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如下(常州市武進區漕橋小學)為例:
1、學校集體決策:每年秋季開學前,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按照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徵集校服采購意向。
2、徵集采購意向:按照自願原則,發放告家長書廣泛徵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選用校服應徵得2/3以上家長同意)。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
5、確定供貨企業:由第三方招標公司對已報名的有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並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嚴格執行招標程序,由評委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等原則綜合打分投票確定供貨企業。
6、公示采購結果:招標結束後,學校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校服款式、質量標准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後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7、簽訂采購合同: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第三方招標公司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合同一年一簽,供應期內考核合格後,再簽訂下一年度合同。供應期滿或合同終止需重新組織招標。
8、校服檢查驗收:校服發放前,按照合同約定,採取隨機抽樣方式進行驗收。由校服供應企業提供本批次校服相關檢測報告。
9、售後服務監督:采購結束後,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後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後服務。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作為後續采購的依據。按照5%的比例為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校服。
10、資料存檔備案:采購結束後,將采購各環節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視頻、照片等)存檔備查。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采購合同及招標材料,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管。
② 校服管理自查報告
校服管理自查報告
時光飛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既存在亮點,也存在不足,這時候十分有必須要寫一份自查報告了。你還在為寫自查報告而苦惱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校服管理自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幼兒園校服采購的管理,確保中小學生幼兒校服質量安全,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利益,2015年6月29日至7月2日,由xx縣紀委牽頭,xx市教體局和縣教體文廣局相關同志配合對我縣學校近兩年校服采購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現就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規范校服采購,加強校服采購監管。
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根據宜賓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服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縣實際,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校服管理的通知》,就校服采購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堅持自願同意原則;
2、實行申報監管制度;
3、規范校服采購行為: 原則上實行價格限制;實行競爭性談判或詢價等方式采購;加強采購監督;
4、嚴格驗收;
5、實行產品召回更換制度;
6、實行供應企業黑名單制度;
7、建立校服供應商准入制度;
8、嚴格追責問責。
二、校服采購大部分合法合規。
此次檢查的61所法人學校中,有16所學校進行了校服采購,合計采購校服15691套。其中高中階段采購了2629套,初中階段采購了8610套,小學階段采購了4442套。學校采購手續基本完善,合規合法,具體表現在:
1、所有采購了校服的學校均堅持了學生及家長自願購買原則,並都簽署了「學生自願認購單」,部分貧困生供貨
企業免費贈送。沒有學校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校服現象。
2、嚴格執行申報監管制度,所有采購學校均填寫了《xx縣學生校服采購申報監管表》,經上級部門批准備案後再組織采購。
3、實行價格限制。全縣校服小學生夏裝每套價格控制在80元左右,春秋裝每套價格控制在100元左右;中學生夏裝每套價格控制在90元左右,春秋裝每套價格控制在120元左右。
4、 絕大部分學校在采購時採取了詢價采購或者競爭性談判方式。
5、驗收嚴格。絕大部分學校在采購時與供貨商簽訂了采購合同,校服供貨商也按照要求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輔材料的纖維檢測報告。
6、 實行了產品召回更換制度。學校為學生組織校服采購時堅持了索取正式的票證,要求供應企業實行產品召回制度。凡發現校服出現質量、安全等問題,供應企業必須無條件召回,更換合格產品。
三、校服采購過程中仍存在不足
1、 怕麻煩,不願采購校服。調查發現大部分學校認為校服是一種民族精神和學校文化的體現,是一個學校整體精神面貌和集體榮譽感的外在體現之一,既是校園文化建設的組成部分,也是學生團體精神風貌的一種表現,學校有必要組織學生進行校服采購。但是很多學校校長為了減少麻煩,規避采購風險,不願承擔責任,未組織校服采購。
2、少部分學校未嚴格執行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多數學校選擇三家及以上的企業進行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少部分學校采與1—2家企業協商的方式。
3、有少部分學校在采購時沒有與供貨商簽定采購合同,與供貨商已簽定的采購合同中缺少對學生權益保護條款。在驗收時大部分學校只要求供貨商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輔材料的纖維檢測報告。並未主動與縣質量監督部門聯系,接受質量監督部門的質量監督。
校服作為學生的日常服裝,體現學校的校園文化和學生的精神面貌,是學校流動的文化。而學生校服的質量,直接關繫到每個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每一個家庭息息相關。為了進一步規范學生校服的配備管理工作,保證校服的產品質量和安全,我校認真、嚴謹、規范地開展校服訂購和管理,現將我校近年來校服配備管理工作小結匯報如下:
近年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區教育局後產辦對學校校服采購配備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也非常的嚴謹和規范,他們經常召開專題的會議,布置工作,研討問題,有的則是以會代訓,加強相關的知識宣傳和培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們學校的校服管理工作都是在他們的具體指導下開展的。
(一)建立健全專門的校服管理組織機構。根據市、區有關校服管理的文件精神和規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翠屏區教育局作為我校學生校服管理的上級主管部門,為了把上級部門有關校服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和規定落實好,落實到位,必須建立專門的學校領導小組,明確具體管理部門,做到歸口管理,責任明確。為此,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校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總務處作為學生校服的具體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校服配發和調換等日常工作。
