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礦山救護隊性質是什麼
礦山救護隊是處理和搶救礦井火災、礦山水災、瓦斯與煤塵爆炸、瓦斯突出與噴出、火葯爆破炮煙中毒等礦山災害的職業性、技術性、軍事化的專業隊伍。
性質:礦山發生災害時,能迅速趕赴現場搶救人員和處理災害的專業救護組織.
主要任務:
a)搶救礦山遇險遇難人員。
b)處理礦山災害事故。
c)參加排放瓦斯、震動性爆破、啟封火區、反風演習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氣呼吸器作業和安全技術性工作。
d)參加審查礦山應急預案或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做好礦山安全生產預防性檢查,參與礦山安全檢查和消除事故隱患的工作。
e)負責兼職礦山救護隊的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f)協助礦山企業搞好職工的自救、互救和現場急救知識的普及教育。
㈡ 礦山救護隊的任務職責
a)搶救礦山遇險遇難人員。
b)處理礦山災害事故。
c)參加排放瓦斯、震動性爆破、啟封火區、反風演習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氣呼吸器作業和安全技術性工作。
d)參加審查礦山應急預案或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做好礦山安全生產預防性檢查,參與礦山安全檢查和消除事故隱患的工作。
e)負責兼職礦山救護隊的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f)協助礦山企業搞好職工的自救、互救和現場急救知識的普及教育。 a)引導和救助遇險人員脫離災區,協助專職礦山救護隊積極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b)做好礦山安全生產預防性檢查,控制和處理礦山初期事故。
c)參加需要佩用氧氣呼吸器作業和安全技術工作。
d)協助礦山救護隊完成礦山事故救援工作。
e)協助做好礦山職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1)救護隊指戰員的一般職責
a)熱愛礦山救護工作,全心全意為礦山安全生產服務。
b)加強體質鍛煉和業務技術學習,適應礦山救護工作素質需要。
c)自覺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定。
d)愛護救護儀器裝備,做好儀器裝備的維護保養,使其保持完好。
e)按規定參加戰備值班工作,堅守崗位,隨時做好出動准備。
f)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大隊長職責
a)對救護大隊的救援准備與行動,技術培訓與訓練,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負責。
b)組織制訂大隊長遠規劃,年度、季度和月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定期進行檢查、總結、評比等。
c)負責組織全大隊的礦山救護業務活動。
d)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及時帶隊出發到事故礦井;
2)在事故現場負責礦山救護隊具體工作的組織,必要時親自帶領救護隊下井進行礦山救援工作;
3)參加搶救指揮部的工作,參與事故救援方案的制訂和隨災情變化進行方案的重新修訂,並組織制訂礦山救護隊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4)掌握礦山救護工作進度,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5)根據災情變化與指揮部總指揮研究變更事故救援方案。
(3)副大隊長職責
a)協助大隊長工作,主管救援准備及行動、技術訓練和後勤工作。當大隊長不在時,履行大隊長職責;
b)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根據需要帶領救護隊伍進入災區搶險救災,確定和建立井下救災基地,准備救護器材,建立通信聯系;
