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士紳階層在明代是一個怎樣的存在
中國有一個成語叫做鄉紳貴族,而鄉紳貴族最早就是指的士紳階級。包括現在如果有一個人舉止文明談吐優雅,會被人們稱之為“紳士”。紳士這個詞彙在明清時期是指特定人群的身份,也就是咱們所說的“士紳貴族”。
不過很快也就出現了一個弊端——當時整個明朝願意學習的子弟很多,不過每年所錄取的官員有限,所以也就意味著有一些人雖然一輩子刻苦苦讀,但是未必能夠當上官。若是持久下去的話,定會打消整個社會學習的積極性。
朱元璋為了避免打消大家的學習積極性,也就給這些取得進士、秀才、舉人頭銜讀書人都提高了一個社會地位,稍微有點學習成就也就定義為“士族階級”,而天下的讀書人也就成了士紳階級的重要來源,士紳階級也隨之興起。
三、士紳在明朝時期有什麼樣的特點?
明朝的官員選拔制度主要是以科舉八股取士,當時的讀書人大多都是來源於紳士階級,所以紳士階級也是明朝官員的一個重要來源。而這些人在退休之後又回到地方繼續做回士紳貴族。而這些士紳貴族雖然已經是辭官還鄉,但畢竟曾經在朝中為官,因此在當地有著一定的影響力和權利。有些人曾經在朝的官職比較高,當地的官員只敢恭維不敢不敬。
這些人雖然退休返鄉,但是在當地卻有一定的政治參與權以及管理的權利。當地官員在推行某種政策的時候,若是遭到的士紳提出的反對則是很難實行的。
所以在明朝時期,這些士紳階級可能沒有官職但是手中也有權,而官僚體制中的大部分人都來自於士紳階級。
四、“士階級”地位的提高體現在哪些方面?從什麼時候開始爆發?
在古代的時候,百姓對於官員非常的畏懼。因為基層的窮苦百姓學識較低,一輩子都是在土坑裡刨食,很難見過大官大場面,若是見到個官員,乎嚇得腿都站不直,跪在地上打哆嗦話語也說不清楚。
如果天下都是這種情況,自然也不利於明朝統治者維護天下的長治久安,所以急需一批人在官員以及這些基層百姓之間進行溝通。前文也有所提到,那些未能中榜的舉人、秀才、進士,雖沒有機會當官,但是他們的社會等級也提高了一級,他們有權見到這些官員不下跪。
因此,他們也就成為了介於官員和百姓之間的溝通橋梁。
所以在明朝時期讀書除了能夠做官之外,還給人們造就的一個認知就是地位可以提高。即便考不上官員,至少能夠受人尊敬。有了這樣的一個思想,誘導讀書人也就瞬間增多,從而也就造成“士階級”人員開始迅速擴充,明代的士紳階級也算是初步的興起。
在此之後“士階級”的特權越來越多,所以願意讀書上位的人也就越來越多,因此造就了士紳階級大爆發。
五、那麼在明朝中後期,這些士紳階級都可以享受哪些特權呢?這些特權對於士紳階級的興起期又有什麼樣的影響?
