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白色的舊褲子可以退給拼多多的一樣的就洗過一次可以退給他嗎
不可以
不管是在網上還是商場購買的衣服都有規定,洗過或者牌子摘了的衣服都是不能退換的,建議先看一下牌子上的退換說明。如果洗過看得出來,那肯定不能換了,會影響第二次銷售。可以退貨原因一般包含商品質量或包裝有問題,但在網上購物可以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但前提是需退換的衣服不能影響到店家進行第二次銷售。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現在很多人都是會在各大電商平台上購買衣服,足不出戶就能購買到全國各地的衣服。之所以有洗了衣服能不能退貨這個問題提,是因為互聯網上銷售東西一般是有一個七天無理由退貨,也就是收到商品7天內。要是你收到這個衣服,有明顯的質量問題或者是不能穿之類的,衣服的標簽,款式這些都沒有動,是可以聯系客服,說你要退貨,質量問題的話,一般是商家處運費,要是是因為買小了或者是其他不滿意,那就是你自己出運費。其實退換貨這一塊糾結的地方就是誰出運費,商家並不介意你退換貨,但是他不想出運費,你也不想出運費,這就是糾結的地方。要是收到衣服過後,把吊牌之類的剪了,還洗了裁剪了,就不能退貨了,這是會影響再次銷售的。當然你一直找客服鬧,說要給他們差評,他們也會讓你退貨,或者是補貼你一些錢,這樣做會整得雙方都不太愉快。
⑵ 在淘寶上買了褲子,但是洗了,這樣能不能退款
不能退款。
根據《淘寶網七天無理由退貨規范》相關規定:
第三條買家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
第三條中提到「商品完好」具體指
1、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買家應當確保退回商品和相關配(附)件(如吊牌、說明書、三包卡等)齊全,並保持原有品質、功能,無受損、受污、刮開防偽、產生激活(授權)等情形,無難以恢復原狀的外觀類使用痕跡、不合理的個人數據使用痕跡;
2、買家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
3、商品包裝作為商品的必要組成部分,其缺損狀況易導致商品價值貶損,故退回時應確保商品包裝完整。部分具有特定價值或功能的特殊商品包裝,可依賣家事前顯著明示的包裝保護要求處理。
(2)洗過的褲子怎麼退貨嗎擴展閱讀
根據《淘寶網七天無理由退貨規范》相關規定:
一般商品包裝的完整標准:
商品原包裝未缺失,包裝整體結構完整。但在包裝運輸或拆卸過程中產生的難以避免的形態變化,如適度的變形、污漬、局部破損等,不認定其影響商品包裝完整。
特殊商品包裝的保護要求:
若商品包裝客觀上確有防偽性、唯一性、收藏紀念價值等存在特殊附加價值的,賣家可在合理范圍內提出特定的包裝保護要求。對於合理可行的包裝保護要求,經賣家事前顯著明示後,買家應予積極謹慎保護。若該類包裝損壞程度足以造成價值貶損或功能喪失,可認定其商品價值貶損。
若賣家未經事前顯著明示提出包裝保護要求,則依照一般商品包裝的完整標准處理。
若商品包裝並不具備上述特殊性,則依照一般商品包裝的完整標准處理。
⑶ 淘寶上洗了的衣服可以退貨嗎
不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明文規定了無理由退貨權。消費者選擇退貨時,應當將所受領的商品返還經營者,但是還需要滿足下列要求: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但是有四種情形可以不滿足該要求。
第一,商品在製造時不完好,但在出廠時未發現;
第二,商品因運輸、存儲等原因導致不完好;
第三,消費者正常檢驗商品導致不完好;
第四,消費者超出檢驗程度的使用或者其他損毀情形導致不完好。
前兩種情形不可以歸因於消費者,第三種雖然可以歸因於消費者,但是不能成為無理由退貨權行使的否定性條件,第四種情形在經營者與消費者達成補償協議的情形下可以行使。
消費者的權利
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⑷ 顧客買了條牛仔褲,洗過後發現褪色,找你要求退貨退款,這時該怎麼辦
按照相關程序辦理。
褲子洗過後一般是不能退貨退款的,如果是褲子本身有質量問題,賣家應承擔責任,重新給顧客一件新的。如果褪色屬於正常情況應跟顧客說明情況。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採取調解、向行政部門投訴、根據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提起訴訟等方法。
⑸ 淘寶買家,收到褲子三天了褲子水洗過了了還能退貨嗎
淘寶買家,收到褲子三天了褲子水洗過了是不能退貨的。
淘寶退貨的條件有:
1、收到商品7天內,商品未經使用且包裝附件完整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可申請"七天無理由退貨「。
