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第一件襯衫是由誰發明的
古羅馬時代的「斯布庫拉」,說穿了它就是當時男人身上穿的內衣,也可稱得上是襯衫的最前身啦。
Ⅱ 衣服是誰發明的
衣服是由黃帝的妻子嫘祖發明------ 嫘祖-黃帝妃 《史記》提到黃帝娶西陵氏之女嫘祖為妻,她發明了養蠶,為「嫘祖始蠶」。嫘祖是傳說中的北方部落首領黃帝軒轅氏的元妃。她生了玄器,昌意二子。昌意娶蜀山氏女為妻,生高陽,握亮繼承天下,這就五帝中的「顓頊帝」。 據《隋書·禮儀志》記載,北周尊嫘祖「先蠶」(即始蠶之神)。《通鑒外紀》記載:「西陵氏之女嫘祖為帝之妃,始教民育蠶,治絲繭以供衣服。」《路史》則稱:「伏羲化蠶,西陵氏之女嫘祖帝為妃,始教民育蠶,治絲繭以供衣服。「《路史》則稱:「伏羲化蠶,西陵氏始養蠶,故《淮南蠶經》雲『西陵氏勸蠶稼,親蠶始此』。」這種說法在宋元以後開始盛行。 嫘祖和黃帝的另一位妃子「嫫母」一起,幫助黃帝治理天下,嫘祖在和黃帝巡視天下時,病逝於途中,黃帝謚嫘祖為「祖神」。 《隋書.禮義志》在商代的甲骨文中,不僅有「桑」、「蠶」、「絲」、「帛」等字,而且從桑、從蠶、從絲的字多達105個,這充分說明在商代以前,已經有絲製品,自然有由綢帛製成的衣服。 中國的絲綢: 中國的絲綢製造曾使遠在公元前的羅馬帝國人所難以想像。令羅馬人困惑的是:中國人居然從樹葉上採下非常幼細的「羊毛」,同樣也是幾個世紀中,一直使不知道養蠶的羅馬人難以理解的神秘之謎。 公元前一世紀,埃及女王克利奧巴特拉曾穿著地中海尚屬罕見的輕軟透明的西頓羅紗,在眾人面前顯耀她的華貴和美麗,凱撒也在此風的感染下,使用昂貴的絲綢,而遭物議。當凱撒身著華麗的絲綢去劇場看戲。凱撒的出現使劇場沸騰起來,達官貴人翹首觀望,但是他們不是為凱撒所傾倒,而是美麗的絲綢讓他們羨慕不已,當時,羅馬絲綢的價格曾經達到12兩黃金一磅,但仍然阻擋不了貴族們對絲綢的渴求。羅馬帝國進口絲綢,流失了大量的黃金。哲學家們把絲綢當成是羅馬帝國腐敗的象徵。他們都知道,絲綢產自遙遠的國家 -- Seres,意思是絲國。而這個絲國就是中國。公元6世紀,一位景教徒把蠶蟲放入竹桶中間傳入歐洲。在十二世紀,再從君士坦丁堡輸入西西里島。十五世紀時,輸入英國。
參考: .knowledge.yahoo/question/?qid=7007012104146
有兩種不同的說法! 人類是恆溫動物,為了取暖,看到其他動物身上有厚重的毛皮,所以打獵後將動物的毛皮剝下,披在身上以做取暖,但這還只能稱為遮蔽物而已。 中國開始有社會形成後,為了有尊卑之分,於是在身上租耐的衣服裝飾做區分。 而中國是最早發明養蠶絲的國家,傳說其發明著是黃帝的妻子螺祖。 《通鑒外紀》記載: 「西陵氏之女螺祖為帝之妃,始教民育蠶,治蠶絲,以供衣服」。 聖經上說(創世紀 3 : 1-7): 亞當!! 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么。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弊皮春能知道善惡。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Ⅲ 夏威夷襯衫是由哪個國家發明的
美國。夏威夷是美國的第51個州。
滿意請採納
Ⅳ 十九世紀西伯利亞發明這種服裝的作用是什麼
十九世紀西伯利亞發明這種服裝的作用是什麼
服裝有保健和裝飾兩方面作用:
①保健:服裝能保護人體,維持人體的熱平衡,以適應氣候變化的影響。服裝在穿著中要使人有舒適感,影響舒適的因素主要是用料中纖維性質、紗線規格、坯布組織結構、厚度以及縫制技術等。
