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蘇省地方海事局的機構職能
根據以上職能,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檢驗局、省水上執法總隊)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和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標准;參與全省有關地方海事法規、規章的擬訂和相關政策的研究;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地方海事系統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全省地方海事統計工作和信息引導工作。
(二)負責全省轄區水上通航秩序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上交通安全檢查;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負責通航水域的劃定;負責通航安全評估,核准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管理發布航行通告和警告;負責全省船舶進出港簽證管理和渡口的安全監督管理。
(三)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船舶登記和船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發證管理;核驗和監督船員培訓機構資質;負責船員證件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船舶、船用產品法定檢驗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省船舶檢驗機構和驗船師的資質審定及監督管理;建立完善船舶法定檢驗質量管理體系。
(六)承擔航政和水上運政的上航執法工作。
(七)組織協調全省內河通航水域(長江除外)重大水上人命救助、船舶防抗災害性天氣以及防治船舶大面積污染的預防和應急反應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內河水上搜尋救助應急預案;組織指導內河水上搜尋救助演練。
(八)組織對沒有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可能影響航行安全的沉船打撈清除或者採取其他相應措施,保障通航安全。
(九)負責全省地方海事系統規費徵收管理、財務預決算管理和海事資金的申請、撥付及使用監管;負責全省地方海事系統制服審批和製作發放工作;負責全省地方海事系統裝備的規劃和配置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地方海事系統收費票據發放和管理;指導全省地方海事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十)指導全省地方海事系統現代化管理工作,推進全系統科技進步。
(十一)指導全省地方海事系統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
(十二)受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委託對船舶及其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實施審核。
(十三)承辦省交通運輸廳、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蘇省無錫交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為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廳屬學校,2001年起委託江蘇省地方海事局管理。
『貳』 鹽城市地方海事局海事簡介
鹽城市地方海事局,兼有市船舶檢驗局和市水上執法支隊的職能,其主要工作職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