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宋朝士兵的服裝分別是哪些材質及名字,帽子、服裝和靴子都叫什麼名字。
《宋史》志第一百六 輿服五
公服。凡朝服謂之具服,公服從省,今謂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其制,曲領大袖,下施橫襕,束以革帶,襆頭,烏皮靴。自王公至一命之士,通服之。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詔朝官出知節鎮及轉運使、副,衣緋、綠者並借紫。知防禦、團練、刺史州,衣綠者借緋,衣緋者借紫;其為通判、知軍監,止借緋。其後,江淮發運使同轉運,提點刑獄同知刺史州。雍熙初,郊祀慶成,始許升朝官服緋、綠二十年者,敘賜緋、紫。
真宗登極,京朝官亦聽敘,及東封、西祀赦書,京朝官並以十五年為限。後每帝登極,亦如例。景德三年,詔內諸司使以下出入內庭,不得服皂衣,違者論其罪;內職亦許服窄袍。
仁宗景祐元年,詔軍使曾任通判者借緋,曾任知州者借紫。慶歷元年,龍圖閣直學士任布言:「慾望自今贈官至正郎者,其畫像許服緋,至卿監許服紫。」從之。嘉祐三年,詔三路轉運使朝辭上殿日,與賜章服;諸路轉運使候及十年,即與賜章服。
神宗熙寧元年,中書門下奏:「六品以上犯贓濫或私罪徒重者,不得因本品改章服。」從之。元豐元年,去青不用,階官至四品服紫,至六品服緋,皆象笏、佩魚,九品以上則服綠,笏以木。武臣、內侍皆服紫,不佩魚。假版官及伎術若公人之人入品者,並聽服綠。官應品而服色未易,與品未及而已易者,或以年格,或以特恩。五年,詔六曹尚書依翰林學士例,六曹侍郎、給事中依直學士例,朝謝日不以行、守、試並賜服佩魚;罷職除他官日,不帶行。
徽宗重和元年,詔禮制局自冠服討論以聞,其見服靴,先改用履。禮制局奏:「履有絇、繶、純、綦,古者舄履各隨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為之,其絇、繶、純、綦並隨服色用之,以仿古隨裳色之意。」詔以明年正旦改用。禮制局又言:「履隨其服色。武臣服色一等,當議差別。」詔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飾,朝請郎、武功郎以下去繶,並稱履;從義郎、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官去繶、純,並稱履。當時議者以靴不當用之中國,實廢釋氏之漸雲。
中興,仍元豐之制,四品以上紫,六品以上緋,九品以上綠。服緋、紫者必佩魚,謂之章服。非官至本品,不以假人。若官卑而職高,則特許者有三:自庶官遷六部侍郎,自庶官為待制,或出奉使者是也。又有以年勞而賜者,有品未及而借者。升朝官服綠,大夫以上服緋,蒞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歷任無過者,許磨勘改授章服,此賜者也。或為通判者,許借緋;為知州、監司者,許借紫;任滿還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又有出於恩賜者焉。紹興十二年九月,以皇太後回鑾,詔承務郎以上服緋、綠,蒞事至今日以前十七年者,並改轉服色。
三十二年六月,孝宗即位,詔承務郎以上服緋、綠及十五年者,並許改轉服色。然計年之法,亦不輕許。無出身人自年二十齣官服綠日起理,服緋人亦自年二十服緋日起理,有出身人自賜出身日起理;內並除豁丁憂年、月、日不理外,歷任無過者方許焉。先是,殿中侍御史張震奏:「今日之弊,在於人有僥幸。能革其俗,然後天下可治。且改轉服色,常赦自升朝官以上服綠,大夫以上服緋,蒞事及二十年,方得改賜。今赦自承務郎以上服緋、綠及十五年,便與改轉。比之常赦,不惟年限已減,而又官品相絕,蓋已為異恩矣。今竊聞省、部欲自補官日便理歲月,即是嬰孩授命,年才十五者今遂服緋;而貴近之子,或初年賜緋,年才及冠者今遂賜紫。朱、紫紛紛,不亦濫乎?況靖康、建炎恩赦,亦不曾以補官日為始。若始於出官之日,頗為折衷,蓋比之蒞事所減已多,而比之初補粗為有節。」帝從其言,故有是命。
又有出於特賜者,旌直臣則賜之,勸循吏則賜之,廣孝治則賜之,優老臣則賜之,此皆非常制焉。內品未至而賜服及借者,並於銜內帶賜及借。
襆頭。一名折上巾,起自後周,然止以軟帛垂腳,隋始以桐木為之,唐始以羅代繒。惟帝服則腳上曲,人臣下垂。五代漸變平直。國朝之制,君臣通服平腳,乘輿或服上曲焉。其初以藤織草巾子為里,紗為表,而塗以漆。後惟以漆為堅,去其藤里,前為一折,平施兩腳,以鐵為之。
帶。古惟用革,自曹魏而下,始有金、銀、銅之飾。宋制尤詳,有玉、有金、有銀、有犀,其下銅、鐵、角、石、墨玉之類,各有等差。玉帶不許施於公服。犀非品官、通犀非特旨皆禁。銅、鐵、角、石、墨玉之類,民庶及郡縣吏、伎術等人,皆得服之。
其制有金球路、荔支、師蠻、海捷、寶藏, 方團二十五兩;荔支自二十五兩至七兩,有四等;師蠻二十五兩;海捷十五兩;寶藏三十兩。惟球路方團胯,余悉方胯。荔支或為御仙花,束帶亦同。
金塗天王、八仙、犀牛、寶瓶、荔支、師蠻、海捷、雙鹿、行虎、窪面。 天王、八仙二十五兩;犀牛、寶瓶自二十五兩至十五兩,有二等;荔支自二十兩至十兩,有三等;師蠻自二十兩至十八兩,有二等;海捷自十五兩至十兩,有三等;雙鹿自二十兩至四兩,有九等;行虎七兩;雱面自十五兩至十二兩,有二等。
束帶則有金荔支、師蠻、戲童、海捷、犀牛、胡荽、鳳子、寶相花, 荔支自二十五兩至十五兩,有三等;師蠻、戲童二十五兩;海捷自二十兩至十兩,有二等;犀牛二十兩;鳳子、寶相花十五兩。
