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慶男子醉酒跳入長江溺亡是怎麼回事
2017年的一天,吳大強(化名)為款待從廣州來重慶旅遊及考察火鍋生意的蕭玉森(化名)等一行4人,於當晚邀請4人到鄰近長江岸邊的漁船人家(化名)餐館吃飯,並邀請了自己的同學、朋友鄭智慧(化名)、方明靜(化名)等7人一起陪同。
當晚8點左右,一行人到漁船人家餐館的7號包房開始吃飯。經吳大強徵求意見,蕭玉森等4人選擇喝白酒,其餘人員選擇喝啤酒。
席間,聚餐人員一共喝掉53餘瓶啤酒和約3斤白酒。吃飯過程中,大家發現蕭玉森脫去上衣准備去長江游泳,大家及時勸阻,讓其穿上衣服,並提醒長江里不能游泳。蕭玉森當時就穿上了衣服。
用餐1個多小時後,蕭玉森在包間外面陽台上廁所,他脫去上衣,從陽台欄桿處跳入長江中。同在陽台上廁所的同桌人員鄭智慧聽到落水聲後,看到蕭玉森已經在江水中游動,鄭智慧當場呼叫「蕭玉森跳江了」,其他人員看到蕭玉森在江中游動後,呼喊讓蕭玉森往江邊游。
同時,大家一起從餐飲船上下到江邊開始營救,另一同桌人員方明靜和漁船人家的一名工作人員也開始下水搜救,但沒有結果。於是,大家報了警,由公安機關出警搜救。5天後,蕭玉森的屍體在長江水域被發現。
(1)重慶跳長江羽絨服浮力大被救起擴展閱讀:
案件宣判結果
巴南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吳大強為盡地主之誼,邀約蕭玉森等外來朋友吃飯,本出於好心,系增進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及溝通交流的情誼行為,該行為本身並無不當,彼此間不產生法律關系。吃飯過程中,經吳大強徵求各參與聚餐人員意見,蕭玉森自願選擇了喝白酒,參與人員也未對蕭玉森有惡意勸酒行為。
蕭玉森進入江水中的位置為設置了高約116厘米的欄桿,若非主觀意識支配,翻越護欄,不慎落入江中的可能性不大。蕭玉森死亡的後果系其從餐船二樓陽台跳進江中游泳這一錯誤行為造成。
蕭玉森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對跳進長江中游泳的危險性應當有充分的預見和認識,其在晚上九點多且飲酒狀況下從餐船陽台跳進江中游泳,導致自己在江水中溺亡,系自身過於自信、忽視了在水深流急的長江中游泳的危險性,放任危險的發生造成。蕭玉森應自行對其酒量、身體狀況等負有注意義務,就餐飲酒與下水游泳無必然因果關系。
聚餐過程中,參與聚餐人員亦提醒過蕭玉森不能在長江中游泳,盡到了提醒義務,且無證據證明蕭玉森已出現酒後失控情形,如苛求同飲人員全程守護某一參與聚餐人員,顯然不符合常理,故各被告對蕭玉森飲酒後主動從餐船跳入江中游泳的行為並無過錯。
蕭玉森跳入江中後,鄭智慧等人進行了呼救,並安排聚餐人員下水搜救,已盡到了合理的救助義務。蕭玉森的父母要求同桌聚餐人員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無事實及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Ⅱ 女子感情受挫跳長江被救沒有
武漢一女子感情受挫跳長江, 水警3分鍾救人上船。
12日晚,一名年輕女子因感情受挫想不開,站上武漢長江二橋邊上准備跳,橋上武昌公安分局民警和圍觀群眾正跟她做工作,該女子突然從橋上跳下,正在江中巡邏待命的武漢水警巡邏艇將她及時救上岸並送醫。
據了解,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每年夏季聯合長江救援志願隊在長江、漢江險情警情高發水域搭建18個救援值守點,近三年來和長江救援志願隊一起成功施救近200人。
來源:網易新聞
Ⅲ 24歲女子跳長江,漂流六小時,為何還能生還
此24歲女子因感情原因跳長江自殺,漂流六小時被警察救起並沒有死,此事件一出,立即引起了人們的關注與評論,瞬間上了許多媒體的頭條,為何漂流六小時都沒有死掉呢?最主要的還是因為女子的求生意識強和處若不驚的保持大腦的清醒
女子被救後深刻反省了自己,因為自己輕易放棄自己生命的行為不可取,並表示非常的後悔,非常的感謝拯救她的人緣和警察同志,並鄭重的向父母道歉,但後記者問道,女子為何跳河時,女子稱道是因為當晚在與男朋友分手後,喝了很多的酒,自己的意志非常不清晰,然後又非常難過,就站在了長江的橋邊,一時沒忍住,悲傷就跳了下去,女子稱在自己面對死亡的時候,想活下去的信念是非常強烈的,也是因為在遇水後,他的頭腦變得非常的清醒,頓時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非常的錯誤的。事件發生後,女子恢復了正常,並認為自己當時的冷靜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那份冷靜救了自己的性命
Ⅳ 64歲老漢跳入長江救人被沖走 3名獲救男子態度冷漠被救者頭像
被救者做人太沒有公德了!