除了前面咱們所說的身份地位提高之外,也可以享受著很多的特權。比如說在生活上可以減免付稅,減輕徭役,當時很多士紳階級都出生於農民家族或者說地主階級,對於他們來說減免徭役是一個十分是在的福利,就沖著這一點就有很多人去考取功名。
士紳階級減輕賦稅並不是明朝所特有的,唐宋時期就有向賢者、能者減少征稅的明文規定,只不過明朝落實的更到位。
在政治上士紳階級則有輔助管理的特權——士紳階級作為官員與百姓所溝通的一個橋梁,存在著承上啟下的作用,當地的官員頒布一些政策或者說進行相關的稅收活動的時候,會將這些具體的任務下發到這些士紳階級的身上,他們也就成為了真正的政治實行者或引領者。再加上他們本來就是有學問之人,並且德高望重,有他們的幫助在稅收還有推行政策上面也更為的方便。
有些地方士紳階級力量非常的龐大,當地的官員的權利幾乎被架空。所以在某些地方看似是官員領導,但是實則整個地方的政治和經濟都是被這些士紳階級所操控的。
紳士階級還有組織武裝的權力,明朝時期是允許這些紳士階級的一些領導性人物組織一定的武裝力量討伐山賊或者打壓百姓起義。而這些武裝力量表面上是為了穩固國家統治,實際上士紳階級也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
就比如當年倭寇比較猖獗的時候,一些領海的鄉紳就會帶領當地的百姓捐錢組織武裝力量抵禦倭寇入侵,當年清朝軍隊在入侵中原的時候,也有一些地方性的反抗武裝,大多都是士紳貴族所組織領導的。
也正是因為鄉紳貴族有這一系列的特權,所以士紳貴族在明朝時期迅速發展壯大,明朝中後期形成了整個社會一個無可撼動的階級力量。
2. 什麼叫帽子戲法
在現代足球中,一個球員在一場比賽中獨中三元被稱作「帽子戲法」,英文為「Hat-trick」。
「帽子戲法」的來歷
這個說法源於19世紀70年代在英國廣為流行的板球比賽。板球和美國的棒球相似,都要求投球手投擲的速度越快越好,對方擊球越遠越好。自有板球以來,凡進板球場觀賽的球迷都嚴格遵守著一條規矩:一邁進球場大門便須脫帽,這意味著對球場上所有球員、裁判和觀眾的尊重。因此,帽子就代表了尊重。一般說來,如果一名投球手連續投出3個好球而將對方3名球員淘汰出局,是件相當神奇的事。如果碰到這樣的情況,裁判便授予那個投手一頂帽子,作為一種至上的榮譽象徵。簡言之,「帽子戲法」的本意就是板球手連續用3個球得分而獲得一頂帽子鼓勵,這個詞19世紀70年代才出現在印刷品中的。 後來,「帽子戲法」被引用到足球比賽中,其具體含意就是在一場比賽中,一名隊員踢進對方球門三個球。在1958年世界盃巴西對法國的半決賽中,貝利一人連入三球,淘汰了法國隊,《貝利自傳》將此次輝煌辟為一章節,題目就叫「帽子戲法」。「帽子戲法」的說法,在中國流行較晚,大約始於中譯本《貝利自傳》的問世。 另外,「帽子戲法[1]」的應用范圍也不限於體育領域,人們還用它來形容任何連續3次的成功。例如前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三度競選連獲成功,這史無前例的成就,美國《時代周刊》當時稱之為「瑪格麗特·撒切爾帽子戲法」。
3. 古代官員衣冠
清朝官員服飾是指在清朝政府中有正式職位官員的官方著裝,正式名稱為補服。著裝分為帽、外衣、朝珠、朝靴。清政府對官員的辦公著裝有著明確的限制,不同品級有不同的著裝,不能自行更改裝束。
帽子清朝改歷代的朝冠為禮帽,禮帽又稱為「頂子」或稱為「頂戴」、「頂戴花翎」。禮帽分為兩種,一種為夏天戴的涼帽,另一種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涼帽為喇叭形,無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湖色或黃色,上綴紅纓頂珠。暖帽為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絨線所製成的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一般官員只可用黃貂,高等的可以用黑貂,只有皇帝可以用紫貂。
[編輯] 頂戴頂戴指代表官階的頂珠,不同的頂珠質料和顏色代表不同品級,清政府規定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一品為紅色明玻璃,二品為紅色涅玻璃,三品為藍色明玻璃,四品為藍色涅玻璃,五品為白色明玻璃,六品為白色涅玻璃,七品以下仍然用金色頂戴。
