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去派出所做合同工好不好的
我干過這方面的工作,女孩子到公安機關起碼比男孩子好點。主要做做文職工作不會太累!我接觸過的她們家裡條件都比較好不是家裡有錢就是有關系,或想靠公務員這類的如果家裡關系比較硬的話還有可能轉正!如果沒有什麼關系那就沒什麼前途!
B. 派出所的公務員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除了待遇和升職
除了待遇和升職外,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了。要說區別就是合同工沒什麼權利做什麼事都要請示。
C. 公安局事業編文職有警服跟警號嗎
公安文職人員的工作現狀及改進對策
為有效緩解遼寧當前警力不足的現狀,節約用人成本,遼寧省公安局於2009年公開招聘文職人員,然後分配到市局及各分局,各個派出所,其在各自的崗位上作出了重要貢獻,為公安隊伍注入了新活力。談談目前文職人員的工作現狀及如何更好地激發他們工作的積極性,發揮出最大的功效的一些看法。
公安文職人員的現狀
人員素質要求高,福利待遇相對低,難以留住人心。從某種程度上講,文職人員的個體素質要求接近於一般民警。就工作量而言,文職人員除正常上班外,還要單獨值班,加班的,但工資福利待遇相對較低。一般崗位文職人員一年的經費開支:工資:500元/月×12=6000元,計劃生育獎:無,季度獎:無,年終獎:無,社會保險:無,服裝:1000元,考勤津貼:無,某個縣城的工資待遇,遠遠低於普通民警工資,也低於鎮政府合同工工資,與治安聯防隊員工資基本持平甚至低於,文職人員沒有伙食補助、加班費等。隨著物價水平的暴漲,收入過低難以滿足基本生活的需求,這就大大挫傷了他們工作的積極性,難留住人心。
文職人員數量少,工作分散,做事較雜,績效考核難。招收文職人員是為了緩解當前警力不足的一項新嘗試,作為發展才三年的新鮮事物,隊伍人數相對較少,主要分配在辦公室、刑警隊、戶政股、各派出所,每個派出所分配人數一般是1-2人,還有一些部門沒有文職人員。由於工作崗位不盡相同,考核標准難以統一,故制定績效考核標准難。同時,文職主要是協助民警從事文字錄入、內勤等工作,工作內容過於雷同,工作比較繁雜,難以設計出易於操作的量化指標,考核細則難以量化。加上文職人員在不同的部門,部門之間、部門內部缺乏比較,部門主義在考核中的各檔次的比例確定上往往造成不小的干擾,在加上一年的信息化建設。默默地做出了不少貢獻。
激勵獎懲機制不完善,難以調動積極性,所有文職人員享受同等工資待遇,往往容易產生「做多做少一個樣,做與不做一個樣」的心理,特別對一些表現優秀的文職人員積極性造成一定影響。除去工資外,可用於直接物質獎勵已所剩無幾,難以實現將考核結果與工資待遇掛鉤,考核的激勵和杠桿作用沒有得到發揮。
職業沒有上升空間,難以激發工作熱情。文職人員所從事的崗位基本上都是目前因警力不足或人手十分緊張的崗位,沒有做到定崗、定職、定責,只要有人用就行,把文職人員定位於民警工作的「幫手」、「服務員」和部門「勤雜工」,無法從根本上為文職人員設計多樣化的職業上升通道和發展空間,文職人員不能像民警(或企業人員)擁有職務、級別的晉升,這讓文職人員看不到晉升機會和成長機會。沒有明確的職業目標,對個人的前途感到迷惘,自信心不足,就會逐漸喪失對自身工作的熱愛和對專業領域的鑽研精神。
改進目前文職人員現狀的措施
提高福利待遇,提升工作動力,從源頭上提高文職人員素質。因此,市是否可出台一項政策性規定,由鎮委鎮政府給予一定的福利補助,使文職達到相當於鎮政府職工的福利待遇標准。加大地區補助,適當增加文職人員的獎勵資金。這樣確保了合同制的文職人員勞有所得、勞有所值,從而大大的調動了他們的積極,使他們能安心本職、努力創業。
建立考評激勵機制,營造積極向上的工作環境。在制定考評標准中,要講求科學性、公平性、公正性,既使不同崗位的文職人員具有可比性,又能確實體現其工作實績,以有效調動文職人員積極性。要堅持以精神激勵為主,對一些表現突出的文職人員適時給予獎勵。