金塗犀牛、雙鹿、野馬、胡荽。 犀牛、野馬十五兩;雙鹿自二十兩,有三等;胡荽自十五兩至十兩,有三等。
犀有上等、次等,以牯牸為別。 出黔南者,在南海之下。
太宗太平興國七年正月,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奏曰:「奉詔詳定車服制度,請從三品以上服玉帶,四品以上服金帶,以下升朝官、雖未升朝已賜紫緋、內職諸軍將校,並服紅鞓金塗銀排方。雖升朝著綠者,公服上不得系銀帶,余官服黑銀方團胯及犀角帶。貢士及胥吏、工商、庶人服鐵角帶,恩賜者不用此制。荔支帶本是內出以賜將相,在於庶僚,豈合僭服?望非恩賜者,官至三品乃得服之。」景德三年,詔通犀、金、玉帶,除官品合服及恩賜外,餘人不得服用。大中祥符五年,詔曰:「方團金帶,優寵輔臣,今文武庶官及伎術之流,率以金銀仿效,甚紊彝制。自今除恩賜外,悉禁之。」端拱中,詔作瑞草地球路文方團胯帶,副以金魚,賜中書、樞密院文臣。
仁宗慶歷八年,彰信軍節度使兼侍中李用和言:「伏見張耆授兼侍中日,特賜笏頭金帶以為榮異,慾望正謝日,準例特賜。」詔如耆例。
神宗熙寧六年,熙河路奏捷,宰臣王安石率群臣賀紫宸殿,神宗解所服白玉帶賜之。八年,岐王顥、嘉王頵言:「蒙賜方團玉帶,著為朝儀,乞寶藏於家,不敢服用。」神宗不許,命工別琢玉帶以賜之。顥等固辭,不聽;請加佩金魚以別嫌,詔以玉魚賜之。親王佩玉魚自此始。宗旦、宗諤皆以使相遇郊恩告謝,特賜球文方團金帶、佩魚,自是宗室節度帶同平章事者,著為例。宣徽使張方平、郭逵、王拱辰皆嘗特賜。元豐五年,詔:「三師、三公、宰相、執政官、開府儀同三司、節度使嘗任宰相者、觀文殿大學士已上,金球文方團帶,佩魚。觀文殿學士至寶文閣直學士、節度使、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御仙花帶,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翰林學士以上及資政殿學士特班翰林學士上者,仍佩魚。」六年,詔:「北使經過處,守臣曾借朝議大夫者,令權服紫,不系金帶。其押賜御筵官仍互借,先借朝議大夫者,即借中散大夫,並許系金帶,不佩魚。」哲宗元祐五年,詔:臣僚曾賜金帶後至不該系者,在外許系。
徽宗崇寧二年,詔:六尚局奉御,今後許服金帶。四年,中書省檢會哲宗《元符儀制令》:「諸帶,三師、三公、宰相、執政官、使相、節度使、觀文殿大學士球文,佩魚。節度使非曾任宰相即御仙花,佩魚。觀文殿學士至寶文閣直學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並御仙花,權侍郎不同;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觀文殿學士至翰林學士仍佩魚,資政殿學士特旨班在翰林學士上者同,權尚書不同。其官職未至而特賜者,不拘此令。因任職事官經賜金帶者,雖後任不該賜,亦許服。」看詳:若稱因任六曹侍郎經賜帶,後除知開封府之類,既非職事官,又非在外,皆不許系,似非元立法之意。蓋立文該舉未盡,其特賜者既不緣官職,自無時不許系外;因任職事官賜金帶,後任不該者亦許服,即在外與在京非職事官,皆可用。詔申明行下。大觀二年,詔中書舍人、諫議大夫、待制、殿中少監許系紅鞓犀帶,不佩魚。
中興仍之,其等亦有玉、有金、有銀、有金塗銀、有犀、有通犀、有角。其制,球文者四方五團,御仙花者排方。凡金帶:三公、左右丞相、三少、使相、執政官、觀文殿大學士、節度使球文,佩魚;觀文殿學士至華文閣直學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開封尹、給事中並御仙花,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觀文殿學士至翰林學士仍佩魚;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煥章華文閣待制、權侍郎服紅鞓排方黑犀帶,仍佩魚;權侍郎以上罷任不帶職者,亦許服之。
魚袋。其制自唐始,蓋以為符契也。其始曰魚符,左一,右一。左者進內,左者隨身,刻官姓名,出入合之。因盛以袋,故曰魚袋。宋因之,其制以金銀飾為魚形,公服則系於帶而垂於後,以明貴賤,非復如唐之符契也。
太宗雍熙元年,南郊後,內出以賜近臣,由是內外升朝文武官皆佩魚。凡服紫者,飾以金;服緋者,飾以銀。庭賜紫,則給金塗銀者;賜緋,亦有特給者。京官、幕職州縣官賜緋紫者,亦佩。親王武官、內職將校皆不佩。真宗大中祥符六年,詔伎術官未升朝賜緋、紫者,不得佩魚。
仁宗天聖二年,翰林待詔、太子中舍同正王文度因勒碑賜紫章服,以舊佩銀魚,請佩金魚。仁宗曰:「先朝不許伎術人輒佩魚,以別士類,不令混淆,宜卻其請。」景祐三年,詔殿中省尚葯奉御賜紫徐安仁,特許佩魚。至和元年,詔:中書提點五房公事,自今雖無出身,亦聽佩魚。舊制,自選人入為堂後官,轉至五房提點,始得佩魚。提點五房呂惟和非選人入,援司天監五官正例求佩魚,特許之。
神宗元豐二年,蒲宗孟除翰林學士,神宗曰:「學士職清地近,非它官比,而官儀未寵,自今宜加佩魚。」遂著為令。三年,詔:自今中書堂後官,並帶賜緋魚袋,余依舊例。徽宗政和元年,尚書兵部侍郎王詔奏:「今監司、守、倅等,並許借服色而不許佩魚,即是有服而無章,殆與吏無別。乞今後應借緋、紫臣僚,並許隨服色佩魚,仍各許入銜,候回日依舊服色。」從之。中興,並仍舊制。
笏。唐制五品以上用象。上圓下方;六品以下用竹、木,上挫下方。宋文散五品以上用象,九品以上用木。武臣、內職並用象,千牛衣綠亦用象,廷賜緋、綠者給之。中興同。