②裝飾:表現在服裝的美觀性,滿足人們精神上美的享受。影響美觀性的主要因素是紡織品的質地、色彩、花紋圖案、坯布組織、形態保持性、懸垂性、彈性、防皺性、服裝款式等。
人會為了功能性與/或社會性理由而穿戴衣物。衣物能夠保護身體,也可以傳遞社會訊息給其他人。
衣物的功能有保護身體來抵抗犟烈的日曬、極度的高溫與低溫、沖撞、蚊蟲、有毒化學物、武器、與粗糙物質的接觸——總而言之,就是抵抗任何可能會傷害未經保護的人體的東西。人類在設計衣物以解決某些實際的問題上已經展現了高度的創造力。
衣物、配件與飾品傳達的社會訊息則包含了社會地位、職業、道德與宗教連結、婚姻狀態、以及性暗示等等。人類必須知道這些符碼以辨認出傳遞出來的訊息。如果不同的團體對於同一件衣物或裝飾解讀出不同的涵義,那麼穿衣者可能會激發出一些自己所沒有預期到的反應。
社會階級:在許多社會中,擁有高地位的人會將某些特別的衣物或飾品保留給自己來使用。只有羅馬皇帝可以穿戴染成紫紅色(Tyrianpurple)的服裝;只有高地位的夏威夷酋長可以穿戴羽毛大衣與鯨齒雕刻。在許多情況下,有些抑制浪費的法律體系會精細地管理誰可以穿什麼衣物。在其他的一些社會中,沒有法律會去禁止低地位者去穿戴高地位者的服裝,然而那些服裝的高價位很自然就限制了他人的購買與使用。在當代西方社會里,只有富人能夠負擔得起高級訂制服裝(hautecouture)。擔心受到社會排擠也有可能限制了服裝的選擇。
職業:軍人、警察、消防隊員通常會穿著制服,而許多企業中的員工也可能如此。中小學生經常會穿著學校制服,而大學生則穿著學院服裝。宗教成員可能會穿著修道士服或道袍。有時候單是一件衣物或配件就能夠傳達出一個人的職業與/或階級。比如說,主廚頭上所戴的高頂廚師帽。
道德、政治與宗教連結:在世如隱團界上許多地區中,民族服裝與衣服風格代表了某個人隸屬於某個村莊、地位、宗教等等。一個蘇格蘭人會用格子花紋(tartan)來宣告他的'家世;一個正統猶太人會用側邊發辮(sidelock)來宣告他的信仰;而一個法國鄉村婦女會用她的帽子(caporcoif)來宣告她的村莊。
衣物也可以用來表現一個人對其文化規范與主流價值觀的異議,以及個人的獨立性。在十九世紀的歐洲,藝術家與作家會過著波希米亞式的生活,並且刻意穿著某些衣物來震驚他人:喬治·桑(GeorgeSand)穿著男性的服裝、女性解放運動者穿著短燈籠褲(bloomers)、男性藝術家穿著絲絨馬甲(waistcoat)與俗麗的領巾。波希米亞族、披頭族(beatnik)、嬉皮、哥德族、龐克族繼續在二十世紀的西方進行這個反文化傳統。近年來連高級訂制服裝都抄襲了街頭時尚,這或許讓街頭時尚喪失了某些震驚他人的力量,然而它仍舊激勵無數人試圖把自己打扮的酷炫有型。
婚姻狀態:印度女人一旦結了婚,她們會在發際間點上硃砂痣(sindoor),一旦守寡,她們就要拋棄硃砂痣與珠寶並且穿著樸素的白衣。西方世界的男女可能會戴上結婚戒指來表示他們的婚姻狀態。請參見婚姻狀態的可見標志。
性暗示:許多衣物會表現出穿衣者的端莊。比如說,許多穆斯林女性會穿戴上頭部或身體的遮蔽物來表現出她們的地位是值得尊敬的女性。有些衣物則可能有挑逗的意味。比如說,一個西方攜啟女性可能會穿著極高的高跟鞋、緊身暴露的黑色或紅色衣物、誇張的化妝、華麗的珠寶以及香水來表現其性暗示。到底什麼樣的衣物是端莊與挑逗的,在每個文化之間、在同一個文化裡面的不同脈絡下、以及流行隨著時間演進的起起落落而有極端的差異。更有甚者渣橘,某些人會選擇去表現出混雜的訊息。比如說,一個沙烏地阿拉伯婦女可能會穿著一件黑紗袍(abaya)來表現其端莊,然而會選擇使用奢華的布料,並且剪裁合身的黑紗袍,再搭配上高跟鞋與時髦皮包。這些細節全都表現出性暗示來,盡管表面上的訊息是端莊的。
