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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帽子郵

發布時間:2021-06-03 00:30:06

『壹』 為什麼帽子是對老師的不尊敬

在室內脫帽子是一種社交禮儀,也是對別人的尊重。

這是來源於冷兵器時代的脫帽禮,當時,作戰都要戴頭盔,頭盔多用鐵制,十分笨重。戰士到了安全地帶,首先是把頭盔摘下,以減輕沉重的負擔。這樣脫帽就意味著沒有敵意,如到友人家,為表示友好,也以脫盔示意。這種習慣流傳下來,就是今天的脫帽禮。

(1)女士帽子郵擴展閱讀:

脫帽的場合:

1、在通常情況下,進入教堂、劇院等公共場合時都應該注意戴帽子的禮儀,如果需要脫掉帽子,該場所會有存放帽子的地方,取帽子的時候,應禮貌作出回應。

2、在公共場所,如火車站、飛機場、銀行、郵局等,或在百貨公司,或商店內、電梯內,或在辦公大廈門口或入口處,或在街道上行走時,戴頂帽子不算失禮。

3、禮帽是女士服飾搭配之主要配件,所以在下列情形,男士需脫帽致意,但女士可不脫帽。如進入教堂、劇院、宴會場所、住宅室內、電影院內、唱國歌、升降旗、葬儀行列等。

4、被介紹給他人或與人道別時,與朋友打招呼時,與女士、長輩、上級談話時,男士需脫帽致意等等。

『貳』 關於精靈的問題。

精靈,是傳說中的產物,是詩歌中美麗的引路者,是隱藏在萬事萬物中的生命象徵。下面我們來看看精靈的種類吧:

ELF(精靈)

在眾多奇幻作品及RPG游戲中出現的Elf和人類很象,有著尖尖的耳朵,是美麗長壽的種族。一般以森林為家(暗精靈是住在地下),喜愛自然,情感細膩,聲音旋律優美,是天生的詩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條件下視野也是人的兩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術;學識廣博,對魔法有很高的天賦。精靈一般能活到700歲以上,這也是為什麼他們總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靈總是樂於在一些人類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費大量的時間:聆聽潺潺的流水,林中鳥鳴風吹……對精靈來說生命的意義在於慢慢發現美好的地方,並充分享受它。他們也很難和生命短促的種族建立深厚的友誼,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還有無盡的生命要度過,實在是件痛苦的事。

Light elf(光之精靈)

比人類矮小而苗條,耳朵較長,愛憎分明,情感細膩,說話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愛自然美,喜歡跳舞、嬉鬧。他們的幽默如同他們的歌和詩一樣閃爍著智慧的光芒,擅長的武器為弓箭和長劍。在「被遺忘的國度」中共有五種精靈:金精靈、月精靈、野精靈、海精靈和德洛爾。在《龍槍》中有奎靈那斯提精靈、西瓦那斯提精靈、卡貢那斯提精靈、達根那斯提精靈、達根那斯提精靈等

Dark elf(黑暗之精靈或者叫Drow卓爾)

黑精靈,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處的神秘種族,信仰著某種以蜘蛛圖騰為標記的邪神,並獲得暗黑力量的保護。身高約160公分,體重在50公斤左右,有著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膚和銀白色的頭發,對魔法有相當強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襲,但是對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lf elf(半精靈)

半精靈是人類和精靈的混血兒。他們比其他精靈稍高一點、強壯一些。半精靈和其他精靈最大的不同是他們會長出鬍子,這使得精靈能輕易地辨認出他們的人類血統。精靈非常排斥半精靈,根本不認為他們屬於精靈;人類雖然因他們漂亮的外貌而較能容納他們,但也很排斥他們那屬於精靈一半的血統。

另外還有High elf(高等精靈),這是從神話時代便存活下來的精靈及其近親。

有名的精靈如《龍槍》中的羅拉娜,阿爾瀚娜。星光,半精靈坦尼斯;《羅德島》系列中的蒂多莉特,黑精靈碧羅蒂絲;「被遺忘國度」系列中的黑暗精靈崔斯特等。

其他也被稱作精靈的「精靈」:

Goblin(戈柏林)

紅帽子(見Redcap)等邪惡的小精靈的總稱,體型不大,喜歡惡作劇,製造災禍,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傳它們的微笑會令血液凝固,大笑則使果實從樹上紛紛墜落,就連女巫也容不下他進家門,她倒不怕戈柏林,只是看到他就覺得礙眼。

戈柏林經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縫進入法國,搶灘成功後便很快蔓延至整個歐洲,並潛上維京人的龍船,偷渡進入英國。英國德魯依教徒稱他們為「羅賓戈柏林」,後來簡稱為「戈柏林」。

一般的戈柏林不會造成很大的麻煩,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氣或難受的惡作劇,如製造噩夢從沉睡者耳朵里灌進等,以作弄人為樂。戈柏林有設計天分,但也只限於以蛇,龍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為藍本溜嘴和繪畫。他們能於蒼蠅,胡蜂,蚊子及大黃蜂溝通,最喜歡的夏日消遣就是驅動這些昆蟲攻擊人類,馬匹,然後在一邊看好戲。他們喜歡騷擾家馬或野馬,看到馬兒頓足,或在沙中磨蹭時,你就能確定他們身上一定有這些不速之客。

戈柏林沒有固定住所,他們總是進駐岩石裂縫,樹根表面,但他們定不下來,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惡的精靈都被描述為「它們是醜陋之極的壞精靈,頭戴圓帽,腳穿尖鞋,而且還拖著一條毛茸茸的長尾巴,整個樣子就是一個極度可怕的小惡魔。

Redcap(紅帽子)

是邪惡兇殘的Goblin,住在蘇格蘭和英格蘭交界的廢棄城堡或撩望塔當中,他不時變換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矮小而結實,容貌似老人,有著長長的白須和一雙惡狠狠的紅眼睛,雙手是鋒利的鷹爪,沒有手掌,頭上戴著一頂紅帽子,腳上穿著一雙鐵靴,奔跑速度很快。

紅帽子會獵取人類鮮血,將紅帽浸入血泊中,維持其色澤的鮮艷,再強悍的人也敵不過紅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聖經中的經文,這樣他自己就會消失無蹤。