[編輯] 翎羽在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琺琅或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羽。翎羽又分花翎和藍翎兩種。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又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說明功勛越高。
順治十八年(1661年)的《大清會典》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
後制定:貝子和固倫額駙(即固倫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即和碩公主的丈夫)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必須是滿洲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單眼花翎。
藍翎為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藍翎一般都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
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
朝服
清代官員的著裝[編輯] 皇帝清代皇帝服飾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種類。皇帝的龍袍以明黃、金黃或杏黃等亮黃色為主色,上綉九條龍,但以實物來看前後只有八條,實際上被綉在衣襟裡面,一般不易看到。這樣一來,每件龍袍實際即為九龍,而從正面或背面單獨看時,所看見的都是五龍,與九五之數正好相吻合。龍袍下擺則綉著許多彎曲的線條,名為水腳。水腳之上,還有許多波浪翻滾的水浪,水浪之上,又立有山石寶物,俗稱「海水江涯」,它除了表示綿延不斷的吉祥含意之外,還有「一統山河」和「萬世昇平」的寓意。
[編輯] 親王清代親王的朝服一般都是龍袍,而貝勒是蟒袍。關於蟒、龍的區別,歷來沒有明確的答案。一般根據《野獲編》「蟒衣為像龍之服,與至尊(即皇帝)所御(龍)袍相肖,但減一爪」及《大清會典》中「凡五爪龍緞立龍緞團補服……官民不得穿用。若頒賜五爪龍緞立龍緞,應挑去一爪穿用」的禁例,得出五爪為龍,四爪為蟒的結論。親王的朝服的顏色只能用土黃或者暗黃,不能是明黃,而龍必須是盤龍或者降龍,不能是升龍或者正龍。親王朝服的下擺也綉有「海水江涯」。
親王補服圖案:身前身後五爪正龍各一團,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郡王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貝勒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團
貝子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行蟒各一團
鎮國公、輔國公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方
公爵、侯爵、伯爵補服圖案:身前身後綉九蟒
[編輯] 官員清代官員朝服上上有一塊方形圖案稱為補子,補子沿襲明朝制度。補服又分為文、武兩種。
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㶉𫛶,八品鵪鶉,九品練雀。
武官:一品麒麟,二品獅,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是犀牛,九品海馬。
另外,御史與諫官均為獬豸。詳《清通典 禮 嘉四》。
補子上除了有飛禽走獸外,還綉有海水和岩石的圖案,寓意「海水江崖,江山永固」的意思。補服均是由南京、蘇州、杭州即江南三織造訂做進貢的,用料講究,做工精良,尺寸、圖案都有嚴格規定,官員不能私自改變身上與其品級相對應的官服。
