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看守所里都穿什麼衣服
一般看守所里就藍色和紅色兩種衣服。
紅色給人一種強烈的視覺沖擊,在犯人的眼裡意味著自己的「與眾不同」可以更快地使他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改過自新。
至於為什麼不所有人都穿紅色的,是因為如果都穿紅色的了,就沒有那種視覺差別,也就起不到「與眾不同」的作用了。藍色的衣服,情節就比較輕了,不對他們的心理產生沖擊,他們也會知錯。
相關拓展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暫時還沒有做出司法判決,用於暫時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臨時羈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看守所
Ⅱ 罪犯在監獄里一年四季都穿什麼衣服
夏天穿夏裝囚服,冬天穿冬裝囚服,春秋天穿春秋裝囚服。一般情況下,每個罪犯至少兩身囚服,以便更換。
生活衛生:
第二十五條人犯給養費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衛生醫療、日用品、取暖、降溫、押解、學習以及其他必需開支的項目的費用。
人犯給養費的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和財政廳、局根據物價等情況商定。
第二十六條人犯伙食要與幹警食堂分開,單獨設灶。應當在規定的標准內,力求調劑改善。食品要清潔衛生,開水要充分供給。伙食帳目每月結算一次。
患病的人犯、外國籍人犯,可視情適當提高伙食費標准。
第二十七條人犯居住的監室面積平均每人不得少於二平方米。
第二十八條看守所的人犯給養費和修繕費,必須全部轉入看守所帳戶,由看守所直接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使用經費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開支,嚴格審批手續。除人犯伙食費以外,一次使用經費二百元以內的,由看守所所長批准;超過二百元的,由主管局、處長批准。
看守所的行政和業務經費,按正常渠道列支。
第二十九條看守所對於人犯的日常生活要建立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看守所應當有供人犯沐浴的設施、設備。
看守所應當依據季節變化和實際需要,規定人犯洗澡、理發、洗曬被服的次數和時間。
教育人犯:
第四十條看守所應當建立教育人犯的制度,做好人犯的教育轉化工作。
對人犯的教育,應當因人施教,以理服人,體現政策。
對女性人犯的談話教育,由女幹警或者二名以上幹警進行。
第四十一條看守所應當根據人犯的實際情況,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重點開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監規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監規,如實講清問題,積極檢舉揭發監內外的違法犯罪活動。
第四十二條對人犯教育,可以採取集體訓話、個別談話、配合辦案機關召開從寬從嚴處理犯罪分子的大會、動員人犯親友規勸、選擇人犯或者被釋放的人員現身說法等形式進行。
看守所應當組織人犯收聽廣播,收看電視,閱讀書報,進行時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躍生活。
第四十三條為了促進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強人犯體質,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偵查、起訴、審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內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
第四十四條組織人犯勞動,必須量力而行,患病的人犯、死刑犯不得參加。
嚴禁私自使用人犯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幹活。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