Imp(英普,魔精)

來源於英國傳說,英語里有「頑童「的意思。對於它的長相有很多種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們居於英格蘭的沼澤地區,在陸地上她它會騎著一匹和它同等醜陋的馬,四處奔跑。

一般是體型很小的魔鬼,大約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長偷襲,Imp口中吐出的氣息會使植物枯死,動物生病。很多時候為邪惡魔物或魔法師的信差和監視器。為一般魔法陣呼叫出的小惡魔,只會初級咒文及幻術。

在《暗黑破壞神2》中有一種叫做Demom imp的怪物,個頭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彎曲,體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頭發為白色或淺灰色,密密地從頭部兩側下垂,遠看酷似木偶。

在民間傳說中善良的小精靈跟人不相往來,所以人們看到的都是邪惡的小精靈,但是實際上很多小精靈只是喜歡捉弄人,搞搞惡作劇罷了。

其他的惡作劇小精靈:

Hobgoblin(淘氣鬼)

Hobgoblin與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靈,如上面介紹的Brownies和Bogles。 這些小精靈大多獨居,善良而友好,有時也會弄些惡作劇出來。莎士比亞在《仲夏夜之夢》里描 寫的那個惡作劇的小精靈迫克(見Puck)就是一個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亞筆下的小仙人與迫克的對話,大家可以從中看到淘氣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沒有把你認錯,你大概便是名叫羅賓好人兒的狡獪的、淘氣的精靈了。你就是慣 愛嚇唬鄉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氣喘吁吁的主婦整天也攪不出奶油來;有 時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時弄壞了酒使它不能發酵;夜裡走路的人,你把他們引入了迷路,自己 卻躲在一旁竊笑;誰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給他幸運,幫他作工:那就是你嗎?

迫克:「仙人,你說得正是;我就是那個快活的夜遊者。我在奧布朗跟前想出種種笑話來逗他發笑,看見一頭肥胖精壯的馬兒,我就學著雌馬的嘶聲把它迷昏了頭;有時我化作一顆焙熟的野蘋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舉起碗想喝的時候,我就拍的彈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麥酒都倒在她那皺癟的喉皮上;有時我化作三腳的凳子,滿肚皮人情世故的嬸嬸剛要坐下來一本正經講她的故事,我便從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個大元寶,一頭喊『好傢伙!』一頭咳嗆個不住,於是周圍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後合,他們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淚都笑了出來,發誓說從來不曾逢到過比這更有趣的事。」

Pixie(皮克希)

出現在英國西南部的薩默塞特、代翁和康沃爾等幾個郡的傳說中的愛惡作劇的小精靈,亦作「Pixy」。從何而來以無從考證,有人認為他們和腓尼基人一起來到英格蘭,往外喬遷到東方的戴聞和山姆塞。也有人說皮克西是英格蘭最早的居民,羅馬統治時代,Faerie跟著來到英格蘭,皮克西先是歡迎,後來擔心家園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這三個郡才罷休。

這些小精靈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過可以任意改變自己的大小),人形,紅發綠眼,上翹的鼻子,嘴角上總是掛著一副淘氣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著緊身的綠衣。(在英格蘭茂密的草原中,這身裝束是最好的掩護。)紅發綠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變。

他們是最喜歡的惡作劇是使人迷路,不過你只要把外套反過來穿就可以躲過它們的搗亂。有時候,皮克希把人迷到無法恢復神智,在鄉間晃來晃去,口中念著一些沒人懂的語言,這種情況就叫「皮克希附身」。當地人為了取悅這些小精靈,通常會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門口,給皮克希用於沖洗它們的嬰兒,或者留些牛奶給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爐打掃干凈,給它們一個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

類似Pixie的小精靈,身上一樣是綠色緊身衣。居住在英格蘭南部幾個郡的鄉村裡,與Pixie不同的是,它們與另一群精靈小魔女(見Faerie)的關系很好,當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時,他們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們照顧的對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動植物,不同於潘的是,他對羊和其他家畜沒有什麼興趣,他只愛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動物。

它們也喜歡跟人類開一些無傷大雅的玩笑,而對於那些背信棄義的負心漢則更是會盡情地捉弄他們,據說它們喜歡跟隨風笛的節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亞 的《仲夏夜之夢》中也有一個迫克(又名好人兒羅賓),不過那個迫克實際上是個淘氣鬼(見 Hobgoblin)。

Gremlin(戈蘭林)

熟悉各種工具和機械的淘氣小精靈,與地精和Goblin是遠親。他們和地精一樣,早期都是裨益人類的精靈。他們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還能提升工匠的技術啟迪工匠的發明。

人類若早發現戈蘭林對科技發展的貢獻,歷史或許就會改觀。可惜大部分工程師都不知道戈蘭林所花費的心血,獨占各種發明的功勞,連一絲絲的榮耀都不留給他們。因此戈蘭林改變了對人類的觀感。現在,他們不僅不幫忙,還用他們在工具和機械方面的知識來刁難人類,讓人們製造各種工具和機械都難逃「戈蘭林效應」的肆虐。

說到「戈蘭林效應」,舉例就是釘釘子時,錘子突然改變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記;鋸木板時,碰到棘手的硬結;粉天花板時,油漆總是沿著手臂一路下滑……

每個家庭都有一個戈蘭林,隨著縫紉機之類的家庭機器搬進來,一代一代地住了來。家居生活的小差錯洗澡水一會冷一會熱,快上班時汽車暴胎都是他們的把戲。二戰時也相傳戈蘭林會破壞飛機的發動機。

Leprechaun(鞋精靈、矮妖)

愛爾蘭傳說中會做鞋的小精靈,他們通常穿著一身綠色的衣服,衣服外系著一條皮圍裙,腳穿銀色扣鞋,頭戴紅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著一副眼鏡。這些鞋精靈的最大特點是善於做鞋,但每次只做一隻,從來不做完一雙。他們同Brownie一樣喜歡捉弄人類,反應很靈敏,可以很快地 躲開人們的視線,如果你非常幸運能夠抓到他的話,他就會把秘密財寶的藏匿處告訴你,在他們帶你去挖寶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否則稍一挪開他們就會消失無蹤。另一種說法是它們將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標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盡頭,哪就有金子!傳說中只要抓到Leprachaun,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帶你走到彩虹的盡頭,找到財富。