(二)規范校服采購、配備程序,確保校服質量。完備科學的工作程序是保障校服質量的重要手段。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堅持校服配備的「七步走」工作程序:
首先是和家長委員代表協商學生是否配備校服,這是配備校服的前提。
第二是在家長委員會代表和學校意見一致後,學校根據每年情況修訂學生校服著裝(穿著)制度,做到上學時統一著裝,重大活動或集會時,必須穿校服。
第三是嚴格規范做好校服的招標相關工作,選擇一個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定購校服。
第四是學校發致「校服自願認購表」,將和學生家長委員會協商,告知每一位學生家長,本著自願的原則進行配備。學生家長可通過「校服自願認購表」的回執(學生校服配備的意見和建議欄)向學校詳細反映校服配備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並可向學校提出問題整改的可行性意見和建議。
第五是根據「校服自願認購表」的回執確定配備學生校服的人數後,上報後產辦進行統一招投標,嚴格做到學生自願和非營利的原則,據實收取費用,不加收其它任何費用。
第六是對校服進行抽樣檢測和檢測結果的公示。
第七是抽樣檢測合格後分發校服和進行尺碼大小的調整。
(三)充分發揮學生和家長委員會在校服配備中的監督、保障作用。學校成立學生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的職責是全面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不但可以到課堂進行聽課,參加學校有關會議,可以對學校教育教學提出意見和建議。學生和家長全面參與校服的采購配備工作,對校服樣式、材料、價格的決定起著重要作用。如校服樣式的決定,在校內進行試穿和展示,在徵求學生的意見後再作決定,校服樣式完全由學生說了算(照顧到大多數學生的需求)。
(四)加強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質量安全意識,建立群眾監督機制。學校經常利用宣傳櫥窗、廣播等形式加強對校服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宣傳和教育,努力提高全體師生鑒別真假優劣的能力,增強質量安全意識和和自我保護意識。遇到問題立即向學校匯報,或向有關部門舉報,建立師生監督群防機制,確保校服質量,確保安全使用校服。
;③ 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一、實施原則
(一)自願選擇原則:學生是否穿著校服,是否購買校服,選用何種方式購買校服,完全自願。
(二)多方參與原則:學校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委員會。
(三)公開公示原則:學校校服選用組織委員會健全校服選用工作機制,選用和采購過程全程公開,向全體家長師生和社會公示。
二、程序目標
1、按上級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校服購置工作。
2、召開學校校務會,積極穩妥和規范地做好校服推廣工作。積極提倡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其統一著裝。
3、在堅持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嚴格按照從上級推薦的定點生產經營企業購置校服,由學校填報采購計劃表,交企業按要求製作,製作後由企業送到學校,學校按采購計劃表的要求付款。
4、所訂校服質量必需符合質量要求,不得含有損人身健康的物質。
5、校服征訂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贏利。
三、質量管理
(一)校服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准要求組織生產,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校服質量和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
(二)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及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
(三)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定期函詢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了解校服生產企業是否有質量不合格的行為,對校服質量監督管理。
④ 校服質保期
校服質保期各地都不一樣,一般都是1年,即12個月,范圍是從學生購買校服之日起至少一年,最多的也有3年。
校服的基本安全技術指標必須符合GB31701《嬰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明示的產品標准。校服的面料及輔料質量應高於學校現有校服的質量。
如果校服質保期為1年(自驗收之日起),則1年內,成交人承諾在非人為損壞的情況下實行三包(包修、包換、包退)等要求。
校服質檢要求
生產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以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送檢,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每一款式校服密封留存8件檢驗樣品交學校後勤處統一保管,用於校服抽樣質量檢測,檢測費用由中標供應商承擔。
中標人應負責將檢驗合格後的服裝,每件(套)均要求用標准塑料袋包裝,在校服外包裝上必須註明班級、姓名、編號、服裝號碼等相關信息,並按班級進行裝箱,同時,紙箱外側兩端面還需列表註明箱內貨物所屬班級、姓名、編號、服裝號碼、數量等相關信息。
⑤ 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校服選用管理辦法如下:
1、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3、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准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⑥ 小學校服定製要注意哪些
看外觀
首先校服的款式要符合孩子的年齡特點。小學生的年齡較小,性格活潑童真可愛。家長選購小學生校服時,要適當挑選顏色、款式都能彰顯孩子年齡特點的產品,同時要考慮孩子處在好動的年紀,選擇便於日常活動的款式設計。
嗅味道
家長拿到校服樣品時,可以先嗅一下味道,注意是否有刺鼻氣味。一些刺激性的味道則說明校服產品可能存在化學染料殘留等質量問題,這將對孩子的健康存在安全隱患。
試觸感
校服面料的觸感直接關繫到孩子的穿著體驗,如果家長都會感覺面料觸感粗糙,孩子嬌嫩的皮膚自然更無法忍受日常的穿著使用。合格的校服面料都會採用柔軟親膚的材質,純棉或棉含量較高的面料是最佳選擇。尤其是考慮到小學生活波好動、新陳代謝快的特點,面料必須保證排汗透氣。
驗資質
家長在定製小學生校服時除了仔細甄選產品,還要注意查驗生產企業的資質和產品檢驗報告等材料,只有具備了這些文件的正規企業和產品才能為孩子提供健康安全的保證。
⑦ 校服檢測該怎麼檢測
按照質監局、教育廳實施的《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規范校園纖維製品采購程序,嚴格執行「雙送檢」制度。即校服出廠時生產企業必須報檢,合格後交付學校,學校須驗收、登記,進行驗收檢驗,「雙送檢」合格後方可發放到學生手中。
一旦檢測出校服存在質量問題,各級纖維質量監督機構可依據《產品質量法》《辦法》等規定,查處校服生產企業,將處理結果通告教育部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而校服使用單位未履行檢查驗收和記錄義務或未按規定委託送檢的,應當按照《辦法》規定予以處理。
⑧ 邯鄲市出台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中小學校校服管理,確保學生健康成長,邯鄲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邯鄲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
《辦法》指出,校服實行學校自主決策、學校公開采購和學生自願購買的基本原則。並明確校服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標准要求和采購流程。
