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報告
XXX公安局治安科:
茲有XXXX公司,於2013年在XXX派出所申請備案了自招保安員單位,現保安員服裝老舊,需要更新,特向治安科申請,購買保安制式服裝夏裝和秋裝各10套,望批准!
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❷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3篇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塑造 企業 文化 ,進一步規范公司員工服裝的使用,確保公司員工在執勤和臨時性任務時的著裝統一,公司會制定保安制服管理規定。下面是保安制服管理規定 範文 ,歡迎參閱。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1
為了使保安人員衣裝整齊、精神抖擻,既向眾人展示大辰保安隊員的精神風貌,同時也促進保安隊員增強責任意識,謹記工作職責,規范自身行為,特為保安隊員配備上崗服裝,並就上崗服裝的穿戴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為六名保安隊員提供上崗服裝各一套:春秋裝一套、長袖裝兩件、長褲兩條、領帶一條、大沿帽一頂、帽徽一個、胸章一個、肩章一付、臂章一個。
二、保安隊員必須愛護自己的服裝,穿戴規范,做到經常清洗,以很好的樹立公司和小區形象。
三、保安隊員必須保證此服裝只作上崗服,不得隨心所欲,不得隨意損壞,更不得轉借他人,否則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直至追究責任。
四、保安隊員不得穿此服裝招搖過市,不得穿此服裝去酒吧、網吧、公園、超市等娛樂場所或商業網點,更不得穿此服裝打架斗毆、從事違法活動,否則一切後果自付。
五、保安隊員如人為造成服裝、帽子等損壞,必須按價賠償。
六、保安員不得擅自更改服裝的款式,破壞服裝的統一性,影響保安隊整體形象。
七、如保安隊員因違反公司規定的保安守則被公司解聘,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
八、如保安人員自動辭職,配備上崗服裝未滿一年者公司將扣回全部服裝款;配備上崗服裝滿一年但未滿兩年者公司將扣回一半服裝款;配備上崗服裝滿兩年者公司不予扣服裝款。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2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安的著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適用於公司保安隊伍的服裝管理。
第三條 職責
一、 綜管部負責服裝管理工作。
二、 物業管理處負責著裝日常管理工作。
三、 各管理處保安隊伍負責落實。
第四條 保安執勤時的著裝標准:
1、佩帶帽徽、領帶、肩章、胸章、綬帶(手套)等物品。
2、服裝應整潔無污漬、整齊不缺扣、平整無皺褶。
3、參加會議、訓練、培訓等活動時,應按要求統一著裝。
第五條 保安執勤時不準有下列行為:
1 、挽袖、卷褲腿、敞懷、圍圍巾、戴耳套、帶墨鏡;
2、歪戴帽子、穿淺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頸上的掛件外露;
4、反季節著裝等。
5、將制服借給非公司人員穿著。
第六條 服裝的發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及必備的標志物。
2、著裝、帽子、領帶、綬帶、肩章、臂章等標志物的使用期為24個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為36個月。
4、配發使用舊服裝的,應減去原相應的使用期限;按規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處向綜管部申請以舊換新。
第七條 保安辭、 離職 時,由綜合部收回服裝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帶、領帶等標志物,並退還原暫收的服裝費;如不交回或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八條 著裝及換裝時間規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放夏裝;夏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秋裝。
2、保安季節性的換裝,應由公司視情況而定,原則上每年的5月1日更換為夏裝,每年的10月1日更換為秋冬裝。
第九條 離職時服裝折舊費核算規定:
1、凡不履行承諾勞動期限離職的,凡被公司辭退的,凡不滿12個月離職的,均扣除折舊費。
2、夏裝折算: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3、冬裝折算:襯衫每件按20元扣除;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後每增
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4、折舊費時間從領用那天開始計算。
5、工作滿一年免服裝折舊費。
第十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保安制服管理規定範文3