[編輯] 朝珠朝珠是由佛教的念珠演化而來,是由於清代皇帝祖先努爾哈赤信奉佛教。朝珠通常由身子、佛頭、背雲、紀念、大墜、墜角六部分組成,每串朝珠的珠數都嚴格規定為108顆。「佛頭」共有4顆,色澤和大小一致,直徑比朝珠大一倍左右,每隔27顆珠子加入一個「佛頭」,將108顆朝珠四分,也稱之為「分珠」,據說是寓意四季。朝珠頂部的那顆佛頭上,連綴一塔形「佛頭塔」,其穿孔的方式為倒置的「T」字形,即把朝珠的兩頭各從對穿的孔的一頭穿進,然後都從中間上部的孔中穿出,合二為一。佛頭塔的頂端用闊絲帶系綴有一塊寶石大墜子,大墜上端還垂有一塊寶石,稱之為「背雲」。 葫蘆狀佛頭塔的兩側又有三串小珠串,每串10粒,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銀絲琺琅裹著寶石的小墜角,稱為「紀念」。據說這三串紀念,當時美其名為「三台」。備掛時將朝珠掛於頸項之中,以佛頭緊貼後頸與後腦相垂直,前胸出現的三顆佛頭作中心對稱,後背的「背雲」緊靠後背心。朝珠也不是所有官員都有資格佩帶的,根據清朝政府規定,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的,本人及妻室或兒女和軍機處、侍衛、禮部、國子監、大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等所屬官員穿著朝服時,才得掛用。朝珠的質料多用東珠(珍珠)、翡翠、瑪瑙、琥珀、珊瑚、象牙、蜜蠟、水晶、青金石、玉、綠松石、碧璽、伽楠香、芙蓉石等寶石琢制,以明黃、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絛為飾,由項上垂掛於胸前。清代朝珠的絛用絲線編織,顏色等級分明:明黃色絛只有皇帝、皇後和皇太後才能使用;全綠和金黃色絛是王爺所用;武四品、文五品及縣、郡官為石青色。婦女懸掛的朝珠,與男子所佩者略有不同。其區別主要看朝珠上的「紀念」,兩串在左者為男,兩串在右者為女,兩者不能顛倒。
[編輯] 朝靴朝靴的樣式清政府並無規定,一般多以黑緞為質料,式樣初尚方頭,後又流行尖頭。皇帝穿朝服則用方頭朝靴,朝靴與服色相同,並飾黑色邊飾,上面綉有草龍花紋。
補子又稱胸背,簡稱補,指中國明及清朝、朝鮮王朝、越南黎朝至阮朝、琉球國官員服裝上,位於胸前和背後的方形裝飾。不同等級的官員補子的圖案不同,而文官和武將的補子又不同。清代官服里,文官補子的圖案用飛禽,武將的補子用猛獸。
[編輯] 官服裝飾有補子的官服稱為「補服」。清朝官服最常見的是一種比袍短而比褂長的「外套」,或稱「外褂」、「補褂」。。明朝的補子前後圖案一致,而清朝的補子分前後兩半。明朝的補子一般在40厘米見方左右,清代則一般在30厘米左右。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Category:Mandarin_square
明
明太祖朱元璋推翻元朝後,詔令「衣冠制度悉如唐宋之舊」,因此明朝服式恢復了漢服傳統。男子服飾基本沿襲了大襟右衽交領和圓領這兩種傳統服飾式樣。但又吸收了一些元代服飾特點,發展出曳撒等特色服飾。明代婦女的服裝仍以襦裙為主,除了一直流傳的衫、襖及裙子外,還流行霞帔、褙子、比甲等新鮮樣式,衣服的多變與款式做工達到一個高峰。[5]。中後期常服及軍服開始大量使用鈕扣,禮服、官服則仍然沿用交領及盤領款式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0/0f/Portrait_of_Jiang_Shunfu.jpg
穿著補服的明代官員姜順富
4. 儒林外史的故事
1.范進中舉
故事講述古代廣東有一貧苦童生范進從20歲開始考秀才,理想是中舉人。直到34歲才中了秀才。他的岳父胡屠戶是個趨炎附勢、嫌貧愛富的人,對女婿感到很不滿意,在范進面前趾高氣揚,粗野狂暴,范進也只是唯唯連聲、低聲下氣。好不容易在次年范進中了舉人,他喜極而瘋,後來又被岳父胡屠戶一個耳光打醒了。范進身邊的人都是趨炎附勢的小人,因此他因中舉而陞官發財了。
2.兩根燈草
華說有個鄉紳叫嚴監生,膽小又有錢。嚴監生老了臨死的時候,卧房裡擠滿了子女後代,老人家卧在床上話也說不出,就只是伸出兩根手指,眾人不知其意。侄子問嚴監生的意思是不是有兩個親人還沒見面,老人搖頭。侄子又問嚴監生是不是有兩筆銀子不曾交代家人,拉人搖頭搖的厲害。老奶媽有問是不是他兩個兒子不在眼前,老人還是搖頭,兩個手指指著不動。待到其妻子趙氏擦擦眼淚對老爺子說:「我知道,你是看那燈里有兩根燈草怕費了燈油。」然後趙氏挑掉一根燈草。嚴監生看了隨即點點頭,手一垂,人就掛了。
