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宗教工作三級網路兩級責任
宗教工作三級網路: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村(社區)
兩級責任:鄉(鎮、街道)、村(社區)
《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第二十四條指出
加強基層宗教工作。建立健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宗教工作網路和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責任制。宗教工作任務重的鄉(鎮、街道),黨委和政府應當有領導幹部分管宗教工作,並明確專人負責。
通過建立縣、鎮場(街道)、村(社區居委會)三級宗教事務管理網路和鎮場(街道)、村(社區居委會)兩級宗教工作責任制,形成上下聯動、相互配合、協調有力的管理工作機制,確保宗教事務管理到位,宗教領域和諧穩定。
(1)宗教工作責任制度馬甲擴展閱讀
建立健全鎮場(街道)、村(社區居委會)宗教事務管理網路,納入綜治維穩網路體系,各鎮場(街道)配備專兼職委員,村(社區居委會)設聯絡員。
(一)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第六條規定,縣政府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行政管理。對鎮場(街道)、村(社區居委會)所建立的宗教工作網路及宗教工作責任制進行督查和管理。
(二)鎮場(街道)要明確設立專兼職宗教工作委員所承擔工作任務,細化宗教工作方案,並建檔立卡。條件成熟的鎮場(街道)可設立宗教工作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工作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三)有信教群眾以及宗教活動場所的村(社區居委會)要設立宗教工作聯絡員,簽訂責任狀,並建檔立卡。
(四)各學校要選配宗教工作聯絡員,明確工作任務,建檔立卡,簽訂責任狀,接受宗教工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2. 宗教工作兩項制度的內容是什麼
《少數民族領導幹部聯系清真寺制度》和《與宗教人士談話制度》(即「兩項制度」),是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宗教工作方針,確保宗教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有效維護宗教領域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