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身邊有個哥們是個變態,老喜歡扒別人褲子,為嘛
這種情況還是常見的吧。
你既然稱他是哥們,相信對他還是有感情的,可以幫幫他吧。
自己學學心裡咨詢方面的書,對自己對別人都有好處。個人的異常情況,都大部分源於生活中的某個經歷,幫他找出來,想辦法解決掉。
希望你哥們早日恢復正常。
B. 有什麼能把一個初中男生搞的非常難受的刑法,外傷又不明顯的
這種問題怕是沒有人敢回答你。首先如果你們是同學關系應搞好團結,互相學習幫助,即使而生活和學習中產生分歧或小矛盾,那麼也應該是相互理解相互諒解。如果你是社會人士那中學生犯不當的一些錯,你應該好好跟他說清,找家長,找老師去化解,不應想著去找方法去懲罰體罰而獲得快感和成就感。如去設計給其造成傷害的方法是不妥的辦法,會導致你想不到的後果及後遺症,望止步為上上策也
C. 我是一個男孩我褲子在操場被扒了我把那個人打住院了我算犯法么
算,爭取免於刑事處罰,爭取民事責任或協商解決
D. 校霸把男生綁起來打,還扒光了衣服折磨
報警吧!校園霸凌是違法的,而且你怎麼招惹到校霸啊!不要與這些人為伍。
E. 初中男生在學校被小混混帶幾個人按著扒下褲子羞辱,怎麼辦
這種行為屬於惡劣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影響渣岩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尊嚴。遭受欺凌和暴力的行為絕不是任何人應該忍受的,作為受害者,一定要勇敢地站出來,採取積極的措施來保護自己。
首先,你應該及時向你的家長、老師或學校領導匯報此事,尤其是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尋求幫助和保護。學校應該幫助你採取相應的解決措施,例如安排保安或者班主任等人員在校園內為你提供保護,與施暴者進行談話,並在必要時報警。同時,清襲你也可以在學校或者警察局報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另外,作為初中學生,還是以學業為重,自己答梁兄強大了,天涯何處無芳草。
F. 男子宿醉被大漢扒褲侵犯,被指有隱情,真相是怎麼樣的
當事人是南京的王先生,他稱自己在5月18日晚上,因為喝酒了在街上迷路,被一個男的給侵犯了。因為是男性對男性實施的侵犯,所以罪犯無法被定為強奸罪,只能以猥褻罪來懲罰他。這對王先生來說,是不公平的。明明自己是被侵犯了,而對方卻因為法律的不完善而免受更多的懲罰。
不敢是男性還是女性,被人侵犯就要大聲的說出來,一是保護自己,二是不讓罪犯逃走。
男性如何保護自己男性和女性一樣,不要一個人喝酒。喝醉了之後,誰知道別人會對你做什麼呢?輕則偷走你身上的錢,重則侵犯你的身體,摘走你的器官。不要覺得自己是男人就很安全了,現在這個社會,男人和女人一樣的。有垂涎女性美色的人,也有垂涎男性身體的人。
男性如果要喝酒,一定要和朋友一起,或者找一個安全的地方喝酒,比如自己的家裡。這樣,即使你喝的酩酊大醉也不會有事,因為有人看著你。總之,男性和女性一樣,都要保護好自己,不要讓自己輕易陷入危險的境地。
G. 廣東男孩偷錢被爸爸扒褲吊起用竹條抽打,作為家長該如何教育這樣的孩子
廣東男孩因為偷錢被爸爸扒了褲子吊起來,並且被爸爸用竹竿抽打,這個事情傳到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爭議,並且有很多網友開始回憶自己童年是被父母怎麼打罵的,這件事情說起來非常普遍,因為很多孩子小時候都因為調皮被打罵過,但是仔細回想起來這些事情在一定程度上給孩子帶來了一些心理方面的影響,讓孩子在很多年後仍然難以忘記那個場景,我們也要開始思考家長到底要如何教育孩子,才能夠讓孩子認識到問題,並且讓孩子欣然接受。
我們千萬不要認為教育孩子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但是我們也不要覺得非常難,真誠最重要,我們不要把孩子當成是一個沒有思想的小屁孩而已,他們其實是有自己的想法,我們要多和孩子溝通,有問題要站在一種平等的角度上思考,這才是非常重要的。打罵只會讓孩子心中不滿,甚至記恨,那麼這種親子關系就非常危險了。
H. 如果一個人當著大庭廣眾下扒了你的褲子,直接到膝蓋,你會把他打多慘
暴力侮辱人身,這里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塗人,強剪頭發,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侮辱罪是情節犯,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定,對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民事侵權侮辱行為與侮辱罪的界限
(1)行為的嚴重程度不同。構成侮辱罪的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民事侵權的侮辱行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第1款規定,僅限於「造成一定影響」的侮辱行為。
(2)行為的對象不同。侮辱罪的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權侮辱行為的對象可能為法人。《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法人享有名譽權」;「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第2款規定:「以書面、口頭形式詆毀、誹謗他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侮辱法人的名譽可以構成民事侵權行為,而不構成侮辱罪。
(3)對行為人主觀過錯的要求不同。侮辱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權的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也有過失。即民事侵權行為人只要有過錯,並在客觀上造成了對他人人格、名譽的損害,就應承擔名譽侵權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