Bodach(伯達克)

在蘇格蘭蓋爾語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這種精靈會從煙囪鑽進屋裡,偷走那些毫無防備的小孩或嚇唬他們,在它進屋之後小孩便開始作噩夢。據說伯達克只騷擾那些淘氣的孩子,為了防止它從煙囪鑽進來,可以在壁爐里撒上鹽,因為伯達克討厭從鹽上走過。

另外還有兩個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蘇格蘭,一個是波吉(Bogie),這種小精靈通常躲在碗櫃和衣櫥里,喜歡黑暗,喜歡惡作劇,會變形,例如變成一大堆灰塵。另一個是波加特Boggart(搗蛋鬼):

這種小精靈很象地精,常穿著一身破爛骯臟的衣服,皮膚暗黑,頭發茅草般凌亂,手指頭愛東摸西碰,兩只腳很不靈活。

搗蛋鬼的出現跡象可以叢家裡頻頻出現的狀況,或者是天黑後不斷有吵鬧聲察覺出。當他們出現時,會推倒牛奶瓶,扯斷窗簾束帶,使母雞不會下蛋,嚇壞貓兒,讓狗沒道理的吠叫,用力摔門,故意讓水龍頭流個不停,堵塞水溝,吹熄蠟燭,捏熟睡的小嬰兒的鼻子,把他們弄醒(天啊!)

問題是沒有人知道如何安撫他們,或者怎樣把他們趕走。受到搗蛋鬼騷擾的主人除了搬家,別無他法。而且搬家也要盡快,否則搗蛋鬼知道,也會藏在傢具跟著屋主一起搬到新房。

Bendith(班迪斯)

威爾士傳說中的小妖精,這些長相醜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見Faerie)和小妖精(見 Goblin)的「雜交品種」。它們喜歡將兒童劫走,換成自己的子女(Crimb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會記得任何事情,只記得一些甜美的音樂。

Cluricains(酒窖精)

穿著白襯衫,及膝短褲,長襪,鑲銀扣皮鞋,系著圍裙戴紅帽子的酒窖精靈,就住在酒館和住家的酒窖里。

在管理得當的酒館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煩,只會享用他們得到達到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館或酒館,他會飽食存貨,大量飲酒,很快就使得老闆關門大吉。如果是在一個太愛飲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會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貪杯的屋主只能看著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著腦袋。

酒窖精的最大問題就是變成酒鬼,這時候這個屋子就會聽見打破瓶子,醉酒時的叫囂聲和歌聲,以及酒窖精在地窖里跌跌撞撞的騷動聲。酒窖精是沒有辦法控制的,唯一解決之道就是迫使屋主戒酒,斷絕飲酒供應,過段時間之後,酒窖精就不得不另尋住所了。

Kobolds(寇伯,家神)

德國傳說中的一種精靈。每個家庭都應該有個寇伯來幫忙,他們是最勤勞,最忠心的好幫手。這些滿臉皺紋,老態龍鍾的小矮人,會為提供他們庇護的家庭無悔的服務。他們擅長的或有打水,擠牛奶,劈柴,揀雞蛋,照顧馬匹,打掃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務為樂,而且只要稍加練習就能轉到室內服務,其水準決不輸給他們在花園庭院中的表現。

寇伯工作勤勞,但要求的回報並不多,餐桌上丁點的碎屑就足以讓他們飽餐一頓,不過主婦們若忘記喂寇伯的話,他們可是會馬上報復的。等她們打破盤子,燒到手指,絆到門檻,寇伯的奸笑聲響起,他們才恍然大悟——忘記喂寇伯了。

Kobold在德國傳說中的另一身份是「地精」,類似於侏儒(Gnome),居住在地下。這些地精在游戲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現:邪惡粗暴,為一般游戲中常出現的低等怪物。外觀與人類相似,但眼睛比人類大一些,皮膚為土色,常在暗中活動,具有夜視能力。常配有皮衣、劍、手斧、盾,單體攻擊力不大,喜歡集團進攻。在capcom公司製作的《龍與地下城》中是矮狗一樣的怪物。

卡雷爾。恰佩克(捷克作家)在《郵遞員的童話》中描述了,長著大鬍子,帶著郵遞員帽子,披著郵遞員斗篷的郵局迷你家仙。它們在晚上出沒,整理郵局信件,貼標簽,發電報……吃電報條麵包屑、舔郵票。還用各式各樣的信件打牌(撒謊騙人的信是最小的,表示愛情的信是王牌)。

Barbegazi(冰鬍子)

傳說出沒於法國和瑞士境內山區中的害羞的小精靈,Gnome的一個分支,居住在山頂處自己開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這個名字來源於法語的"Barbe glacee",意思是"被凍住的鬍子":他們頭發和胡須銀白是因為結滿的厚厚冰柱,當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發須。

他們在溫暖的月份冬眠,只在冬季下第一場大雪後才出現,因此氣溫在零度以上時很少看見他們,那些不小心被山居人們捕捉到的少數冰鬍子通常只能活數小時。

冰鬍子有雙大腳,他們的大腳可以兼作雪屐和雪鞋,以超快的速度在雪地里奔跑,或是滑下幾乎垂直的雪坡,還可以用作鏟子來挖隧道。它們喜歡駕馭雪崩,對人類很友好,在雪崩即將發生時會發出警告,同時會幫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們從雪裡挖出來。

冰鬍子可以在幾秒種內把自己藏在厚厚的雪裡,不論被埋在多深的地方也可以很快爬出來。冰鬍子不論男女類似現代人跳傘外套般的白毛外衣,也是這個原因在遠處不容易分出雌雄。

有人說他們說話象是瑞士阿爾卑斯山土撥鼠的嘯聲,不過他們可以隔著很遠的距離用一種很怪的鳥叫聲聯系,這種聲音會被誤認為在山壁間呼嘯的風聲或是阿爾卑斯號角聲。

Brownie(棕精靈,棕仙)

