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制服顏色差異:在春秋和冬季,稅務制服的顏色通常比工商制服更深。而在夏季,稅務制服的上衣色調偏灰,而工商制服則偏藍。
2. 肩章設計:稅務制服的肩章上通常印有「稅」字,而工商制服的肩章則印有「工商」兩字。
3. 領花標識:稅務制服的領花中心通常有一個「稅」字的標識,而工商制服的領花則是「工商」兩字。
4. 紐扣與胸牌:兩者的制服都使用帶有各自標志的紐扣,並且都配備有體現身份的胸牌。
❷ 誰有「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標准」和「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准」
2005式工商行政管理制服發放標准 1、冬服每人兩套,四年換一套。 <br/>2、春秋服每人兩套,三年換一套。 <br/>3、短袖襯衣(立領、翻領)每人各兩件,三年換一件。 <br/>4、夏褲每人兩條(女同志裙、褲各一件),三年換一條。 <br/>5、長袖襯衣(內穿、外穿)每人各兩件,三年換一件。 <br/>6、毛衣每人兩件(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7、領帶每人兩條(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8、皮帶每人一條(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9、帽子(男的大沿帽兩頂:春秋一頂,夏季一頂;女的小沿帽一頂)(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10、中長大衣、防寒服每人一件,七年換一件。 <br/>11、皮鞋每人一雙(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12、標志:帽徽、肩徽、肩杠、領花、硬肩章,軟肩章、防寒服肩章每人各兩付;工號牌軟、硬各兩只,以舊換新,原有編號不變。(另注山東省:毛衣、皮鞋、腰帶三年一換。
❸ 請問前輩的這個軍裝是多少式的軍銜是
這個不是軍服,而是工商局的制服,叫「87式」
1987年7月1日,全國工商部門第二次換裝,顏色變成淺藍色,春秋裝式小翻領系領帶,紅盾工商肩章。
這種制服在2006年被取代。
❹ 有誰知道工商制服上領花圖案的意義
經國務院批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從2006年7月1日起,全國工商系統陸續換發「2005式」工商制服,佩戴新式工商標志。這是自1984年全國工商系統統一著裝以來,首次對原有制服的樣式、顏色、面料、標志等進行改進更換。
新換發的工商制服由藍灰色改為藍色、立領改為翻領、長大衣改為防寒服和制式中長大衣。夏服和襯衣均為原來的淺藍色;夏服、春秋服保留原款式,冬服款式同春秋服;男大檐帽和棉帽為原款式,女帽由大檐帽改為平頂小檐帽。新式工商制服以威嚴、莊重、醒目、大方和便於穿著為原則,同時在款式上體現了人性化與親和力的特徵。
工商標志包括帽徽、肩章、領花、胸徽、紐扣。標志的設計在保留了原有的紅盾標志和紅色、金黃色的主色調的基礎上,由國徽、葵花飾物、「工商行政管理」六字等組成,莊重大方,簡潔醒目,象徵工商行政管理事業蓬勃發展,欣欣向榮,也更能體現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特點。
❺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的著裝是什麼樣子的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的著裝規定如下:
1. 為加強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隊伍建設,規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行為,根據《工商行政管理制式服裝管理辦法》,制定了本規定。
2.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按照規定,穿著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的制式服裝,佩戴統一的標志。
3. 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必須按本規定著制式工商行政管理服裝,佩戴標志,保持儀容嚴整、著裝整齊、舉止端莊的儀表形象。
4. 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上崗時,應穿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著裝:(一) 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二) 到經營性場所消費的;(三) 女姓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四) 因涉嫌違法違紀被停職、接受審查的;(五) 辭職、調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的;(六) 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況。
6. 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應按規定佩戴帽徽、肩章、領花、胸徽。不得佩戴其他與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或者執法公務無關的標志譽亮啟。
7.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時,應當戴制式工商帽(除不宜戴帽外)。男性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大檐帽前緣與眉同高,女姓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卷檐帽前緣稍向後傾。戴冬帽時,護腦下緣應當距眉一至二指。在室內脫帽後應將其掛在衣帽鉤上(帽徽朝下)。立姿可以將帽用左手托夾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
8. 著裝時應嚴格遵守下列規定:(一)扣好領鉤、衣扣,不得歪戴帽、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二)夏服、春秋服、冬服不得混穿,制服與便服不得混穿;著春秋服、冬服必須內穿制式襯衣,並扎系制式領帶。(三)男、女長袖立領襯衣作外穿時,下擺應扎鍵改在褲腰內,扎制式領帶;著短袖立領夏服時,下擺應扎在褲腰內;著短袖開領夏服時,下擺不扎在褲腰內。(四)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指甲、染彩發、化濃妝;不準戴外露飾物。(五) 男性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不得留長發、大鬃角、剃光頭或者蓄鬍須。(六) 應當舉止文明。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不得席地倒卧;不得在公共場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七) 應當隨身攜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制發的執法證件。(八) 通常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時應穿皮鞋慶如(含涼鞋),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過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過3厘米;不得赤腳穿鞋或赤足。
9. 兩名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著裝巡查或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10. 工商行政管理制服不得擅自拆改或借給非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調離、退休,其帽徽、肩章、領花、胸徽等工商行政管理標志一律交回本人所在單位制服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