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統籌校服管理,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指導監督校服征訂,協助做好質量檢驗等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監督抽查結果及時通報給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要以「規范、公開、透明」為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標准進行校服的招標采購。
生產企業要提供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各中小學校在采購過程中一經發現質量問題,要第一時間與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合同約定辦理退賠事宜,同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
⑨ 2021年國家新出台的校服標准
2021年國家新出台的校服標准,修改了標准名稱;擴大了標准適用范圍;更新並補充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調整了3.1術語的定義描述;將表1校服安全要求和內在質量要求劃分為幼兒園園服、小學及初中校服、高中校服三類。國家標准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第一條:本標准按照 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提出。本標准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歸口。
《中小學校服》等國家標准,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明標識」制度,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原則上城市小學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過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過100元;中學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過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過110元。學校要採取招投標的方式定製校服。如定製體現學校傳統文化、學校特色的校服,價格按招投標中標價格執行。
《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校服質量執行的標准、選用原則、規范采購、驗收檢測、監督檢查等,主要內容包括:在選用原則上,中小學生校服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於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統一購買校服。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校服各學段在校期間校服種類、套(件)總數。學校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於三分之二。學校啟動校服選購工作,需同意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才能統一選購。在規范采購行為上,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公開招標采購,堅持統一質量標准,統一校服價格,統一服務規范,統一合同文本。校服款式由各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組確定,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在驗收檢測上,校服驗收實行「明標識」和「雙送檢」制度。生產供應企業提供的校服應當具有合格齊全的成衣標識,並由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當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隨機抽取檢測所需數量校服按要求送檢,檢測費用不得向學校家長收取。在監督檢查上,學校在校服選購前後均應及時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環節相關資料全部留檔備查。教育、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雙隨機」檢查,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對反映有質量問題的校服依法開展專項督查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未制定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和要求的工業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⑩ 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校服選用管理辦法如下:
一、學校集體決策
每期開學初,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按照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徵集校服采購意向。
校服采購每2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2年級、3-4年級,5-6年級),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級不組織采購校服。
二、徵集采購意向
按照自願原則廣泛徵求家長意見,每期初對一三五年級學生發放《校服征訂告家長書》,完全採取家長、學生自願購買,並簽字確認。
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
三、組建選用組織
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佔比不得低於80%。
四、確定供貨企業
對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並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
根據學校在校學生人數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教師、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評定組,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於評定阻總人數的80%。
組織意向供貨企業進行樣衣展示、方案說明;優先採用綜合評分法,由評定組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確定供貨企業。
確定供貨企業全程由洛南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監督管理。
五、公示采購結果
票選結束後,學校通過多種方式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准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後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六、工作要求
合同簽訂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及時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
校服檢查驗收及發放按照合同約定,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後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檢查驗收合格後,學校應按時將校服發至學生,並會同校服生產企業做好售後服務工作。
售後服務監督
采購結束後,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後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後服務;
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作為後續采購的依據。
資料存檔備案
采購結束後,及時收集采購各環節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視頻、照片等)存檔備查。
及時向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備案采購合同,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