蘇格蘭傳說中善良的小精靈,淘氣鬼(見Hobgoblin)的一種。「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 所以被稱為「Brownie」是因為這種小精靈總是穿著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們的臉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頭發卻很長,喜歡獨居,有時也成群出現。與其它的許多淘氣鬼一樣,棕精靈不大喜歡搞惡作劇,它們希望與人和諧相處,如果你對它們好的話,它們就會幫你做家務,但你不能給它們報酬,一給報酬它們就會永遠消失,你只能通過其它方式回報它們,例如在它們可能經過的 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們最愛喝的牛奶)。如果棕精靈受到侮辱的話(它們有時候很容易 受到傷害),就會離開你並帶走你的好運;如果受到的傷害很大,它們就會轉變為上面所說的波加特(Boggart),不斷給你製造麻煩。

有人說,這種喜怒無常的生物之所以幫助人類,只是垂涎於人類的智慧,觀察人類的行為。還有人認為他們是一種比人類更淳樸的生物,只是希望和人類和平、友愛的生活在一起,我更傾向於後一種想法。棕精靈在戰場上並不是一個好戰士,他們的戰鬥技藝與你的想像相去甚遠。他們喜歡用逃避戰術在戰場上與敵人周旋,當敵人放棄追擊時,他們就遠遠地用石塊攻擊敵人。

棕精靈的長處在於尋找丟失的物品和珍寶。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們能夠高效率的在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來,沒有手指和腳趾的事實對他們沒有任何不利影響。與這個極有價值的天賦相比,這種謙遜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報酬。

有人認為棕精靈實際上是新石器時代一個失蹤的種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認為它們是古羅馬家庭守護神拉爾(Lar)的後代。

善惡難分的精靈們:

Faerie(小魔女、小仙子、仙靈)

Faerie這個字來自法文,有時也寫作Fairy、Faery,但是小仙子起源於義大利,實際小仙子是世界各地都有的精靈,通常生活在森林中。小仙子不論男女,通常個子都很小,看到他們的人說「他們象一個小個子男人膝蓋的高度」,或是「跟狗頭的高度一樣」。不過他們可以任意增縮身高,小到象一顆橡樹果實,大到如同一個成年人的高度。現在通俗文學通常把它們描寫成為「小仙子」的形象——體型很小,比昆蟲略大一點,體色透明,長有蝴蝶的翅膀和觸角,有時候,會在樹林看到特別翠綠的青草圍成的圈圈,人們把這些圈圈叫做"仙女環"認為是仙女晚上在那兒跳舞形成的。有些呈圓形生長的蘑菇也被當作夜間小精靈跳舞時留下的記號。

最初小仙子會在嬰兒出生後立刻出現在該戶人家中,賜給新生兒各種不同的天賦。如果新生兒的親人對他們的招呼十分周到,他們就會送「美貌」,「平安」和「善良」等天賦;如果小仙子對招待感到生氣,他們就會加上一些禁忌或阻礙,而影響小孩子的一生。小仙子的憤怒還不僅如此,例如一個被惹怒的小仙子,可能會使這個家庭的成年人變的禿頭、耳聾、風濕,或是染上其他身體疾病。

許多世紀以來,她們都在發揮這項功能。不過他們也擴展了活動范圍,用其他形式來干預人類事務。

和一般信仰相反,小仙子沒有隱身能力,鳥、馬、狗、牛和其他人類之外的所有動物都能清楚地看到他們,但是人類只能在兩次眨眼當中看到小仙子,因此你只能飛快地看到小仙子一眼。

小仙子有兩種,群居小仙子和獨居小仙子。群居小仙子穿著綠色制服,有時候頭上戴著一頂插有一根白色羽毛的紅帽;獨居小仙子則穿紅衣,戴紅帽。

有人認為他們住在仙境,也有人說對於他們我們的世界就是他們的「仙境」。小仙子的社會組織大致和凡人相同,每個群居小仙子的聚落都由一個仙後統治,也有國王,但是他比較象是王夫,權利沒有仙後大。小仙子一族是由泰塔尼亞女王和歐伯龍親王統領。

他們的宮廷在英格蘭艾芬河上的使特拉福附近,不過他們似乎是先天而治的,大部分工作都交由各聚落的仙後自己去做。每年世界各地的仙後都要開會,不過時間多半都被代表花在閑話家常,唱歌,述說凡人愚蠢的新鮮事跡。仙後和侍侯她們的宮女們很注重時尚,穿著上好蛛絲織出來的神奇服裝,凡人是無法碰觸到的。
每個群居小仙子的聚落都有許多工匠,製造需要的物品,並且在定期的集市中出售。獨居小仙子都會參加這種集市,買他們需收集而來的蜘蛛絲,或是鞋子等等。集市上用的錢是小仙子黃金,只要被凡人的手碰到,就會消失不見。

仙後本身擁有很高的法力,當仙後要處罰某個反叛的仙子時,她就把他放逐到遠方,命令他完成某項任務才可以回去。仙後都是些喜怒無常、反復善變的女士,她們也許會要求小仙子讓一個農人的牛產出乳酪,或是在一個星期日的早晨讓所有教堂的鍾都敲響。

大多數仙子是素食者,他們吃蜂蜜、乳酪、鳥蛋、莓子、水果、穀物和蔬菜,尤其喜歡蛋糕。他們不喜歡牛奶,認為味道太重。通常他們都喝露水或是泉水,偶爾也會從花朵中釀造出花蜜,不過他們是非常沒有耐心的園丁和農夫,時常因為採集食物和人沖突。

仙子的道德是「有恩報恩,有仇報仇」。如果一個凡人給他們一點食物,他就會盡一切力量去幫助他,比如把包心菜上的毛蟲嚇走,幫助種子在土裡找路突出地面。但是如果人類不喜歡對小仙子進貢,他們就會毫不留情地折磨他。

不幸的是,小仙子的好意有時候會和他們的惡行同樣尷尬。曾經有一群小仙子想要幫助一名善良的農夫收割他的小麥,結果農夫驚訝地發現,他的全部農作物在一夜之間都被收割並儲藏起來,可是以後每天晚上,小仙子把鄰居的農作物也收割了,並且全部放在他的谷倉中。

