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伊甸園之東有沒有什麼典故
伊甸園之東典故來源於聖經記載,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起謀殺案。這個故事給人很多啟發。
亞當的兩個兒子亞伯和該隱向神獻祭,神看中了亞伯的,而不看中該隱的。該隱出於嫉妒就大大發怒。人類犯的第一個罪是不順服神,吃了禁果,第二個罪就是嫉妒,恨人。
神對該隱說:「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每個罪惡的念頭都伏在我們的心門之前,它戀慕我們,我們也願意被戀慕,但如何才能制服它?)
但該隱沒有聽神的勸告,神剛離開不久,他就殺了亞伯。於是神又過來問該隱:你的兄弟在哪裡(神強調他是你兄弟,你怎麼下得了手!)?
該隱說:我又不負責看我兄弟,為什麼問我(和今天大多數犯罪和犯錯誤的人何等相似的語言!)?
於是神向該隱攤牌了:你兄弟的血在地里在向我哀告!該隱這才俯首認罪。
神要因這事懲罰該隱:你的父親亞當犯罪的後果是,他必須辛勤勞動才能飽足,但對你而言,今後你辛勤勞動也不能飽足了!大地不一定會提供給你食物了!而且你今後必要流離失所,不得安居樂業!你將不再有安全感!
該隱大大害怕,就說:你把我逐走以後,如果有人因我是個殺人者而要殺我怎麼辦?我殺了人,所以我肯定要被人殺了,怎麼辦啊?(該隱果然開始缺乏安全感了)
神於是承諾說:凡殺你的,必遭報七倍。該隱這才略微放心。(神的意思可能是要阻止這種罪惡的蔓延。死刑廢除主義者引用這個典故說,連神都沒有讓殺人者死,人就更不應該了。)
於是該隱離開神,往伊甸園東邊去了。
我們可以看到,所謂伊甸園以東就是該隱所在之地。背後是這個兄弟間的謀殺故事。韓劇《伊甸園以東》寫的也是一個兄弟間的故事(以前還有個美國諾貝爾獎小說也是這個題目,也是兄弟間的故事),可能因此而用了這個題目,是否還有更深的意思呢?摟主看完後再結合體會吧。
這里再把聖經原文引上,樓主感興趣可閱讀:
4: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4:2 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4:3 有一日,該隱拿地里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4: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4:5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4:6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 4: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4:8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4:9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那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麽。 4:10 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里向我哀告。 4:11 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4:12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盪在地上。 4: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4: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盪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4:15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4:16 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貳』 國外神話故事
大家好,我是陌上小桑樹,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諾亞方舟的故事諾亞方舟中的諾亞是一個人名。在諾亞方舟這個故事之中,上帝感覺人類犯下的罪孽太過深重,決定用一場大洪水來毀滅人類。而上帝認為諾亞是一個非常正直的人,於是他告訴諾亞趕快造一艘船來躲避大洪水吧。
而在諾亞的船造好之後,持續40個晝夜的大風水及襲警而來,除了諾亞一家和他們帶上船的一些生物之外,地球上所有的動物都被毀滅了。
其實這則故事對於人類是非常有啟示意義的,不管其中的上帝存在不存在,但是如果說人類對於自然肆意破壞的話,那麼自然的生態系統崩潰肯定會產生一些惡劣的影響,比如說洪水也可能是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