3.少年王冕
元朝末年,諸暨縣的一個村子裡有一個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貧寒,他從小替人放牛,聰明穎悟,勤奮好學,他畫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並且他博覽群書,才華橫溢。他不願意接交朋友,更不願意求取功名利祿。縣令登門拜訪,他躲避不見;朱元璋授他「咨議參軍」的職務,他也不接受,心甘情願的逃往會稽山中,去過隱姓埋名的生活。
5. 明代鄉紳在社會基層管理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及原因
明代鄉紳在社會基層管理等方面發揮了極大的作用,尤其是江南地區的鄉紳在地方荒政等方面的表現更為搶眼。鄉紳是官府與老百姓之間的橋梁,鄉紳隨時在野,但是在地方上有很大的影響力和能量,地方官任期一到,就要走人,而鄉紳們長期紮根於地方,熟悉民情,知道百姓疾苦,尤其在晚明江南,鄉紳們的作用很突出。
6. 帽子的由來
帽子戲法是英文Hat-trick的意譯,起源於板球比賽。板球看起來打法十分簡單,每方11人輪流上場打分,得分高者即為勝家。隊員使用的球拍是一塊木板,打的是紅皮小球,和美國的壘球十分相似,都要求投球手投擲的速度越快越好,對方擊球越遠越好。但板球比賽規則能寫上10多頁,細節更是多得數不清,上場又有一些附加的條條框框。那麼繁雜的玩藝兒當然是有產有閑階級才玩得起啦。
在英國,板球比賽是一項很牛B的運動,人稱紳士運動。盡管有人考證得出結論:13世紀法國人就在打板球了,但人們通常認為,板球起源於18世紀英國鄉間。而且一出現,鄉紳們就愛上了這項運動。自有板球以來,凡進板球場觀賽的球迷都嚴格遵守著一條規矩:一邁進球場大門便須脫帽,這意味著對球場上所有球員、裁判和觀眾的尊重。在這里,帽子就代表了尊重。
一般說來,板球投手能用連續3個球得分,是件相當優秀的事,早在19世紀,板球俱樂部碰到這樣優秀的事,便授予那個優秀投手一頂帽子,作為一種至上的榮譽象徵。簡言之,帽子戲法的本意就是板球手連續用3個球得分而獲得一頂帽子鼓勵的游戲啦!
由板球比賽橄欖球比賽,而足球比賽,而其它一些比較類似的球類比賽,帽子戲法就這樣用開啦!
7. 明代的鄉紳服裝是什麼樣的
明代的鄉紳服裝寬袍大袖,衣寬132厘米,袖寬66厘米,襟長過膝或及足,高筒襪、淺面鞋。以戴「高士巾」、穿「直綴」為雅。「道袍又曰直綴」,「腰中間斷一道橫線謂程子衣」,是士大夫便服,還鄉官紳所好。
8. 鄉紳鄉賢歷史地位與作用
鄉賢文化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組成部分,鄉賢文化是紮根於中國家鄉的母土文化。
在漫長的中國歷史進程中,一些在鄉村社會建設、風習教化、鄉里公共事務中貢獻力量的鄉紳,都被稱為「鄉賢」,由此而形成了鄉賢文化。[1]
唐朝《史通雜述》記載:「郡書赤矜其鄉賢,美其邦族」。明朝,朱元璋第16子朱曾撰《寧夏志》列舉「鄉賢」人物,開始建鄉賢祠。凡進入鄉賢祠的人既要有「惠政」,又要體現地方民眾的意志;清代,不但建有鄉賢祠,還把鄉賢列入當地誌書。[2] 「鄉賢」是中國各地本鄉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聲望而深被本地民眾所尊重的賢人。[3]
重構傳統鄉村文化,需要一批有奉獻精神的鄉賢。從鄉村走出去的精英,或致仕,或求學,或經商,而回鄉的鄉賢,以自己的經驗、學識、專長、技藝、財富以及文化修養參與新農村建設和治理。他們身上散發出來的文化道德力量可教化鄉民、反哺桑梓、澤被鄉里、溫暖故土,對凝聚人心、促進和諧、重構鄉村傳統文化大有裨益。[4]
鄉賢文化是凝聚中國海內外人士的文化紐帶。鄉賢文化是一個地域的精神文化標記,是連接故土、維系鄉情的精神紐帶,是探尋文化血脈、張揚固有文化傳統的精神原動力。[
9. 明朝正德時期有放大鏡嗎
基本上,沒有一個明確的資料顯示放大鏡是何時發明的,但可以肯定是不晚於十三世紀末發明的。
早於千多年前,人們己把透明水晶或寶石磨成「透鏡」,這些透鏡可放大影像。
那就可以說明朝正德年間是有放大鏡存在的!