小仙子的惡意通常都是由於缺乏了解引起的。他們非常的幽雅、敏感、圓融,所以無法了解人類的笨拙和愚蠢。小仙子認為人類應該有足夠的敏感知道什麼時候冒犯了他們,因為動物都會小心翼翼不去打擾小仙子,偏偏只有人類會冒犯他們。

小仙子對於人類最不客氣的事,就是偷走漂亮的寶寶,把又丑又壞的小孩放進寶寶的搖籃。這種行為的理由至今不明,有可能小仙子抵擋不住寶寶的甜美,想要據為己有。一種說法是他們需要人類,等這些人長大以後幫他們做粗重的活,例如磨麥子,考麵包;另一個說法是他們必須把人當人質交給惡魔,使惡魔不會打擾他們。

詹姆斯。巴利(英國著名作家)家喻戶曉的《彼德。潘》中對小仙子丁可這樣描述:「她的聲音丁丁冬冬的,象金鍾兒一樣好聽。這是仙女的語言。普通孩子是永遠聽不到這種語言的,但若一旦聽到了,也不會覺得陌生,因為那種語言總象曾經聽到過似的…」,「…每當一個嬰兒生下來,笑第一聲的時候,那笑聲會碎成一千塊,每一塊都到處跳躍,這樣就出現了仙女…」

有人認為上述的情況是對「Faerie」的誤解甚至貶低。他們覺得的「Faerie」應該譯作「小魔女」比較妥當,因為魔法是她們的生命之血,是她們的動力,失去了魔法,這些小精靈就會逐漸枯萎直至死去。小魔女生活的世界是一個充滿奇跡、遍布危險的魔法世界,在這里,宏偉的天堂與可怖的噩夢共存。小仙子是崇尚英雄般的戰斗,即便處於極端的劣勢下,她們也能從容不迫地取得最後的勝利。她們有極端的傾向,世間萬物在她們眼裡不是善就是惡,不存在任何灰色地帶,因此她們認為,無論是為善而戰還是為惡而戰,只要是為了自己的自由,都應竭盡全力。

Jinn、Djinn…(靈怪,神燈精靈)

可以實現主人的任何願望,但不能為自己使用法力,永遠被困在瓶中(或神燈)。阿拉伯神話中的神怪。這些我們所認識的特徵來自《一千零一夜》中《阿拉丁神燈》中的神燈巨人,但是並非准確。

在人類被創造之前,由真主從黑色無煙的火焰中創造出來。身軀透明,體格龐大,它們通常是以火和蒸汽為材料誕生,所以,火焰幻化成血液,倘使受到致命的傷害全身將會燃燒而化為灰燼。正常來說可以活到人類全部滅絕,但是在人類復活之前既是Jinn的死亡之日。

Jinn可以隨心所欲變化自己形體,可以幻化為人或動物,可以隱身。當他們內心充滿惡意時,就會變為醜陋的巨人。所以Jinn分為兩種,善的長相英俊,惡的面目醜陋。絕大多數Jinn都是善良的,但喜歡惡作劇,例如從屋頂朝人扔石頭,誘騙漂亮的婦女,偷取食物等,不過只要只要你默念真主的名字就可以避免這些麻煩。正因為這些惡作劇,人們難以區分Jinn的善惡(類似小魔女和Brownie),它們懂得以德報德,以眼還眼,如果你對它好,它們會幫助你,如果你對他們粗暴,可就得留神了。

Jinn可以達到教低的天堂,偷聽天使的預言,因此掌握有神奇的力量,例如催人入睡,在睡夢中將人傳送的遙遠的地方,向這人展示各種奇跡之後再把他送回床上。人類可以愛上Jinn,可以與Jinn結婚,生下的孩子具有穿牆而過的能力,懂得飛翔,而且衰老的很慢。

在《博德之門2》的一處地牢里有一個隱形的火焰巨人,也有Jinn的影子。

Bottle Imp(瓶中怪)

可以算Jinn的一種,主要指瓶中精靈。

在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十九世紀英國文學史上「新浪漫主義」代表作家)的《瓶中魔王》中對瓶中怪這樣描述:「…一隻大肚子的長頸瓶子,一隻象乳白色一樣潔白的玻璃瓶,閃耀著彩虹般的光澤。瓶里晃動著一個模糊的東西,象火苗的陰影一樣。」,「…把瓶子使勁望地下一摔,但是瓶子象小孩子的皮球一樣,在地上彈跳幾下,立在地上,完好無損…」

http://www.cndkc.net/viewstory.php?sid=130

『叄』 說個簡介,大概裡面有個場景,一個郵遞員經常給一個女人送東西,後來時間長了,兩人有了感情,但都未表...

