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宋代的這種翻領叫什麼
宋朝是封建社會逐漸趨向衰落時期,維護封建統治的程朱理學成為兩宋 時期的統治思想。理學家把封建社會的倫理道德說成是天理,把父子君臣尊 卑貴賤的等級制度說成是永恆不變的,要人們按照封建的倫理道德去生活, 去規范自己。統治階級把理學思想,封建社會的等級觀念,滲透到社會生活 的各個方面。特別是在車、轎、馬匹的使用,房屋建築的規格和裝飾,服裝 的穿戴等方面,制定了嚴格的制度,用以區別人們的等級和社會地位。所以, 宋代的服飾具有強烈的階級性,皇帝至高無上,穿黃袍;官吏按等級高低、 穿紫、穿紅、穿綠;庶民百姓只許穿白、穿黑等。但服裝也受人們審美觀點 的影響,受生活各方面的影響(如氣候、工作條件等),因此封建王朝制定 的制度往往被人們沖破,而後,朝廷又加以制約,在無數次的沖擊與制約的 斗爭中,服裝也產生了發展和變化。
宋代官服基本繼承著唐制。皇帝服黃袍逗宋因之,有赭黃,淡黃袍衫, 玉裝紅束帶,皂文靴,大宴則服之地(《宋史》卷一百五十三)。皇太後、 皇後戴龍鳳花冠,命婦戴花釵冠。大臣也各有服制。逗宋因唐制,三品以上 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地(《宋史》卷一百五 十三)。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 年)逗去青不用,階官至四品服紫,至六品 服緋,皆象笏、佩魚、九品以上則服綠地。宋朝優厚官吏,官員眾多,以至 形成逗嬰孩授命,年才十五者今遂服緋;而貴近之子,或初年賜緋,年才及 冠者今遂賜紫;朱紫紛紛地(《宋史》卷一百五十二)的現象。
用以區別官職級別,除服裝的顏色以外,還有戴的帽子、腰帶、靴、裝
飾物等。如逗襆頭地,是宋人普遍使用的帽子,據《宋史·志.輿服五》記載: 逗其初以藤織草巾子為里,紗為表,而塗以漆。後惟以漆為堅,去其藤里, 前為一折,平施兩腳,以鐵為之地。就在這襆頭腳上,會顯示人的不同身分。 逗天武官皆頂雙卷腳襆頭地,逗殿前班頂兩腳屈曲向後花裝襆頭地,逗前導 御龍直,一腳指天,一腳圈曲襆頭地,逗親從官諸班直皆襆頭地(《東京夢 華錄》卷六)。逗魚袋地是官員服裝中佩戴之物,宋代是用金銀飾為魚形, 系在公服的帶子上,垂掛在身後。用以標志貴賤等級。據《宋史·輿服五》 載,凡穿紫袍的官就用金制的魚袋,穿紅袍的官用銀魚袋,朝廷逗賜紫地服 的,給金塗銀的魚袋,逗賜緋地的也有特給的魚袋。京官、州縣官、皇上特 賜紫衣紅衣的也佩魚袋。親王武官及在內廷供職的將校都不佩魚袋。宋朝本 逗不許伎術人輒佩魚地(《宋史》卷一百五十三),到景祐三年(1036 年) 仁宗朝特許尚葯徐安仁佩魚,這是對他的極大恩典。也足見宋朝對科技之輕 視。笏,宋文散五品以上用象,九品以上用木。地靴,即俗話的朝靴,以黑 革為之,??其飾亦有絢、繶、純、綦,這四件都是裝飾,絢是鞋頭裝飾物, 像一個鞋梁,上有圓孔,繶是系鞋的絲帶,純是絲邊,綦是鞋上的花紋。大 夫以上四種裝飾具備,武功郎以下不用絲帶,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人不 用絲邊。