個性:許多喜歡CIDEAL品牌的個性服裝的朋友都是追求一種非主流元素的個性特徵。
由於衣物與飾品經常與性有許多連結,人類可能會發展出對衣服的戀物。他們可能會犟烈傾向於和穿了某些他們認為性感挑逗的衣服的人發展性關系。在西方文化中,這些戀物可能包含了極高的高跟鞋、蕾絲、皮革或軍裝。其他文化則有其他的戀物情況。好幾個世紀以來,中國男性會對綁了小腳的女性產生性慾(參見纏足)。日本平安時代的男性會渴望那些剪了平行劉海以及穿上好幾層絲袍的女性。衣著戀物的變化就和流行時尚一樣多。有時候衣物本身就會變成戀物的對象,比如說在日本有人會喜歡用過的女襪。
【拓展內容】
服裝禮儀
(1)著裝應與自身條件相適應。選擇服裝首先應該與自己的年齡、身份、體形、膚色、性格和諧統一。年長者,身份地位高者,選擇服裝款式不宜太新潮,款式簡單而面料質地則應講究些才與身份年齡相吻合。青少年著裝則著重體現青春氣息,樸素、整潔為宜,清新、活潑最好,「青春自有三分俏」,若以過分的服飾破壞了青春朝氣實在得不償失。形體條件對服裝款式的選擇也有很大影響。身材矮胖、頸粗圓臉形者,宜穿深色低「V」字型領,大「U」型領套裝,淺色高領服裝則不適合。而身材瘦長、頸細長、長臉形者宜穿淺色、高領或圓形領服裝。方臉形者則宜穿小圓領或雙翻領服裝。身材勻稱,形體條件好,膚色也好的人,著裝范圍則較廣,可謂「濃妝淡抹總相宜」。
(2)著裝應與職業、場合、交往目的對象相協調。著裝要與職業、場合相宜,這是不可忽視的原則。工作時間著裝應遵循端莊、整潔、穩重、美觀、和諧的原則,能給人以愉悅感和莊重感。從一個單位職業的著裝和精神面貌,便能體現這個單位的工作作風和發展前景。現在越來越多的組織、企業、機關、學校開始重視統一著裝,是很有積極意義的舉措,這不僅給了著裝者一分自豪,同時又多了一分自覺和約束,成為一個組織、一個單位的標志和象徵。著裝應與場合、環境相適應。正式社交場合,著裝宜莊重大方,不宜過於浮華。參加晚會或喜慶場合,服飾則可明亮、艷麗些。節假日休閑時間著裝應隨意、輕便些,西裝革履則顯得拘謹而不適宜。家庭生活中,著休閑裝、便裝更益於與家人之間溝通感情,營造輕松、愉悅、溫馨的氛圍。但不能穿睡衣拖鞋到大街上去購物或散步,那是不雅和失禮的。著裝應與交往對象、目的相適應。與外賓、少數民族相處,更要特別尊重他們的習俗禁忌。總之,著裝的最基本的原則是體現「和諧美」,上下裝呼應和諧,飾物與服裝色彩相配和諧,與身份、年齡、職業、膚色、體形和諧,與時令、季節環境和諧等。
著裝的TPO法則
一個人在正式場合的穿著打扮,應該注意具體的時間(Time)、具體的地點(Place)、具體的場合(Objective),此即TPO法則。
三色法則
在穿套裝或制服時,為了在整體上顯得和諧而莊重,通常全身的色彩應基本上控制在三種之內,此即三色法則。
三一定律
男士外出參加正式活動時,身上有三處服飾應為同一種顏色,即鞋子、腰帶、公文包應同為黑色,此即三一定律。
同質同色法則
女士在社交場合佩戴多件飾物時,一般應當令其質地相同、色彩相同,至少應當令其色彩相同,這就是飾物搭配的同質同色法則。
男士著裝
男士穿著西裝時務必整潔、筆挺。
襯衫的領子要挺括,不可有污垢、汕漬。
領帶結要飽滿,與襯衫領口要吻合。
穿西裝一定要穿皮鞋,鞋的顏色不應淺於褲子。
女士著裝
辦公室服飾的色彩不宜過於奪目,應盡量考慮與辦公室色調、氣氛相和諧,並與具體的職業分類相吻合。服飾應舒適方便,以適應整日的工作強度。
Ⅳ 衣服最初是誰發明的
我國服裝 歷史 悠久,款式、面料絢麗多彩,是我國民族 文化 藝術寶庫的珍品之一。那麼衣服最初是誰發明的呢?下面我給講一下衣服最初是誰發明的,供大家閱讀!