其實很多事情,你越是逃避,它越是在你心裡。
北陸大街甲二巷三號,這個地址每天能接到上千封來自全國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信件,郵遞員劉明傑第一次走這趟線的時候,看著那一大包的信件深深地皺眉,老郵遞員把自己用了二十多年的郵包留給了劉明傑,看著那個破舊的郵包劉明傑有些厭惡,他並不認識那個曾經風雨無阻送信二十年並在三年前獲得五一勞動獎章的老郵差,卻也對他的事跡有些佩服,但是再怎麼也不能把這么破的一個郵包留給自己呀。上級領導下了指示,因為這是老郵差唯一的遺願,一定要他用,不然就走人,八零後都有些逆反心理,所以劉明傑看那個郵包很不順眼。
北陸大街甲二巷三號,第一百三十二封。北陸大街甲二巷三號,第七十一封快遞,劉傑明分配著信件,這個地址對他來說是夢魘,復讀三年,他與北陸大街甲二巷三號最終還是擦肩而過,那裡是全國著名的商學院所在地,他從小的夢想起點,也是他噩夢的終結,從小家人就把所有的希望寄託在劉明傑的身上,明傑明傑,明日之傑。他記得自己最終一次落榜的時候,奶奶咽下最後一口氣,死不瞑目,那是劉明傑看到的最恐怖的畫面。盡管奶奶下葬後他家人要他繼續考,但是那些學了許多年的知識在一夜間全都忘了,一點兒都想不起來。那是心理學上的一種暗示逃避。
「小劉,快去吧,商學院信件多,以前張師傅早上七點就走了,你熟悉這趟線就好了,不累。」郵遞員組長拍了拍劉明傑的肩膀,語重心長的道,劉明傑點了點頭,掛上那個碩大的郵包。
清早北陸大街來來回回的學子很多,一個個帶著驕傲的笑臉,劉明傑從心底里羨慕這些能在這里上學的人,只是他不明白為什麼不管自己多麼努力,終究和這里有著差距,如果差距大放棄也就算了,但每次只有五分,不管他多努力。
信被送到商學院的收發室,看著新來的郵遞員。看門的大爺推了推眼鏡,掃了一眼劉明傑身上挎著的帆布包道:「老張呢?」
「張師傅三天前已經去世了。」
聽到去世兩個字,看門的宋大爺楞住了,風雨無阻送了二十年信的老張死了,就這么死了!宋啟正的心突然失落了下來,雖說他總和老張鬥嘴,甚至兩個人有時候因為一封有點損傷的信件吵起來,但是那樣的生活很充實,他忘不了那老東西下雨的時候在懷里揣著飯盒給他拿嫂子親手包的酸菜餡的水餃,突然一滴眼淚順著眼角滑出,宋啟正像是想起了什麼,把劉明傑送來的信件倒在了桌子上,慌亂地找了起來,找了很久,一個牛皮紙的信封被他挑了出來,拿著信封宋啟正跌坐在椅子上,眼神呆滯,劉明傑不覺好奇,掃了一眼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張永貴。」
張永貴,張永貴,那個黝黑的老頭在黑白照片里笑得憨厚,郵遞員的帽子帶得規整,身邊是一片一片的菊花,昨天是張師傅的喪禮,他也去參加了,那個紫木的排位上寫的名字就是張永貴。
看著宋啟正呆滯的表情,劉明傑有些害怕,但是還是戳了戳發呆的看門大爺,回過神的宋啟正把那封信揣到懷里,沖著劉明傑苦笑:「小夥子,好好乾,老張這些年幫了不少人。給你留下的是康莊大道。」
「大爺,這信……」看著那信,劉明傑打心眼裡好奇。
宋啟正摸著懷里的信封道:「時間久了你就明白了。」
2
一個月以後北陸大街的信越來越多,從原來一天一兩百封,一下到了一天七八百封,所有的地址都是北陸大街甲二巷三號。宋啟正每次接過那些信件的時候,都會細心地查看,然後挑出一些來,再把剩下的分出去,每次都是這樣。劉明傑本想問什麼但是又覺得沒必要,日子就這么一天一天地耗費著。
他已經看到那個穿白裙子的姑娘很多次了,笑起來的樣子特別清淡,看著她的笑,劉明傑就能想到曾經在初中遇到的那個小姑娘,兩個辮子。劉明傑沒有再看他,他知道她是商學院的,一個女生能考上商學院,必然是眼高於頂。
「喂,等一下好么?」清脆的聲音,伴隨著鞋跟匆忙的追趕。