宋朝廷對庶民百姓的服裝有嚴格限制,以防僭越。《宋史·輿服志》中 寫道:太宗太平興國七年(982 年)下詔書曰逗士庶之間,車服之制,至於 喪葬,各有等差。近年以來,頗成逾僭,宜令翰林學士承旨李昉詳定以聞地。 李昉上奏,定出限制辦法。到端拱二年(989 年)明令規定逗縣鎮場務諸色 公人、並庶人、商賈、伎術、不系官伶人,只許服皂、白衣,鐵、角帶,不
得服紫。地逗襆頭巾子,自今高不過二寸五分。婦人假髻並宜禁斷,仍不得 作高髻及高冠。其銷金、泥金、真珠裝綴衣服,除命婦許服外,餘人並禁。地 裝飾品也逗毋得為牙魚、飛魚、奇巧飛動若龍形者地,宋仁宗時宮中尚白角 冠梳,民間爭相仿效,皇祐元年(1049 年)發布禁令逗詔婦人冠高毋得逾四 寸,廣毋得逾尺,梳長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為之地。
宋南渡以後服裝又發生變化。據《宋史·輿服五》記:逗中興,士大夫 之服,大抵因東都之
據《宋史·輿服五》記:逗中興,士大夫 之服,大抵因東都之舊,而其後稍變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涼衫, 四曰帽衫,五曰襴衫地(《宋史·輿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深衣 本是古代衣制,因前後深長,叫深衣。本士大夫家居所穿,也做 為庶人禮服。為宋儒所提倡。深衣是男用長衫,上衣下衣相連。《宋史》記 宋代的深衣用白細布,上衣,衣全四幅,其長過脅。下屬於裳,裳交解十二 幅,下裳很長,逗其長及踝。圓袂方領,曲裾黑緣地(《宋史·輿服五》卷 一百五十三)。深衣在冠禮、婚禮、祭祀時平民可穿,官員家居可穿。北宋 司馬光曾穿著。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十九載:逗司馬溫公依《禮記》作 深衣,冠簪、幅巾、縉帶??入獨樂園(司馬光的庭園)則衣之地。《宋史·輿 服五》還指出穿深衣時還配有逗大帶、緇(黑色)冠、幅巾(包在頭部)黑 履地。
紫衫 《宋史·輿服五》卷一百五十三謂:逗本軍校服。中興,士大夫
服之,以便戎事。地紫衫以顏色深紫而得名,其式樣為圓領、窄袖,前後缺 胯(下擺開衩)形制短且窄,便於活動和行走,是將士們常穿之服,便於作 戰。南宋初期,宋金對峙,形勢緊張,戰爭隨時可以發生,南宋士大夫穿紫 衫,是備戰的需要。另外紫衫比公服、朝服方便舒適,為人們所歡迎。紹興 九年(1131 年)朝廷發詔令逗詔公卿、長吏服用冠帶,然迄不行地,逗到紹 興二十六年(1146 年)逗再申嚴禁,毋得以戎服臨民,自是紫衫遂廢地(《宋 史·輿服五》)。以後逗士大夫皆服涼衫,以為便服矣地。
涼衫 逗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地(《宋史·輿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南宋建都臨安,夏天炎熱,士大夫以涼衫為便服,喜其穿著涼爽,本無可厚 非,但終遭禁穿。禮部侍郎王■奏:逗竊見近日士大夫皆服涼衫,甚非美觀。 而以交際、居官,臨民,純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兩宮,所宜革之。 且紫衫之設以從戎,故為之禁,而人情趨簡便,靡而至此。文武並用,本不 偏廢,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體。地逗於是禁服白衫,除 乘馬道途許服外,余不得服地。從此以後,涼衫用為凶服,而紫衫又流行起