2)經常了解井下事故救援的進展,及時向救援指揮部報告井下救護工作進展情況;
3)當大隊長不在或工作需要時,代替大隊長領導礦山救護工作。
(4)大隊總工程師職責
a)在大隊長領導下,對大隊的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b)組織編制大隊訓練計劃,負責指戰員的技術教育。
c)參與審查各服務礦井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或應急預案。
d)組織科研、技術革新、技術咨詢及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應用等項工作。
e)負責事故救援和其他技術工作總結的審定工作。
f)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參與救援指揮部事故救援方案的制訂;
2)與大隊長一起制訂礦山救護隊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協助大隊長指揮礦山救護工作;
3)採取科學手段和可行的技術措施,加快事故救援的進程;
4)必要時根據搶救指揮部的命令,擔任礦山救護工作的領導。
(5)中隊長職責
a)負責本中隊的全面領導工作。
b)根據大隊的工作計劃,結合本中隊情況制訂實施計劃,開展各項工作,並負責總結評比。
c)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接到出動命令後,立即帶領救護隊奔赴事故礦井,擔負中隊作戰工作的領導責任;
2)到達事故礦井後,組織各小隊做好下井准備,同時了解事故情況,向搶救指揮部領取救護任務,制訂中隊行動計劃並向各小隊下達救援任務;
3)在救援指揮部尚未成立、無人負責的特殊情況下,可根據礦山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或事故現場具體情況,立即開展先期救護工作;
4)向小隊布置任務時,應講明完成任務的方法、時間,應補充的裝備、工具和救護時的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等;
5)在救護工作過程中,始終與工作小隊保持經常聯系,掌握工作進程,向工作小隊及時供應裝備和物資;
6)必要時親自帶領救護隊下井完成任務;需要時,及時召請其他救護隊協同救援。
(6)副中隊長職責
a)協助中隊長工作,主管救援准備、技術訓練和後勤管理。當中隊長不在時,履行中隊長職責。
b)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在事故救援時,直接在井下領導一個或幾個小隊從事救護工作;
2)及時向救援指揮部報告所掌握的事故救援和現場情況。
(7)中隊技術人員職責
a)在中隊長領導下,全面負責中隊的技術工作。
b)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協助中隊長做好事故救援的技術工作;
2)協助中隊長制訂中隊救護工作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措施;
3)記錄事故救援經過及為完成任務而採取的一切措施;
4)了解事故的處理情況並提出修改補充建議;
5)當正、副中隊長不在時,擔負起中隊工作的指揮責任。
(8)小隊長職責
a)負責小隊的全面工作,帶領小隊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
b)領導並組織小隊的學習和訓練,做好日常管理和救援准備工作。
c)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是:
1)小隊長是小隊的直接領導,負責指揮本小隊的一切救援行動,帶領全隊完成救援任務;
2)接受上級布置的任務,了解事故類別、礦井概括、事故簡要經過、井下人員分布、已經採取的救災措施等;
3)向隊員布置救護任務,說明災情類型、與其他隊的分工、任務要點、行動路線、聯系方式、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
4)必須保持與上級指揮員或救援指揮部經常聯系;