靴。宋初沿舊制,朝履用靴。政和更定禮制,改靴用履。中興仍之。乾道七年,復改用靴,以黑革為之,大抵參用履制,惟加靿焉。其飾亦有絇、繶、純、綦,大夫以上具四飾,朝請、武功郎以下去繶,從義、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官並去純。底用麻再重,革一重。里用素衲氈,高八寸。諸文武官通服之,惟以四飾為別。服綠者飾以綠,服緋、紫者飾亦如之,仿古隨裳色之意。
簪戴。襆頭簪花,謂之簪戴。中興,郊祀、明堂禮畢回鑾,臣僚及扈從並簪花,恭謝日亦如之。大羅花以紅、黃、銀紅三色,欒枝以雜色羅,大絹花以紅、銀紅二色。羅花以賜百官,欒枝,卿監以上有之;絹花以賜將校以下。太上兩宮上壽畢,及聖節、及錫宴、及賜新進士聞喜宴,並如之。
重戴。唐士人多尚之,蓋古大裁帽之遺制,本野夫岩叟之服。以皂羅為之,方而垂檐,紫里,兩紫絲組為纓,垂而結之頷下。所謂重戴者,蓋折上巾又加以帽焉。宋初,御史台皆重戴,余官或戴或否。後新進士亦戴,至釋褐則止。太宗淳化二年,御史台言:「舊儀,三院御史在台及出使,並重戴,事已久廢。其御史出台為省職及在京厘務者,請依舊儀,違者罰俸一月。」從之。又詔兩省及尚書省五品以上皆重戴,樞密三司使、副則不。中興後,御史、兩制、知貢舉官、新進士上三人,許服之。
時服。宋初因五代舊制,每歲諸臣皆賜時服,然止賜將相、學士、禁軍大校。建隆三年,太祖謂侍臣曰:「百官不賜,甚無謂也。」乃遍賜之。歲遇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將校皆給焉。是歲十月,近臣、軍校增給錦襯袍,中書門下、樞密、宣徽院、節度使及侍衛步軍都虞候以上,皇親大將軍以上,天下樂暈錦;三司使、學士、中丞、內客省使、駙馬、留後、觀察使,皇親將軍、諸司使、廂主以上,簇四盤雕細錦;三司副使、宮觀判官,黃師子大錦;防禦團練使、刺史、皇親諸司副使,翠毛細錦;權中丞、知開封府、銀台司、審刑院及待制以上,知檢院鼓院、同三司副使、六統軍、金吾大將軍,紅錦。諸班及諸軍將校,亦賜窄錦袍。有翠毛、宜男、雲雁細錦,師子、練鵲、寶照大錦,寶照中錦,凡七等。
應給錦袍者,皆五事; 公服、錦寬袍,綾汗衫、袴,勒帛,丞郎、給舍、大卿監以上不給錦袍者,加以黃綾綉抱肚。
大將軍、少卿監、郎中以上,樞密諸房副承旨以上,諸司使,皇親承製、崇班,皆四事; 無錦袍。 將軍至副率、知雜御史至大理正、入內都知、內侍都知、皇親殿直以上,皆三事; 無袴。
通事舍人、承製、崇班、入內押班、內侍副都知押班、內常侍、六尚奉御以下,京官充館閣、宗正寺、刑法官者,皆二事; 無勒帛,內職汗衫以綾,文臣以絹。
閣門祗候、內供奉官至殿直,京官編修、校勘,止給公服。端午,亦給。應給錦袍者,汗衫以黃縠,別加綉抱肚、小扇。誕聖節所給,如時服。 京師禁廂軍校、衛士、內諸司胥史、工巧人,並給服有差。
朝官、京官、內職出為外任通判、監押、巡檢以上者, 大藩府監務者,亦或給之。
每歲十月時服,開寶中,皆賜窄錦袍。太平興國以後,文官知制誥、武官上將軍、內職諸司使以上,皆賜錦。 藩鎮觀察使以上,天下樂暈錦;尚書及步軍都虞候以上及知益州、並州,次暈錦,皆五事。學士、丞郎,簇四盤雕錦;刺史以上及知廣州,翠毛錦,皆三件。待制以上、橫班諸司使,翠毛錦;知代州,御仙花錦;諸司使領郡,宜男錦;諸司使,雲雁錦。駙馬,錦如丞郎,增至四事。益州鈐轄,錦從本官,增綾袴。
朝官供奉官以上,皆賜紫地皂花欹正。京官殿直以下,皆賜紫大綾。在外禁軍將校,亦賜窄錦袍,次賜紫綾色絹。景德元年,始詔河北、河東、陝西三路轉運使、副,並給方勝練鵲錦。校獵從官兼賜紫羅錦、旋襕、暖靴。
雍熙四年,令節度使給皂地金線盤雲鳳鹿胎旋襕,侍衛步軍都虞候以上給皂地金線盤花鴛鴦。
親王、宰相、使相生日,並賜衣五事,錦彩百匹,金花銀器百兩,馬二匹,金塗銀鞍勒一。宰相、樞密使、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使初拜、加恩中謝日,並賜衣五事,金帶一, 舊荔支帶,淳化後,宰相、參知政事、文臣任樞密副使,改賜方團胯球路金帶,加以金魚。
塗金銀鞍勒馬一。三司使、學士、御史中丞初拜中謝日,賜衣五事,荔支金帶一,塗金銀鞍勒馬一。 文明學士以下,初賜金裝犀帶,後改賜金帶。
中書舍人,賜襲衣、犀帶。宰相以下對御抬賜;樞密直學士、中書舍人謝訖,中使押賜,再入謝於別殿。中書舍人或告謝日已改賜章服,則罷中使押賜。
郊禋禮畢,親王、宰相至龍圖閣直學士、禁軍將校,各賜襲衣、金帶, 親王、中書門下、樞密、宣徽、三司使、四廂都指揮使以上,加鞍勒馬一。其後宮觀副使、天書扶侍使,並同學士。
同中謝日。雍熙元年,兩省五品以上,御史台、尚書省四品以上,各賜襲衣、犀帶、魚袋。其為五使,則皆賜金帶,仍各加器幣。 文武行事官,各賜金帛。牧伯在外者,遇大禮,不賜。大中祥符元年,詔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因東封為諸州部署鈐轄者,並特賜焉。
使相、節度使自鎮來朝入見日,賜衣五事,金帶,鞍馬;朝辭日,賜窄衣六事,金束帶,鞍勒馬一,散馬二; 節度使減散馬。
為都部署者,別賜帶甲鞍勒馬一。觀察使為都部署、副都部署赴本任、知州,賜窄衣三事,金束帶,鞍勒馬。防禦團練使、刺史為部署、鈐轄,賜窄衣三事,金束帶;赴本任,賜窄衣三事,塗金銀腰帶;為知州、都監,賜窄衣三事,絹三十匹。諸司為鈐轄者,賜窄衣、金束帶。文武官內職出為知州軍、通判、發運、轉運使副、提點刑獄、都監、巡檢、砦主、軍使及任使繁要者,僕射賜窄衣三事,絹五十匹;尚書、丞郎、學士、諫舍、待制、大卿監及統軍、上將軍、諸司使,減絹二十匹;少卿監至五官正、大將軍至副率、諸司副使,減絹一十匹;中郎將、京官內殿承製至借職、內常侍,減衣二事,又減絹一十匹。窄衣,起二月給紫羅衫;起十月給紫欹正錦襖。 給公服者,單夾亦然。
