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雲南男子把洗腳女帶回家完成交易,報警人居然是洗腳女,她為何這樣做
洗腳女會報警,只因為雙方未就價錢一事談妥。男子無法接受女子加錢,想要強行和對方發生關系。後來被女子打了一巴掌,酒精作用下,加上自尊心受挫就,使得男子毆打了洗腳女,這樣經歷使得洗腳女離開後,報警稱對方強奸自己。
民警到來後,將男子帶走調查。最後因為強奸未遂和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盡管男子對判決不服提請上訴,可還是被二審法院駁回,依然維持一審原判。
整件事情中,女子付出了勞動,卻沒有得到回報,這是她心情不好原因之一。不曾想還遭到了男子強行非禮,並讓身體受到了傷害。種種原因加在一起,使其在離開男子家後,就直接撥打電話報警處理。
男子暴脾氣,加上其惡劣行為,即便這一次洗腳女沒有報警,相信下一次也會有人報警。因為自己行為,讓接下來人生,將有三年時間,在監獄中度過;不知酒醒後的男子,內心會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