來。
帽衫 逗帽以烏紗,衫以皂羅為之,角帶,系鞋地(《宋史·輿服五》 卷一百五十三)。北宋時,士大夫交際時經常穿帽衫。南渡後,一度變為紫 衫,再變為涼衫。以後帽衫少了,只有士大夫冠婚、祭祀服帽衫,若公卿大 夫生兒子時,也常服帽衫。
襴衫 以白細布為之,圓領大袖,下施橫襴為裳,腰間有辟積(褶)。 衣衫到膝,下面加一橫幅為襴。襴衫是進士、國子生、州縣生所穿的衣服。
以上所指均為士大夫的服裝,總括來看宋代服裝有以下幾種:
袍 男子服裝,上下一體,長至膝下或足,圓領右袵,有窄袖窄衣,也 有大袖寬衣,朝服、祭服、公服均屬袍制類,下擺開衩的為逗四楑袍地,內 里絮舊蠶繭棉為逗縕袍地。袍為最常著之服裝。黃庭堅有詩雲:逗前日幽人 佐吏曹,我行青草認青袍。地(黃庭堅《過平輿,懷李子先,時在並州》)
又每年十月皇帝賜大臣逗窄錦袍地(《宋史·輿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朝服 宋代朝服是大臣們參加朝會時所穿。一品、二品朝會時逗皆朱衣 朱裳地,逗緋羅袍,白花羅中單,緋羅裙,緋羅蔽膝,並皂縹襈,白羅大帶, 白羅方心曲領,玉劍、佩,銀革帶,暈錦綬,二玉環、白綾襪,皂皮履地(《宋 史·輿服四》卷一百五十二)。另外還有進賢冠、貂蟬冠獬豸冠相搭配。各 品冠及服飾顏色不同,六品以下無中單(中單是襯在袍服裡面的內衣),無 劍、佩、綬。
官服 又稱公服,各品官員依等次公服顏色分緋、紫、綠三色。(詳見 前)
衫 長衣,有涼衫、紫衫、白衫、襯衫、青衫等,是最常用的服裝,南 宋詩人尤袤《准民謠》詩有:逗寨長過我廬,意氣甚雄粗,青衫兩承局,暮 夜連句呼。地此外還有逗襴衫地為士大夫所穿,衫至膝以下有襴一圍,藝人 所服為義襴。《東京夢華錄》卷六寫皇帝儀仗隊有人穿逗青窄襯衫地,逗黃 生色寬衫地逗絡縫寬衫地等衫服。
背子 背子是宋代普通的服裝,男女均可穿服。男子穿的是對襟式,兩 腋內不縫合,有長裙有帶系束。宋程大昌《演繁露卷三》謂逗今人服公服必 裹以背子,背子者,狀如單襦,袷襖,特其裾 加長,直垂至足焉。地背子, 實際上是一種只護胸部及背部的長衣服。《東京夢華錄·卷六》記逗天武官 皆頂朱漆金裝笠子,紅上團花背子。地
半臂 是半袖之衣,清潘永因編《宋稗類鈔·上·奢汰》記逗洪景盧學
士嘗賜對於翠寒堂。當三伏中,粟肌體戰,不可久立。上問故,笑遣中貴人 以北陵半臂賜之地。半臂不穿於正式場合。
襖 短衣,為宋人常用的服裝如逗著紅方勝錦襖子地(《東京夢華錄》
卷六)。
圍肚 宋人圍在腰間,類似圍裙之物。 宋代女子服裝與唐代有所變化。
窄袖衣 是宋代流行的女裝,衣長至膝,窄袖、交領或圓領,對襟。另
有翻領式窄袖衣。窄袖衣與長裙相配穿著,肩披帔肩(帛制),腰系綬帶, 綵帶結成連環而下垂。如晉祠中的彩塑所示。宋詞中多處描寫窄衣,如逗窄 袖輕羅地(歐陽修《蝶意花》)、逗窄袖輕衫地(張先《塞垣春》)等。
羅裙 用羅作成,上系飄帶。蘇軾《浣溪沙》有:逗旋抹紅妝看使君,
三三五五棘籬門,相排踏破茜羅裙。地羅裙色彩可有多種。
羅衣 羅制的衣服,取其柔軟輕薄,為婦女所習慣穿著。如晏殊《臨江 仙》詞有逗記得小蘋初見,兩重心字羅衣地。羅衣在宋多有綉畫花紋的裝飾, 故有逗畫羅衣地之稱。