諸道衙內指揮使、都虞候入貢辭日,賜紫羅窄衫,金塗銀帶。
士庶人車服之制。太宗太平興國七年,詔曰:「士庶之間,車服之制,至於喪葬,各有等差。近年以來,頗成逾僭。宣令翰林學士承旨李昉詳定以聞。」昉奏:「今後富商大賈乘馬,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綠袍及舉子白襕下皆服紫色,亦請禁之。其私第便服,許紫皂衣、白袍。舊制,庶人服白,今請流外官及貢舉人、庶人通許服皂。工商、庶人家乘檐子,或用四人、八人,請禁斷,聽乘車;兜子,舁不得過二人。」並從之。端拱二年,詔縣鎮場務諸色公人並庶人、商賈、伎術、不系官伶人,只許服皂、白衣,鐵、角帶,不得服紫。文武升朝官及諸司副使、禁軍指揮使、廂軍都虞候之家子弟,不拘此限。襆頭巾子,自今高不過二寸五分。婦人假髻並宜禁斷,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其銷金、泥金、真珠裝綴衣服,除命婦許服外,餘人並禁。至道元年,復許庶人服紫。
真宗咸平四年,禁民間造銀鞍瓦、金線、盤蹙金線。大中祥符元年,三司言:「竊惟山澤之寶,所得至難,儻縱銷釋,實為虛費。今約天下所用,歲不下十萬兩,俾上幣棄於下民。自今金銀箔線,貼金、銷金、泥金、蹙金線裝貼什器土木玩用之物,並請禁斷,非命婦不得以為首飾。冶工所用器,悉送官。諸州寺觀有以金箔飾尊像者,據申三司,聽自齎金銀工價,就文思院換給。」從之。二年,詔申禁熔金以飾器服。又太常博士知溫州李邈言:「兩浙僧求丐金銀、珠玉,錯末和泥以為塔像,有高袤丈者。毀碎珠寶,浸以成俗,望嚴行禁絕,違者重論。」從之。
七年,禁民間服銷金及鈸遮那纈。八年,詔:「內庭自中宮以下,並不得銷金、貼金、間金、 戭金、圈金、解金、剔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影金、盤金、織金、金線捻絲,裝著衣服,並不得以金為飾。其外庭臣庶家,悉皆禁斷。臣民舊有者,限一月許回易。為真像前供養物,應寺觀裝功德用金箔,須具殿位真像顯合增修創造數,經官司陳狀勘會,詣實聞奏,方給公憑,詣三司收買。其明金裝假果、花枝、樂身之類,應金為裝彩物,降詔前已有者,更不毀壞,自余悉禁。違者,犯人及工匠皆坐。」是年,又禁民間服皂班纈衣。
仁宗天聖三年,詔:「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花衣服並藍、黃、紫地撮暈花樣,婦女不得將白色、褐色毛段並淡褐色匹帛製造衣服,令開封府限十日斷絕;婦女出入乘騎,在路披毛褐以御風塵者,不在禁限。」七年,詔士庶、僧道無得以朱漆飾床榻。九年,禁京城造朱紅器皿。
景祐元年,詔禁錦背、綉背、遍地密花透背采段,其稀花團窠、斜窠雜花不相連者非。二年,詔:市肆造作縷金為婦人首飾等物者禁。三年,「臣庶之家,毋得采捕鹿胎製造冠子。又屋宇非邸店、樓閣臨街市之處,毋得為四鋪作鬧斗八;非品官毋得起門屋;非宮室、寺觀毋得彩繪棟宇及朱黝漆樑柱窗牖、雕鏤柱礎。凡器用毋得表裡朱漆、金漆,下毋得襯朱。非三品以上官及宗室、戚里之家,毋得用金棱器,其用銀者毋得塗金。玳瑁酒食器,非宮禁毋得用。純金器若經賜者,聽用之。凡命婦許以金為首飾,及為小兒鈐鋜、釵篸、釒川纏、珥環之屬;仍毋得為牙魚、飛魚、奇巧飛動若龍形者。非命婦之家,毋得以真珠裝綴首飾、衣服,及項珠、纓絡、耳墜、頭{須巾}、抹子之類。凡帳幔、繳壁、承塵、柱衣、額道、項帕、覆旌、床裙,毋得用純錦遍綉。宗室戚里茶檐、食合,毋得以緋紅蓋覆。豪貴之族所乘坐車,毋得用朱漆及五彩裝繪,若用黝而間以五彩者聽。民間毋得乘檐子,及以銀骨朵、水罐引喝隨行。」
慶歷八年,詔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騎鞍轡、婦人衣銅綠兔褐之類。皇祐元年,詔婦人冠高毋得逾四寸,廣毋得逾尺,梳長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為之。先是,宮中尚白角冠梳,人爭仿之,至謂之內樣。冠名曰垂肩等肩,至有長三尺者;梳長亦逾尺。議者以為服妖,遂禁止之。嘉祐七年,初,皇親與內臣所衣紫,皆再入為黝色。後士庶浸相效,言者以為奇邪之服,於是禁天下衣黑紫服者。
神宗熙寧九年,禁朝服紫色近黑者;民庶止令乘犢車,聽以黑飾,間五彩為飾,不許呵引及前列儀物。哲宗紹聖二年,侍御史翟思言:「京城士人與豪右大姓,出入率以轎自載,四人舁之,甚者飾以棕蓋,徹去簾蔽,翼其左右,旁午於通衢,甚為僭擬,乞行止絕。」從之。
徽宗大觀元年,郭天信乞中外並罷翡翠裝飾,帝曰:「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獸,今取其羽毛,用於不急,傷生害性,非先王惠養萬物之意。宜令有司立法禁之。」政和二年,詔後苑造纈帛。蓋自元豐初,置為行軍之號,又為衛士之衣,以辨奸詐,遂禁止民間打造。令開封府申嚴其禁,客旅不許興販纈板。
