏員,由衙門額定工食銀(每年約六兩)。縣官與百姓的聯系必須依賴「吏」,吏是官民交接之樞紐,最基層的「執法人員」,人民正是從衙役的活動中感受到國家的存在和知縣的威嚴。
由以上可以計算縣衙門的職官、吏役各類人員大約都在150人以上,但實際上卻往往超編,甚至達數百人之多。
㈡ 明朝一般的捕快一月拿多少餉銀
每年約六兩 捕快實際上是快班衙役。
三班 衙役 即皂、壯、快三班衙役,是州縣衙門一個龐大的階層,最低級的組織。一般來說,皂班值堂役,快班司緝捕,壯班做力差,其實也沒有截然分開,皂、壯二班共負內勤、站堂、行刑、警衛、呵道等責任;快班又分步快和馬快,專管緝捕。所謂「三班衙役」也只是個概稱,實際上也不只三班,除了皂、壯、快以外,還有民壯、弓兵、糧差、門子、禁子、仵作(即今之法
醫,女的稱穩婆)廚夫、傘扇轎夫等,也屬這個階層。他們是衙門的役使人員、力役,也是廣義的吏員,由衙門額定工食銀(每年約六兩)。縣官與百姓的聯系必須依賴「吏」,吏是官民交接之樞紐,最基層的「執法人員」,人民正是從衙役的活動中感受到國家的存在和知縣的威嚴。
由以上可以計算縣衙門的職官、吏役各類人員大約都在150人以上,但實際上卻往往超編,甚至達數百人之多。
㈢ 明代刑部捕頭是幾品級
古代沒有捕頭一說,只有衙役。快班衙役被稱為捕快
明清兩代有三班衙役。
三班衙役:即皂、壯、快三班衙役,是州縣衙門一個龐大的階層,最低級的組織。一般來說,皂班值堂役,快班司緝捕,壯班做力差,其實也沒有截然分開,皂、壯二班共負內勤、站堂、行刑、警衛、呵道等責任;快班又分步快和馬快,專管緝捕。
所謂「三班衙役」也只是個概稱,實際上也不只三班,除了皂、壯、快以外,還有民壯、弓兵、糧差、門子、禁子、仵作(即今之法醫,女的稱穩婆)廚夫、傘扇轎夫等,也屬這個階層,他們是衙門的役使人員、力役,也是廣義的吏員,由衙門額定工食銀(每年約六兩),縣官與百姓的聯系必須依賴「吏」,吏是官民交接之樞紐,最基層的「執法人員」,民眾正是從衙役的活動中感受到國家的存在和知縣的威嚴。
㈣ 明代知府中的衙役捕快的戰鬥力怎麼樣
衙役基本是平民,沒有受過軍事訓練,只是手裡合法擁有武器、有執法權力而已,勉強有一些訓練也是非常業余的。
而錦衣衛是職業軍人。兩者之間沒有可比性。
另外,錦衣衛同知地位非常高,都督同知和都指揮同知都是朝廷高級官員,不會親自執行任務,就像現在的中央軍委委員一樣,不會親自帶隊。就是低一等的錦衣衛同知,也是從三品,相當於軍隊中的游擊將軍,差不多是現在的旅長一級了。
㈤ 明朝一般的捕快一月拿多少餉銀有誰知道
捕快沒有工資,因為不是正經的朝廷官員,只能算吏,等於現在的城管或者協警臨時工,而且在當時屬於賤業,很多朝代捕快的後人甚至三代以內不能考科舉。
他們的工錢全看縣老爺心情,一年大概十兩銀子。所以大部分時間,捕快也從事敲詐勒索行為,比現在的城管要惡劣。
㈥ 明朝的捕快怎麼樣
捕快平日身著便裝,腰掛表明身份的腰牌,懷揣鐵尺、繩索。領班稱「捕頭」、「班頭」。老百姓稱捕快為「捕爺」、「牌頭」、「頭翁」、「牌翁」等等。在明清法律條文中,稱捕快為「應捕」或「應捕人」,即「本有逮捕罪人之責的人」。有的大州縣,捕快往往配備馬匹執行公務,故又稱之為「馬快」。而徒步者,則稱之為「步快」、「健步」或「楚足」。各州縣在編的「經制正役」的捕快,因州縣大小而決定其人數。
捕快所承擔的偵破任務都是有時間限制的,叫「比限」,一般5天為一「比」,重大的命案3天為一「比」。過一個「比限」,無法破案的,捕快便要受到責打。
捕快在古代屬於「賤業」,並嚴格規定他們的後代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以免有辱斯文。即便他們脫離捕快行業,其子孫也必須在三代以後方有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
捕快是沒有工資的,每年的伙食補貼即「工食銀」不過十兩銀左右,養家糊口自是艱難,於是敲詐勒索便成為一種風氣,他們時常設置種種名目收取好處費,甚至與州縣官吏同流合污,或製造冤假錯案,或對老百姓橫征暴斂,任意拘捕。