第一條服裝款式與配置
1.保安服配置為:春秋、夏制服各2套、冬制服1套、肩章1副、含帽子2頂。
2.黑色皮鞋自備。
第二條服裝的使用期限
1.保安員服裝春秋、夏、冬制服的使用期限均為1年。
2.保安人員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或非因工作造成的損壞無法正常使用,需照價賠償,由公司統一購買。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第三條服裝的製作與尺寸設定標准
1.保安人員的著裝由行政部根據公司的要求,統一定款製作,並造冊登記。
2.保安人員服裝製作的尺寸按加大、中、小為製作標准。
第四條保安人員服裝的使用及費用
1.保安人員上崗,務必統一按規定穿保安服,任何人不得特殊化,違者每次罰款5-10元。
2.保安服按春秋、夏制服2套/人、冬制服1套/人標准領取,工作滿1年的全免費;工作未滿1年的,公司按出廠價扣除保安服的成本費,
3.新進保安人員自上崗第11天開始,務必穿保安服,違者按罰款5-10元/次處罰。
4.穿保安服時,除上衣第一粒鈕扣外,其餘鈕扣務必扣好,保安服必須整齊干凈;著便裝必須得體,公共場所不得穿背心短褲。
5.保安服要妥善保管,一經丟失,要及時申領,新領保安服按成本扣除費用。
6.申領辦法:本人寫清姓名、工號、型號、由行政部簽認後,到倉庫領取,倉庫員同行政部核對,扣除費用。
7.不得將保安服轉借他人。將保安服轉借非本廠人員企圖混入者,查到後處500元以上罰款並開除。
8.穿著本公司保安服在外面從事不正當或非法行為、破壞公司名譽者,查到後處500元以上罰款並開除。
❸ 保安制服的正確佩戴方法
保安在工作、訓練和上課時,必須按規定著統一的制式服裝,包括戴正帽子、帽徽、上崗證,紮好武裝帶。著春秋裝時,應扣好衣扣,打好制式領帶。武裝帶需扎在上衣的第四與第五紐扣之間。執勤人員著裝時需打領帶,警棍佩在武裝帶的右後側,棍頭朝下,對講機佩在武裝帶的右前側。武裝帶必須扎緊,不得松動。
保安著服裝時,必須舉止端正,精神飽滿,不得挽袖、卷褲腿、披衣敞懷;在執勤和路上行走時,手不叉腰,不得放在褲衣袋內,不得邊走邊吃零食、吸煙;不得穿拖鞋或赤足,不得互相達肩挽背、嬉戲打鬧;不得有不文明的舉止。
保安著服裝時,只准佩帶公司發放的徽章;不準戴耳環、項鏈、戒指、手鐲等裝飾品;不得描眉、塗口紅、擦胭脂、染指甲。保安著服裝時,頭發要整潔,男保安不準留大包頭、大鬢角,不準留胡須;女保安不準留披肩發。
保安必須愛護保安服裝,經常保持干凈、整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出租或借給他人。保安在執勤、訓練和上課以外的業余時間一律不得穿保安服裝;保安服裝不得與軍警服混穿。
保安著服裝執勤時,不準穿運動鞋(女保安可穿半高跟鞋)。如有違反著裝規定,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
保安職責方面,需按公司規定著裝,並保持著裝整潔,舉止端正,文明禮貌,以誠待人,尊重客戶,行為嚴謹,照章辦事,熱情服務,維護公司和客戶的利益、聲譽。認真履行保安職責,按規定時間立崗,來人有登記、勤務有記錄,處理問題及時、反饋問題有依據。不缺崗、漏崗、不串崗,保證當班時間在崗在位,夜間不得關閉執勤燈,必須在可見的視線崗位,隨時保持高度警惕。不準打瞌睡,絕對不準躺著睡覺。不遲到、早退,堅持面對面交接班制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固定哨與流動哨要密切配合,協調好工作,確保安全。
勤學苦練,熟悉安全防範技能,做好安全巡邏等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登記、報告,消除各種事故隱患。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合同條款和各項規章制度,執勤時不準會客、將親友帶入執勤區逗留,不準酒後上崗、刁難來客、向客戶單位索要財物、不準做與「守則」和合同條款無關的工作。遵循准軍事化管理原則,即:思想進步、行為正規、紀律嚴明、生活有序,崗位衛生清潔。主動配合查崗,及時發現查崗人員的到來,並開門接待,在登記簿上簽名登記。
保安要充分體現敬業精神,有三負責的思想,即:對組織負責、為公司增光;對客戶負責,確保安全;對自己負責,一身正氣。違反以上規定按公司處罰規定扣分。
❹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範文3篇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是為了提高保安員整體精神面貌,統一保安員服裝穿著,全面提升公司形象而制定的。下面是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歡迎參閱。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1
第一條 服裝款式與配置
1、保安服配置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蓋帽1頂(含帽徽)、領帶1條,肩章1對,臂章一副。2、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條 服裝的使用期限
1、保安員服裝冬季、夏季制服、帽子、領帶、肩章的使用期限均為2年。
2、保安人員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損,應按服裝價格參考標准賠償。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第三條 服裝的製作與尺寸設定標准