5)帶領隊員做好救災前檢查和下井准備工作;
6)進入災區前,確定在災區作業時間和撤離時氧氣呼吸器最低氧氣壓力;
7)在井下工作時,必須注意隊員的疲勞程度,指導正確使用救護裝備,檢查隊員和本人氧氣呼吸器的氧氣消耗;
8)出現有人自我感覺不良、氧氣呼吸器發生故障或受到傷害時,應帶領全小隊人員立即撤出災區;
9)帶領小隊撤出災區後,經過檢查氣體情況符合安全規定,確定摘掉氧氣呼吸器面罩(或口具)的地點;
10)從災區撤出後,應立即向指揮員(指揮部)報告災區狀況和小隊任務完成情況。
(9)副小隊長職責
協助小隊長工作。當小隊長不在時,履行小隊長職責並指定臨時副小隊長。
(10)隊員職責
a)遵守紀律、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地完成領導分配的各項任務。
b)保養好技術裝備,使之達到戰斗准備標准要求。
c)積極參加學習和技術、體質訓練,不斷提高思想、技術、業務、身體素質。
d)事故救援時的具體職責:
1)在事故救援時,應迅速、准確地完成指揮員的命令,並與之保持經常的聯系;
2)了解本隊的救援任務,熟練運用自己的技術裝備;
3)積極救助遇險人員和消滅事故;
4)在行進或作業時,時刻注意周圍的情況,發現異常現象立即報告小隊長;
5)注意自己儀器的工作情況和氧氣呼吸器的氧氣壓力,發生故障及時報告小隊長;
6)在工作中幫助同志,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單獨離開小隊;
7)撤出礦井後,應迅速整理好氧氣呼吸器及個人分管的裝備。
㈢ 礦山救護隊有前途嗎
所謂軍事化是指礦山救護隊實行軍事化管理,開展軍事訓練,以災區為戰場,以礦災為消滅之敵,以呼吸器械為武器,嚴肅隊容風紀,提高組織性、紀律性,每個指戰員都要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礦山救護隊分大隊、中隊、小隊三級組織,大隊由2個以上中隊組成,中隊由3個以上小隊組成,小隊至少由8~9人組成。中隊是獨立作戰單位,小隊是基層作戰單位。 內蒙古某地礦山救護隊軍事化礦山救護隊,為保證行動迅速,經常處於備戰狀態,分別以小隊為單位擔任值班隊、待機隊和休息隊。值班隊時刻處於備戰狀態;待機隊可以進行學習、訓練、下井檢查;休息隊可以回住宅休息。救護隊員的家宅必須靠近隊部,可就近來隊當值。 礦山救護隊除了有專業隊伍之外還有輔助救護隊。 輔助礦山救護隊是不脫產的礦山救護隊。它是專業化礦山救護隊的助手和後備軍。 輔助礦山救護隊是由從事井下通風、消火、安裝、運輸、瓦斯檢驗測定、瓦斯抽放等工作,有實踐經驗,身體符合專職礦山救護隊員標準的工人,以及工程技術人員所組成。 輔助礦山救護隊員由礦長或礦總工程師直接領導,設專職隊長及專職儀器裝備維修工。 編輯本段輔助礦山救護隊的任務1.積極協助礦長搞好職工自救知識教育及預防災害發生的工作。 2.協助專職救護隊完成緊急救災任務,如為執行偵察災情任務的專職救護隊充當向導,擔任災區的安全崗哨,引導遇災工人安全撤出礦井。 3.為專職礦山救護隊運送救災設備和材料,配合搶險。 4.當礦井發生事故時,在專職礦山救護隊尚未到礦之前,迅速奔赴事故現場,引導和救助工人撤離或協助其自救。 5.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災情發展,將災害消除在初始階段。 北京某地礦山救護隊編輯本段其他礦山救護隊為進行實戰演習訓練,必須修建演習巷道。演習巷道可以是地下巷道硐室,也可以在地面修築一密封構築物來模擬井下情況。 演習巷道應設有平巷、斜巷、窄巷、立井、高溫硐室等,並裝有絞車、軌道、風機、正反雙向風門、反風裝置及排水泵等。 預防性檢查是礦山救護隊的一項重要任務。應有計劃地派出小隊到所服務的礦井,熟悉井下巷道的布置、各採掘工作面、硐室、庫房的分布情況;要了解和掌握井下通風、排水、運輸、輸配電、壓縮空氣、消防管路等系統的現實狀況;檢查礦井重大事故隱患;檢查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執行情況、井下安全出口暢通情況。針對上述存在問題,預先採取防治措施。 ——摘自《安全科學技術網路全書》(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
㈣ 礦山救護隊是干什麼工作的啊!