在歷代詩文中,捕快作為統治階級的鷹犬,常常成為鞭撻的對象。清人郭庭翕在《警捕人之虐》中寫道:「流民便作賊,迫於不得已;捕人亦作賊,何說以處此?世上流民尚可數,捕人林林遍官府,捕人安樂流民苦。」流民迫於生活不得已為賊,而真正的賊卻是遍布官府的捕快。另一個清人蔣坦,也描寫了貧苦農民的生存慘景:「前差去,後差來,舊糧納,新糧催。鄉絲未熟布衫破,質庫擲出啼聲哀。」但衙門的催租卻急於星火,交不出,便要捕快抓人,「明朝計費無一錢,過卯任捉老翁到」。由此可見,捕快常會應官長之令,參與諸如催租、抓丁、捕人之類勾當。
在民國時期,老北京警察局的偵緝隊,亦屬於捕快性質。他們一律穿著灰大褂,所不同的是「只有偵緝隊的成員有時不扣扣子,有時只扣幾個扣子,走起路來身子向前傾……偵緝隊的下層隊員,一年四季都把頭剃得又光又亮,即便是冬季,也不興戴帽子。腰上總掛著一塊『汗巾』,從大褂外面看起來,鼓鼓囊囊的好像是揣著『二把盒子』」。他們的職責理應是對付賊匪,實際上卻以欺壓老百姓為能事,令人切齒。
㈦ 明朝捕快 是幾品
役值沒品,最高的六扇門據說才5品
㈧ 明朝的捕頭穿什麼樣的服飾
代官吏服飾公服:明代穿公服的官吏。其制為盤領右衽,袖寬三尺。袍服所用的紋樣及顏色,因級別而異:一至四品,用緋色;五至七品,用青色;八至九品,用綠色。紋樣也不一樣,一品用大朵花,徑五寸;二品用小朵花,徑三寸;三品用散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用小朵花,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用小朵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花紋。以上服飾,與展腳襆頭搭配,多用於重大朝會。明代官吏常服 明代文武官員服飾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賜服等。
官員戴烏紗帽、襆頭,身穿盤領窄袖大袍。「盤領」 即一種加有圓形沿口的高領。這種袍服是明代男子的主要服式,不僅官宦可用,士庶也可穿著,只是顏色有所區別。平民百姓所穿的盤領衣必須避開玄色、紫色、綠色、柳黃、姜黃及明黃等顏色,其他如藍色、赭色等無限制,俗稱「雜色盤領衣」。明朝建國二十五年以後,朝廷對官吏常服作了新的規定,凡文武官員,不論級別,都必須在袍服的胸前和後背綴一方補子,文官用飛禽,武官用走獸,以示區別。這是明代官服中最有特色的.麒麟袍為官吏的朝服。其服裝特點是大襟、斜領、袖子寬松,前襟的腰際橫有一,下打滿襇。所綉紋樣,除胸前、後背兩組之外,還分布在肩袖的上端及腰下(一橫條)。另在左右肋下,各縫一條本色製成的寬邊,當時稱「擺」。明代太監劉若愚《酌中志》一書,就專門敘述到這種服飾。他說:「其制後襟不斷,而兩旁有擺,前襟兩截,而下有馬面褶,從兩旁起。」這種服裝所採用的質料和紋樣,按規定,都有一定製度。
《明史·輿服志》稱:正德十三年,「賜群臣大紅貯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鬥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皆與焉;惟部曹五品下不與。」本圖所繪的服裝,就綉有麒麟紋樣。麒麟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動物,形狀象鹿,全身有鱗甲,牛尾馬蹄,有一隻肉角。後人將它作為吉祥的象徵廣泛用於各類器物的裝飾。麒麟的形象也經過一番變化,將頭繪成龍首並有兩角,尾繪成獅尾等等。明代官服綉麒麟,似不限四、五品,職位特殊的錦衣衛指揮侍衛等也能服用展角襆頭,取自唐代的巾,但有硬盔,並以鐵線為硬展腳,腳長一尺二寸,須有職之人,在朝堂上穿公服者所戴。蟒袍是一種皇帝的賜服,穿蟒袍要戴玉帶。蟒袍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
㈨ 捕快服 在漢服里叫什麼
你是說這個飛魚服嗎 這個是明朝錦衣衛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