劉明傑停下自行車回頭看去,拿著洋傘的女孩一身白裙子站在不遠處氣喘吁吁,看到他的車子停下馬上就跑了過來,微風里女孩的頭發微微的飄起,一點點地撩撥著劉明傑的內心。「有事么?」
女孩停在劉明傑面前:「你能幫我郵寄這個快遞么,很著急,我給快遞公司打了很多個電話都沒人接。」
「行,你寫好地址給我就可以了。」劉傑明從帆布的包里找出快遞的袋子,又遞給女孩一支筆。
陶靜。女孩一筆一劃地寫完,原來她叫陶靜。
陶靜寫完地址把快遞放在了劉明傑手上,不放心地道:「這是我們給外地設計院做的策劃,一定要送到。」
劉明傑簽好自己要簽的姓名和物種不覺笑道:「要是不放心給我留個電話,送出去我打給你,這種快遞在郵局都有跟蹤系統,只要收件人簽字,我就有回復。」
陶靜考慮都沒考慮把自己的電話寫在了劉明傑的手上:「這是我電話,有消息一定要通知我。」
看著那個白衣服的女孩走遠,劉明傑不覺一笑,哪有什麼跟蹤系統,要是真的有,一個快遞也不能只要你八塊錢,看著手心裡的電話,劉明傑不覺得笑了,他從沒這樣向一個女孩要過電話。
夜晚,劉明傑取出抽屜里的信紙,他喜歡寫信,更喜歡給喜歡的女孩寫信,就以一個莫須有的人名吧,凌厲的鋼筆字下是一個少年對夢想的追尋,他寫的幾度嘆息,也許就像很多的名人說的,生活就是一場戲,有起伏才有成敗。
信是劉明傑摻雜在那一堆送去北陸大街的信件里的。可能是心全在信上,來的時候差點兒出車禍,那個大客車真是擦著自己過去的,想到這兒劉明傑還是一身的汗。
信依舊被宋啟正倒了一桌子,依舊是挑他熟悉的人名,一開始劉明傑本不在意,直到那個特殊的紫色信封被宋啟正掏出來的時候他才有些微微的觸動,難道這老頭認識那個白衣服的女孩?「大爺,您每天都挑信干什麼,一起送出去多省心。」
宋啟正抬頭看一眼眼前的年輕人不覺說道:「你不懂,若是你懂了你也寧可你自己不懂。」說著神秘莫測地笑了。
劉明傑送完北陸大街所有的信件後又碰到了那個白衣服的女孩,她拿著一把陽傘站在大鍾樓的下面,笑得很開心,正在擺姿勢照相。劉明傑把車放在街燈下,沖著女孩照相的地方走去,女孩的目光在恍惚間和劉明傑相遇卻又平淡地錯過。
「郵件已經到了收件人的手裡了。」還沒等劉傑明說話,那個白衣服的女孩就不見了,好像只有一瞬間就消失在了眼前。
劉明傑好奇地看著四周,回去的路上腦子里一直都是老宋挑信時的表情還有下午在小廣場前轉瞬即逝的陶靜,但他忽略了一點,下午廣場的女孩擺著漂亮的pose,廣場上卻沒有一個鏡頭是對向她的。
3
晚飯的時候宋啟正拿出了珍藏多年的桂花釀,他是個孤寡老頭,老伴前些年死了,兒女都在外地定居,在這里除了還剩個侄子外再也沒了親戚,而他也漸漸習慣了這種生活,只是老張死了。
喝了一口桂花釀,宋啟正從抽屜里拿出那封一個月前寄給張永貴的信,牛皮紙的信封,上面的字有些亂,但是他認得出那是老張的筆記,這么多年他都是這么寫他的名字,張字總是很大,昏暗的燈光下,宋啟正打開那封信,一邊打開還一邊念叨:「老張,我知道你不放心這條道,有什麼囑咐就跟我說吧。」說著打開那封信,一張空白的信紙,有人說信里空白的信紙是給死人看的,燒了死人才看得見,活人看不見,要是活人看見了就離死不遠了。看著那張信紙宋啟正嘆息了起來,喝了一口酒有拿起今天扣下的那些信件,打開都是空白的,就連劉明傑寫了一個晚上的那封特殊的紫色信都是空白的,宋啟正抱著那些信念叨:「死了就是死了,別再纏著活人了,你們的信我會給你們送過去的。」話說完,窗外颳起了風,今天是陰月。
把信件放進紙箱里,老宋又喝了一口酒,算是壯膽吧,傳達室門外是一片空地,順著空地往前走是商學院已有百年歷史的教學樓,教學樓左側是一個人工湖,湖中有一座橋。漢白玉的大橋,老宋剛來這里的時覺得這橋很漂亮,在一片碧湖上有種斷橋相逢的感覺,可是有些事情並不是表面所見的。
因為那橋是一座鬼橋,這還是老張告訴他的,老張當了郵遞員這么多年,從他手上投遞的郵件都能繞地球一周,第五年的時候他發現了一個秘密,就是送去商學院的很多封信都被打回,後來在好奇心驅使下,老張打開了其中的幾封,無一例外都是空白的,在郵遞員中間本來就有一個故事,傳了許多年也沒人知道是真是假:三十年前有個老郵遞員路過一幢房子的時候,從一個女人手裡接過了一封信,就是本市的,也在他的管轄范圍,他把那封信送到收信人手裡的時候,突然發現那張郵票很特別,是一張印著灰色煙塵的郵票,而這張郵票在郵遞員的鑒別後證實是假的,郵遞員只得拿著信再去那家,要求寄信人更換郵票,可是不管他怎麼敲門都沒人來開,他好奇地從貓眼往裡看,卻只看到火紅的一片,後來郵遞員自己換了郵票,幫那家把信送了過去,收信的男人看了信件暈倒在地,後來郵遞員才知道那個托他寄信的女人已經死了三年,而且死相凄慘,是被丈夫挖眼而死的,他看到的不是屋裡裝潢的紅色,而是直直地對著女人沒有眼珠的血眼眶!後來那封信一開竟然一個字都沒有的空白信,只有格子線是紅色的,帶著血色,老一輩人都說空白的信是郵給死人的,不送到死人會生氣。
宋啟正把一箱子的信件倒在橋邊的石頭上,綠色的湖水映襯的漢白玉橋散著一股冷光。
「都投胎去吧,別害人了,死了就是死了。」宋啟正喃喃自語,把一封一封的信扔進火里,他感受得到身邊的怨氣越來越重,而那封紫色的信不管如何燒總是好好的,宋啟正急忙從火堆里掏出那封信,只見上面寫著陶靜兩個字。猛然間,宋啟正回頭看去,碧波的湖面上一絲漣漪淺淺的晃動,就像迎面走來一個人,宋啟正連忙從懷里掏出那個黃色的咒符沾了吐沫貼在自己身上,那還是他去年在寺廟里求的。
那股陰冷的氣息越來越弱,宋啟正鬆了口氣,回頭的時候不覺又嚇了一跳,黑灰被風吹起來在地上拼成字:回吧。
宋啟正連忙拿著那些信件往回跑,以前燒信的都是老張,這活兒真瘮人。
4
警察來到商學院調查情況的時候劉明傑正巧來送信,商學院死了一個學生,死在湖邊,溺水死的。清早被人發現的時候屍體都發脹了,宋啟正依舊是挑信,拿到那封紫色信的時候頓了頓,但是還是拿了起來,劉明傑再次疑惑,卻沒有過多的問,其實有的時候他以為他很聰明,能以那種方法要來女孩的手機號,沒想到女孩更聰明,告訴他的是一個停機了一年的號碼。
劉明傑跟老宋說:「大爺,你們學校是不是有個叫陶靜的女孩。」
聽到那名字宋啟正皺了皺眉:「問這個干什麼,有沒有,與你有關么?」
劉明傑一聽這話有些生氣,但還是好言地說:「前幾天她托我送了快遞,最後被退了回來,那天聽她說這快遞挺著急的。所以打聽一下。」
陶靜的快遞,宋啟正愣了一下不覺怒道:「沒有,沒有這人,以後這種私活兒別亂接,小心讓領導知道。」
放下信劉明傑離開,走到大門口的是時候不覺咒罵宋啟正,該死的老頭,宋啟正打了個噴嚏,然後把那些特殊信件放在紙箱子里。才把箱子塞進桌子下,就有人敲門,是警察,為首的警官看著宋啟正,眼神銳利。
問了一些情況,警察開車離開,宋啟正看著警車走遠,拿出昨晚燒不掉的信件,老張說過,第一次收到信的鬼都喜歡自己來拿,燒是燒不掉的。
宋啟正放好陶靜的信,拿著那些寫給正常人的信往送去大樓內的教務處,離開的時候教務處的小秘書跟宋啟正說:「宋大爺你把我這封信捎走吧。」
聽到小秘書如此說宋啟正嚇了一跳不覺怒道:「什麼捎信,是帶信,捎信是……」給死人的。後四個字到了嘴邊硬生生讓宋啟正咽了下去,小秘書一愣不覺到:「捎信和帶信有什麼不一樣,得了大爺,你把信給我帶下去吧。」看到宋啟正離開,小秘書不覺笑道:「這老頭脾氣還不小。
拿著那封牛皮紙的信,宋啟正都覺得自己有些過分了,老張說過,活人若是燒信就離死不遠了,捎信,燒信,他給活人捎信,給死人燒信。
回去的時候宋啟正特地繞到了湖邊,昨天燒信的煙灰還在,被人畫了很大的一個白圓。
「聽說是被女鬼引誘下去的……」
「才不是呢,說是博士考試沒通過,自殺……」
「都不是,我聽說是家裡死了親人他昨晚來燒紙,讓女鬼不小心給帶下去了。」
宋啟正沒有作聲,看了一會兒就轉身離開,腦子里總是昨晚那兩個字,回吧。
老張,那是老張的字……
再去送信的時候劉明傑很聰明,他把信放到了大的白色信封里,依然署名陶靜,但卻在宋啟正挑完信件之後才塞進那堆要送去教務處的信件堆里,這樣這老頭就不會莫名其妙地給扣下了。
陶靜打開那個大信封,裡面還有一個紫色的,打開紫色的信封,信紙上卻什麼都沒寫,陶靜道:「哪個缺德的惡作劇。」也許很多人不知道空白的信是寫給死人的,要是陶靜知道,她絕不會罵也不會老實的坐在這那裡,而是早已去了拱辰大街。
6
下午上班的人陸續地走進教學樓,教務處的門卻依舊關著,門口聚了一大群人,想必又是門鎖壞了,宋啟正帶著來後勤修鎖的人打開辦公室的大門,只見小秘書躺在地上,雙手狠狠地掐著自己的脖子,滿臉青紫,已經死了。
警察得到消息來到現場的時候,現場外聚滿了人,陶靜是新分來的大學生,剛剛畢業兩年,家境也很豐厚,沒有感情危機,她絕不可能自殺而死。
宋啟正看到陶靜桌子上的那封信就明白了,硃砂的封線,那是給死人看的信。她收了給死人的信。
警察問著教務領導,想查一下最近陶靜有沒有什麼怪異的行為,領導搖頭不覺想到,那天宋啟正惱怒的畫面,警察聽完後道:「你覺得這兒有什麼異常么?」
領導道:「宋大爺在我們這已經十多年了,從沒有對我們這些人發過什麼脾氣,那天卻氣得厲害,辦公室的人還說這老頭不知道吃了什麼槍葯。」
「是嗎。」警察並不在意,人在思想的支配下,過度勞累,過度刺激,都會造成一種精神壓力,這種壓力支配人的精神暴戾。
又問了些情況,警方帶走了那封上午陶靜才收到的信,離開現場的時候警察回頭看了一眼站在角落裡有些膽怯的宋啟正,四目相對,宋啟正逃避一樣低下頭。
他一遍一遍地跟自己說,和他沒關系,這個陶靜和那個陶靜重名,碰巧收到了那個陶靜的信。那些都不是他的錯是鬼在作祟,可是誰又相信這世上真的有鬼?
桂花釀喝了一杯有一杯,宋啟正對著空氣道:「老張,我知道你沒走,你跟那些人打了一輩子的交道,你幫幫我,我給他們燒信就別再亂鬧了。」
敬老張的那杯酒灑了,酒杯也摔在了地上,宋啟正聽到聲音嚇了一跳,看過去,那撒了一地的酒分明就是老張的臉。
「老張你真的還在,怎麼著,我怎麼才能像你一樣和他們相安無事?」
拱辰大街,一甲十三號,那是老張用酒水寫下的,宋啟正記下來,水就沒了,屋裡那股陰氣也散了,他知道老張回來過。
7
劉明傑接到齊曉輝的電話時,正在給北陸大街送郵件,那個叫陶靜的女孩就這么無聲無息地消失了,自己寫的那麼多信件也沒有回復,不覺間他又望向了那天看到陶靜的小花園,真是眾里尋他千網路,得來全不費功夫。白衣的陶靜舉著一把洋傘站在坐在雕塑下,樣子有些落寞。
放下車,劉明傑走了過去,這次他小心了很多,並沒有直接就打招呼,反而陶靜先道:「是你,上次的快遞真是拜託你了,不然我們全組的設計都會因為我毀掉。」
劉明傑一愣,那封郵件並沒有送到已經被退回來,按時間的推算怎麼應該到她手上了:「可是……。」
陶靜笑道:「有什麼可是的,我真得好好謝謝你。」說著一把拉起了劉明傑,她的手很涼。
看著這個開朗的女孩劉明傑打心眼喜歡,可是心裡還是有種自卑感,離開的時候,陶靜知道他要回商學院,執意要坐他的自行車一同回去,自行車上,劉明傑蹬得特別賣力,他覺得現在一定像極了言情小說里那些在田野上男女主角騎腳踏車的畫面,可他不知道在他看來美好的畫面,在別人看來再正常不過,郵遞員的後座是兩個大大的布袋,哪裡有什麼拿著遮陽傘的白衣少女。
把車停到商學院的門口,陶靜頭也不回地一溜煙就跑進了學校里。看著陶靜越跑越遠,劉明傑笑得

