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拘留所穿衣服要求
法律分析:送進看守所的衣服,最好符合以下要求;
1.禁止任何金屬的東西,如皮帶頭、拉鏈、扣子等等;
2.禁止任何帶狀、條狀的東西。如皮帶;
3.最好的衣服就是毛衣、套進去的運動服(不能有松緊帶)、棉質內衣等柔軟的東西;
6.鞋子不需要送,鞋子有統一配發(或之前遺留)的,襪子可以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條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第十一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B. 在拘留所的生活是怎麼樣
首先,拘留所跟看守所、監獄不同,拘留所里關的都是輕微違法的人,大家都是普通人,因為犯了一些不是太嚴重的錯誤而被關進來,而且拘留最長時間也就15天,所以一般沒有什麼牢頭獄霸,也很少有欺負新人的情況,大家都能夠和平相處。
其次,在拘留所里不用幹活,人們的生活狀態基本上就是吃飯、聊天、睡覺,除了被關在小房間里沒有人身自由,其他倒也沒有太多的限制。每天早上6點半起床,洗臉刷牙整理內務,7點半吃早飯,8點半靜坐15分鍾,然後大家可以聊聊天。
到11點半吃中午飯,吃完飯午休,到1點半起床,洗臉刷牙整理內務,然後到5點半又吃晚飯,吃完刷牙洗臉洗澡,到8點再靜坐15分鍾,9點鍾開始睡覺。就這樣日復一日,直到拘留期滿……有的拘留所每天有放風時間,大家可以到外面曬曬太陽,呼吸一下新鮮空氣,而有的則沒有,大家要每天都待在房間里。
其實手機、錢包、皮帶、鞋帶之類的東西,在進入拘留所的時候會被沒收,由拘留所暫時保管,出去的時候才能領走,所以別指望在裡面玩手機打發時間。
再來說說裡面的伙食,有時候是饅頭、稀飯配鹹菜,有時候是米飯配蔬菜,基本上都是素菜,很少會有肉,菜里更是一滴油都沒有,吃起來口感比較差。當然了,你要是吃不慣裡面的飯菜,也可以要求加餐,但是價錢就比較感人了,大部分人捨不得花那麼多錢。
綜上所述,雖然拘留所的生活沒有看守所和監獄那麼痛苦,但是失去了最寶貴的自由和尊嚴,日子也並不好過,所以一定要遵紀守法,任何時候都不要逾越法律的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