裙 為宋代婦女不可缺少的服裝。宋代流行多褶裙,即逗八幅大裙地, 前後各四幅,肥而褶多便於舞踏,歌伎中穿著最多。又有石榴裙,取其顏色 似石榴花,張先有《浣溪沙》雲逗輕履來時不破塵,石榴花映石榴裙地。
襦 短襖 男女可穿,婦女襦襖常綉上各種花色,如溫庭筠詞《菩薩蠻》 謂逗新貼綉羅襦,雙雙金鷓鴣地。
後妃衣服華麗講究上穿寬袖衣,下有長裙身被霞帔,腰系玉帶、墜子。 衣上要綉翟(野雞)。
婦女衣服的服色依丈夫地位而定,官員家眷可與丈夫同色,平民不能用 大紫、大紅、大綠、可服淺色、藍色等。
帶 官員上朝所帶,因腰帶中間的飾物不同而分金、銀、犀、玉等《宋 史·輿服五》卷一百五十三有逗三品以上服玉帶,四品以上服金帶,??余 官服黑銀方團胯及犀角帶地,又雲:逗荔枝帶(即御仙花帶)本是內出,以 賜將相。在於庶僚,豈合僭服看地逗銅、鐵、角石、墨玉之類,民庶及郡縣 吏、伎術等人皆得服之。地
綬 絲帶系在腰間,掛各種印,環。 羅帶 為婦女所用,系在腰間。
玉佩 士大夫腰間所佩的裝飾品。女子佩戴的佩玉叫環佩。
香囊 男子系在身上的香袋,秦觀詞《滿庭芳》有逗香囊暗解地之語, 香囊可做定情之物。
襆頭 是宋人戴的帽子,是由頭巾發展而來的。襆頭有四角,兩腳垂下, 兩帶系在上面。垂下的兩腳有各種式樣,一般是兩根又長又直的金屬為之, 謂之展角襆頭,展角可長三尺。襆頭用黑紗制,內襯藤外用漆,以後只用漆 使其形狀固定,便於戴。兩腳的形制各異,表明人的職業、身分等。
東坡巾 也是帽的一種,是宋代文人戴的,以蘇東坡命名的巾帽,因為 它有四個稜角,故又稱逗烏角巾地。其形制有四牆,牆有角,有內牆外牆, 外牆高度為內牆的三分之二。後來中牆還不斷增高,並增飾花紋。
高髻 宋代婦女妝束,宋代流行高髻,甚至以假發做成發髻套在頭上。
叫假髻。張先詞《西江月》有逗高鬟照影地之句,逗婦人有假髻、大衣、長 裙地(《宋史·輿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高冠 宋代婦女頭上的裝飾,因後妃、貴婦戴高冠,民間爭相仿效。朝
廷曾經嚴禁民間用高冠,但也未能徹底禁止。 宋人無論男女都有簪花習俗。朝廷有簪花的制度,有賜臣下花的禮儀。
《夢梁錄》卷三曾記祝壽御筵畢逗賜宰臣、百官及衛士、殿侍伶人等花,各
依品位簪花地。上逗亦簪數朵小羅帛花帽上地。簪花,在皇帝飲宴、游觀時, 更是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
宋代皇帝的儀仗隊十分龐大,人員眾多,服裝各異,從今天看來,實在
可謂當時宮廷服裝展覽。現舉《東京夢華錄》卷六為例一觀。 正月十四皇帝去五嶽觀進香時,逗親從官皆頂球頭大帽,簪花,紅錦團
答、戲獅子衫金鍍天王腰帶地,逗天武官皆頂雙卷腳襆頭,紫上大搭,天鵝
結帶,寬衫地。逗殿前班??著緋、青、紫三色捻金絲結帶,望仙花袍地, 逗御龍直??著紅方勝錦襖子地,逗余官皆服紫、緋、綠公服地。祭祀大典 時,逗正宰執、百官皆服法服,其頭冠各有品從,宰執親王加貂蟬、籠巾、 九梁,從官七梁,餘六梁至二梁??所謂梁者,謂冠前額樑上排金銅葉也。 皆絳袍、皂緣、方心曲領中單(袍內襯的衣服)、環佩、雲頭履鞋,隨官品 執笏。余執事人皆介幘、緋袍,亦有等差,惟閣門御史台加方心曲領地。有 逗裹錦緣小帽,絡縫寬衫地的兵士,也有逗小帽,黃綉抹額,黃綉寬衫,青 窄襯衫地的兵士。逗五色介胄跨馬之士,或小帽錦綉抹額者,或黑漆圓頂襆 頭者,或以皮如兜鍪者,或漆皮如犀斗而籠巾者,或衣紅黃畫錦綉之服者, 或衣純青、純皂,以至鞋袴皆青黑者,或裹交腳襆頭者,或以錦為繩,如蛇 而繞系其身者地,逗夾輅衛士皆裹黑漆圓頂無腳襆頭,著黃生色寬衫,青窄 襯衫,系以錦繩地。
