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男子喝醉酒當街撒潑,把警察都給打暈了,喝醉酒的人是有意識的嗎
現在的社會壓力是比較大的,人們工作通常非常繁忙。在沒事的時候就會和自己的親朋好友聚餐,在聚餐的時候也會喝酒助興。但是如果酒喝多了的話,也會鬧出一些洋相。一位男子他喝醉酒之後當街撒潑,在面對警察救助的時候,不僅出言不遜,還將警察給打了。這位男子因為心情不好,當天喝了很多酒,騎著車子在路上走的時候摔倒了。
醉酒的人有意識嗎?喝完酒之後由於酒精對腦部的麻痹作用,會讓人的意識變得模糊,肢體行為也變得緩慢。腦子就像漿糊一樣,記憶和思維反應都在下降。這時候做出的事情可能不受自己的控制,所以在和朋友之間聚會的時候要適量的喝酒。酒雖然是一個好東西,但是不要貪杯,喝多了就會造成嚴重的後果,而且也會傷身體。用酒精麻痹自己緩解壓力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對自己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你太誇張了。
叫嫌疑對象解開褲腰帶,把褲子提在手裡,是最簡便的防止逃跑的手段。可不是把褲子脫了。
⑶ 如果城管和警察一起午睡時,扒了警察褲子,摸了他的 而警察卻裝作不知道。。。那是不是就沒事了呢,
你真有本事,我給你個點贊。你給我個採納。
⑷ 我喝酒醉了他人和我打架!被他人打斷三根排骨!當時被打暈了!不知警察出警!警察在我身邊!我打他一拳!
一、外傷致鼻骨骨折的,依據90兩部兩院《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第十條鼻損傷(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可以構成輕傷。二、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一般正常的傷害案件,拘傳時間不超過12小時,拘留不超過15天。四、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⑸ 村民捆綁警察並扒光褲子,夠成什麼罪
這種行為觸犯了很多條《刑法》,可能構成:
妨害公務罪(第二百七十七條);
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八條);
侮辱罪、誹謗罪(第二百四十六條);
故意傷害罪(經鑒定,所受損傷為輕傷或重傷,第二百三十四條)。
⑹ 有哪部電視劇里有男警察被迷暈,綁架之類的
TVB有很多呀~我最近看的機動部隊ptu里就有 林峰 蔡卓妍 方中信主演的…我覺得警匪類的影片 最愛看的還是TVB的
⑺ 外國電影把女警察打暈再把女警察褲子扒了
不是,我也看過一個,把女警衣服扒了,化妝成女警逃走了。但名字忘了
⑻ 求救一電視劇名字,警察片子,有個女警察在一樓房看照片,被一男的打暈了
是法證先鋒3吧.....
⑼ 今早的新聞,小偷遭民眾踹頭扒光褲子,警察圍觀未制止,合適嗎
肯定是不合適的,小偷也是人,這樣侮辱別人,本來是別人的錯,這下兩者都有錯了,再來說警察這邊,小偷是不對,但也不能放縱他人侮辱他,他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但不是這樣。希望對您有幫助。
⑽ 男警察被脫了褲子的港劇叫什麼
法網狙擊,男二執行任務差點從天台摔下去,女二拉著他腿,後來褲子掉就。。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