Ⅳ 浙江落水女子因穿羽絨服漂浮在水面,為何羽絨有這么大浮力
近日,有報道稱浙江有女子在公園遊玩時不小心失足跌進湖中,卻因為其身穿著羽絨服,所以能漂浮在水面上,並很快就被附近群眾救起。該報道一出,就有網友調侃該女子大難不死,必有“厚”服。其實,一件質量好的羽絨服在水中所產生的浮力確實能承載住一個普通成年人的重量,使得人不會沉下去。至於原因則非常簡單,一是因為羽絨服內填充物多是鴨絨,二是因為羽絨服內襯一般都經過密封處理,裡面有空氣能產生浮力。
不過,雖然說羽絨服能在關鍵時刻救命,但大家在水邊遊玩時還是要多加小心,謹防落水。
Ⅵ 跳長江,一了百了多好
一味的說自己沒用的人是可悲的 連自己對自己都沒有希望了 誰還能幫助你 很多有大事業的人不都是 從一個初中甚至小學生生成的嗎? 就象我以前一樣 我也覺得自己沒用 而且我還想過死 但是 死只可以解決你自己 但會更傷你父母的心 既然是你父母讓你來到這個世界上 即使你不能掙到很多的錢 只要你還活著 你就可以讓你父母過好 即使是大街乞討 我也要把乞討到好的東西給父母 上天既然有這樣的安排就不會讓你 白來到世上的
有3名言你自己好好反省:
1.上帝給人一隻左手 又給了人一隻右手 就是讓人自己幫助自己
2.亨.埃利斯--自甘墮落的人總認為自己是最不可救葯的癱瘓者 因而總是 懶著不起來
3.朗費羅--人生是真切的 人生是實在 是美好的 它的歸屬絕不是荒墳
所以朋友 做人要有希望 好好努力吧 你要相信你自己是有能力的 你還很年輕 還有很多事情等著你去做 別想太多 為了你父母 更為了你自己 加油!!!!!!!!!!!!!!!!!!!!!!!!!!!!