宋代對民間服飾管制很多,實為怕逗禮崩樂壞地不利於統治。如逗景祐 元年(1034 年)詔禁錦背,綉背遍地密花透背彩緞地,逗二年(1035 年),
詔:市肆造作縷金為婦人首飾等物禁地。逗三年(1036 年)臣庶之家,毋得 采補鹿胎製造冠子地(《宋史·輿服五》卷一百五十三),又非命婦逗毋得 以真珠裝飾首飾、衣服,及項珠、纓絡、耳墜、頭■、抹子之類地。政和七 年(1117 年)大臣王僚上書言:逗輦轂之下奔競奢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 以壯麗相誇,珠璣金玉以奇巧相勝,不獨貴近,比比紛紛,日益滋甚。地丁 瓘言:逗衣服之制,尤不可緩。今閭閻之卑,倡優之賤,男子服帶犀玉,婦 人塗飾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伏願明詔有司,嚴立法度??俾閭閻 之卑、不得與尊者同榮;倡優之賤,不得與貴者同麗。地(《宋史·輿服五》) 逗是歲,又詔敢為契丹服若氈笠、釣墪之類者,以違御筆論。地釣墪就是襪 袴,是婦女的服裝。
宋代衣服以絲織、麻織、毛織品為主。宋代只有海南有木棉布——吉貝 布,蘇東坡有詩逗遺我吉貝布,海風今歲寒地(《和陶擬古九首》)。中原 無棉織品,當時的所謂逗布地,是指麻、葛等製品。東坡有詩謂:逗紫李黃 瓜村路香,烏紗白葛道衣涼地(《病中游祖塔院》)。其逗葛地就是一種布。 宮廷、貴族、官員都以穿錦品、絲綢為主。史載宋時養蠶業很發達,織錦的 技術也相當高超,縫制、織染、綉花技藝也已很高。
從宋代墓葬發掘(如江蘇金壇周瑀墓)和宋代泥塑(如晉祠)及宋畫(如 南宋馬遠《西園雅集圖》)等也可窺見宋服習俗。一般來說,短衣麻鞋是勞 動者的服飾。《東京夢華錄》記載了市井服裝習俗:逗其賣葯、賣卦、皆具 冠帶。至於乞丐者,亦有規格。稍以懈怠,眾所不容。其士、農、工、商諸 行百戶衣裝,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謂如香鋪裹香人,即頂帽披背,質庫掌 事,即著皂衫角帶不頂帽之類,街市之人便認得是何色目。地
南渡以後逗效學汴京氣象,及因高宗南渡後,常宣喚買市,所以不敢苟
簡,??且如市農工商諸行百戶衣中裝著,皆有等差,香鋪人頂帽披背子, 質庫掌事裹中,著皂衫角帶,街市買賣人各有服色頭巾,各可辨認是何名目 人地(《夢梁錄》卷十八)。宋高宗時杭州的服裝完全承襲了北宋汴京的習 俗,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情況也不斷變化。逗自淳祐年來,衣冠更易。有一 等晚年後生,不體舊規,裹巾異服,三五為群,斗美誇麗,殊令人厭見,非 復舊時淳樸矣地(《夢梁錄》卷十八)。
值得注意的是宋徽宗時期,曾有過一次保護野生動物的禁令。這在服裝
歷史上也應一書。
逗徽宗大觀元年(1107 年),郭天信乞罷翡翠裝飾,帝曰:先王之政, 仁及草木禽獸,今取其羽毛,用於不急,傷生害性,非先王惠養萬物之意。 宜令有司立法禁之地(《宋史·輿服五》卷一百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