保安人員服裝製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號為製作標准,除特別情況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條 保安人員服裝折舊扣減
1、保安人員 入職 後,不收取服裝押金,但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因工作表現違反公司規定被辭退的,應扣減服裝折舊費用。
2、保安人員入職服務不足6個月的(含6個月), 離職 時扣回全部服裝費的100%;服務滿6個月,不滿24個月的,按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折舊費用。超過24個月的,按新發的標准和繼續服務月數計算減扣裝折舊費用。
3、試用期間不符合用人標准被辭退或在工作期間違反護衛管理規定的,亦按上述標准辦理。因公司經營管理發生變化,縮減保安崗辭退人員的,不收取服裝折舊費用,但舊裝應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裝費從保安人員辭職的結算費中扣取。
5、服務時間從試用期入職之日開始計算。
6、服裝折舊費用應由財務部計算結算工資時負責扣減。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保安制服的領用、發放和管理,特製定本規定。
二、范圍
本規定明確了公司保安制服領用、發放范圍,收費及折舊辦法等。
三、職責
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制服的購置、保管和發放。
2、運營管理部負責員工著裝的檢查工作。
3、人力資源部負責制服發放名單的統計核實工作。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1、 保安制服分類:共分冬裝、夏裝、春秋裝和特種裝四種,其中含附件有:帽子1頂,帽徽1枚,內腰帶1條,胸牌(號)1付,套式肩章1付。
(1)冬裝包括:,冬執勤服。
(2)夏裝包括:短制襯、長制襯。
(3)春秋裝包括:春秋押運服。
(4)特種裝包括:個性服務服裝。
2、 保安制服發放范圍
(1)制服發放范圍僅限於公司保安隊員。
(2)新進保安入職培訓後即發放制服。
(3)制服發放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並做好發放記錄台帳。 3、保安員服裝發放要求
1)新進保安員經培訓合格後按季節發放制服。
2)在職保安員按各類服裝使用年限,到達使用年限後進行新服裝發放。
4、保安制服領用及折舊辦法
冬裝使用年限為四年,夏裝和春秋裝的使用年限為兩年,特種服另外要求。價格以實際購價為准,轉崗、離崗應及時上交制服及標識。
(1) 保安制服因個人原因丟失、損壞等情況無法使用,由本人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部長簽批,按折舊費由當事人予以賠償,同時綜合管理部核實後可重新發放新制服,並以發放之日計算使用年限。
(2)保安離崗、轉崗,如未及時返還制服和標識或制服和標識丟失者,按原價賠償。
(3)保安離職、轉崗,如及時返還制服,則按制服折舊計算 方法 計算折舊。折舊費由保安個人承擔,從其工資中扣除。
(4)制服折舊計算方法:
1)實習期間內離職的,按原價計算
2)在職不滿半年離職或轉崗,交納制服費用按二分之一折舊費計算。
3)在職滿半年、不滿一年離職或轉崗,交納制服費用按三分之一折舊費計算。
4)在職滿一年、不滿二年離職或轉崗,交納制服費用按四分之一折舊費計算。
5)在職滿二年,不承擔折舊費。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3
一、保安服裝(以下簡稱“服裝”)是保安員勤務用裝,由公司按本規定統一配發不得自購或他種形式自備。
二、為了避免和減少因保安員流失所造成的服裝費用損失,服裝費一律由個人先行支付,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予補發: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齡一年以上、四年以下期間所配發的服裝費,由公司和個人各負擔50%。公司負擔部分自保安員連續工作滿一年後的第一個月起,分24個月平均隨月工資補發。
(二)在本公司連續工齡四年以上、七年以下期間所配發的服裝費,由公司負擔70%,個人負擔30%。公司負擔部分自保安員連續工作滿五年後的第一個月起,分24個月平均隨月工資補發。
(三)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七年以後所配發的服裝費全部由公司承擔,自發放服裝的第二個月起,分24個月平均隨月工資補發。 三、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未滿一年或者滿一年後脫離公司的,服裝費全部有個人承擔,公司不予補發。
四、享受公司補發服裝費的保安員脫離公司,公司按本規定第二條規定只補發服裝費至其離職的上一個月,其餘服裝費由個人擔負,配發的服裝也由個人所有。
五、保安胸標和工號不在配裝之列,發放時公司收取押金100元。離職時完好上交公司,押金予以返還。但如有丟失、損壞、殘缺、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不予返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