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醉酒男老師大鬧女生寢室,遇到醉酒鬧事的人該如何制止
很多人說喝醉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瘋子,酒精可以麻痹人的神經,喝醉之後自己的言語就不受控制了,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耍酒瘋”。前幾天有條新聞說的是醉酒的男老師大鬧女生宿舍,這件事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師者,傳道受業解惑者也。”為人師表卻做出這樣的事情,實在讓人汗顏。面對醉酒的老師,女學生們大聲反抗,好在沒有發生什麼嚴重的事情。
面對醉酒的人鬧事,千萬不可硬碰硬,一定要想辦法保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可以選擇報警,同時讓尋求周圍的人幫忙,這個時候你一定要理智,盡量保護好自己。
㈡ 公安機關對於醉酒的人怎麼處置
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將其約束到酒醒。人民警察遇有襲擊警察等八種情形,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第十五條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採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
㈢ 四川一醉酒男子持刀路邊砍車,民警最後是怎麼制服的
在4月15日凌晨,許某文酒後無故手持砍刀在其家門口吵鬧,並對停於家門口的越野車進行劈砍。中江公安局永安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置,許某文手持一把長約50厘米的砍刀,神志不清,民警多次對其言語警告,許某文才放下手中的砍刀,民警抓住時機上前瞬間制服了徐某文,並將其帶回派出所約束至酒醒。據了解,許某文因心情不好,酒後故意損壞車輛,目前許某因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
如果我們在心情不好的時候,通過喝酒是不能發泄我們的情緒,而是及時向自己的親人和朋友訴說,畢竟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如果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犯,那麼千萬不要私下進行解決,而是尋求法律的幫助,我們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行為,千萬不能違法亂紀,不然的話一定會遭到嚴厲的懲戒,控制好自己的酒量,做一個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