問題補充:多方關心文職人員,增強凝聚力。首先,在政治上關心文職人員。通過定期組織文職人員政治學習和紀律教育,參加分局組織的各項活動,開展談心活動等多種形式提高文職人員的政治思想覺悟,使他們珍惜工作、熱愛崗位、奉獻公安事業。其次,工作上關心文職人員。工作中要體貼熱心,一視同仁
2009年全省公安信息化建設與應用考核驗收結果公布,沈陽市公安局在全省14個市公安局中排名第一,遼中縣公安局在全省縣(市)公安局中排名第一,大東公安分局在全省區公安分局中排名第一,贏得「滿堂紅」。曾維指出,2009年全市公安機關「三項建設」,特別是信息化建設取得了豐碩成果,高標准地完成了工作目標,取得了巨大成就。這些成績證明,全市公安隊伍不愧為一個顧全大局、英勇善戰的英雄集體,不愧為一支黨和人民在任何時候都能夠充分信賴、委以重任的重要力量。背後大多數都是文職人員在不斷的努力,奮斗著,又有誰能知道那。
請市政府,市公安局領導班子,有關部門盡快完善我們市文職的管理,和福利問題,讓我們可以安心工作
D. 合同制公安局警察
公安機關的人員編制一般分為行政編、合同制與臨時工。
行政編:公務員,正規編制。
合同制:合同警或其他類工作,如一些內勤,司機等等,但有些地方的合同警卻納入了事業編。
臨時工:這種編制就得按當地公安局的安排來說了,有些地方的協警可能屬於合同制,也可能屬於臨時工。
解釋下合同警,合同警察也就是指和用人單位(公安機關)簽定一定期限的勞動關系,屬於事業或者只是單位承認的工人身份的警察,他不是通過國家正式公務員考試資格的警察,兩者的工資和工作性質不同,合同警察沒有執法資格,所以不能參與逮撲和使用槍支,而且在警號上也有區別。
這么說吧,除了行政編以外,至於事業編、合同制、乃至臨時工,只要在每個地區的人員編制的限定指標內,其具體細節就得根據當地公安局來說了。對於行政編以外的人員編制,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
E. 派出所出警的是合同工還是編制
普通協警一般為合同工(無編制)。如果是合同工(臨時工),那麼沒有進入編制,日後轉編是比較困難的,而且和入編的相比差距還是存在的,會有一些心理落差。
事業編和行政編的區別如下:
這兩個編制存在時間都很長了。在以前,分配工作的時候,事業編和行政編是自己選擇的。為什麼事業編人數多呢,這還要追溯以前。
那個時候當領導的都是行政 編,由於那個時候中國的風氣比較好,領導的灰色收入自然就少,行政編的工資和領導的級別掛鉤,那個時候就是當了領導,待遇也不如現在的領導好,但那 個時候和事業編比較工資還是偏低的。所以分配的時候大家大多數的都選擇事業編制。
事業編和行政編差別:
由於中國政府體制實行改革,事業編和行政編實行分開管理,加上社會風氣惡化,當領導的灰色收入多了以後,人們才發現行政編要好於事業編制。但這個時 候已經大學生畢業後不分配了,公務員考試制度逐漸建立。
但是領導必須是行政編,也就像當年考大學一樣,大家都想考上大學,就像現在大家都希望是行政編一 樣。
(5)派出所合同工有制服嗎擴展閱讀:
警察的特殊警種里確實有不是行政編制的,例如武警中的消防、邊防、警衛部隊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機關管理的部隊,人員配額為國家兵役編制,在工作上由各級公安機關領導,也稱"公安現役部隊",包括公安消防部隊、公安邊防部隊、公安警衛部隊,我們稱之為公安現役部隊!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警員職務序列改革方案(試行)》、《公安機關警務技術職務序列改革方案(試行)》。方案中明確提出要深化公安體制的改革,對公安執法勤務和警務技術職務序列改革。
誤區:
改革前,屬於公務員行政編制,公務員招錄中包括人民警察崗位;改革後,警察編制將從公務員中分離出來,單列警察編制!