七年,臣僚上言:「輦轂之下,奔競侈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壯麗相誇,珠璣金玉以奇巧相勝,不獨貴近,比比紛紛,日益滋甚。臣嘗考之,申令法禁雖具,其罰尚輕,有司玩習,以至於此。如民庶之家不得乘轎,今京城內暖轎,非命官至富民、娼優、下賤,遂以為常。竊見近日有赴內禁乘以至皇城門者,奉祀乘至宮廟者,坦然無所畏避。臣妄以為僭禮犯分,禁亦不可以緩。」於是詔,非品官不得乘暖轎。先是,權發遣提舉淮南東路學事丁瓘言:「衣服之制,尤不可緩。今閭閻之卑,倡優之賤,男子服帶犀玉,婦人塗飾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臣恐禮官所議,止正大典,未遑及此。伏願明詔有司,嚴立法度,酌古便今,以義起禮。俾閭閻之卑,不得與尊者同榮;倡優之賤,不得與貴者並麗。此法一正,名分自明,革澆偷以歸忠厚,豈曰小補之哉。」是歲,又詔敢為契丹服若氈笠、釣墩之類者,以違御筆論。釣墩,今亦謂之襪袴,婦人之服也。
中興,士大夫之服,大抵因東都之舊,而其後稍變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涼衫,四曰帽衫,五曰襕衫。淳熙中,朱熹又定祭祀、冠婚之服,特頒行之。凡士大夫家祭祀、冠婚,則具盛服。有官者襆頭、帶、靴、笏,進士則襆頭、襕衫、帶,處士則襆頭、皂衫、帶,無官者通用帽子、衫、帶;又不能具,則或深衣,或涼衫。有官者亦通用帽子以下,但不為盛服。婦人則假髻、大衣、長裙。女子在室者冠子、背子。眾妾則假紒、背子。
冠禮,三加冠服,初加,緇布冠、深衣、大帶、納履;再加,帽子、皂衫、革帶、系鞋;三加,襆頭、公服、革帶、納靴。其品官嫡庶子初加,折上巾、公服;再加,二梁冠、朝服;三加,平冕服,若以巾帽、折上巾為三加者,聽之。深衣用白細布,度用指尺,衣全四幅,其長過脅,下屬於裳。裳交解十二幅,上屬於衣,其長及踝。圓袂方領,曲裾黑緣。大帶、緇冠、幅巾、黑履。士大夫家冠昏、祭祀、宴居、交際服之。
紫衫。本軍校服。中興,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紹興九年,詔公卿、長吏服用冠帶,然迄不行。二十六年,再申嚴禁,毋得以戎服臨民,自是紫衫遂廢。士大夫皆服涼衫,以為便服矣。
涼衫。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乾道初,禮部侍郎王嚴奏:「竊見近日士大夫皆服涼衫,甚非美觀,而以交際、居官、臨民,純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兩宮,所宜革之。且紫衫之設以從戎,故為之禁,而人情趨簡便,靡而至此。文武並用。本不偏廢,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體。」於是禁服白衫,除乘馬道塗許服外,余不得服。若便服,許用紫衫。自後,涼衫祗用為凶服矣。
帽衫。帽以烏紗、衫以皂羅為之,角帶,系鞋。東都時,士大夫交際常服之。南渡後,一變為紫衫,再變為涼衫,自是服帽衫少矣。惟士大夫家冠昏、祭祀猶服焉。若國子生,常服之。
襕衫。以白細布為之,圓領大袖,下施橫襕為裳,腰間有辟積。進士及國子生、州縣生服之。
紹興五年,高宗謂輔臣曰:「金翠為婦人服飾,不惟靡貨害物,而侈靡之習,實關風化。已戒中外,及下令不許入宮門,今無一人犯者。尚恐士民之家未能盡革,宜申嚴禁,仍定銷金及采捕金翠罪賞格。」淳熙二年,孝宗宣示中宮薴衣曰:「珠玉就用禁中舊物,所費不及五萬,革弊當自宮禁始。」因問風俗,龔茂良奏:「由貴近之家,放效宮禁,以致流傳民間。粥簪珥者,必言內樣。彼若知上崇尚淳樸,必觀感而化矣。臣又聞中宮服浣濯之衣,數年不易。請宣示中外,仍敕有司嚴戢奢僭。」寧宗嘉泰初,以風俗侈靡,詔官民營建室屋,一遵制度,務從簡朴。又以宮中金翠,燔之通衢,貴近之家,犯者必罰。
2. 道教白衣和藍衣的區別
早期道教服飾,並無嚴整規范,自南朝陸修靜之後,開始形成制度。《歷世真仙體道通鑒》卷二十四說:「修靜立道士衣服之號,月破星巾,霓裳霞袖,十絕靈幡,於此著矣,」說明道教服飾自陸修靜起有了定製。《太平御覽》卷六十五引《傳授經》說:陸先生「對上下接,謂之俯仰之格,披、褐二服也。」披,即披肩,又作「帔」。褐,《玉篇》作「袍」解。此後,道教服飾便逐漸定型。
《三洞法服科戒文》規定:「一者初入道門,平冠、黃帔。二者正一,芙蓉玄冠、黃裙、絳褐。三者道德,黃褐、玄巾。四者洞神,玄冠、青褐。五者洞玄,黃褐、玄冠,皆黃裙對之。冠象蓮花,或四面兩葉,褐用三丈六尺,身長三尺六寸,女子二丈四尺,身長二尺四寸,袖領帶,就令取足,作三十二條,帔用二丈四尺,二十四條,男女同法。六者洞真,褐帔用紫紗三十六尺,長短如洞玄法,以青為里,袖領帶,皆就取足,表二十五條,里一十四條,合三十九條,飛青華裙,蓮花寶冠,或四面三葉,謂之元始冠,女子褐用二丈四尺,長二尺四寸身,二十三條,兩袖十六條,合三十九條,作青紗之裙,戴飛雲鳳炁之冠。七者三洞講法師,如上清衣服,上加九色,若五色雲霞,山水袖帔,元始寶冠。皆環佩執板,師子文履,謂之法服。」將道士服飾分為初入道門、正一、道德、洞神、洞玄、洞真、三洞講法師七種品第,並以不同的巾、冠、褐、裙、帔等加以區別。
大體與清代同,其名目如《清規玄妙》所載。平時,「道士一般著白布襪、雲履或青鞋。」
3. 他穿著一件白衣白上衣一點白帽子修改病句
病因:搭配不當
故,應改為:他穿著一件白上衣,戴著一頂白帽子。
4. 白布帽子泛黃,怎樣可以洗白
1、局部的黃色汗漬,可用鮮冬瓜片抹拭污處,冬瓜汁液可將黃漬除去,然後用清水漂凈。
2、大面積泛黃的衣物,可浸在淘洗大米的淘米水中,每天換一次淘米水,大約3天後,黃漬即可脫凈,最後用清水漂洗干凈即可。注意不能帶色的淘米水浸泡,防止著色。
3、泛黃的絲綢衣物還可以用檸檬汁漂洗,或用淡檸檬酸漂洗,都可將黃漬去除,最後都要用清水漂洗干凈。
4、用洗衣粉,或采漂。清洗干凈後,陰干即可。
5. 如何清洗白帽子