衣服最初是誰發明的
衣服最初是誰發明的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古籍中找到答案!戰國時人撰罩灶睜寫的《呂氏春秋》、《世本》及稍晚的《淮南子》提到,黃帝、胡曹或伯余創造了衣裳。若從出土文物方面考察,服飾史的源頭,可上溯到原始社會舊石器時代晚期。
至於衣服的由來,我們知道最早的人類是衣不蔽體的,後來隨著人類生產能力的提高,人們開始用樹葉或草皮等覆蓋在身上來取到保暖和保護身體的作用。此後人類 手工 作業能力發展,人類開始學會用麻、棉等材辯汪料製作衣物,這才慢慢演變成我們今天的衣服。
總之一句話,一切的創造發明都是人類在生產生活中總結出來的。只有一切具體的 科技 發明才是個人創造的。
古代衣服文化
“衣”在古代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指人體上所有穿著,頭上戴的叫頭衣,鞋類叫足衣,身上穿的則叫體衣;狹義則專指上體所穿的服裝。
上衣也有長短、內外、厚薄之分。短上衣稱襦,辛延年《羽林郎》中說;“長裙連理帶,廣袖合歡襦。”
襦也有長短,顏師古《急就篇注》上說:“短衣曰襦,自膝以上。一曰,短而施腰者曰襦。”自膝以上的是長襦,類似今天的半截大衣。到腰間的才是短襦。
《孔雀東南飛》:妾有綉腰襦,葳蕤自生光。”
杜甫《別李義》:“憶昔初見時,小襦綉芳蓀。”其中的“腰襦”、“小襦”都是短襦,可見短襦較常見。
長襦至膝,為何尚稱短衣?這是與“深衣”相對而言的。深衣即是衣和裳連在一起而加上彩色邊的一種服裝,其長度是“短毋見膚,長毋被土”,這種衣服短的也要到踝部,不能露腿,長的則將要拖地了。深衣是貴族所穿,而庶人只在舉行儀式時才能穿,襦則是庶民的常服。
上衣的單衣叫禪,夾衣叫袷。一般的襦也都是夾衣。漢樂府《孤兒行》里說;“冬無復襦,夏無單衣。”這種復襦也可能有絮,相當於今天的棉襖。春天或秋天將絮抽出可起秋衣的作用,貼身衣服叫褻衣,也稱中衣,相當於汗衫、襯衣。
古代禦寒之衣有裘、袍、繭等。裘是皮衣,毛朝外。
《說文》:“古者衣裘以毛為表,”獸毛外露,不好看,貴族在朝拜、祭禮或待客時要罩上一件衣服,稱為裼衣。裼衣根據不同身份,不同的場合,也有不同的形制和顏色。袍是絮了亂麻和絲綿?的長衣,繭絮的則是新絲綿。
《論語子罕》:“衣蔽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意思說,穿著破爛的袍子和穿著狐貉皮的人一道站著,卻不覺得慚愧的,恐怕只有仲由一個人罷!這是把?袍與狐貉皮毛對舉,突出袍的蔽陋。繭因絮新絲棉,比袍高級一些。
古代衣服領子有兩種;一種是直領式,領子由頸後沿左右繞到胸前,平直地直垂下來;一種是交領,衣領直接與左右襟相連,並在胸前相交,左襟壓在右襟上,在右腋下打結。衣襟又稱為衽,以右衽為常,如左衽則是異族裝束,因此孔子說;“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
古人不用紐扣,在兩個衣襟間用一根根小帶子系起來,像紐袢,這個小帶子叫衿。系在外面的帶子,用絲織成的,叫做紳,大臣上朝時就把笏板插在大帶子上,紳有時又專指在胸前打結後餘下的下垂部分。《論語》;“子張書諸紳”,紳上寫字,可以說是帛書的前奏。古人常“紳”連言,又寫作,是插的意思。實際是插笏板,“紳”便成了仕宦的代稱。“鄉紳”、“紳士”等詞也由此引伸面來。