人民警察工作辛苦,建立區別於一般公務員的薪資鼓勵待遇、以及退休制度。
具體做法如下:
1、設立國家警察日,提高人民警察的社會地位。
2、開通人民警察醫療救助的綠色通道。
3、根據警察經常加班加點工作的實際情況,較政府公務員提前退休,退休後待遇高於一般公務員。
4、建立單獨的警察工資制度,落實中央關於警察待遇高於地方公務員略低於部隊的要求。
F. 問哈監獄裡面的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制服有什麼區別
1、你同學穿別人的衣服
2、你同學是警察可能你不知道
工人不可能有警銜..有警銜不可能是工人
監獄的工人不會有警察制服
G. 我是一名在派出所上班的臨時工,也不是合同工,我穿著警服,戴著警號跟隨著一名警察上道截車,這樣可以嗎
跟老大走,有好處,但學會保護自己,避免出問題被擋槍
H. 公安局的合同工都是做些什麼
有可能是協警,很多協警就是合同工,協助公安治理治安,保民安~
I. 派出所的民警一定要穿制服上班還是可以穿便裝的
必須穿制服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樹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以下簡稱公安民警)著裝,是指公安機關在編在職的職業制人民警察按照規定,穿著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的制式服裝。
第三條 除規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時間應當著裝。
第四條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著裝:
(一)執行特殊偵查、警衛等任務或者從事秘密工作不宜著裝的;
(二)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
第五條 公安民警辭職、調離公安機關,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因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審查、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不得著裝。
第六條 公安民警在工作時間,通常著執勤服;參加訓練時,通常著作訓服;參加授銜儀式、宣誓、閱警、重大會議、外事等活動時,除主管(主辦)單位另有規定外,著常服。
第七條 公安民警著裝時,應當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配套穿著,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與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內著非制式服裝時,不得外露。
(二)按照規定綴釘、佩戴警銜、警號、胸徽、帽徽、領花等標志,系扎制式腰帶,不同制式警用標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掛與公安民警身份或者執行公務無關的標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凈整潔。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應當穿制式皮鞋、膠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腳穿鞋或者赤腳;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於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於4厘米。
(五)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發、戴首飾。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長發、大鬢角、卷發(自然卷除外)、剃光頭或者蓄鬍須,女性公安民警發辮(盤發)不得過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第八條 公安民警著裝時,除在辦公區、宿舍內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應當戴警帽。
(一)進入室內時,通常脫帽。立姿可以將警帽用左手托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將警帽置於桌(台)前沿左側或者用左手托放於左側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
在辦公室和宿舍內時,警帽掛在衣帽架上(帽頂向外,帽徽朝下),或者統一放置在床鋪被褥正上方。
(二)除緊急情況外,駕駛或者乘坐警用摩托車時,應當戴警用頭盔。
第九條 公安民警著裝時,應當警容嚴整,舉止端莊,談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態良好。
第十條 公安民警著裝時,不得在公共場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不得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十一條 公安民警著裝時,應當隨身攜帶《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
第十二條 2名以上公安民警著裝徒步巡邏執勤或者外出時,應當行列整齊,威嚴有序。
第十三條 公安民警應當愛護和妥善保管警服以及警銜、警號、胸徽、帽徽、領花等標志,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贈送、轉借給公安民警以外的人員。
第十四條 公安民警季節換裝的時間由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根據氣候條件和工作需要確定。
第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公安民警,由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依照《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規定進行處置:
(一)情節輕微的,當場予以批評教育和糾正;
(二)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拒絕、阻礙警務督察人員執行現場督察工作任務的,可以暫扣其證件及相關物品,通過下發《公安督察通知書》等方式通報其所在單位要求整改。必要時,可以採取帶離現場、停止執行職務或者禁閉措施。
第十六條 違規者所在單位收到《公安督察通知書》後,應當對違規者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對再次違規者,應當在本級公安機關范圍內予以通報,並取消當年參與評功受獎資格;對屢教不改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按照規定予以紀律處分或者辭退,該單位集體和主管領導當年不得參與評功受獎。
違規者所在單位應當及時向發出《公安督察通知書》的警務督察部門報送處理結果。
第十七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機關,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機關和海關緝私部門及其人民警察。
第十八條 離休、退休公安民警在參加重大禮儀活動時,可以根據需要,參照本規定穿著制式服裝,並佩戴專用標志。
試用期尚未評授警銜的公安民警以及公安警察院校學生著裝,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編輯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警服主要品種穿著規范
一、執勤服
著春秋執勤服時,佩戴扣式軟質肩章和軟質警號、胸徽,內著制式圓領恤衫;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或者警便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帽或者警便帽。
著冬執勤服時,佩戴扣式軟質肩章和軟質警號、胸徽,內著制式圓領毛衣;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栽絨帽或者警便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帽、栽絨帽或者警便帽。
著夏執勤服時,佩戴扣式軟質肩章和軟質警號、胸徽;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涼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涼帽。
二、常服
著常服時,佩戴硬質肩章、警號、胸徽;內著內穿式制式襯衣,系制式領帶;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帽。
三、作訓服
著作訓服時,佩戴套式軟質肩章,戴警便帽,內著制式圓領恤衫或者制式圓領毛衣。
四、多功能服
著多功能服時,佩戴套式軟質肩章和硬質警號、胸徽,內著冬執勤服或者冬常服;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或者栽絨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帽或者栽絨帽。
五、外穿式制式襯衣
外著外穿式制式襯衣時,佩戴扣式軟質肩章和軟質警號、胸徽,通常系制式領帶,各單位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決定統一不系領帶;襯衣下擺系於褲腰內,系制式腰帶;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