輕微污漬:如果只是輕微的小污漬,例如只是在路上玩耍時不小心掉在地上而沾染到的輕微的污漬,只需要用濕毛巾擦掉即可。
深層污漬:帽上如有裝飾品應先取下,在清水加中性洗潔劑稍微浸泡,一段時間後用軟性刷子輕輕刷洗。內圈汗帶部份,即與頭圈接觸的部份,多刷洗幾次,以徹底洗凈汗垢及細菌。洗完後將帽子摺合成四瓣,輕輕甩掉水分,不可用洗衣機脫水;將帽子攤開,裡面塞上舊毛巾,平放陰干,切忌吊掛曬干;也可以用吹風機吹乾。
6. 求一部電影名字 很老了 小時候看過 講的是一個白衣男子 還帶了一頂白色帽子 在路上碰到一個白衣連裙女子
我也在找這部電影,看看是誰主演的,我只知道裡面有個叫史大頭的
我想了很久,很久很久,搜了很多網路,然後腦子想起裡面有個場面是 主人公和矮子一起用掃把打人,掃把,掃把星。 搜網路 掃把星,終於想起,《七拳怪腿掃把星》
7. 交警穿白衣白帽的制服是在哪一年
你好,穿55式制服(白色上衣,藏青色褲子,白色帽子)的年份是1953年。
希望能夠幫到你。
8. 儒家文化對中國古代服飾的影響具體點!!!
中國素以「衣冠之國」位居,在中華五千年的文明史中,服飾承載著厚重的 傳統文化和內涵。在長期佔有統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影響下,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 在服飾上有極其顯著的反映。它與禮制相結合,頒布律令,規范和管理不同階層 的穿衣戴帽,從服裝的質料、服色、圖案紋樣等都有詳盡的規定,以區分君臣士 庶服裝的差別,充分表現人們的身份、地位。可以說,中國服飾制度具有鮮明、 獨特的禮制文化特色。
一、服飾藝術追求禮制秩序美 中國倫理道德對中國審美文化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中國數千年的服飾藝術發展中,儒家的禮教思想成了其核心理念。只有遵從了倫理道德規范的服飾才為美,周代制定的冠服制度影響了中國後世幾千年,冠服是服裝根據帽子的不同而命名的各類服裝的總稱。 什麼樣的帽子配什麼樣的衣服,都有嚴格細致的規定。在不同的禮儀場合,不同等級的人必須穿著與其身份相適應的服飾,這些服飾在顏色、材質、尺寸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規定。周代的冠服制度規定極嚴,同為裘服,也要根據皮質、顏色來 劃分等級。天子穿白狐裘,諸侯及大夫、士穿青狐裘、黃狐裘,庶民則穿犬羊裘。 自周以後,冠服形制被歷代傳承相襲,雖按各代統治者之意略有改動,但其基本 形制卻大同小異,尤其是顯示階級差別的內涵始終沒有改變。
二、儒家對服飾的審美觀 「質」與「文」二字在中國哲學中釋義相當寬泛。質指一個人的資質美,文指一個人服飾的美,
《論 語·衛靈公》中記載:「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孔 子這里所說的「質」,是指人內在所具有的倫理品質。
《論 語·泰伯》記述:「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 ;盪 盪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在這里,孔子所謂的 「文章」是指禮服上的紋飾、丹車白馬、雕琢刻鏤之類的文飾或文采。可見,孔 子是極其重視服飾之美的。
儒家在服飾上文質統一的審美觀,是與 等級觀念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的。中國古代服飾的發展和變化, 受儒家思想影響極 深, 上層社會尤甚。就其文化內涵而言, 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作為「禮」的重要 成分, 已經滲透到穿衣戴帽的許多細節中。無論是「君子」還是貴婦的服飾, 無 一不受這種觀念的支配, 而忠孝思想對服飾的影響幾乎波及了社會各階層。以上 這些正是形成中國古代服飾獨特風貌的原因之一。
中國古代服飾的發展和變化, 受儒家思想影響極 深, 上層社會尤甚。 它直接影響了幾千年來國人的服飾觀念和風格。例如,【西漢】建立以 後,新的統治者吸取了秦朝的教訓,在服飾禮制方面規定得十分用心,不僅對百 官服飾的樣式和色彩進行了嚴格的規定,甚至對民間服飾也做出了限定。在當時, 百姓只能穿著本色的麻布衣,而不得使用其他色彩的服飾。除此,還對生活用品 進行詳細完備的規定,諸如相關的生活基本需求,如衣帽鞋襪、車馬乘騎、日用 雜品等。在漢朝,不論花色、品種、質料,還是色彩,都有嚴格的等級劃分。
我國封建社會鼎盛時期的【唐代】, 無論是人們的思想,還是物質的生產都達到了一定的歷史高度。服飾紋飾以一種 「標識」的特有形式顯示著封建禮制的等級制度。在《舊唐書·輿服志》中有一段關 於中國官服補子起源的記載:「則天天授二年二月朝,集使刺史賜綉袍,各於背上 綉八字銘……諸王飾以盤龍及鹿,宰相飾以鳳池,尚書飾以對雁。」由此可見,武 則天以綉袍賜予百官,是以鳥獸紋樣為主,而且裝飾部位在前襟後背。這一做法 帶有一定的標志性,它直接以一個有形的文化符號顯示在服裝上,使其具有了明顯的中國禮制文化特點。