中國的一位不知名工藝匠。
1260年,馬可勃羅曾描述過中國老人家們看字時,戴著眼鏡加大字體。
大橢圓形,把水晶石、石英、黃玉、紫晶磨製成鏡片,並鑲在龜殼內作鏡框,眼鏡腳一用銅制卡在鬢角上,二把細繩栓在耳朵上,三將鏡腳固定在帽子上。
造價不斐,身份地位的象徵,曾有一鄉紳用一匹馬換一副眼鏡。
10. 爵位最早起於哪裡
爵位,又稱封爵、世爵,是古代皇族、貴族的封號,用以表示身份等級與權利的高低。
先秦時代的封爵
夏商時期
案《通典.職官.封爵》記載,自堯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無子、男二等。究竟事實怎樣,並無實物資料佐證。
周朝
周代,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均世襲罔替,封地均稱國,在封國內行使統治權。各諸侯國內,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國等置執圭、執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對封邑也可以行使統治權、唯受命於諸侯。
參考:
《孟子.萬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
戰國時期,各諸侯國普遍廢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實行郡縣制,出現了有別於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通侯、君等。這些新設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襲。
秦朝
秦朝,繼續使用自商鞅變法後定下的自公士至徹侯二十等爵,專門用以賞功。徹侯食縣,其他諸爵得食俸祿如官吏。
漢朝
西漢,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設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時誅伐殆盡。此後,王爵僅皇族可得。早期的諸侯王國大者列郡數十,小的也有數郡,皆由諸侯王自治其國,漢廷僅為之置太傅而已,其餘丞相、內史、中尉、御史大夫之類皆王自置。經過七國之亂和漢武帝下推恩令、漢成帝綏和元年改制,諸王僅得食本國租稅,不得預國政。盡廢內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僕等與漢朝設置相同的官稱,改丞相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國與列郡無異。東漢王國制度與西漢後期一致,國與郡等,唯改太守為相、都尉為中尉,另置傅領王府事。
西漢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漢武帝劉徹諱,改徹侯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稱國。侯國大者數萬戶、小者五百戶。侯國置國相如縣令,受命於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門大夫、洗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師則主爵中尉領之,就國則郡太守時時巡察之。東漢侯制與西漢無別,唯侯國較小,大者不過四縣、小者有僅食一亭者,東漢末年,曹操在列侯、關內侯下置名號侯十八級,關中侯十七級,關外侯十六級,五大夫侯十五級,以當時蜀、吳兩國所轄邑名封之,受爵者無從收取租稅,開後世虛封先河。
漢武帝時,為籌措戰費,令賣二十等爵(關內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為人所輕。於是為將士立功者另設武功爵十一等(一級造士,二級閑輿衛,三級良士,四級元戎士,五級官首,六級秉鐸,七級千夫,八級樂卿,九級執戎,十級政戾庶長,十一級軍衛),後亦賣之。
魏晉南北朝
曹魏
曹操廢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謂賜爵。魏文帝黃初年間,定爵制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關內侯。王爵至男爵皆有國號、封地,縣侯以下無封地而有租稅。九等爵之外,曹操創立的名號侯、關中侯、關外侯、五大夫侯作為賜爵保留,仍無封、無食。 魏制: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鄉公,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鄉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國大者郡、小者縣。
兩晉
西晉爵位非常繁復,設置了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郡侯、開國縣侯、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鄉侯、亭侯、關內侯、關外侯共十八級。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縣公)、侯(郡侯、縣侯)、伯、子、男五等爵專封宗室;功臣封爵為「開國」諸爵及鄉侯、亭侯、關內侯、關外侯。自先秦以來沿用的賜爵制度正式廢止。
西晉諸侯王與西漢初年諸侯王相類,得專制其國。案《晉書》記載,大國二萬戶,兵五千(置三軍,中軍二千,上下軍各千五百);次國一萬戶,兵三千(置上下兩軍,各千五百);下國五千戶,兵一千五百(置一軍)。五等爵之公國之制同下等王國,侯國不滿五千戶,亦置一軍,兵千人。其餘諸爵與開國爵封地稱國而但封君不治國事,鄉侯至關外侯無封邑。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遞降世襲。
南朝
南朝封爵沿襲東晉,唯封君對封國再失治權。陳朝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朝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賜元年廢伯爵、男爵,後復之。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製:置王、開國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封國租稅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級:王超品,開國郡公正一品,開國縣公、散公從一品,開國縣侯正二品,散侯從二品,開國縣伯正三品,散伯從三品,開國縣子正四品上階,散子從四品下階,開國縣男正五品上階,散男從五品下階。官屬:王至侯國等置官屬。