礦.山.發生災害時,能迅速趕赴現場搶救人員和處理災害的專業救護組織
礦.山救.護隊是處理和搶救礦.井火.災、礦.山水.災、瓦.斯與煤.塵爆.炸、瓦.斯突.出與噴出、火.葯爆.破炮煙.中毒等礦.山災.害的職業性、技術性、軍事化的專業隊伍。
礦.山救.護隊的技術性在於每個礦.山救.護隊指戰員必須熟悉礦.井采.掘、通風、機電各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急.救、搶.險、救.人滅.災的技術業務知識;了解救.護技.術裝備的性能、構造、維修、保養,並能熟練操作,排除故障;掌握各種救.災工.藝技術,能在窒.息區.搶救時得心應手。
所謂軍.事化是指礦.山救.護隊實行軍.事化管理,開展.軍.事訓練,以災.區為戰.場,以礦.災為消滅之.敵,以呼吸器械為武.器,嚴肅隊容風紀,提高組織性、紀律性,每個指戰.員都要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礦.山救.護隊分大隊、中隊、小隊三級組織,大隊由2個以上中隊組成,中隊由3個以上小隊組成,小隊至少由8~9人組成。中隊是獨立作戰單位,小隊是基層作戰單位。
。
礦.山救.護隊除了有專業隊伍之外還有輔助救護隊。
輔助礦.山救.護隊是不脫產的礦.山救.護隊。它是專業化礦.山救.護隊的助手和後備軍。
輔助礦.山救.護隊是由從事井下通風、消火、安裝、運輸、瓦斯檢驗測定、瓦斯抽放等工作,有實踐經驗,身體符合專職礦.山救.護隊員標準的工人,以及工程技術人員所組成。
輔助礦.山救.護隊員由礦長或礦總工程師直接領導,設專職隊長及專職儀器裝備維修工。
輔助礦.山救.護隊的任務是:
1.積極協助礦長搞好職工自救知識教育及預.防.災.害發生的工作。
2.協助專職救.護隊完成緊急.救.災任務,如為執行偵察.災.情任務的專職救.護隊.充當向導,擔任災.區的安全崗哨,引導遇.災.工人安全撤出礦井。
3.為專職礦.山救護.隊運送救.災設.備和材料,配合搶險。
4.當礦.井.發生事.故時,在專職.礦.山救.護隊尚未到礦之前,迅速奔赴事故現場,引導和救助工人撤離或協助其自.救。
5.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災.情發展,將災.害消除.在初.始階段。
㈤ 礦山救護隊這工作危險嗎
是個挺危險的工作,安全專業技能要很強,有責任心,良好的體能和心理素質。
礦山救護隊員實際工作就是礦山生產中的安全事故。包括現場搶救傷員、排除安全隱患和危險場所探險等很多東西,所以是個危險的工種。
平時訓練強度也挺大的,體能訓練和專業技能訓練包括地面模擬演練。除了休息,即便不訓練也必須在一直在單位待著,只要有礦山事故救援命令,反應速度和火警是一樣的。
雖然平時看起來好像一群「閑人」但是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啊。待遇基本和採掘一線工人齊平,就是還不錯。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㈥ 礦山救護隊屬於事業財政撥款單位嗎工資待遇如何
礦山救護隊在各地的情況不一樣,一般有兩種:礦山(煤礦)企業(公司,集團公司}自己配備的;還有就是政府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前者為企業人員,後者為事業機構人員。 待遇也不一樣 煤礦救護隊和非煤礦山救護隊得救護任務有所區別
㈦ 現在到礦山救護隊工作,這份工作好嗎是事業單位嗎
礦山救護隊的工作是處理和搶救礦井火災、礦山水災、瓦斯與煤塵爆炸、瓦斯突出與噴出、火葯爆破炮煙中毒等礦山災害的職業性、技術性、軍事化的專業隊伍。
礦山救護隊的職業性在於經常處於戰備狀態,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嚴格管理,嚴格訓練,常備不懈,平時下井熟悉巷道路線,檢查消除隱患,並有不少於6人的當值小隊執行晝夜值班,一經接到事故通知警報後,要在1分鍾內登車出動,專業服裝及儀器裝備均在車上。行進途中,隊員在車內統一著裝佩械,下車後可立即奔赴災變現場。
煤炭公司自已配備的和國家政府配備的倆種。前者為企業人員,後者為(國家)事業機構人員。
㈧ 礦山救護隊制服是屬於哪種類型是行政還是安全
礦山救護隊沒有統一制服,只有統一標志,礦山救援標志。
各礦山救護隊的服裝由隊伍自己製作。
㈨ 我在國企的礦山救護隊工作屬於內部服役制的現在得病了領導想把我退回原單位這樣做對嗎
應該沒有什麼不對,可以看看《礦山救護規程》
㈩ 礦山救護大隊執法服/礦山救護大隊工作服/礦山救護大隊制服/質監局標志服/質監局服裝哪家好
精美製衣,專業職業服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