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變形金剛版權和誰申請
變形金剛版權和Habsro公司申請。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變形金剛的版權屬於Habsro公司,該公司擁有變形金剛的所有權利和商標,自1984年第一部變形金剛動畫問世以來,該系列已經成為了一個全球大品牌,若想要申請使用變形金剛的相關版權內容(如商標、角色等),需要與Habsro公司聯系,獲得許可並支付相應的使用費用。請注意,在未取得相關許可的情況下,私自使用變形金剛的版權內容是不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