北齊:置王爵與五等爵,王爵超品,其餘諸爵視魏制各將一階,諸爵皆開國置官屬。
北周:初置開國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五等爵後據《周禮》改制,置親王、郡王、縣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鄉男十一等爵。
隋朝
隋文帝置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九等;隋煬帝留王、公、侯三等爵,其於均廢止。
唐朝
唐朝,分親王、嗣王(承襲親王的為嗣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郡侯、縣侯、縣男、縣子。國公以下,均加開國字樣,如××郡開國侯、××縣開國子。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為虛封,唯加實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稅收入(後改為領取俸祿)。
宋朝
宋朝封爵制度基本上同唐制。魏晉至宋,封爵的承襲分為世襲罔替、世襲兩種,前者在承襲時按原爵承襲,後者承襲的時候要比照被承襲者的爵位降一等承襲。宋朝無世襲罔替的例子。除世襲爵位外,很多封爵只是終身爵,身死爵除。
宋朝依唐制保留封君食邑,自—萬戶到二百戶,共十四等。食邑數字只是虛銜,唯食實封才可以領取相應的補貼。實封最多千戶,少者百戶,每戶每月折錢二十五文,隨官俸發給,可知宋朝的封爵收入頗低。
元朝
元朝,王爵唯皇族、蒙古貴族可封,宗室封親王、遠支宗親與貴族封國王。其於國公等爵封賜甚濫。
明朝
明朝,王爵為皇族專享(開國諸大將死後有追封郡王者),皇族封爵均世襲罔替:親王嫡長子年十歲立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諸子年十歲,則封為郡王;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諸子則授鎮國將軍;孫輔國將軍;曾孫奉國將軍;四世孫鎮國中尉;五世孫輔國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親王歲祿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奉國將軍六百石,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中尉三百石,奉國中尉二百石。由於這種世襲罔替的制度,導致後來出現舉國一歲之入不能償宗室歲祿的局面,遠支宗親將軍、中尉甚至有故意犯罪入獄求飽者。另有公、侯、伯三等爵專授功臣,三等爵只能世襲,也有終身者。
清朝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功臣兩種。
宗室爵
和碩親王、世子(親王嫡子)、多羅郡王、長子(郡王嫡子)、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一至三等鎮國將軍、一至三等輔國將軍、一至三等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共十四級,輔國公之前八等稱入八分公,與之後的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等爵位不同。
除了清初受封的禮親王代善、鄭親王濟爾哈朗、睿親王多爾袞、豫親王多鐸、肅親王豪格、和碩承澤親王碩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順承郡王勒克德渾、雍正時怡賢親王、同治時恭親王、光緒時醇親王、慶親王共十二個王可以世襲罔替外,其餘宗親世爵只能世襲。
宗室爵俸祿:
親王歲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
世子歲俸銀6千兩,祿米6千斛;
郡王歲俸銀5千兩,祿米5千斛;
長子歲俸銀3千兩,祿米3千斛;
貝勒歲俸銀2500兩,祿米2500斛;
貝子歲俸銀1300兩,祿米1300斛;
鎮國公歲俸銀700兩,祿米700斛;
輔國公歲俸銀500兩,祿米500斛;
一等鎮國將軍歲俸銀410兩,祿米410斛;
二等鎮國將軍歲俸銀385兩,祿米385斛;
三等鎮國將軍歲俸銀360兩,祿米360斛;
一等輔國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335兩,祿米335斛;
一等輔國將軍歲俸銀310兩,祿米310斛;
二等輔國將軍歲俸銀285兩,祿米285斛;
三等輔國將軍歲俸銀260兩,祿米260斛;
一等奉國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235兩,祿米235斛;
一等奉國將軍歲俸銀210兩,祿米210斛;
二等奉國將軍歲俸銀185兩,祿米185斛;
三等奉國將軍歲俸銀160兩,祿米160斛;
奉恩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135兩,祿米135斛;
奉恩將軍歲俸銀110兩,祿米110斛。
功臣世爵
乾隆十六年定製,功臣世爵為以下二十七等:
公,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二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雲騎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輕車都尉,分—等輕車都尉兼一雲騎尉,及—至三等輕車都尉,正三品;
騎都尉,分騎都尉兼一雲騎尉及騎都尉二等,正四品;
雲騎尉,正五品;
恩騎尉,正七品。
功臣世爵俸祿
一等公歲支俸銀700兩
二等公685兩
三等公660兩
一等侯又一雲騎尉635兩
一等侯610兩
二等侯585兩
三等侯560兩
一等伯又一雲騎尉535兩
一等伯510兩
二等伯485兩
三等伯460兩
一等子又一雲騎尉435兩
一等子410兩
二等子385兩
三等子360兩
一等男又一雲騎尉335兩
一等男310兩
二等男285兩
三等男260兩
一等輕車都尉又一雲騎尉235兩
一等輕車都尉210兩
二等輕車都尉185兩
三等輕車都尉160兩
騎都尉又一雲騎尉135兩
騎都尉110兩
雲騎尉85兩
恩騎尉45兩
不列等的閑散公255兩
閑散侯230兩
伯品級世職205兩
子品級世職180兩
男品級世職155兩
輕車都尉品級世職130兩
騎都尉品級世職105兩
雲騎尉品級世職80兩