2、交易成功15天內,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經檢查確實存在的,可申請質量問題退貨。
收到褲子水洗過了,已經影響二次銷售了,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條件。同時,也不是質量問題,也不符合質量問題退貨的條件。因此是不能退貨的。
⑹ 衣服洗了還能退貨嗎
不能退了。在商家買東西一般是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的,但是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前提條件是:買家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如果新購買的衣服在洗過後是不可以退換的。
如果買來後發現有質量問題,在規定的時限內(網店都有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承諾),與店家協商進行退換,最好在發現的時候就退換。如果已經對衣服進行了裁剪、洗滌、剪去了衣服的吊牌等,會影響再次銷售,是不能退換的。因此,你買的衣服洗過穿過了就不能退換了,具體的你也可以與賣家協商。
7天無理由退換貨須知
1、因質量問題產生的退換貨,所有郵費必須賣家承擔,七天內無理由退換貨質量問題的界定為商品破損或殘缺或本身質量問題
2、退換貨要求具備商品收到時完整的外包裝、配件、吊牌等;購買物品被洗過、人為破壞或標牌拆卸的不予退換;所有預定或訂制特殊尺碼的不予退換;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換。
3、非商品質量問題的退換貨,郵費需要買家承擔往返運費。
⑺ 衣服洗過還能退嗎,衣服洗過了怎麼退呢
您好,不能再退換了,因為影響了第2次銷售,所以就不能夠進行退換。
如果買來後發現有質量問題,在規定的時限內(網店都有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承諾),與店家協商進行退換,最好在發現的時候就退換。
如果已經對衣服進行了裁剪、洗滌、剪去了衣服的吊牌等,會影響再次銷售,是不能退換的。
洗過後才發現爛了,沒辦法證明這衣服是購買時壞的還是購買後壞的,如果是洗過的衣服嚴重掉色或者有掉很多浮毛,拍照跟商家溝通是可以退的,這屬於質量問題。
網上購買的衣服有「7天無理由退款」,買家在簽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內(按照物流簽收後的第二天零時起計算時間,滿168小時為7天)發起申請售後退換貨。
1、買家在收到貨品後因不滿意貨品退換貨。
2、因質量問題產生的退換貨,所有郵費必須賣家承擔,七天內無理由退換貨質量問題的界定為商品破損或殘缺或本身質量問題。
3、退換貨要求具備商品收到時完整的外包裝、配件、吊牌等;購買物品被洗過、人為破壞或標牌拆卸的不予退換;所有預定或訂制特殊尺碼的不予退換;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換。
4、非商品質量問題的退換貨,郵費需要買家承擔往返運費。
⑻ 淘寶買家,收到褲子三天了褲子水洗過了了還能退貨嗎
淘寶買家收到褲子三天了褲子水洗過了是不能退貨的,七天無理由退貨需要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買家應當確保退回商品和相關配(附)件(如吊牌、說明書、三包卡等)齊全,並保持原有品質、功能,無受損、受污、刮開防偽、產生激活(授權)等情形,無難以恢復原狀的外觀類使用痕跡、不合理的個人數據使用痕跡。
買家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
(8)洗過的褲子怎麼退貨嗎擴展閱讀:
《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網路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網路商品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網路商品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⑼ 衣服洗過還能退嗎,衣服洗過了怎麼退呢
只要衣服具備了以下條件,就算是洗過了,也是可以退換的,具體如下:
1、衣物原有吊牌和洗標完好無損。
2、購物發票然保留,這是為了分辨各個店鋪商品的憑證。(注意是發票,有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的發票監制章的,不是商場pos的小票)
3、如果小票遺失的話是不會影響衣服退換的,因為商場不可以pos小票遺失為由拒絕退還貨品。
4、3日內可以退貨,14日內可以換貨。這與是否穿著、是否洗滌無關。
5、衣物沒有經過改制和人為損壞。
(9)洗過的褲子怎麼退貨嗎擴展閱讀
衣服退換規則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