【宋代】,宋人受程朱理學的影響,焚金飾、簡紋衣, 以取純朴淡雅之美,對婦女的裝束也有了詳細嚴格的規定,服飾制度與宋代程朱 理學觀點有著異常密切的聯系。而清代的服飾是我國服飾發展的頂峰,服飾紋樣 在這時的裝飾作用已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清代在圖案的設計上承襲十二章的 紋樣,在明代的八吉祥紋樣的基礎上,集圖案的裝飾作用之能事,使之達到了繁 復的程度。這一時期,服裝出現了一種叫「補子」的裝飾,以「補子」的紋樣代表官職 「補子」紋樣的差別反映了清代等級的森嚴。 並且清代的帽子一改歷代的式 的貴賤, 樣裝束,注重帽子上頂戴花翎的裝飾,以花翎的不同反映不同的官職。
【清代】服飾的發展與歷代服飾之間的差異,主要表現的就是各種服飾裝飾紋樣的繁雜堆砌,以及在圖案上等級觀念的反映。可以說「禮」在中國古代,是法權體系的一個重要支撐。而服飾在這一過程中,則體現了相當重要的補充作用。
中國的服飾制度始終與中國禮制思想緊密相連,使中國古代服飾紋樣始終依從著 禮制而發展
禮制促進中國古代服飾紋樣的特色發展 中國古代禮製成於「三皇五帝」時代,到堯舜時,已有成文的「五禮」, 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以五彩彰施於五色,作服汝明。」各部聯盟首領在祭祀禮儀活動中以五彩之色施與衣物上,即將十二章花紋用畫與綉的方法施於冕服上。「天子袞服十二章」的起源便是由此而來。十二章花紋紋飾的次序為日、月、星、龍、山、華蟲、火、 宗彝、藻、粉米、黼、黻,這說明當時的服飾圖案已經很有特點了。殷商時代社會已出現了等級,但服飾形制還沒形成。到了周朝時期,已逐步形成了華夏民族的禮樂衣冠體系。隨著各種禮儀制度的確立,上至天子,下至庶民,無論貴賤尊 卑,都應穿著相應的服飾,皆以「禮」的精神規范自己的生活。「興正禮樂,度 制於是政,而民和睦,頌聲興」,
1.從紋樣題材內容上表現 服飾作為一種文化形態,貫穿了中國古代各個時期的歷史。從服飾的演變中可以 看出歷史的變遷、經濟的發展和中國文化審美意識的嬗變。
【十二種紋樣各有特定的象徵意義】,如日、月、星,取其照臨光明,如三 光之耀之意;龍是神明的象徵,同時又不可捉摸,取意應變;山,象徵王者的崇 高;華蟲(雉),取其有文彩,表示王者有文章之德;宗彝,表示有深淺之知、威猛 之德;藻,象徵冰清玉潔;火,取其向上;粉米,代表食祿豐厚;黼為斧形,象 征決斷;黻作兩已相背,象徵善惡分明等。紋樣不同,所屬官階不一樣。天子之 服,十二章全用,諸侯只能用龍以下八種,卿用藻以下六種,大夫用藻、米、粉 米四種圖案,士用藻火兩種圖案,界限分明,不可僭越。而明、清兩個朝代用於 官服上標明品級的補子紋飾,更是在禮制精神下的產物,是封建帝制的標志之一。
2.從紋樣色彩上表現 中國傳統服色尊卑有別,等級森嚴,其色彩運用具有 鮮明的特定性,成為統治階級權力與等級差別的標志與象徵。從西周開始直到明 清,歷代制定的輿服制度,從統治者到諸臣百官的服飾紋樣色彩各有等差。例如 《周禮》中規定:「黃帝冕服,玄(黑)衣、赤(紅)裳,用十二章,從公爵起視 帝服降一等用之。」《尚書大全》中記載十二章紋的色彩是:「山龍純青,華蟲純黃 作會,宗彝純黑,藻純白,火純赤。」另外,統治者祭天時服色要用青,祭祖時服 色要用玄,祭桑時服色要用綠色。「秦漢以來服色轉變,令唯朝廷五服用彩」,厲禁 庶人衣彩,平民只能穿「布衣」「白衣」「皂衣」,而被稱為「白丁」「黔首」。封建社會中 期以後,規定愈加明確詳細,如唐代始以袍服顏色區分官員等級,除皇帝可以穿 黃色衣服外, 「士庶不得以赤黃為衣」。
貞觀四年規定二品以上服紫, 五品以上服緋; 《宋·輿服志》關於文武官員服飾顏色的規定是:「文武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服緋, 五品淺緋。」而黃色自隋朝開始則逐漸成為皇帝的專用色和王權的象徵。
3.從裝飾形式上表現 中國傳統服飾紋樣裝飾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受到服制化、程式化制約,裝飾 如 的位置要按古代服制要求或造型構圖的需要, 將圖案紋飾「對號入座」。 《明史·輿 服志》記載:「自黃、虞以來,元農、黃裳為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 蟲,其序自上而下為衣之六章。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其序自下而上為 裳之六章。」永樂三年又定:「元衣八章,日、月、龍在肩,星辰、山在背,火、華 蟲、宗彝在袖……」一般服飾圖案裝飾位置多選居中式、對稱式、呼應式、滿地式 等形式。
儒家說:「德莫大於和,而道莫正於中。」凡具有特定含義,或具有標志作 用的圖案多採用居中式,如明清時期的龍袍,團龍居中,為正面造型。
如傳統服飾紋樣中常見的日月對應、龍鳳對應,在裝飾位 置上彼此關聯,相互配合。此裝飾形式在民間服飾應用中比較常見。滿地式,在 女服紋飾中運用較多,有造型逼真的寫實花卉、四通八達的幾何骨架、滿地排列 的地子紋等,其花式豐富,排列自由。 綜上所述,「禮」在中國古代,已經儼然僭越精神文明的界限,而成為法權 體系的一個重要支撐。而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服飾體現著相當重要的補充作用, 它帶有強烈的「禮」的色彩標志。
四 儒家思想與古代服飾面面觀,從服飾紋樣的裝飾風格與內 容題材、裝飾色彩以及裝飾形式等方面,闡述了中國古代服飾紋樣在禮制精神下 的發展特色及其傳統文化內涵的體現。
