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朝官員服飾帽子
清朝官員的服飾帽子分為兩種,一種是夏天戴的涼帽,另一種是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則換戴暖帽。涼帽為喇叭形,無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綾羅,顏色多為白色、湖色或黃色,上綴紅纓頂珠。暖帽為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顏色多為黑色,最高處有頂珠。頂珠的質料和顏色的不同,代表了官員的品級的不同。清朝政府規定,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
夏天戴的涼帽在雍正八年(1730年),清朝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在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琺琅或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分為兩種,花翎和藍翎。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又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說明功勛越高。藍翎為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根據《大清會典》的規定,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
貝子和固倫額駙(即固倫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即和碩公主的丈夫)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必須是滿洲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單眼花翎。藍翎一般都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頂戴頂珠指代表官階的頂珠,不同的頂珠質料和顏色代表不同品級。清朝政府規定,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
清朝官員服飾是指在清朝政府中有正適職位官員的官方著裝,正式名稱為補服。著裝分為帽、外衣、朝珠、朝靴。清政府對官員的辦公著裝有著明確的限制,不同品級有不同的著裝,不能自行更改裝束。
2. 清朝官員的帽子有兩種樣式,有什麼區別
1. 清朝官員的帽子分為暖帽和涼帽兩種,它們各自有著不同的樣式和特點。
2. 暖帽通常是圓形的,周圍有一道檐邊,材質多樣,包括皮製、呢制、緞制和布制,顏色以黑色為主。暖帽中間裝有紅色帽緯,頂端裝有頂珠,這些頂珠的材質和顏色是區分官員品級的重要標志。
3. 涼帽則呈現出無檐的圓錐形,俗稱喇叭式,多由藤或竹製成,外裹綾羅,常用白色,也有湖色、黃色等。涼帽上會綴有紅纓和頂珠,同樣通過頂珠來標識官員的品級。
4. 在清朝,暖帽和涼帽的佩戴有嚴格的禮儀規定。暖帽一般用於冬日,而涼帽則適用於夏季。兩者在材質、顏色和裝飾上的區別,不僅體現了季節的變化,也彰顯了官員的等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