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購羽絨服裝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款式:新穎、別致、適體、大方、實用,以脫卸式為好。
2、價格:一般以價格適中為宜,如價格過低,則羽絨內在質量無法保證,容易產生各種質量糾紛。
3、含絨量與充絨量:應選購適合自己需要的含絨量和充絨量。羽絨服的含絨量一般以70%及以上的為宜,具有一定的蓬鬆度和輕柔感。充絨量的多少,則涉及羽絨服的保暖程度,應根據自己穿著的需要來確定。
4、回彈性:將蓬鬆的羽絨服撳一下,再松開後,迅速回彈,恢復原狀的,說明羽絨的蓬鬆度良好。如含絨量低,摻有一定量的毛片或粉碎毛的,回彈性就差,並感到羽絨服拎在手裡有沉重感。
5、防鑽絨性能:羽絨製品面里料應具有防鑽絨性能。拍一拍,發現鑽絨的羽絨製品肯定是劣品。由於羽絨具有柔滑的特性,有少量的絨絲從縫線中溢出是正常的。
6、透氣性:羽絨服不能鑽絨,但也要具有一定的透氣性,如羽絨服的面料、里料、膽料的透氣性差,一是穿著過程中的水汽不易散發,引起潮濕而感到不舒適、不保暖。二是洗滌後不易曬干,以上二個因素都會使羽絨在受潮的條件下而不同程度的變質,散發臭味。
『貳』 有 chilaro 羽絨服嗎
中文名字 :古勞
一個男裝的牌子,義大利的,什麼衣服都有,褲子夾克什麼的,也有羽絨服。
『叄』 古勞是不是馳名商標
古勞GHILARO一個誕生於義大利的時尚商務男裝品牌;傳承義大利服裝傳統的精湛製造工藝和優秀設計,針對都市精英群體和追求高尚生活品味的男士量 身定造的奢侈品,古勞GHILARO主要市場分布於義大利、德國、西班慶臘牙、俄羅斯、美國和中國大陸,目前中國大陸已開設200多家專櫃和專賣店。
古勞GHILARO產品涵蓋:西裝,休閑單西,襯衣,毛衣,茄克,棉衣,羽絨服,休閑褲,牛仔褲,T恤,休閑鞋,皮具,精品配飾等系列,古勞GHILARO以時尚休閑為主,古勞GHILARO以商務休閑為輔,使產品風格多元化,滿足不同市場的需求;個性不羈、簡約時尚、富有表現力。
古勞GHILARO產品風格是與眾不同的,富有激情並充滿生機著重強調以歐陸風格為主題的產品特點。古勞男裝充分適合生活在世界各大都市的追求時尚和品質敏感的現代男性;古勞
GHILARO服裝風格色彩上任何一種顏色都可以自如地相對獨立運用,也可以肆意地相互調和,GHILARO以自己的方式將其混合,從而獲得個性張揚,讓經典、高貴、粗獷、運動、優雅、和諧統一在一起。充分體現了現代男性豐富的情感世界與個性化生活態度,傳遞出世界新貴族獨特的氣質 和個人魅力。 古勞GHILARO服裝充分演繹了都市精英的獨特氣質、商務談判的沉著自信純差基、品茗觀景的談笑風生、宴客聯歡的熱烈活潑、戶外休閑的愜意輕松…… 在各種時尚文化與藝術特質的交替渲染中,展示古勞GHILARO系列產品的都市精英風范,完美詮釋現代男士的生活態度。
進入新的信息時代,世界各地的時尚觀正在引導我們這座城市進入一個全新的時代,從米蘭到廣州,從巴黎到上海,時尚觀念無時無刻不在變化。而古勞GHILARO作為國際男裝時尚品牌以時尚的觸角去演繹和闡釋著現代都市精英的睿智人生,又重新煥發出光彩。古勞GHILARO品牌將為追求時尚、成功的都市精英 提供更多的穿著選擇,古勞GHILARO並且倡導一種用心感受生活的態度,義大利古勞GHILARO引領一種睿智、愜意的時尚文化。
廣州勝奧品牌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於2007年成功簽約義大利男裝品牌GHILARO(中文音義:古勞)。公司自成立以來,以高素質,高起點為宗旨,以增強企業核心競 爭力作為發展戰略目標,採用規范化,專業做謹化,系統化,科學化的品牌運作方針.並以企業規模,資金實力和人力資本綜合實力為產品與營銷模式的不斷創新和突破 提供有力的保證。
公司通過義大利公司的合作,充分吸取歐洲文化底蘊及設計理念,並完美結合中國傳承文化及亞洲人的體形,公司致力於服裝的研發、營銷、品牌推廣、 市場終端管理,義大利古勞GHILARO使品牌在激烈的競爭中獨樹一幟。
雖然很有名,但是現在還不是馳名商標
所謂的馳名商標是: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的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
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
第三條以下材料可以作為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
(一)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三)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五)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
第四條當事人認為他人經初步審定並公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異議,並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
當事人認為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並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
第五條在商標管理工作中,當事人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屬於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請求保護其馳名商標的,可以向案件發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禁止使用的書面請求,並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同時,抄報其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商標管理工作中收到保護馳名商標的申請後,應當對案件是否屬於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下列情形進行審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擅自使用與當事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類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與當事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對認為屬於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當事人請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案件材料報送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並向當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當事人請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案件材料報送商標局。當事人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為所發生的案件屬於上述情形的,也可以報送商標局。
對認為不屬於上述情形的案件,應當依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本轄區內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有關馳名商標保護的案件材料進行審查。
對認為屬於本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情形的案件,應當自收到本轄區內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報送商標局。
對認為不屬於本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情形的案件,應當將有關材料退回原受案機關,由其依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
第八條商標局應當自收到有關案件材料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認定,並將認定結果通知案件發生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抄送當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除有關證明商標馳名的材料外,商標局應當將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發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九條未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自認定結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內,當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標就相同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認定請求。
第十條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認定馳名商標時,應當綜合考慮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各項因素,但不以該商標必須滿足該條規定的全部因素為前提。
第十一條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保護馳名商標時,應當考慮該商標的顯著性和馳名程度。
第十二條當事人要求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對其商標予以保護時,可以提供該商標曾被我國有關主管機關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記錄。
所受理的案件與已被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案件的保護范圍基本相同,且對方當事人對該商標馳名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不能提供該商標不馳名的證據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據該保護記錄的結論,對案件作出裁定或者處理。
所受理的案件與已被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的案件的保護范圍不同,或者對方當事人對該商標馳名有異議,且提供該商標不馳名的證據材料的,應當由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對該馳名商標材料重新進行審查並作出認定。
第十三條當事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馳名商標加強保護,對涉嫌假冒商標犯罪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移送。
第十五條保護馳名商標的處理決定,處理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抄報商標局。
第十六條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制定相應的監督制約措施,加強對馳名商標認定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參與馳名商標認定工作的有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牟取不正當利益,違法辦理馳名商標認定有關事項,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的《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