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戲法本為一種魔術,指演員從帽子中變出鴿子等(一般以三隻為限),最早源於劉易斯.卡洛爾的童話《愛麗斯漫遊奇境記》。
現為足球用語,指一名球員在同一場比賽中連進三球,但不包括在決定比賽勝負的點球大戰中的進球,意為和魔術師變戲法差不多,令人驚奇和贊嘆。
另外,「帽子戲法」的應用范圍不只限於體育領域,人們還用它形容連續3次的成功 。帽子戲法最早出現在1858年。
1858年這個說法首次使用,用來描述英國著名板球手HH·斯蒂芬森連續3次擊中門柱得分,賽後為他舉辦的慶功會上,他得到一頂帽子作為歡慶的禮物。
板球和美國的棒球相似,都要求投球手投擲的速度越快越好,對方擊球越遠越好。自有板球以來,凡進板球場觀賽的球迷都嚴格遵守著一條規矩:
一邁進球場大門便須脫帽,這意味著對球場上所有球員、裁判和觀眾的尊重。因此,帽子就代表了尊重。如果一名投球手連續投出3個好球而將對方3名球員淘汰出局,是件相當神奇的事。
如果碰到這樣的情況,裁判便授予那個投手一頂帽子,作為一種至上的榮譽象徵。簡言之,「帽子戲法」的本意就是板球手連續用3個球得分而獲得一頂帽子鼓勵。
⑵ 帽子戲法是什麼意思
「帽子戲法」是體育領域術語,是指在足球比賽中,一名隊員3次將球踢進對方球門,但不包括在決定比賽勝負的點球大戰中的進球。另外,「帽子戲法」的應用范圍不只限於體育領域,人們還用它形容連續3次的成功。
帽子戲法最早出現在1858年。當年,板球手HH·斯蒂芬森連續3次擊中門柱得分而被獎勵一頂帽子,是第一個獲此獎勵的板球手。「帽子戲法」(英文為hat-trick)作為一個專用詞出現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後來,「帽子戲法」被廣泛應用於體育比賽中。
「帽子戲法」的技術原理:
帽子戲法本為一種魔術,指演員從帽子中變出鴿子等(一般以三隻為限),最早源於劉易斯.卡洛爾的童話《愛麗斯漫遊奇境記》。現為足球用語,指一名球員在同一場比賽中連進三球,意為和魔術師變戲法差不多,令人驚奇和贊嘆。
如德國隊11號克洛澤上演了歷史上第38個「帽子戲法」,而在1954年世界盃共出現了8次「帽子戲法」,為歷史之最。
⑶ 帽子戲法是什麼意思
帽子戲法是指一個足球球員在比賽中進了三個球,就叫帽子戲法。進四個球就是大四喜,進兩個球就是雙響,也可以說是梅開二度。
20世紀,hat trick很快被引用到其它體育比賽中,如hockey、baseball和soccer等,指參賽者在同一場比賽中獨中三元、連續三次得分的佳績。其具體含意就是在一場比賽中,一名隊員踢進對方球門三個球。
1958年世界盃巴西對法國的半決賽中,貝利一人連入三球,淘汰了法國隊,《貝利自傳》將此次輝煌辟為一章節,題目就叫「帽子戲法」。「帽子戲法」的說法,在中國流行較晚,大約始於中譯本《貝利自傳》的問世。
(3)一帽子戲法擴展閱讀:
足球世界盃歷史上的帽子戲法:
1、阿根廷的圭勒莫·斯塔比爾(Guillermo Stabile,1930年7月19日,世界盃小組賽,阿根廷6-3墨西哥);
2、巴西的貝利(Pele,1958年6月24日,世界盃半決賽,巴西5-2法國);
3、葡萄牙的尤西比奧(Eusebio,1966年7月23日,世界盃1/4決賽,葡萄牙5-3朝鮮(打進4球);
4、英格蘭的傑夫·赫斯特(Geoff Hurst,1966年7月30日,世界盃決賽,英格蘭4-2德國);
5、德國的蓋德·穆勒(Gerd Muller,1970年6月7日,世界盃小組賽,德國5-2保加利亞;1970年6月10日,世界盃小組賽,德國3-1秘魯,兩次);
6、義大利的保羅·羅西(Paolo Rossi,1982年7月5日,世界盃小組賽,義大利3-2巴西)。
⑷ 帽子戲法是什麼意思
「帽子戲法」是體育領域中的術語。「帽子戲法」一詞源於劉易斯.卡洛爾的童話《愛麗斯漫遊奇境記》,其原為一種魔術,現多為足球用語,意思是一名隊員3次將球踢進對方球門,但不包括在決定比賽勝負的點球大戰中的進球。足球中的「帽子戲法」最早出現在1858年,板球手HH·斯蒂芬森連續3次擊中門柱得分而被獎勵一頂帽子,是第一個獲此獎勵的板球手。
伊瓜因上演帽子戲法:2010年南非世界盃B組小組賽進入第二輪爭奪。在約翰內斯堡足球城體育場,阿根廷4-1橫掃韓國隊取得兩連勝。本場比賽伊瓜因成為本屆賽事首位單場上演帽子戲法的球員。
第17分鍾,梅西主罰任意球造成朴周永烏龍送禮;第33分鍾,伊瓜因接布爾迪索頭槌擺渡頭槌破門。上半場補時階段,德米凱利斯低級失誤,李青龍抓住機會扳回一分。第76和第80分鍾,伊瓜因輕松打入兩球完成帽子戲法。
在2018年俄羅斯世界盃上,葡萄牙3-3戰平西班牙的比賽中,葡萄牙天王C羅憑借一己之力完成帽子戲法,成為了第一位在世界盃上對西班牙上演帽子戲法的球員。這也是C羅職業生涯第51個帽子戲法,同時也是世界盃史上第51個帽子戲法。
⑸ 帽子戲法
帽子戲法(hat-trick),是指在一場體育比賽(尤其球類比賽)里,相同的人連續3次貢獻或完成某一特定任務的成功次數為3。有些時候,大家也會簡稱為「戴帽」。
其實,帽子戲法本意指的是,馬戲團的雜技演員,同時耍弄三頂帽子,交叉、輪流、滾動式戴在頭上,後來演變為一個體育名詞。
「帽子戲法」最初現於英國的板球運動。1858年,在英格蘭舉行的一場全英11人隊與哈蘭姆隊的板球比賽里,投球手赫斯費爾德·哈門·史帝文生連續三次投中三柱門而淘汰對方三名球員,獲得一頂「帽子」的獎賞。
如今"帽子戲法"被廣泛用於足球賽事,指在一場比賽中,一名球員貢獻三個進球。完成「帽子戲法」的球員,可將該場賽事使用的足球帶走,留作紀念。
應用
隨著「帽子戲法」越來越被大眾認可,「帽子戲法」的應用也拓展至其他領域,可以用它來形容任何連續3次的卓越成功。
除此之外,足球比賽里,如果兩隊都沒有進球叫「互交白卷」,同一個人有兩粒進球叫「獨中兩元」或者叫「梅開二度」,同一個人進四個球叫「大四喜」或「大帽子戲法」,如果一個人能進五顆球叫「五子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