貧民則穿“布衣”或“褐”,褐是用獸毛或粗麻等 編織 而成的一種粗服,類似麻物歲袋片。《詩經》;“無衣無褐,何以卒歲?”以後就以“褐夫”作為貧苦人的代稱。《淮南子》;“使言之而是,雖在褐夫芻蕘,猶不可棄也。”
“釋褐”一詞即是脫離下層人民而進入貴族階級的術語,即脫去“褐”。得中科舉、授官,即稱“釋褐”,穿官服了。
布與褐屬同類,都是毛、麻織品,布細一些,一般知識分子未做官時常穿布衣,布衣便成了未做官的知識分子的代稱。
諸葛亮《前出師表》:“臣本布衣,躬耕於南畝。”
《史記廉藺列傳》:“臣以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況大國乎?”布衣,即就是平民之意。
漢服鎖定
漢服,全稱是“漢民族傳統服飾”,又稱漢衣冠、漢裝、華服,是從黃帝即位到公元17世紀中葉(明末清初),在漢族的主要居住區,以“華夏-漢”文化為背景和主導思想,以華夏 禮儀 文化為中心,通過 自然 演化而形成的具有獨特漢民族風貌性格,明顯區別於其他民族的傳統服裝和配飾體系,是中國“衣冠上國”、“禮儀之邦”、“錦綉中華”、賽里斯國的體現,承載了漢族的染織綉等傑出工藝和 美學 ,傳承了30多項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受保護的中國工藝 美術 。
與漢人一詞類似,漢服中的“漢”字的詞義外延亦存在著由漢朝擴大為整個民族指稱的過程。如《馬王堆三號墓遣冊》關於“漢服”最早的記載:“簡四四‘美人四人,其二人楚服,二人漢服’”中的“漢服”是指漢朝的服飾禮儀制度,即《周禮》《儀禮》《禮記》里的冠服體系;而成書於唐朝的《蠻書》的記載:“初襲漢服,後稍參諸戎風俗,迄今但朝霞纏頭,其餘無異”中的“漢服”指的則是漢人的服飾禮儀制度。
漢服“始於黃帝,備於堯舜”,源自黃帝制冕服。定型於周朝,並通過漢朝依據四書五經形成完備的冠服體系,成為神道設教的一部分。因此後來各個華夏朝代均宗周法漢以繼承漢衣冠為國家大事,於是有了二十四史中的輿服志。“黃帝、堯、舜垂衣裳而治 天下 ,益取自乾坤”,是說上衣下裳的形制是取天意而定,是神聖的。漢服還通過華夏法系影響了整個漢文化圈,亞洲各國的部分民族如日本、朝鮮、越南、蒙古、不丹等等服飾均具有或借鑒漢服特徵。
衣服最早出現在什麼時候
據《五經要義》、《藝用服飾資料》、《說文解字》等史料和出土文物表明,服裝的產生距今最少也有6000年以上的歷史了。
從距今已有十萬余年的北京周口店猿人洞穴中發現有比較精細的骨針,完全可以認為那時已有了縫紉。於是,服裝的歷史又可向前推移十多萬年前。實際上,在我國甘肅新店出土的一個新石器時期的彩陶*時人穿的服裝式樣--類似長袍束腰帶。服裝的產生約經歷了一千萬年前的古猿人的樹葉獸皮禦寒、蔽體遮身階段,然後是幾十萬年前的氏族公社時期的用骨針簡單縫紉而初具服裝輪廓,最後到了距今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在繁榮的氏族社會中,河姆渡氏族人和大汶口人都已廣泛開始種麻、養蠶,男耕女織、縫紉初興,衣裳(服裝)初步形成。
