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校服生產是否需要竟標是否有相關文件規定
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的實施意見
清教字〔2007〕137號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促進學校校風建設和教育行風建設,切實保障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按照以人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務、的原則,根據《清鎮市中小學校校服管理暫行辦法》(清教字[2006]150號)文件精神。對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規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學校應從有利於加強學校管理,有利於學生教育,有利於青少年身體健康的原則出發,結合各校實際,對本校學生是否統一著裝以及學生著裝管理進行自主決策。各校應加強對學生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教育;學生著裝應符合《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
學校校服的訂購工作應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下,按照市場規則和規定程序進行。
二、訂購校服嚴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訂購校服需經學校教職工大會民主討論後,提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再向教育局遞交定購校服申請書;
2、經教育局批准後,學校發放競標通知書,邀請三家以上有資質的校服生產企業到學校參與競標,並提供校服式樣及面料,教育局紀委全過程參與監督;
3、學校與中標企業簽定訂購合同,明確校服的生產數量、使用面料、服裝款式、訂購價格、售後服務等事項以及各自承擔的責任。學校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報教育局紀委備案。
三、學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校服款式、校服價格等重大事項應向社會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會監督機制,在操作過程中須接受市政府采購辦或教育局紀委的監督,可聘請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為監督員,參與企業招投標、質量價格監督、款式展示會等工作;物價、質量技術監督、服裝行業管理等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對校服管理進行監督。
四、實行校服訂購責任追究制
學校校服的訂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違反《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違反操作程序先斬後奏或瞞報、擅自提高校服收費標准等行為造成不良後果,影響教育形象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學校校長及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五、本實施意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貳』 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全文內容)
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確保中小學校服的品質,保障廣大中小學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廣州市各市屬、區屬中小學校(包括普通公辦、民辦中小學、中職學校及技工院校)的校服管理工作。
第三條 市、襲知區的教育、人社、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管轄范圍對各中小學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及管理。
教育部門負責對校服采購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定期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以及在校服采購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校服質量監管,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檢查結果。
教育、人社、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學校共同做好校服供應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各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
學校設立校務監督委員會的,校務監督委員會應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質量等的監督。
第五條 校服管理應體現規范性、科學性、公開性以及專業性。
第六條 學校應結合實際深入論證,並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後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選用校服的學校應建立以學校、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並就校服選用、采購及售後服務等制定具體細則。
第七條 本市校服設計應考慮本地氣候、青少年身體特點、學校各類活動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設計。
第八條 校服設計應逐步健全推薦評議制度,聽取學生、家長、社會各方意見,搭建和營造專業引領、多方參與、機制靈活、鼓勵創新的平台和氛圍,整體提升本市中小學生校服著裝水平。
第九條 校服款式一經選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支出。
第十條 學校采購校服可採取自行采購或委託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形式。校服招標采購時,學校或第三方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 采購單位在確定校服生產企業之前,應對有意向參與校服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作必要的調查、核實和比較,並選用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優價拍碼消廉、售後服務完善、社會信譽好的服裝生產企業。
第十模帶二條 采購單位應全程公示校服采購工作,包括向學生和家長公示通過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校服質量標准、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采購單位應將采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
第十三條 采購單位在采購校服時,應在招標文件或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准。校服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標准組織生產,保障校服安全與質量。
第十四條 校服實施雙送檢制度,即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並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主管的教育部門或其指派的專門機構應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十五條 學校應對校服進行認真驗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並建立質量驗收台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後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采購的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學校應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並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同時還應向主管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校服采購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教育部門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制訂,供采購單位和校服生產企業參考使用。教育部門應加強校服采購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
第十七條 學生校服費由校服生產企業按規定直接向學生收取或由學校代為收取。