中國以周禮為基礎形成的一整套服飾制度, 與「禮」和道德 教化是融為一體的。穿衣戴帽不是生活小節, 而是道德大節。對此, 我們從君子 之德、婦人之德和忠孝思想三方面來加以闡述。 「君子之德」是上層社會男子 的道德標准。「君子」是與「小人」相對而言的。君子指社會地位高和有道德的 人; 小人指社會地位低和無道德的人。君子服飾的基本准則是「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必須按禮法的規定穿戴, 既不僭上, 也不逼下。以此為原則, 形成了一系列貴族男子服飾的規范。
不但有如何穿戴的問題, 有些服飾形制 本身也被注入了道德的內容。甚至對待服飾的態度也與道德有關。首先是把穿著 方式作為一種道德規范。
古代男子二十歲行隆重的 冠禮, 並有字,以示成人。而庶人只能用巾。因此, 冠也是士以上階層的身分 志, 一般情況下均不能免冠。就是常說的「衣冠不整」。
儒家的清規。其次是視【「奇裝異服」】為大逆不道, 嚴加譴責和禁止。古時稱奇裝異服 為「服妖」, 被 視為預示人事變亂的不祥之兆, 即所謂「天反時為災, 地反物為妖 」
其實, 奇裝異服 往往出現在朝綱不振、禮法不嚴的時期, 隨後發生的人事變亂甚至朝代更迭也是必 然的。第三是以服飾象徵道德, 把穿著與道德教化統一起來。某些服飾的形制或含 意用道德標准來加以詮釋, 使之成為穿在身上的教科書, 這可以說是中國的創 造, 也可從中看出道德教化的細致入微。服裝中最典型的是深衣。深衣是一種上下 連屬的男服, 上至君王下至庶人皆可穿著。 它雖然不是法服, 但聖人服之, 先王(周文 王) 愛之, 而庶人吉服只有深衣。古制的的深衣形制上也是十分嚴格,
【喪祭】是禮的重點, 因為人在一生中只能死一次, 所以特別重要。因 而, 主張既要厚養又要厚葬。〕」「飾終」就是給死者以隆重的禮祭, 包括准備與其身份相應的棺木明器 衣飾, 這是孝的一個方面。同時, 為寄託生者對死者的感情, 就有了喪服。由於 中國自西周以來確立的龐大而復雜的宗法制度, 使家族制長盛不衰。一族聚居地 達數十、數百里。往往是一家有喜百家慶, 一家有喪百家哀。堂表姑舅、三親四 戚則是層層疊疊、盤根錯結, 自然有近親遠親之分。根據禮法分親疏的原則, 喪 服也分五種, 稱為「五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 按死者的親疏分 別使用。親越近, 用的麻布越粗。如斬衰用粗麻布, 左右和下邊不縫, 同時用麻 冠、草纓、麻腰帶和草鞋, 是對父母、祖父母、公婆和丈夫的喪服, 也是五服中 最重的一種。齊衰用粗麻布, 輯邊縫齊, 是對繼母、妻、曾祖父母等的喪服。因 對象不同, 服喪時間也不同, 多則三年(實為二十五個月) , 少則三月。這種極齊 備的系列喪服, 與禮法嚴格直接相關, 也是中國所特有。素而不加任何裝飾的白 衣也用於天子自責。
遇到大的天災, 天子也以此凶服自責。時至今日, 以素為凶喪之服的習俗尚有殘 留, 又有歐洲以黑為喪的浸滲, 往往是黑白並用, 已無禮法可考。祭服與喪服有 所不同, 多精美庄嚴, 屬吉服。禮書中常說的「黼黻文綉」就是指祭服。死人入 葬前的禮稱奠, 入葬後的禮才稱祭。祭祖是古代多種祭儀中最重要的一種。天子 祭太廟穿冕服。此時已不再是哀傷, 而是「宗廟饗之, 子孫保之」, 「事死如事 生, 事亡如事存, 孝之至也。。
歷代【章服制度】中有一些服飾被直接賦予忠孝的意思。如明代的「忠靖冠服」, 崇禎時為百官 燕居時用, 即取「進思盡忠, 退思補過」之意。清代的「忠孝帶」是掛在腰上的巾分, 為 闊而短的帶子, 初用布, 後用綢。它的用途說法不一, 其中一說是皇帝賜死時自縊 用, 不很可信。清後期在帶上綉忠孝二字, 使官吏們時刻不忘忠孝。而且, 讀書人一 入宦門就要佩忠孝帶。光緒二十九年, 山東人王壽彭因名字有王者長壽之意, 被慈 禧欽定為狀元。讀卷官呼其大名時, 他已驚喜變色不知所措, 是同鄉代為應答, 又為 他佩上忠孝帶和荷色, 扶他走上丹陛, 然後入宮朝見皇帝。現在, 歷史已經翻開了嶄 新的一頁, 中國古代服飾走完了她的全部歷程, 中國人的衣冠服飾不可能再受儒家 思想的束縛。然而, 中國畢竟是中國, 現代服飾也有我們的規范。至於如何對儒家 道德觀念批判繼承, 那是值得我們深入探討的另一個問題。 中國古代服飾藝術,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和中國其 他藝術及其美學思想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並形成了自身獨立完整的美學思想體 系。中國服飾古代藝術以其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獨特的風格特色存在於世界文 化寶庫中。「衣冠古國」服飾之淵博,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體現和繼承中國古 代服飾精髓,是現代服飾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9. 我有一件白色白衣外套 如下圖 但不知 應該 在 裡面 給它 配什麼 樣的衣服
可以配一些休閑的T桖啊!你的衣服不是戴帽子嗎?看起來很休閑的,裡面弄一個T桖啊,襯衫啊,或者是一些春秋季的薄的毛衣都可以!下面配個牛仔褲啊休閑褲啊就可以了!
10. 他身上穿著一件白襯衣,一頂藍帽子。(修改病句,並說出病因)
應為:他身穿一件白襯衣,頭戴一頂藍帽子。
「穿」不能和「帽子」搭配,屬動賓搭配不當。
帽子也不能戴在身上,又屬於狀語錯用。
P。S。 白衣加藍帽子的搭配很是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