舊石器時代,採集和漁獵是人們的衣食之源。1933年,在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距今1.9萬年左右)遺址中,發現1枚骨針和141件鑽孔的石、骨、貝、牙裝飾品(圖1)。骨針長約82mm,通體磨光,針孔窄小,針尖尖銳,證實當時已能利用獸皮一類自然材料縫制簡單的衣服。中華服飾文化史可以看作由此發端。小石珠、穿孔獸牙等裝飾品上有長期佩帶的磨蝕痕跡。其中5件出土時呈半圓形排列,可能是成串的項飾。另有25件還用赤鐵礦粉塗染著色,聯系山頂洞下室埋葬的屍骨上也散布有赤鐵礦粉粒,或關系一種飾終儀式,還可能是在衣服上著色所用,反映出山頂洞人的某種審美感情。
我國服裝歷史悠久,款式、面料絢麗多彩,是我國民族文化藝術寶庫的珍品之一。
我國服飾工藝歷史的源遠流長,經過不斷的完善和改進,逐步形成各有特色的各個朝代的服裝,出現了開始講究的商代服裝;服飾齊全的春秋戰國服裝;分類定名的漢代服裝;工藝精湛的唐代服裝;品目繁多的元代服裝;等級嚴明的清代服裝;以及品種齊全、絢麗多彩的現代服裝等等。
Ⅵ 假領子 襯衫發明者是哪位大神
假領子曾經風靡過中國,南方比北方更甚。據說假領子是中國最時髦的城市——上海的發明,最初叫節約領,套上外套像裡面穿了一件襯衫。現在的人講究,襯衫一天一換,可從前窮的時候,襯衣穿上一星期是常有的事情。那時洗衣沒有洗衣機,全憑手洗,費時費力,講究的上海人靈機一動,發明了假領子,可以一天一換,干凈不重樣。這種節約領曾經還得到社會提倡,經濟實惠,裝闊有模有樣,就是不能當著外人脫外套,多熱都得忍著。
起初,襯衫其實是指貼身穿在裡面的衣服,簡稱內衣,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古羅馬時代的丘尼克。丘尼克是一種緊身合體的連體衣,有點類似現在的女士裙子。經歷整個中世紀的發展後,丘尼克作為內衣的穿著形態並沒有發生太大的改變,只有牧羊人或者囚犯才會將丘尼克穿著在外。
到了十六世紀歐洲文藝復興初期,現代版的襯衫雛形出現,但依然不能外穿,其面料主要成分是亞麻或絲綢。但是當時的襯衫都是鬆鬆垮垮的,在男士衣櫥還未占據主要地位。襯衫領子要用一種皺領來掩蓋住,袖口也要用花邊來掩飾,並在脖子與手腕可以看到襯衣的位置用帶子束緊,這也是為什麼現代襯衫袖口會比外衣長出一厘米的緣由。
17世紀,領子露出的裝飾是身份高貴裝扮的象徵。既然如此,貴族們就把襯衫領子的可拆卸裝飾物的效果應用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領子成為了襯衫上可拆卸的配件,而在16世紀發明的漿衣技術,成全了貴族們對於領子設計的想像,它們變得愈加龐大與挺括並能保持形狀固定。
到了17世紀40年代,由於硬挺和華麗的大領子不便於活動,所以襯衫的設計開始趨於簡潔化,人們不再追求誇張的領型,領子的形態逐漸演變成掛在胸前的兩片布,並且可以紮起來,而這種形式領子的出現為後來領帶、領結的出現埋下了伏筆。
直到19世紀,顯露出襯衫的穿法開始流行起來,人們擺脫當時穿著的靦腆,自由自在地搭配和展示。
但這時的襯衫領口需要漿洗,在1920年的時候,由於傳統的漿洗過於硬挺,所以逐漸被軟領及柔軟纖維質地面料的襯衫取代,襯衫開始變得柔軟。流行於20世紀30年代的溫莎領因為溫莎公爵而名聲大噪,其領子的開口角度在120—180度之間,可以容納更大的領帶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