第十八條 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學生等捐助校服。捐助人向學校捐助的,學校應對捐助情況(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數量等)建立台賬進行登記,並告知捐助人。
第十九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將依法查處校服生產、銷售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向社會進行公示。相關部門應暢通學校、群眾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鼓勵學校、群眾通過12345投訴舉報熱線等方式及時反映有關情況。
第二十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校服的企業。
第二十一條 學校、相關部門和機構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叄』 誰幫我找一下投標書範本——知道高手都在這里啦~~
建文辦[2005]28號
關於舉辦全國工程項目招投標業務交流與研討會
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招投標法》實施五年來,對於促進公平競爭,建設全國統一市場,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了重要作用。近一年來,有關配套法規陸續出台,監督執法力度不斷加強,全社會依法招標意識明顯提高,建設項目招標率和公開招標率大幅上升。中國建築文化中心主辦的「全國工程項目招投標業務交流與研討會」已成功舉辦五期,課程滿意度在80%左右。為使相關單位進一步了解現行政策和行業發展趨勢,提升業務能力,減少和避免工作中的失誤,中國建築文化中心將舉辦第六期「全國工程項目招投標業務交流與研討會」,請相關單位根據需要派人參加。
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會對象
各級政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公司,材料、設備生產銷售單位,招標公司,金融、咨詢機構等。
二、會議內容
1、工程項目招標、評標程序、方法和案例分析;
2、工程項目招投標文件編制,投標策略、技巧;
3、我國政府對招投標的管理及現行政策規定;
4、建設項目工程量清單與合同管理;
5、工程項目的監察與審計;
6、工程招標投訴及案例分析;
7、交流、研討。
三、擬邀請演講嘉賓
江 華 建設部建築市場管理司招標監管處
董紅梅 建設部標準定額所處長
程國順 建設部政策法規司助理調研員
王榮年 國家環保總局項目官員、亞洲開發銀行種子教員
毛林繁 國家發改委專家、國信招標公司副總工程師、博士
劉 慧 《招投標法》與《政府采購法》起草人、國際關系學院院長
唐廣慶 資深招投標專家、水利部原副總工程師
王瑞芝 北京交通大學教授
四、會議時間及地點
2005年6月9-12日 北京•京鐵大酒店
五、相關費用
1960元/人(含資料、場地、專家、午餐等費用),住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13號615室 郵 編:100037
聯 系 人: 王 海 聯系電話:010-51523635
E - mail:[email protected] 傳 真 : 010-51523586
附件1:參會回執
二○○五年四
十八日
『肆』 校服生產資質怎麼申辦
1,去當地相關部門問下需要哪些材料
2,回去准備這些材料
3,在回去申報
『伍』 2021年國家新出台的校服標准
2021年國家新出台的校服標准,修改了標准名稱;擴大了標准適用范圍;更新並補充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調整了3.1術語的定義描述;將表1校服安全要求和內在質量要求劃分為幼兒園園服、小學及初中校服、高中校服三類。國家標准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第一條:本標准按照 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提出。本標准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歸口。
《中小學校服》等國家標准,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明標識」制度,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原則上城市小學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過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裂辯超過100元;中學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過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過110元。學校要採取招投標的方式定製校服。如定製體現學校傳統文化、學校特色的校服,價格按招投標中標價格執行。
《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校服質量執行的標准、選用原則、規范采購、驗收檢測、監督檢查等,主要內容包括:在選用原則上,中小學生校服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於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統一購買校服。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校服各學段在校期間校服種類、套(件)總數。學校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於三分之二。學校啟動校服選購工作,需同意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才能統一選購。在規范采購行為上,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公開招標采購,堅螞爛持統一質量標准,統一校服價格,統一服務規范,統一合同文本。校服款式由各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組確定,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在驗收檢測上,校服驗收實行「明標識」和「雙送檢」制度。生產供應企業提供的校服應當具有合格齊全的成衣標識,並由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當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隨機抽取檢測所需數量校服按要求送檢,檢測費用不得向學校家長收取。在監督檢查上,學校在校服選購前後均應及時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環節相關資料全部留檔備查。教育、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雙隨機」檢查,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對反映有質量問題的校服依法開展專項督查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悶源漏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未制定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和要求的工業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陸』 承包學校校服需要什麼條件
如果您想參加此類招投標,就要具備以下條件(一般情況):
1、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 、投標人是經國家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服裝加工生產企業;
3 、提供財務狀況報告(提供年度經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4 、具有良好的納稅記錄及繳納社會保障金記錄,提供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近期三個月繳費憑證);
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全部或者部分股東(基金公司或者專業投資公司作為股東的除外)為同一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應商,同一自然人在兩個以上供應商任職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投標;
6 、須提供項目所在地或企業注冊地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證明(開具日期在本公告發布日之後);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全部或者部分股東(基金公司或者專業投資公司作為股東的除外)為同一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應商,同一自然人在兩個以上供應商任職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投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