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男友說,有個美女一絲不掛,站在他面前,甚至把他褲子都扒掉了,但他還是沒有上,你信嗎
你在問信不信這個問題么 還是在發牢騷。
事實上我關心的問題是 一個女子在一個全力反抗下的男子情況下還能把褲子扒掉,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女子?然後褲子都扒了還沒有強奸了你老公,竟然被你老公成功逃脫。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你的老公是愛你的,因為他為了在你面前提高他高大威猛,魅力過人的形象 不惜編出犧牲自己色相的故事。你老公多麼的可愛。他是愛你的。
不得不說你老公是成功的,因為你確定聽進去了 不然你不會來這里發牢騷。
至於信不信,可能是真的 可能是假的。 當然更有可能一半真一半假。好好問問你老公吧
反正我信有這事,但是沒你老公說的那麼誇張。
㈡ 酒後在婦女面前脫褲子構成什麼罪
涉嫌強制猥褻他人罪。
㈢ 男子宿醉被大漢扒褲侵犯,被指有隱情,真相是怎麼樣的
當事人是南京的王先生,他稱自己在5月18日晚上,因為喝酒了在街上迷路,被一個男的給侵犯了。因為是男性對男性實施的侵犯,所以罪犯無法被定為強奸罪,只能以猥褻罪來懲罰他。這對王先生來說,是不公平的。明明自己是被侵犯了,而對方卻因為法律的不完善而免受更多的懲罰。
不敢是男性還是女性,被人侵犯就要大聲的說出來,一是保護自己,二是不讓罪犯逃走。
男性如何保護自己男性和女性一樣,不要一個人喝酒。喝醉了之後,誰知道別人會對你做什麼呢?輕則偷走你身上的錢,重則侵犯你的身體,摘走你的器官。不要覺得自己是男人就很安全了,現在這個社會,男人和女人一樣的。有垂涎女性美色的人,也有垂涎男性身體的人。
男性如果要喝酒,一定要和朋友一起,或者找一個安全的地方喝酒,比如自己的家裡。這樣,即使你喝的酩酊大醉也不會有事,因為有人看著你。總之,男性和女性一樣,都要保護好自己,不要讓自己輕易陷入危險的境地。
㈣ 女員工聚餐後被男同事侵害,對方咬死不認罪,後來怎樣了
深圳一女子在新公司的新員工入職聚會中醉酒,被一男同事帶到酒店開房並發生性關系,該受害女子在朋友的幫助下報警,警方在固定證據後立案偵查,當地法院一審宣判,該男子因性侵罪被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她的朋友表示維權很難,除了困難的取證和面對對方的狡辯外,還有心理上的傷害——她很害怕也很緊張。
目前,受害者和戀人計劃回老家,離開深圳這座曾工作的城市。對於受害者而言,這或許是最好的選擇,能遠離一些不良的言論,也能讓受害者在家人和朋友的陪伴下,好好地療傷和盡可能地忘掉這些不快。
㈤ 河北男子被扒褲子,隨後將室友殺害,他的做法可以理解嗎
河北男子被扒褲子,隨後將其舍友殺害,他的做法想起來不禁讓人感到害怕,可能是一時沖動,但是也犯不著殺人來解決,所以我覺得這種做法是不可以理解的。
就算是同學之間因為一些事發生了矛盾,也不應該做出如此過激的行為。其實在現在同學之間打打鬧鬧的事情很常見,尤其是在男孩子之間,總是會開一些不分輕重的玩笑,甚至事對其做出來一些很不尊重的行為,總之同學之間開玩笑的現象很正常,但是也會有一些人做出來一些比較過分的舉動,這就會對對方的尊嚴造成傷害。
在生活中朋友間的小打小鬧很正常,但是一旦失去的度,就難免整的朋友之間兩敗俱傷,輕者可能就是生氣鬧幾天的脾氣,重者可能就絕交了,但是很少會出現這種因為被扒了褲子就一定要人家死的事情。
㈥ 實拍男子睡夢中遭扒褲子靈異一幕是怎麼回事
第一、誰會在夫妻睡覺時把自己拍起來?這機率小。
第二、就算脫下褲子,人在睡眠中突然醒來,是不會產生這么大的反應的。並且,他還知道是哪個地方。
第三、那褲子是絲質的,如果是棉質的,就不會那麼容易一拉就下來,也就是說,這似乎是一場精心准備的。
㈦ 在公眾場合下強行扒光他人褲子犯法嗎
1、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行為人實施的侮辱行為不構成的犯罪的可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對行為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公安機關未對行為人依法進行治安處罰,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機關依法對行為人依法進行治安處罰,甚至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要求公安機關履行法定職責。
3、侵犯了受害者的名譽權,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責令侵權人承擔以下責任: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同時,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㈧ 我是女生,我和討厭的男同學吵架,這個畜生竟然動手把我按住把我的褲子扒下到膝蓋處,變態到了極點!!!
如果對方年滿16周歲,你可以報警,告他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根據《刑法》第237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對方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依舊可以報警,同樣告他猥褻婦女
但是這次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小妹妹,不要慫,這種人,你慫了,他會變本加厲,不給他點苦頭吃,他是不會改的。
還有,你一定要有證據。
沒有證據也沒事,去找老師反映,然後告訴老師,他這是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必須要求老師予以處罰
㈨ 醫生上下其手,陝西男子看病被扒褲猥褻,為何10分鍾後他才開始反抗
陝西36歲男子看病遭男醫生猥褻,10分鍾後他才開始反抗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該遭到男醫生猥褻的男子還以為這是醫生的正常檢查。
其實,這個問題應該不難理解,畢竟一個男醫生對一個男子做那樣的事,很難以令人產生懷疑。如果是把看病的人換成是一個女子的話,也許這件事情就要好理解的多了。
他發現,那位給自己看病的張醫生居然也脫掉了自己的褲子,直到此時吳某才如夢方醒,於是他果斷選擇了報警。
通過吳某以上的經歷我們不難看出,吳某之所以在醫生猥褻他十分鍾之後發發覺並進行反抗,主要是因為他一直誤以為醫生是在給他看病。畢竟他是個男性,而對方也是個男性,這是讓吳某放鬆警惕的主要原因。
㈩ 男子在公開場合扒女同學褲子,現在的學生都怎麼了
沒關系,他們這么做只能體現他們的變態,你還是好孩子,調整好心態,你不會有事,這種事的概率很小的,你現在遇到了,以後就不會再遇到了,面對這樣的情況,應該找個可以掩飾的地方躲避一下再請求幫助,心理實在承受不了的話建議去找心理或學校里的心理老師談談
但是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應該忘記這些事,不要成為我們成長里的陰影``
希望你可以走出這本不應該遇到的恐懼`
祝你天天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