Ⅶ 24歲女子跳長江,生還的七大原因都有哪些
四川瀘州工作的24歲女子楊某因為感情糾紛的問題,跳橋輕生了,但是楊某在長江洪流中漂流了6個多小時,漂流里程達到了81公里,堪稱一個奇跡。24歲女子跳長江,生還的7大原因分別是,第一個,楊某自身的求勝慾望起了作用,第二個,楊某沒有在落水的時候受傷,一直都是保持清醒的。第三個,長江里有支撐楊某的木板等漂浮物,確保了楊某能夠呼吸到新鮮空氣,第四個,瀘州的長江水勢相對平緩,沒有一個大的洪流空間,第五個,楊某始終都是保持了一個平穩的心態,並且她全程都是保持這清醒的頭腦。第六個是楊某自身的身體不錯,並且她在跳江的時候,身體的能量都是保持的非常好,或許是因為她是吃完飯來進行的一個跳江輕身,因為她自身都是充滿機能的,所以她自身的一個體溫也能夠抗的住水溫的溫度。第七,就是公安幹警搜救的及時,以及救援人員的一個舍己為人的行為幫扶。
Ⅷ 女子跳長江輕生竟洪流中漂流60多公里,她是如何做到的
8月19日凌晨,長江公安瀘州分局合江派出所民警接合江縣公安局110指令稱,在合江縣白沙鎮長江大橋的水域中有人在江中呼救,請立即出警處置。
生活是很苦,十苦微甜,但是不要因為一時沖動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情。
Ⅸ 重慶男子醉酒跳江溺亡,法院對同飲者是如何判決的
重慶男子醉酒跳江溺亡,法院認為同飲者對蕭玉森飲酒後主動從餐船跳入江中游泳的行為並無過錯,家屬起訴同飲者,法院不予以支持。
巴南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吳大強為盡地主之誼,邀約蕭玉森等外來朋友吃飯,本出於好心,系增進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及溝通交流的情誼行為,該行為本身並無不當,彼此間不產生法律關系。吃飯過程中,經吳大強徵求各參與聚餐人員意見,蕭玉森自願選擇了喝白酒,參與人員也未對蕭玉森有惡意勸酒行為。
蕭玉森進入江水中的位置為設置了高約116厘米的欄桿,若非主觀意識支配,翻越護欄,不慎落入江中的可能性不大。蕭玉森死亡的後果系其從餐船二樓陽台跳進江中游泳這一錯誤行為造成。
蕭玉森應自行對其酒量、身體狀況等負有注意義務,就餐飲酒與下水游泳無必然因果關系。
聚餐過程中,參與聚餐人員亦提醒過蕭玉森不能在長江中游泳,盡到了提醒義務,且無證據證明蕭玉森已出現酒後失控情形,如苛求同飲人員全程守護某一參與聚餐人員,顯然不符合常理,故各被告對蕭玉森飲酒後主動從餐船跳入江中游泳的行為並無過錯。
蕭玉森跳入江中後,鄭智慧等人進行了呼救,並安排聚餐人員下水搜救,已盡到了合理的救助義務。蕭玉森的父母要求同桌聚餐人員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無事實及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9)重慶跳長江羽絨服浮力大被救起擴展閱讀
基本案情
2017年的一天,吳大強(化名)為款待從廣州來重慶旅遊及考察火鍋生意的蕭玉森(化名)等一行4人,於當晚邀請4人到鄰近長江岸邊的漁船人家(化名)餐館吃飯,並邀請了自己的同學、朋友鄭智慧(化名)、方明靜(化名)等7人一起陪同。
當晚8點左右,一行人到漁船人家餐館的7號包房開始吃飯。經吳大強徵求意見,蕭玉森等4人選擇喝白酒,其餘人員選擇喝啤酒。
席間,聚餐人員一共喝掉53餘瓶啤酒和約3斤白酒。吃飯過程中,大家發現蕭玉森脫去上衣准備去長江游泳,大家及時勸阻,讓其穿上衣服,並提醒長江里不能游泳。蕭玉森當時就穿上了衣服。
用餐1個多小時後,蕭玉森在包間外面陽台上廁所,他脫去上衣,從陽台欄桿處跳入長江中。同在陽台上廁所的同桌人員鄭智慧聽到落水聲後,看到蕭玉森已經在江水中游動,鄭智慧當場呼叫「蕭玉森跳江了」,其他人員看到蕭玉森在江中游動後,呼喊讓蕭玉森往江邊游。
同時,大家一起從餐飲船上下到江邊開始營救,另一同桌人員方明靜和漁船人家的一名工作人員也開始下水搜救,但沒有結果。於是,大家報了警,由公安機關出警搜救。5天後,蕭玉森的屍體在長江水域被發現。後來,蕭玉森的父母將當晚一起參與聚餐人員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等共計66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