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銀1兩,兼支給米1斛。
清朝的封爵,與前代不同的是,所有的封爵只加美號,不加國號、邑號,如睿親王、勇毅侯之類。
中華民國成立後,廢除了一切世爵制度。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 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11—12世紀中葉之前的伯爵多是鎮守一方的諸侯。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諾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家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制裁。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1307年計有9名。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chy;大公國,Arch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 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里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那時只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場合,候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直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方完備成形,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制。
在學界,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5級貴族是上院的當然成員。史實卻非如此簡單。在13-15世紀,盡管所有大貴族都擁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每屆議會召開前還必須得到蓋有國里的國王詔令,否則不可前往開會。自14世紀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稱為「勛爵」(lord),後來勛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義與「顯貴」(nobility)一詞相近。另外,在英國「貴族」一詞始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貴族(aristocracy)源於希臘文和拉丁文。在希臘文中原有「傑出」、「優秀」之意,可以用來指大貴族。但在含義較廣泛的拉丁文中,該詞除了用指大貴族外,還包括地位較低的自由人,並含有「愚蠢」、「平庸」的貶義,爾後同形異義地轉化為英文源,意為服兵役的自由農民。從諾曼征服到近現代,aristocracy用來稱呼包括騎士在內的大小貴族。5級貴族形成後,為示區別,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詞nobility和Peerage專稱上院大貴族。以後,Nobility除用指上院貴族外,有時還泛指政界要員。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准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里奇從娘家帶來。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佔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盪、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勛章勛位,獎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在英格蘭,最著名的勛位是創立於4世紀中葉的嘉德勛位(the Order of Garter)。據傳,愛德華三世設立這個勛位是為了紀念一次似乎風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慶祝攻陷加萊城的舞會上,姿態秀美的索爾茲伯里女伯爵落下一隻藍色襪帶,被愛德華三世撿起,纏在自己的腿上,旁觀者見了鬨堂大笑,愛德華斥責他們說:「凡是認為這是壞事的人可恥」。以後這句話成為國王在1449年建立襪帶騎士團和頒發勛位的格言,它同藍色襪帶和聖喬治十字架圖形一起出現在勛章上,激勵武士們在戰爭——當時主要是百年戰爭——中蔑視死亡,奮勇廝殺。愛德華本人也是襪帶騎士團的成員。他與寵愛的武士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多次主持武士們的比武演技,使已經衰落的騎士精神有所振作。並使嘉德勛位成為以後英國最誘人的貴族勛章。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克里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伯爵則是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但因為往往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並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才慢慢變成爵號的(就像萊茵—巴拉定選侯自己是行宮伯爵但還是皇帝的驥廄總管。勃蘭登堡侯爵還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樣,他們的官銜也成了采邑只是擁有的人太少而沒能成為爵號而已)。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就以領地為頭銜。中間加中綴詞。翻譯過來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門包括日後君臨半個歐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這些沒封號的家族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