『肆』 一個法國詩人,死後一百年多年間不斷有女士給他寫情書,每個郵差退休後都會把自己的帽子放在他墓前,表

這么轟動在法國文學界應該只有雨果了(不要給我說雨果是文學家不是詩人)。

維克多丶雨果(Victor Hugo,1802—1885),法國作家。被人們稱為「法蘭西的莎士比亞」。一生寫過多部詩歌、小說、劇本、各種散文和文藝評論及政論文章,在法國及世界有著廣泛的影響力。

1885年,雨果逝世後,法國政府為他舉行國葬,有200萬人自發參加葬禮,人們都用「萬人空巷」來形容當時的盛況。在法國歷史上,既得到官方最隆重的紀念,又得到平民最沉痛的悼念,雨果是作家中唯一的一個。直至當代,雨果仍是人們所共同敬仰的人物。1952年,在雨果誕辰150周年之際,世界和平理事會宣布他為該年全世界紀念的四大名人之一。198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又定該年為「雨果年」。雨果的聲譽幾乎遍及了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伍』 30歲女人生日送什麼禮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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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送的禮物被放置在待人接物的客廳,也能顯示你跟女主人的關系親近,她十分看重你這個朋友,又是生日禮物,精心挑選材質和外觀,可以讓女主人透過禮物知道你對她的看法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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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這樣的女朋友我要不要向她求婚。

你已經把你最好的給她了,就是手中的鋼槍,帽子上的國徽,保衛好祖國就是對她最好的求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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