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戲法是指一個足球球員在比賽中進了三個球,就叫帽子戲法。進四個球就是大四喜,進兩個球就是雙響,也可以說是梅開二度。
20世紀,hat trick很快被引用到其它體育比賽中,如hockey、baseball和soccer等,指參賽者在同一場比賽中獨中三元、連續三次得分的佳績。其具體含意就是在一場比賽中,一名隊員踢進對方球門三個球。
1958年世界盃巴西對法國的半決賽中,貝利一人連入三球,淘汰了法國隊,《貝利自傳》將此次輝煌辟為一章節,題目就叫「帽子戲法」。「帽子戲法」的說法,在中國流行較晚,大約始於中譯本《貝利自傳》的問世。
(1)什麼是帽子戲法擴展閱讀:
足球世界盃歷史上的帽子戲法:
1、阿根廷的圭勒莫·斯塔比爾(Guillermo Stabile,1930年7月19日,世界盃小組賽,阿根廷6-3墨西哥);
2、巴西的貝利(Pele,1958年6月24日,世界盃半決賽,巴西5-2法國);
3、葡萄牙的尤西比奧(Eusebio,1966年7月23日,世界盃1/4決賽,葡萄牙5-3朝鮮(打進4球);
4、英格蘭的傑夫·赫斯特(Geoff Hurst,1966年7月30日,世界盃決賽,英格蘭4-2德國);
5、德國的蓋德·穆勒(Gerd Muller,1970年6月7日,世界盃小組賽,德國5-2保加利亞;1970年6月10日,世界盃小組賽,德國3-1秘魯,兩次);
6、義大利的保羅·羅西(Paolo Rossi,1982年7月5日,世界盃小組賽,義大利3-2巴西)。
2. 什麼叫做帽子戲法
帽子戲法本為一種魔術,指演員從帽子中變出鴿子等(一般以三隻為限),最早源於劉易斯.卡洛爾的童話《愛麗斯漫遊奇境記》。
現為足球用語,指一名球員在同一場比賽中連進三球,但不包括在決定比賽勝負的點球大戰中的進球,意為和魔術師變戲法差不多,令人驚奇和贊嘆。
另外,「帽子戲法」的應用范圍不只限於體育領域,人們還用它形容連續3次的成功 。帽子戲法最早出現在1858年。
1858年這個說法首次使用,用來描述英國著名板球手HH·斯蒂芬森連續3次擊中門柱得分,賽後為他舉辦的慶功會上,他得到一頂帽子作為歡慶的禮物。
板球和美國的棒球相似,都要求投球手投擲的速度越快越好,對方擊球越遠越好。自有板球以來,凡進板球場觀賽的球迷都嚴格遵守著一條規矩:
一邁進球場大門便須脫帽,這意味著對球場上所有球員、裁判和觀眾的尊重。因此,帽子就代表了尊重。如果一名投球手連續投出3個好球而將對方3名球員淘汰出局,是件相當神奇的事。
如果碰到這樣的情況,裁判便授予那個投手一頂帽子,作為一種至上的榮譽象徵。簡言之,「帽子戲法」的本意就是板球手連續用3個球得分而獲得一頂帽子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